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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治通识教育课程体系的建设与实践

时间:2024-05-04

钟瑞栋

大学生法治通识教育课程体系的建设与实践

钟瑞栋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大学生是国家的栋梁,他们的法治素养、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将对未来中国法治建设的水平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大学生的法治教育,使大学生既应该成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体,同时也应该成为国民教育体系法治教育的对象,其重要途径之一则是“加强理论体系、学科体系和课程体系建设”(袁贵仁),以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思维、法治观念和法治信仰,使大学生“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建设和完善“大学生法治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并将其纳入高校通识教育体系是提高大学生法治教育效果的上佳选择。

大学生 法治通识教育 建设与实践

目前,国内高校对通识课程的建设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理论研究多于建设与实践,且理论研究多突出于开设通识课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结合具体课程建设的研究尚不多见。二是高校通识课程建设呈“各自为政”、“单兵作战”的特点,缺乏体系效应。三是“法治教育”的通识课程建设“零敲碎打”、“势单力薄”,投入严重不足,与当前国家推行“依法治国”的背景和趋势严重不符。无论是课程内容的选择与设计、教材的编写与更新、师资队伍的培养与引进,还是教学方法的创新与改革以及课程的考核评价标准和方式等等,都必须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完善。基于此,暨南大学联合兄弟院校开展协同创新,共同开发、建设、探索、完善这门课程的建设,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大学生法治通识教育课程体系”,为“法治中国”的建设“助一臂之力”。

一、“以点带面”:内容涵盖各主要部门法的“大学生法治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已经成形

通过近六年的努力,以《民法与生活》课程的建设为中心和模板,与《政法导论》、《案例刑法学》、《案例著作权法》、《社会热点问题的法律透视》、《婚姻家庭法中的热点问题》、《国际经贸中的法律问题》、《大学生创业法律实务》、《宪法与生活》和《生活中的行政法》等组成的“大学生法治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已经建成。

在课程内容上,以法律体系的完整性和全面性为目标,又以贴近生活、指导生活为基本导向,以法律知识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基本要求,通过“以点带面”,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理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本课程体系既涵盖了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国际法等主要部门法,又包含了与人们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日常法律问题,如《社会热点问题的法律透视》、《婚姻家庭法中的热点问题》、《大学生创业法律实务》等。

在课程建设上,本项目从课程内容的选择和设计、师资队伍建设、教材编写、慕课建设、教学方法改革与创新、课程的考核评价标准和方式等六个方面同时推进,不断探索、完善。

二、“效果为王”:“以案说法”、“讲授与讨论”和“专题讲座”相结合的授课方式深受好评

法学理论博大精深,法律规范数以万计,案例浩如烟海,法律的内容涉及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而本课程体系作为通识性选修课,每门课每周只有2学时,且授课对象主要为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教学的方式方法灵活、生动、多样和不断创新是建设这一课程体系的关键。在“效果为王”的教学理念指导下,在讲授方式上,本课程体系既有以教师讲授为主的专题讲座课程(如《政法导论》、《社会热点问题的法律透视》),也有以讨论为主的课程(如《案例刑法学》、《案例著作权法》、《大学生创业法律实务》),更多的是以讲授与讨论相结合的课程(如《民法与生活》、《宪法与生活》、《生活中的行政法》、《婚姻家庭法中的热点问题》、《国际经贸中的法律问题》等)。

在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上,一是教师以对课程主要知识点的讲解为基础,结合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典型案例及事件,学生共同探讨,在课堂上及时交流互动。二是以主讲教师的课堂讲授为主,邀请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专家就一些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讲座,拓宽学生的视野,启迪学生思维。

上述灵活多样且不断创新的教学方法产生了良好的教学效果,这一课程体系在大学生中广受好评。通过学习,选课学生基本掌握了以下技能:(1)初步掌握法律的基本原理,包括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和基本理论,学生的权利保护意识不断提高,法治观念不断增强;(2)理解与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制度架构和具体规定,初步掌握应用法律理论和法律规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基本技巧、方法和能力,并将其运用于实际案件的分析。

三、教师主导:引进与培养相结合的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本项目遵循“旨在提高、有序引进、立足培养、最优使用”的原则,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是课程建设的基础和核心,本项目按照“人才兴校”战略要求,以课程建设的不同环节需要为基准,通过引进与培养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完善师资队伍的建设。采用“请进来、走出去”措施,建立了一支规模适宜、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大学生法治通识教育课程的师资队伍,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到目前为止,已引进中组部首批青年拔尖人才1人,省级人才1人,选派教师到境外攻读学位3人,访问学者3人,为本项目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推广普及”:慕课建设和教材建设稳步推进

慕课(MOOC)作为一种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模式,已被迅速地运用于我国高等教育课程。由于其不受时空的限制,并为学习者提供最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学习平台,由此也给高校通识课程的教学改革带来新视角和新途径。本项目利用暨南大学网络教学应用平台,探索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的规律,通过慕课建设,运用翻转课堂,培养大学生自主学习、全面学习、创新学习、合作学习和终身学习的理念,使教学范式由知识灌输转变为能力提升、教师主体转变为师生对话、共性教学转变为因材施教、封闭课堂转变为开放教学,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够获得最个性化的教育,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

由于本课程体系是全国首创的通识课程,没有现成的教材可用,也缺乏类似的教材提供参考。因此,本项目负责人自2011年起,就带领本团队成员着手教材的编写工作并获得了暨南大学外招生教材资助项目的资助。由团队负责人担任主编的“高等学校通识教育教材系列”项目获得厦门大学出版社立项,已经出版《民法与生活》和《大学生创业法律实务》,2017年内全套教材基本可以出齐。

五、“协同育人”:协同创新的育人机制运转良好

大学生法治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是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仅靠传统的个体、分散、封闭的书斋式研究,不足以完成这样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必须打破不同课程之间的壁垒、师生之间的壁垒、学校之间的壁垒、学校与法律实务界之间的壁垒,开展跨高校、跨学科、跨部门的协同创新,创建协同创新的育人机制,既具有迫切性,也具有可行性。本项目通过“课程协同”、“师生协同”、“校校协同”和“校地协同”等方式开展协同创新。

在课程协同和师生协同方面,由于本项目涉及宪法、刑法、行政法、民法和国际法等多学科的知识,跨学科的协同育人机制的建立已经成为本项目的基本要求。在具体操作上,本项目通过组建来自多学科的教师组成的教学团队,通过团队合作,采用集体设计课程、集体备课、交流讲课等方式,取长补短、优势互补,使综合性大学的多学科资源优势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教学效果甚佳。在校校协同和校地协同方面,本项目主要通过教师定期互访交流、召开教学研讨会、共同参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共同建设教学实践基地等方式推进。到目前为止,协同单位定期互访交流10余次,召开“大学生法治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建设研讨会”(珠海、中山和赣州各一次),共同参与省部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5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近10项,共同建设教学实践基地12个。

六、“教研相长”:教学、科研和实践 “三位一体”的项目式教学模式成绩斐然

“教学、科研与实践”三位一体的项目式教学模式,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根据课程内容引导学生开展项目研究,在研究中学习与实践,使教学、科研与实践形成一个整体、一个系统,是一种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模式。本项目主要通过两个途径来推进:

一是由教师指导,学生负责的项目研究。法学是实践性很强的一门学科,其中的《民法与生活》、《案例刑法学》、《案例著作权法》、《社会热点问题的法律透视》、《婚姻家庭法中的热点问题》、《国际经贸中的法律问题》、《大学生创业法律实务》等多门课程可以相互结合,开展“教学、科研与实践三位一体”的项目式教学模式改革。

二是鼓励学生参与教师主持的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教师通过申报各级各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将基础扎实、兴趣浓厚的优秀学生纳入课题组,再让这些学生组织其他同学开展调查问卷、资料收集和整理等工作,探索有利于启迪学生理解力、判断力、洞察力、想象力和应变能力的教学机制,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独立思考、探索和渴望解决问题的精神,激发学生学习、探究的兴趣,以期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七、本项目通过构建创新型法学实践教学体系,大力推进法学人才培养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搭建学生实践平台,形成一个平台两个基地的实践基地体系。法学实践基地以暨南大学法律与政策实践中心为综合性实践平台,容校内外实践基地为一体,相互衔接,统一运作、统一安排、统一实施。校内实践基地包括:香洲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法庭、珠海市法律援助处暨南大学工作站、模拟法庭、那些花儿广播站、粤港澳社区建设和治理研究室、政策研究室;校外实践基地包括: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学生志愿者服务项目、香洲区人民法院大学生志愿者服务项目、香洲区法院南湾法庭实践基地、珠海市司法局实践基地、珠海市法律援助处实践基地、广东省方源律师事务所、广东省暨众律师事务所、珠海市第一、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珠海市第一看守所、香洲区青竹、沥溪、界冲等社区等系列实践基地。通过打造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综合实训平台,使学生不仅能通过模拟法庭模拟案件审判,也可以旁听香洲区法院在校园的真实审判,还可以通过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和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全程参与案件的处理,从而使学生对法律的认知水平和动手能力得以大大提高。

二是调整课程结构,突出实践教学导向。将理论课程与模拟法庭训练、实习实训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有机整合,突出教学内容的应用性和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形成实务课程、模拟课程和法律实训等相互衔接的阶梯式实践教学体系。

三是改革教学方式,提高实践教学水平。鼓励教师开展实践教学研究,提升实践教学水平。通过讲座、模拟法庭、法律诊所以及旁听法庭审判等形式,一方面有助于提升教师案例展示、角色模拟、实战演练等实践教学方法,组织教师编写和出版案例教程,选派教师赴法院、检察院等实务部门挂职,赴海外相关院校研习访学。有助于推进教师的教学方式方法向实践型转型;另一方面有助于培养“实战型”学生,促进“学”的转变。通过法律文书制作、模拟审判、辩论赛等内容融入日常的课堂教学中,组织学生加入模拟仲裁庭、旁听法院庭审,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理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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