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王 晶
法家的法治与中国现代法治的异同
王 晶
法律乃人类秩序规则,法治作为治理国家与社会的价值和精神,是古至今政治哲学不可忽视的一笔,特别是春秋时期的法家,法治思想其政治哲学中占据浓墨重彩的一部分,法家在法理方面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等基本问题也有了有益的探讨,这为中国现代法治观的形成提供了概念基础和思想养料。
法家法治 现代法治 异同
(一)法律条文成文化
法家的法治与现代法治都注重法律在社会生活中和政治生活中的作用,都主张以成文的法律条文作为赏罚的尺度,引导和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的稳定。
在法家看来,法既是君主治理国家的依据,又是人民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那么它就应当以成文的形式出现。通过成文的法律明确规定了赏罚的标准,公布于众,赏罚必须按照法令规定执行,而不是凭借执法者的好恶而判断轻重。鲁昭公六年,子产铸刑书,将法律天文铸刻在铜鼎,来向国人公布。而后李悝汇集各国法律作《法经》,具体分为盗、贼、囚、捕、杂、具六篇,开创了中国成文法的范例,后来商鞅将《法经》带到秦国,用制定法代替习惯法,使一切归于法定,成为秦国理发的蓝本。
中国现代法治中法律具有明示作用,主要是指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以及违法者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立法和普法工作来实现的。因此,从晚清立宪到现在,中国一直是以成文的法律来实现法治。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绝对禁止的,触犯了法律应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么,违法后能不能变通,变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方面都以成文的方式规定出来,使人们通过知晓法律而明辨是非。
(二)国家强制性和适用对象的普遍性
法家的法治和中国现代法治都认为法律是一种国家意志,那么它的实施就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法家指出“言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1],法令有明文规定的要令行禁止,即使法令无明文规定的“常法”(即一般习俗惯例),也不能允许违反。并且法家认为“言无二贵,法不两适”[1],在法令容许的言行外不能有其他言行,如果法本身动摇了,就失去了作为是非标准的作用。而中国现代法治中的法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体现全体国民意志的国家统治工具。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的权利和义务,它是由国家确认或认可和保障的一种关系,这是法律的一个重要特征。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由包括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有组织的专门的国家暴力机关以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在适用对象上,以前的“法”是“刑不过大夫”的法,只能管理老百姓,而贵族是无法管理的,而法家的“以法治国”要求执法者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不阿贵,绳不挠曲”[1],功、罪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现代法治的适用对象是全体公民,满足多元社会中不同的社会群体不同的利益诉求、价值取向和意志主张,法律确认和保护公民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上处平等的地位,公民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
(一)法治精神的背道而驰
法家的理论体系是直接服务于王权政治的,法家的法是与专制联系在一起的,法只是君主治国的工具,其根本目的在于保障君主专指的权利。按照法家的思想体系,“法自君出”,“言无二贵”[1],权力完全归于君主,臣、民不仅不得过问,甚至不能有所议论。法治的内容实际上还是体现君主的个人意志,法家的法治是将民众的行为引导到君主所希望的方向上去。中国现代法治从反对“人治”、“专制”中发展起来的,其精神是民主的,是全体人民共同遵守的规范,代表全体人民的意志,其主权在于全体人民。从法律制定的角度上看,法家的法律是依君主个人意志制定的,而中国现代的法律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并且要获得全国大多数人的同意才算有效,法律代表着公民的意志和大多数人的利益。
(二)作用方法的对立
法家讲究“以刑去刑”,“轻罪重罚”,试图以残暴的刑罚来威慑或是恐吓他人,通过使人们感受到生命的岌岌可危或肉体的极大痛楚来阻止他人作恶。在法家看来如果刑罚轻微,就不足以威胁人,人们往往以犯罪“成本”微不足道而轻视法律,这样反容易造成犯罪。对触犯刑律的人处以重刑,目的就在于让老百姓看到触犯刑律所遭受的不利后果,使其感到畏惧而不敢以身试法,“以力服人”、“以暴制暴”。因此,只有贯彻重罚,才能使法律真正起到惩恶扬善的作用。现代法律则讲求罪行相称,通过适量的惩罚来告诫或警示他人别再犯错。法家完全排斥德治,不相信人们有向善的可能,而德治则是现代法治的应有之义,现代法治都强调对犯人的感化教育,使人从内心服罪并促成他们改过向善。即使在实施惩罚的时候,现代的法治也更具人性化,它力图减轻犯人肉体上的痛苦,只是限制犯人的人身自由,这一点与法家迥异。
[1]陈秉才注.韩非子[M].北京:中华书局,2007.
(作者单位:重庆师范大学)
王晶(1990-),女,汉族,四川达州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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