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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执行状况研究

时间:2024-05-04

钟 楠

广东省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执行状况研究

钟 楠

近年来,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国务院和教育部先后颁发了《条例》和《办法》等政策法规。与此同时,各地在执行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的过程所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本文以广东省为例,分析了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的执行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而运用托马斯·史密斯的“政策执行过程模型”分析其成因,最终提出对其优化对策的探讨。

中外合作办学 政策 执行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大大加快了各国教育国际化的步伐,中外合作办学应运而生。广东省作为中外合作办学的先行省份之一,在执行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方面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笔者选择对广东省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的执行状况与优化对策进行研究。

一、广东省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执行现状

近年来,广东省在执行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其中包括出台地方政策以配套执行国家政策、引导支持合作办学、规范办学管理以及保护合法权益等方面。比如,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筹)已获教育部批准,计划于2017年开始招生,将有效促进广东省通过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国外优质的教育资源,成为广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平台。截至2016年7月20日,广东省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达到67个,其中机构4个,项目63个;其中项目中:专科层次35个,本科层次11个,硕士层次14个,博士层次3个。

然而,广东省地处改革开放前沿地带且毗邻港澳,相较于其他内陆省份来说具有得天独厚的对外交流优势,且近年来经济迅猛发展,但广东省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现状实际上并不理想。与江苏等先进省份相比,不仅尚未形成一个成熟稳定的发展格局,且缺乏整体规划、合作层次偏低、办学形式单一,欠缺长效合作机制等问题。

二、广东省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执行问题

(1)替换性执行,主要表现在前几年有的高校在对于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或受办学利益驱使的情况下,将出国留学培训项目当作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进行宣传和运作,招生简章中存在“合作办学”和“2+2”等表述,混淆且替换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概念,替换了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的内容和规定。

(2)缺失性执行表现为未能及时出台地方指导性政策或配套性政策,或者政策只有部分内容被执行,又或者有关政策性文件未能及时更新完善。目前部分办学经验较为成熟的江苏省苏教外〔2008〕13号文件通过了《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扎实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意见》。而广东省目前缺乏系统性的地方配套政策来指导、支持和规范中外合作办学。

(3)象征性执行,表现为执行主体由于主观意图或客观因素未能将政策目标真正地转化为工作的方向,而仅仅只是象征性地执行政策,致使政策沦为空架子。《办学条例》明确指出“国家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然而目前广东省中外合作办学63个项目中,将近3/4的项目专业多为商科或教育相关专业,重复办学现象严重。

(4)附加性执行,表现为由于政策本身的弹性空间或执行者对于政策认知的偏差,导致政策执行被赋予了附加性内容。《广东省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经省政府教育、价格主管部门评估确系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或在新兴和急需的学科专业领域开展合作办学,或办学质量高,得到社会普遍认可的,可比同档次中外合作高校或中外合作项目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以上内容由于缺乏严谨表述且存在弹性空间,为执行高校提供了附加有利于自身利益内容的可能性。

三、广东省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执行问题的成因

(1)政策可执行性不佳,主要包括政策表达不够严谨、政策目标难以实现及政策完善更新不够及时。比如,《广东省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试行)》中“办学质量高,得到社会普遍认可的”并未明确具体的质量评估和社会评价标准,而“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也同样未明确具体允许的上调幅度。

(2)执行主体投入不够,主要包括人力资源不足、经费资源有限及信息资源欠缺。比如目前,广东省对于中外合作办学相关政策的宣传与执行,主要还是停留在发红头文件的层面,较少组织培养政策执行人员专业素质的培训会议。

(3)目标群体的认知与监督不足,主要包括政策认知不足和执行监督不力。学生对于中外合作办学及其政策的了解甚少,只有极个别学生对《办学条例》和《实施办法》有所听说,但对具体的规定和内容均不太了解。而对于广东省执行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的情况,大多数学生都表示不太清楚广东省出台了哪些中外合作办学地方性政策。

四、结语

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外合作办学已成为我国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的重要形式,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执行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将严重阻碍了中外合作办学的健康持续发展。本文认为,应通过科学制定、及时完善更新并积极创新等提高政策的可执行性;执行主体通过依法执行政策、完善配套政策、出台地方政策并尝试创新监管等加大政策执行的力度与投入;加强政策执行的监督评估,如通过公开政策研究与制定和优化政策宣传与传播做好信息公开、通过内部与外界做好全面监督,以及通过政策评估与办学评估健全评估机制,从而有效保证了中外合作办学的规范管理和科学发展。

[1]向春名.中外合作办学的政府支持政策研究[D].湘潭:湘潭大学,2007.

[2]邵丽霞.中外合作办学政策分析[D].扬州:扬州大学,2009.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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