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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辅导员工作法治化的思考

时间:2024-05-04

夏 佩

高校辅导员工作法治化的思考

夏 佩

在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下,依法治校是高校教育改革的趋势和要求。辅导员作为高校管理育人的一线工作者,实现辅导员工作法治化对高校法治化有重要作用。分析当前高校辅导员工作中存在的法治问题,探寻推进辅导员工作法治化的有效路径。

高校 辅导员工作 法治化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法律规范成为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行动指南。在依法治国方略下,依法治校也成为必然。高校辅导员作为大学生的直接管理者、服务者和引领者,同时也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直接执行者,其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成为依法治校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依法治校的重要保障。

一、高校辅导员工作法治化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辅导员法律素质薄弱,侵权行为屡见不鲜

绝大多数高校辅导员不是法律专业出身,也没有接受系统的法律培训,缺乏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在学生工作中往往人治思维和行政思维占据主导,工作随意性较强,更多运用行政手段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难免会存在以情代法、以权代法,有法不依的情形,导致侵犯学生权利的现象屡屡发生。如有的辅导员对于违反校纪的学生,擅自越权使用劝退、勒令退学等处分而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广泛发布处分学生的文件,大范围公示受资助贫困生的家庭情况,趁学生不在突击检查宿舍等行为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还有收缴学生的违禁物品不归还,摊派募捐款,强迫学生参加商业保险,对学生违反校规的行为进行罚款等侵犯学生财产权的情形也屡见不鲜。

(二)辅导员工作程序失当情形较为严重

辅导员在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过程中,忽视程序正义,缺乏正当程序的情形也较常发生。如对学生进行违纪处分,不给学生辩护和申诉的机会;在奖助学金评定和评先评优中,有的没有将通知告知全体学生;有的直接由辅导员或者班干私下认定而没有进行民主评议,或者没有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等,以上情形因为违反了程序正义原则,即使不存在徇私枉法,其结果也是缺乏公信力,不合法的。

二、高校辅导员工作有违法治化的原因

高校辅导员在工作中存在的有违法治精神的种种行为,不仅仅是辅导员本身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缺乏导致的,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大学生权利保护不足,学生管理立法存在不少空白与漏洞,部分规范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对大学生的程序性权利规定也不明确。此外,高校行政化倾向仍然严重,部分高校的规章制度以领导意志为根本,在学生管理中主要从学校和学生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不对等的行政法律关系角度出发,而忽视了学生交纳学费、学校提供服务的对等的契约关系,强调管理和服从,忽视学生的基本权利,有些高校相关规定甚至违反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很多辅导员或者是迫于学校的压力,或者是缺乏法律素质,或者不加思考地执行了学校不合法的规定,一方面侵犯了大学生的正当权利,另一方面给辅导员自身带来了法律风险,也阻碍了高校法治化管理的进程,因此加强辅导员工作的法治化势在必行。

三、高校辅导员工作法治化的路径思考

推进高校辅导员工作法治化是一项全面性的工作,既要着手于法律观念层面的提升,也要立足于法律制度的完善,最终落实到具体管理行为中。

(一)辅导员工作观念的法治化

实质意义的法治强调“法律至上”、“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价值、原则和精神。要推进高校辅导员工作的法治化,前提是树立辅导员正确的法治观念。首先,辅导员要形成法律至上、依法管理的法治观念,在开展工作时,必须受到法律制约,保证每项举措都合乎法律规范,每个工作流程都遵循法治程序,使高校学生管理减少人治的任意成分,增添法治的理性要素。其次,树立权利本位的理念。正确认识大学生既是学校的管理对象,也是学校的服务对象,辅导员不能仅仅以学校和学生的行政关系管理学生,还要依据学校和学生的民事关系平等对待学生。在理念上应从权力本位向权利本位转变,强化服务职能。

(二)辅导员工作制度的法治化

辅导员依法管理的基础是有法可依,要推动辅导员工作的法治化,高校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学生管理规范和辅导员工作制度。为了规范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国家已经制定了较为完备的高校法规体系,高校应审视现有校内管理规范,结合自身特点,依据上位法制定合法合理、具体的学生管理规范和细则。辅导员则应以国家、学校的法律校规为依据制定班级管理制度。同时,高校还应完善辅导员管理制度,规范辅导员工作,对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工作程序以及奖惩进行详细、明确、具体的说明,从而使辅导员工作有法可依。

(三)辅导员管理行为的法治化

辅导员日常管理行为是辅导员工作法治化和高校法治化程度的直接体现。辅导员要秉持法治观念、依法管理,有赖于对于法律法规的认知和理解。因此,高校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与法制教育,要对学校管理人员尤其是辅导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辅导员也要通过自学、进修等方式来了解法律知识,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自觉运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管理行为,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保护学生权利,为学生的全面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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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佩(1986-),女,湖北武汉人,柳州职业技术学院贸易与旅游管理系助教,本科学士,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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