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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立法保护路径的现状探析

时间:2024-05-04

周 薇



特殊教育立法保护路径的现状探析

周 薇

【摘 要】在刚结束不久的两会期间,部分代表关于制定并颁布《特殊教育法》提议再一次吸引了人民的视线。我国的特殊教育又迎来了一个发展的新阶段,我们一定要专注抓住这个发展的机会。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缺少完善的法律保障制约着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无法更好的保障残疾人公平受教育的权利。特殊教育的发展不仅体现了社会公平,而且对残疾人的生活也至关重要。高度重视特殊教育的发展,特别是要关注特殊教育的立法问题。

【关键词】特殊教育 发展 立法保护

2016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从八个方面对2016年的整体工作进行了部署。李克强总理在八个方面中指出要“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更在其中要求要“办好特殊教育”。[1]“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中更是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主体,并将发展覆盖各级各类教育作为目标和任务。[2]在十三五时期,特殊教育迎来了其发展的又一个黄金期。

中国人自主创办特殊教育的历史至今已经有100年的时间了,从早期的坎坷发展到如今蓬勃发展,我国的特殊教育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我国特殊教育学校2014年统计时为2000所,而在1976年只有269所,在校生人数也由1976年的28000人,增长到2014年的394870人。特殊教育体系也在不断地完善,基本形成了从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从通识教育到专业技能教育的教育体系。

但在特殊教育飞速发展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问题也开始逐渐显现出来。首先,我国特殊教育学校数量较少,尤其是高等特殊教育学校。其次,特殊教育的立法也落后于其他欧美发达国家,并且现有法律条文表达宽泛,可操作性不高。再次,特殊教育发展的经费不足,直接制约了特殊教育事业的公平发展。最后,特殊教育师资问题也亟待解决。据2008年教育部公报显示,特殊教育教师中仅有31%是本科及以上学历,可见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学历层次呈现整体偏低。本文着重从立法角度来阐释我国目前特殊教育发展所面临的困境,旨在为特殊教育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一、我国特殊教育所面临的立法困境有

(一)特殊教育立法层次低,体系仍存在缺陷

有关特殊儿童的法律较之其他法律出现的比较晚,1982年中国宪法中第一次对残疾人事业进行了立法规定:“国家和社会须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特殊教育儿童的公平受教育权利必然要依靠法律法规来保障,而立法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前提,“权利是靠法律加以界定和保障的”[3]总观我国的特殊教育法律体系,可以清晰的看到我国目前只有《残疾人教育条例》这一部行政法规是专门针对残疾人特殊教育的,而这部行政法典层次过低,所能起到的保障作用有限,并不能适应当前特殊教育发展的需要。还有一部分有关特殊教育的制度是零散地分布在其他法典之中,这并不能很好地为特殊教育的发展提供保障。至今我国仍未出台一部《特殊教育法》,但是在2016年两会期间,已有代表呼吁制定特殊教育法以保障残疾人公平受教育的权利。从横向来看我国特殊教育的法律体系,也存在着如特殊教育对象评估、鉴定制度等立法空白点。[4]

(二)法律规范过于笼统,立法观念落后

目前特殊教育的法律规范中,大多数条款都是属于倡导性、口号性质的。这些原则性较强的法律条款在实践中很难施行,指导性较弱。如《残疾人保障法》并未明确规定如何评估残疾人的类别,对于特殊教育的经费也没用强制性的要求,仅仅是强调“一定比例”,因此在实践中操作起来就有很强的任意性。[5]

在《宪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分别将特殊教育的对象表述为“盲、聋、哑和其他残疾”、“盲、聋、哑和弱智”和“残疾儿童”,如此不统一的表述让我们很难清楚的界定特殊教育的对象。而且从上述对特殊教育对象的表述中可以了解到,智力超常儿童并不包括在特殊教育的范围内。现有法律规范的范畴并不能很好的包括现实需要进行特殊教育的对象,表现出了一定的落后性。

(三)特殊教育制度不健全,执法监督追责制度不完善

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进行,我国的司法环境有了不小的改善,但是特殊教育司法体制仍有待完善。对于特殊学校的管理规范过于模糊,指导性、原则性的规范较多,这就使在实践中很难对特殊学校的管理进行具体化的指导。在《残疾人教育条例》实施过程中并没有与其配套的实施细则。[6]如果残疾儿童、青少年的受教育权利受到家长或者学校的侵犯,在现有的法律中很难找到具体的法律责任,这样就是对于残疾儿童、青少年的受教育权的保护流于表面。

由于法律条文的种种模糊规定且各省市并未设有专门的特殊教育处理机构,致使各个部门之间相互推脱责任,这给执法环节造成了不小的困难。执法的困难在一定程度上间接阻碍了立法的进程,从而制约了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z].

[2]“十三五”规划(2016-2020).

[3]陈建军.建国以来我国特殊教育立法研究述评[J].绥化学院学报,2014,34(01):137~140.

[4]于靖.中国特殊教育立法问题探讨[J].社会科学战线,2010(11).196~198.

[5]庞文,于婷婷.我国特殊教育法律体系的现状与发展[J].教育法制建设,2012.4,80~84.

[6]李莎.残疾儿童特殊教育法律问题研究[D].重庆:西南大学,2012.

作者简介:周薇(1989-),女,兰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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