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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丢失的马匹(散文)

时间:2024-05-04

羊父

我有很多年没有见过马了。在看到它时,我一直在疑惑:这是一匹马吗?

从颜色上看,它不像一匹马。它的毛发灰暗无光,像野火掠过草原后留下的炭黑色,肚皮上还掉了几块,如同打着深色的补丁。从神态看,它更不像一匹马了。它低垂着头颅,身上所有的附件,包括用以标志性别的生殖器官,都垂头丧气地指向地面。它更像一头疲惫不堪的驴子。

我在它身边坐了下来,点了一支烟,静静地抽,也静静地看着它。初冬的陽光,瀑布般倾泻下来,向阳而立的万物,如同披着一层金箔。因为阳光的造访,它身上的山峦更加高耸,湖泊更加沉陷。它低头啃食着草皮,黑灰的鬃毛从头顶垂落下来,遮住了眼睛。我知道,无论我能不能接受,这都是一匹马——一匹远走他乡的马,一匹失魂落魄的马,一匹让人揪心不已的马。

我把脸凑近它,低低地喊了一声:“马”。我以为它会抬起头,用硕大而湿漉漉的眼睛望着我。但是它没有。它仍然低着头,仿佛“马”这个字,甚至“马”这种生物,都与自己无关。我试图用“嘶嘶”、“咴咴”这样的拟声,来唤醒它的记忆。当然,也是徒劳无功。它终日穿梭于人流、车流之中,一天天生长起来的麻木,像瘟疫入侵一棵秧苗那般,悄无声息地入侵它的神经。我猜测,有很长时间没有人喊它马了,以至于它已经忘掉自己是不是马。就像我们这些久居城市的乡下人,忘掉自己的身份一样。

它让我想起与之相对的一些马来。

那是一些生活在李庄的马。它们被圈养在牲口棚里,像牛、驴一样被绳索勒住了脖子,可是它们仍然是一副卓尔不群的样子,像是村庄里没落的贵族。只要有人低低地喊它们的名字,或者轻轻地拍拍它们的脊背,那些马便绷紧肌肉,竖起毛发,蹄掌急促地敲打着地面,保持即刻出征的状态。

在李庄的马中,离我家最近的是“黑蹄”。它住在村庄的最东头,是全村离太阳最近的一匹马。那些年,李庄的黑夜,都是它用叫声给撕开的。黑蹄是一只四蹄乌黑的矮马,属于马的哪一个种属,我没有去考究。我推测,它应该是人类驯化最为成功的一种马。它已经适应农事劳动,不再把奔跑作为主业了。它经常与牛或骡子搭配,参与耕地、拉车这些枯燥的农业生产劳动。它在耕地时,低头、屈膝,尽量压低重心,与身边其他的牲口保持步调一致。在劳动的间隙,别的牲口卧在地上休息,只有它保持站立的姿势。乡野的风从四面八方向它围拢过来,将它清浅的毛发,吹出一层层波浪。这时候,人们才想起它是一匹马。

黑蹄的主人叫李科技,人如其名,喜欢钻研农业科学技术,什么温床育苗、高温堆肥、梨树嫁接等等,几乎无所不能。李科技最擅长的,莫过于动物杂交了。他用一头黄犍牛换来了黑蹄,想用黑蹄和驴发生关系,生产一头马骡,这样既能保留下马的力量,又能传承下驴子的耐心。可是黑蹄来到李科技家,还没呆满两年,命运就发生了变故。因为李科技又看上拖拉机了。那拖拉机喝一桶油,能不歇气地干几天的活,还不要人伺候,比什么马骡都要强。李科技卖掉了黑蹄,凑钱买了台东方红拖拉机,他开着拖拉机在村里奔跑,在那“突突”的排气声里,仿佛夹杂着黑蹄的嘶叫。

“白耳”是我要讲的第二匹马。它的臀圆腰细,外形俊朗,周身漆黑如夜,唯独右耳朵上有一块白斑。堂哥牵着它走进李庄时,村庄顿时安静下来,如同午夜突然降临。白耳身上的黑,不是凝固不动的、岩石那样生硬的黑,而是像丝绸一样能随风流淌的、像木炭一样有温度的黑。村里人围住白耳,争着要摸一摸它的毛发,摸过的人说,那不是毛发、是一身锦缎呀,要比自家铺盖的被褥滑溜一千倍。

白耳的原主人是一位身材高大的北方人。那人追逐金子的气息来到了平原腹地,安营扎寨、买马招兵,为的是收集那些散落在荒郊野外的破石头。那时,我堂哥初中刚毕业,喜欢舞弄拳脚,以单掌开鹅卵石的功夫最为出名,像这样的稀罕人才,自然要被招入麾下。堂哥的任务是看矿场,与他相伴的就是白耳。白耳天性喜欢奔跑,跑起来鬃毛翻腾,一副浪子的模样。我堂哥一头长发披在身后,也是一副浪子的模样。后来,当平原人知道那些破石头不是一般的石头,而是金矿石之后,便与北方人发生了冲突。那北方人寡不敌众,被打破了头。而堂哥那一头长发被剃得一根不剩。落败之后,堂哥牵着白耳回到了李村。半年之后,堂哥认识了在一个县城酱油厂上班的姑娘。那姑娘成了我堂嫂之后,堂哥便进了城,在酱油厂旁边的水泥厂里磨起了石头粉。至于白耳,有人说堂哥把它给卖了,娶老婆和养孩子的钱里,都有白耳贡献的一份子。有几次,我想问堂哥白耳的下落,可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我怕伤了堂哥的心,也怕知道答案后,会伤了我的心。

最后来到李庄的马叫“顺风”。顺风是两匹马,它们的颜色、身段相似,又是昼夜行居在一处,让人难辨彼此,所以共用一个名字。那是十多年前的冬天,这两匹枣红马拉着一驾高大的马车,停在村庄西北角的石灰窑边。一个小个子山东人下了车,爬上了窑顶,查看了周围的地形后,便把两匹马赶进了深井一样的破窑里。有人跑去看新鲜,回到村庄里说:石灰窑里住进了两匹马和两个人,那个女人高大白净,她捍的饼足有锅盖那么大,饼里夹的葱跟小孩的胳膊差不多粗;还有两匹马,一样的高大威猛,颜色看上去比炭火还要暖和。

第二天,这个山东小个子提着捍饼和大葱,挨家挨户拜访,说他要借宝地一用。这年冬天,当我们在被窝里猫冬时,破窑边便传来马匹的嘶叫。原来,这个山东人已经热火朝天地忙开了。他从干涸的水塘挖出淤泥,用马车拉到废窑边的草地里,给荒地换土。那两匹枣红色的马,像两团火焰在李庄的周围燃烧;它们的嘶叫,成了村庄上空起伏连绵的惊雷。几年之后,山东人奇迹般地在废窑边盖起了二层小楼。他把女儿从老家接过来长期定居。那女孩跟她妈一样高大白净,眼睛黑得能倒映出人的影子来,走路时,一根马尾辫左右晃动,能把村里所有男孩的脑子晃晕。这时,村里有恶人垂涎起了他的土地,用牛拉着木棍踏平了地里玉米,又把前去理论的山东人打翻在地。这样,这个山东人便不得不走了。临行那天,村里人去和他道别,他坐在马车里,闭着眼睛,泪水像溃了堤的河流漫了一脸。随后,那两匹枣红色的大马便拉着一家人,一路狂奔,出了李庄。

从此,李庄没有了马匹,变得平庸、无趣起来。当越来越多的老人离开了村庄,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远赴他乡后,李庄一点一滴散失掉热气。我离开村庄的那一年,旋风在村庄里盘旋,树梢在大声地咽呜,有如万马齐喑。之后有好几年,我不愿听到关于李庄的任何消息;而李庄对我来说,就简单地成了一个奔丧之所。

前年冬天,我被村庄紧急召回,去参加一位亲人的闭幕式。那人是“黑蹄”的前主人,他有个气场强大的名字叫“朝廷”。以前,只要有人在村里大喊一声“朝廷来了”,村里便会发生鸡飞蛋打、狗急跳墙这样的事。有一年,父亲正牵着他的黄犍牛犁地呢,有人喊了一句“朝廷來了”,那头黄犍牛便丢了魂一般,拖着父亲跑出去五里来地,幸好,被一条大河给拦住了去路。

朝廷这个人,黑瘦,体重不足百斤,走路没有声音,整天就像一张影子在村里游荡。以前,他在生产队负责养马,马的生老病死、传宗接代等要事,都由他来主管。生产队解散后,他也养过牛,养过羊,但所养的动物越来越小。无疑养马的那段岁月,是他最辉煌的一段人生了。此外,朝廷还有一个身份——兽医。这方圆几里牲口的生老与病死,大多都经过他的手。可以说,他主宰了李庄动物的命运。他说对谁动刀子,就能对谁动刀子;说要断了谁的命根子,就能断了谁的命根子。他就是牲口眼里的“朝廷”呀。

朝廷养马的房子,生产队解散时拆掉了。我家也分到一根木头,那根木头又直又圆又硬,是父亲收藏的木头里品相最好的一根。那一尺半厚的土墙,硬是撑了十多年才倒下,土墙倒下后,生出了无数棵刺槐树。其中有一棵,树干横着生长,好像有所预谋似的。后来,朝廷忍受不了病痛,就吊死在了那棵树上。将朝廷从树上取下来的人说,朝廷的身体笔直,尤其是两条腿,直得像马腿。家人替他做最后的洗礼时,见他一身关节高突,形似马骨,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朝廷是一匹隐藏在人群中的马呀。

到了春天,我接到了大嫂从老家打来的电话。大嫂说,你堂哥病重了,正在医院抢救呢,从早晨到现在,光是血就吐了三回。堂哥处理掉“白耳”之后,进了水泥厂磨起了石头粉。刚进厂时,他的力气是全厂最大的,所有进入水泥厂大门的石头,都要乖乖地听他的话。那几年,堂哥每年磨石头粉的吨数,都稳居全厂第一。他创造全厂磨石头粉日产量最高的纪录,至今也没有人能打破。县水泥厂建厂十周年那天,堂哥想把自己创造的纪录再朝上提一提。这天,他早早地出发,在小吃摊吃了两碗面条,换了一套全新的防尘面罩,打算大干一场。可碾石机一打开,他便从嘴里喷出一口血来。原来,那些被他碾成尘埃的石头,已经埋伏进了他的身体。

我去看堂哥时,他的手指在床沿上点了点,示意我坐下。此时,堂哥的肺,仿佛有千斤重,连喘一口气都非常困难。他想和我说话,没动几下嘴,就吐出一口血来。刚五十出头的堂哥,浑身上下都是石头一样的颜色了。这个欺负石头十多年的人,最后,竟然成了石头的模样。病房的窗口,有一片蓝天,一碧如洗地汪在堂哥的床头。我问那片天空:那个曾经能抱动一块两百多斤的石头,能把我单手举起来的堂哥去了哪里?

去年秋末,送走堂哥后,冷风从北方扑来,像是来填补堂哥留下的空缺。我乘坐农班车回城,远远看到一个人赤裸着身体,拉着一车玉米秸秆在田野里奔跑。——这是李庄的一个奇人,一年四季都不穿衣服,到了冬天,便通过奔跑来抵御寒冷。此外,还有一样神奇之处,他的生殖器一直是直的,站着时对着人,躺着时对着天,从来没有向大地低过头。那人拉着一车玉米秸秆,从农班车边跑过。他身上披着一层汗,身体被夕阳给染成了棕黄色。我止不住地惊呼起来:他多像一匹马呀。

今年暮春,万草生发,河堤上覆盖着一条厚厚的碎花绒毯。我躺在正处于发育期的河堤上,身体冰河解冻,春风无边。这时,码头上传来货船到岸的汽笛声,三、五分钟后,从河堤外侧的巷弄里,陆陆续续跑出二、三十个人来,他们踏着滚滚的烟尘,向货船围拢过来。简单地谈好价钱,他们便搬运起船上的麻袋,不到两个小时,满满一船货物便整齐地码放到了码头上。领了钱,他们有说有笑地走到柳树下,有的抱起暖瓶,人嘴对着瓶嘴灌起了水来,咕咚咕咚,像是一头牲口在喝。有的人手枕着胳臂躺在河堤上,肋骨从身体里隆了起来,像龙脊梯田那般排列着。那一身的骨头,多么像马骨呀。

这些人租住在河堤外侧那些低矮的平房里。那里还住着从农村来的建筑工、装修工,还有这几年刚出现的洗楼工、拔草工,等等。与之对应,一些大排档、理发屋、洗脚店,当然还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行业也隐匿在其中。这些远离故乡的人,在大河的臂湾里虚拟出一个故乡,营造出一派繁荣的景象。这其中,就有一些人来自李庄。这天,我在河堤上遇到了朝廷的儿子。他开着面包车,车身上涂着改水改电、刷乳胶漆等红色大字,看来,他已经把朝廷传给他的手艺给丢了,进城干起了装修的活。

我问他,你不给人家骟猪、骟羊了?

他说,现在农村没有人养猪、养羊了,我早都失业了。

我接着问,那地还种不种?

他说,早都不种了,都包给别人种牧草了。

他和我说话间,手机的微信不停地响着。那是有人在催他干活,或者是给他转账付款。他踏了踏油门,一副急着要走的样子。我最后问他,你还经常回家吗?他说,不经常回去,老婆、孩子都在城里,生意也做不完,哪有时间回去呀。接着他反问我,哥,你最近回去过没有?我竟无言以对。与我道别后,他熟练地调转车头,长按一声喇叭,消失在城市的车水马龙中。

我突然觉得,这些来城市打拼的人,不就是我要寻找的马匹吗?他们从农村来到城市,靠自己辛勤劳动,打拼出一份属于自己的天地。他们的身上,除了有那些马的气质外,还有我寻觅的炊烟与乡愁。不同的是,这些进城的马匹,已经喜欢上了城市,已经将自己生活安置在城市中。他们与眼前这匹流浪失所的马,有着本质的不同。

再说说眼前的这匹马吧。

这匹我唤不醒的马,它的主人该喊它什么呢?如果它没有正式的名字,也该有昵称或诨号,就像李庄的男人,除了户口本、结婚证上的名字外,还有“扁头”、“饭兜”这样的称呼一样。那么,它和主人之间又是如何沟通的呢?比如,如果主人要去河东,是走木桥还是走石桥?是走沥青路一路狂奔、还是走山路闲庭信步?如果主人去会情人,该怎么告诉它要快马加鞭快速奔跑;如果是见仇人,又该如何告诉他要提前做好战斗的准备呢?还有,如果它饥渴难耐,有停下来小憩的想法时,那么它又该如何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主人呢?

我猜,它和主人之间一定有特定的沟通方式,那是它与他之间的私密语言。当然,也可能不是语言,而是身体的一个动作、目光的一次接触,就像父亲蹲在墙角喝稀饭,多看一眼身边的鸡,午饭时,那只鸡就会被端到饭桌一样。

天黑之前,马的主人回来了。那人身材矮瘦,毛发发达,脸有一半以上被胡子荒着,裸露的部分,也是烟熏火燎的颜色。他走到马的跟前,拍了拍它的额头,算是打过了招呼,然后将一根胡萝卜按到了马嘴里。我以为他会说“老马”或者“伙计”什么的,没想到他说的是“哥们儿”。他说:“哥们儿,我们上路吧。”那马竟然点了点头。于是,这一对兄弟相互依偎着,朝着南方的夜色里进发。南方,是远离草原、远离故乡的方向,迎接他们的,应该是更为浩荡的城市吧。

我突然很羡慕这一对兄弟,他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与之相比,我却被生活束缚了手脚,一辈子不得不呆在一个地方、干着千篇一律的事情,把日子过得越来越像一座孤岛。这天,我终于痛下决心,挣脱所有束缚,开始了我向往已久的、信马由缰的生活了。我像一匹烈马,在望不到边际的草原上纵情奔跑,脸上挂满幸福的泪水……

妻子拍醒我说,你做梦了吗,从来没见你哭得这么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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