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李樯
长椅空谈
这件小事情就发生在父亲去世后不久,所以我还记得起来。
那是一个天气不错的双休日,我和李小艾带儿子去小区对过的公园里散步。公园和小区隔河相望,当中有架人造木桥,倒也方便。我在桥上逗留了片刻,无奈儿子急着要去爬山,我们只好跟在他后边,一溜小跑着追过去。所谓山,其实就是一块冲积岩的大石头,不到两米高。
我蹲在岩石上抽了一根烟,看着谢志豪爬上爬下。很快他就满头大汗,仍然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我索性撇开娘儿俩来到河边,在一条长椅的一头坐下来。
那一天令人迷惑的际遇就此发生了……
长椅另一头坐着一个老者,他脚上的皮鞋锃亮,裤角笔挺,上身穿一件质感不错的呢子风衣,衣领高高竖起。他十指相扣,搭在小腹上,正靠在椅背上打盹儿。圆形礼帽的帽檐压得很低,加上豎起来的衣领,我几乎看不清他的脸孔,但不难看出他是一个老者。
这时李小艾在远处叫我,正要起身,老者醒了,对我说,年轻人,请问这是哪里?他抬起手臂,指了指我们脚下的河流。
我一怔,觉得老者的面容有几分似曾相识,分明在哪里见过,一时又想不起来。我朝李小艾挥了挥手,示意她带儿子再玩一会儿,到处转转。
这是翠溪,这一带的人几乎无人不知。
我说完便吹起了口哨。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忽然吹起口哨。曲子是我们家乡的《茉莉花》,这首民间小调经过各种演绎,已进入世界民族音乐交流的范畴,也曾奏响在维也纳的金色大厅。
老者面朝着我,有些冲动地说,十年前,也是坐在与这条一模一样的长椅上,您吹的不是这首曲子。
他居然用您这种称呼。他的眼睛蒙着一层翳障,应该是位盲人,或者几近失明的人。作为一个从业多年的医生,虽然不是眼科医生,做出这点判断对我来说仍然不是一件难事。
十年前,那不可能。我指了指翠溪两岸说,十年前这里还是一片废墟,荒地和棚户区比比皆是,又脏又乱。那时政府还没动手打造这两岸的风光带,所以也不可能有这条长椅。
您误会我的意思了。老者有些着急地说,十年前,我们曾经遇见过,不过不是在这里,而是在罗丹诺河边。说到这里,老者停下来,似乎期待我能想起什么来,看我一脸懵懂的样子,他不得不继续提示,本来我也不确定那是查尔斯河还是罗丹诺河,但后来您确切无疑地说,“我现在在日内瓦,坐在罗丹诺河边的一条长椅上。奇怪的是我们两个相像,不过您年纪比我大得多,头发也灰白了。”(博尔赫斯《另一个人》)
他停顿了一小会儿,似乎要为自己留出足够回忆的时间。
想起来了吗?您当时就是这么说的。
我看了看老者,他的确头发花白了,年纪比我大得多,样貌看上去令人亲切,有种他就是我老年后样子般的亲切。我又看了看翠溪,河面上空空荡荡的,偶尔有一些上游漂过来的杂物。
老者仍然不死心。
对了,您当时也吹了一支口哨曲,但不是这一首,而是乌拉圭诗人兼剧作家的埃利亚斯·雷古莱斯的《废墟》。
我越发懵懂,甚至觉得已经跟他是两个完全意义上的陌生人了。
看样子,你认错人了。
老者怔了好一会子,缓缓说道,哦!对不起,可能,我真的认错人了。
可能?哈哈,不是可能,是千真万确,我从未见过你。
您确定这是翠溪?老者似乎不死心,继续追问我,您确定这是翠溪而不是查尔斯河,或者罗丹诺河?
日内瓦?罗丹诺河?好吧,我们一般不把它翻译成罗丹诺,而是叫罗丹洛河,不过这没什么大碍。问题是我从没去过日内瓦,你去过吗?
老者点头,是的,一九一四年我跟随父亲和家人到了欧洲,在那儿住过一些年头,后来又去了西班牙,再回到日内瓦,已经是很多年以后的事情了。
我不关心这个。我打断老者说,至于查尔斯河,我知道它。我的父亲曾在哈佛留学,我记得他说过,查尔斯河流经那里,一直向东北注入大西洋……
您的父亲?
是的,我父亲。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老者坐直了身体。
大概是一九六五到一九六九年间。我清楚地记得他提起查尔斯河的那次聊天,是因为一个叫博尔赫斯的作家……
您父亲说的博尔赫斯,全名是叫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吗?
这我不太清楚,对不起,我对文学不感兴趣,尤其国外作家,几乎没什么了解,虽然我的父亲喜欢文学。上世纪九十年代,他还在《世界文学》发表了一组译作,翻译的是博尔赫斯的一组短诗,他就是拿到样刊后,跟我说起那是他翻译的唯一一组国外诗歌,并提到了查尔斯河的。
老者的拇指互相绕着圈儿,时间似乎也跟着他的拇指旋转起来。
很好,查尔斯河,您继续。老者有些期待。
他说是到哈佛留学的第二年还是第三年,我记不清了。博尔赫斯应哈佛大学的邀请,去开了六场讲座。他因为专业课的原因,只听了其中两场。有一场是下午举行的,结束比较早,他和几个同学,曾陪同博尔赫斯去到查尔斯河边,去看河上的日落。
啊哈!我记得那一天。老者翘起二郎腿,有些兴奋起来。那天天气不错,跟今天的天气一样好,只是那天的白云很多,不像今天,几乎没有云朵,只是……老者陷入沉思,继续说道,对不起,时间过去太久,我也完全没有印象了,那天的随行者中,是否有一位中国留学生,而他就是您的父亲。
你是说,那天您也在场?这回轮到我有些兴奋起来,不禁也跟着他用起您这个敬称。
嗯!老者俏皮地点点头,您可以这么说,那天我也在场。只是对不起,我的确不记得您的父亲了。
没关系,他对文学的兴趣主要停留在阅读。
这很好,我是说,哦!您父亲是哪一年发表那组译作的?
好像是一九……九六年?或者九七年?对不起,我也记不清了。
没关系没关系,时间并不重要。我真的很高兴,您的父亲在听了博尔赫斯讲座三十年后,尽管他不是翻译家,仍然意兴阑珊地翻译了他的诗歌,这真是件很棒的事情。
老者开心得像个孩子。
我不确定他是不是遇见博尔赫斯三十年后翻译了他的诗歌的,也许老早就翻译了,只是一直没有拿出来。或许他觉得自己不够专业吧!
您父亲是什么专业?
哦!我想起来了。我没有正面回答老者的提问,思绪也陷入了回忆。那是一九八六年六月的一天,也就比今天的日期推迟一个多月,天气已经变得炎热起来。那天上午,他忽然变得消沉不安。他本来应该高兴的,因为那天我拿到了全市最好中学的录取通知书,母亲高兴得不得了,建议我们全家去小区旁边的红杏酒家好好庆祝一番,但他没搭理母亲。他只是扫了一眼我的录取通知书,便将它弃于案头,置之不理了。说真的,我当时很失望,也有些生气,他不夸奖一番也就罢了,但起码得表示一番开心才合乎情理吧!
您后来弄清楚他消沉不安的原因了吗?
不确定。我只记得那天他话变少了,晚上我们一家人去红杏酒家吃饭,他仍然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弄得母亲不禁冲他发火,在饭桌上发了不少牢骚。饭后回到家里,他仍然懒得理我们,而是把自己关进书房。后来母亲让我去给他送削好的水果,顺带窥探一下他在做什么。我端着一小碟水果,好像是西瓜,或者是猕猴桃,我记不清了。我轻手轻脚走进他的书房,把水果放在他的书桌上。他正在翻一本旧书,英文版的,面前铺开一叠稿纸,已经写了两页,翻过去了,新的一页大概写了一半。后来我才明白他当时是在翻译诗歌……
哦……老者长长哦了一声,沉吟良久才道,您前面说过,您的父亲发表在《世界文学》上的那组译作,是他翻译的唯一一组国外诗歌……
没错,他是这么说的。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应该就是那一天,他情绪忽然低落的那一天翻译了博尔赫斯的诗歌的,而又在十年后才拿出来发表的。
嗯……看来是这样的。只是我到现在也没明白,父亲那天为什么会突然情绪低沉,这在他身上是极少见的。他非常乐观,尤其在家人面前,总是朗声说话,他的语言幽默而欢快。
真遗憾,我与您的父亲居然没有任何交往,哪怕只是书信往来,或者哪怕当初只是互留了联系方式,之后再无交集。
这也很正常吧,有太多的人会与我们只是一闪而过,就像现在的我和您。
是的,也许明天我们就不再认识了,甚至完全忘了对方。
只是那天晚上,就在我要离开父亲书房的时候,他叫住我,说了句不着边际的话,我当时完全没法理解。
他说了什么?老者十分期待的样子。
时间过去太久,我完全记不起来了。他好像提到了一个人的死亡,提到了那個亡者的名字。我当时几乎没听清,即便听清了也记不住,因为那好像是一个外国人的名字。
博尔赫斯?您再想想,您的父亲提到的那个亡者的名字,是不是叫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
老者再次坐直身体,并且几乎要从长椅那头凑到我这边来。
我只好说,或许,是吧!
老者拍了拍手说,那就对了。很显然,您的父亲是个念旧的人……这样说来,您说的一九八六年六月的一天,应该是六月十四日,哦不对,也许是六月十五日。您父亲得到博尔赫斯死亡的消息,应该比日内瓦时间再晚一些,所以最早应该是六月十五日,甚至再晚一些,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差不多吧,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说到这里,我和老者相视而笑起来。
这时李小艾带着儿子来到长椅旁。谢志豪的头发已经湿成一缕缕的,李小艾一边替他擦汗,一边嗔怪他闲不下来。我让谢志豪叫老者爷爷,谢志豪照做了。老者似乎没听懂这个词,微微拧头思索了一下,向谢志豪伸出双臂。谢志豪走进老者怀里,他的手在谢志豪湿漉漉的头上摸了摸,不禁笑了。
小家伙,你的头发为什么湿了?
因为我的身体会下雨,一跑就会下雨。
老者微微一怔,他又摸了摸谢志豪的脸蛋,忽然拧了一下说,可爱的小家伙,你的爷爷在哪里,你能带我去见见他吗?
谢志豪无言以对,懵懂地看了看我。我只好告诉老者,我父亲刚去世不久,是得癌症去世的。
老者松开谢志豪,沉默了许久,最后缓缓地问我,现在是哪一年?
二○○六年,怎么,您没有时间概念?
老者摆了一下手,重复了他前面的一句话:时间并不重要,我们留存于世的证据才是最好的证明。可是您为什么一点儿也不奇怪,我刚开始时会把您错认成另一个人呢?
这不奇怪,错觉经常发生,不是吗?错觉也不重要。我有点卖弄的意思,故意学起老者的腔调。
不,错觉比时间重要得多。有时我们会把别人错认成曾经拥有过的人,这多么幸运啊。比如您,一开始我就有种似曾相识的错觉,结果果不其然。
我无言以对。
好吧!我再多问一句,在您父亲的遗物中,还有没有那本《世界文学》?如果还能找到的话,能不能送给我?对不起,这个要求有点冒失。
不可能,哦!对不起,我是说没有了,这一点我敢肯定。父亲去世后,母亲让我清理了他大部分的遗物……
没关系,没关系,这并不代表它消失了,哪怕已被打碎,重新化为纸浆或者被烧掉,但灰烬是永恒的事物。
老者说完,缓缓从长椅上站起来,手里神奇地多了一根拐杖。他用拐杖点了点地面,也没打招呼,便顺着河边的长廊向南走去。
我上前搀住他的胳膊。
您看不见路,我送您回去吧!
老者掰开我的手说,谢谢您,不过不用了,我的眼里还有余光,虽然整个世界都是晕黄色的,但这并不妨碍我看见它的真相。我只是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在下一个无限的黑暗循环中归来。
我懵懂地站在原地,李小艾揽着儿子的肩膀,站在靠后几步的长椅边。我们一起目送老者离去,直至他消失在一片河流的反光中。
活生生的女儿
一阵风吹过,翠溪河面漾起大片的水波,水波反射阳光,使河面成了一片漾动的银色世界。
河堤上的这条靠背长椅看上去是杉木材质的,老者坐在另一头,他纤细但已苍老的手指在长椅上摩挲着。椅面上的清漆已经腐蚀了,木质有些干涩,因此他不停摩挲着,好像要把那一片椅面打磨光滑。
老者兴味盎然,“你继续,关于你女儿小疼的事。”
“应该是去年冬天,或者是今年初,在新年交替的那段时间,阳历和阴历常常使人混淆时间的概念。总之那段时间下了好几场大雪,整个南方都被大雪压倒了,城市几乎停止运转。那几天相对清闲,所以我终于想起小疼。”
“我不太明白,她不跟你们一起生活?”
“是的,她总是被挤得远远的,离我越来越远。我们父女隔着满大街满广场的人头相望。小疼哭喊着,我也呼喊着她,但谁也听不见谁,谁也看不见谁,更别说是在拥挤的人潮中相遇了。”
“即便相遇又能怎么样呢?你们甚至可能认不得彼此。”
“但小疼是我的女儿,这一点确凿无疑。每当闲淡下来,或者某个醒来的早晨,我脑子里常常泛起这个念头,啊,我的女儿小疼,她躲在黑暗中,但我仍能看见她的光芒。”
“你是个诗人?”
“啊!不,不是。”
“可是你刚才说,你有一首写给小疼的诗?”
“是的,具体说那应该是一篇日记,我是后来才意识到那是一首诗的。”
“还能背出来吗?”
我点点头,开始背诵那则日记:“我有个女儿/她的名字叫小疼/她的名字/是仲夏落在我胸口的一粒冰/是冰里的火焰/火焰里的蓝光/小疼小疼/你躲在我的心脏周围/你坏笑如小怪物/你是我掌心/一道细小的纹。时间落款是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那时小疼多大了?”
“四五岁的样子。”
“现在该多大了呢,十五六岁?或者更年长一些?她或许已经超越时间,出落成一个妖娆的少女。”
“我不知道,但我希望,她已经长成为少女。”
“这是首不错的小诗,但谁都能看出来,你在撒谎。”老者有些武断地对我说,“你骗得了别人,骗不了我。”
“撒谎?”我有点儿尴尬,“我不这样认为,或许是我读给你听的声音不那么果断,才给你造成这样的错觉。”
老者翘起二郎腿,双手搭在膝盖上,踏在地上的那只脚不时敲打一下地面。
“这是你的错觉。我们很多人都会有类似的错觉,常常以为自己有一个不存在的亲人,或者在某家不确切的银行保险柜里藏有一本存折,或者一个情景出现时,会瞬间触发我们多年前的记忆,这些都属于错觉的范畴。错觉反复出现,我们就会信以为真,甚至因此怀疑现实的真实性。”
“呵呵,照你这么说,我根本就没有那个女儿喽?”
老者搭在膝盖上的双手轻拍了两下,“我的意思是说,你的谎言就是你的现实,现在的你,”他指一下我,又指了一下自己,“现在的你和我,只不过是一个梦,我只不过是你梦里遇见的人。”
我腾地一下从长椅上站起来,看了看正从桥面上跑过来的儿子和在后面追赶着他的妻子,一时错愕失语。
老者面无表情,摸索着站起来说,“我也好久没在河边散步了。来,年轻人,我们走走吧!”
我上前搀起他的一条胳膊。
“空气不错,尤其空气中柳叶的味道,相当馥郁迷人。”老人停下脚步,微微仰起脸,鼻翼翕动了两下。
“昨晚下过一场雨。”
“啊哈,我为什么不为你制造一场相遇?”老者忽然声调高扬,兴致勃勃的样子。
“相遇?我跟谁相遇?”
“跟你的女儿呀!”老者有些顽皮地说,“至于你们以什么角色,又在各自的哪个年龄段相遇,遇见之后有哪些动作,就不是我能控制的喽……”
阳光摸上阳台,李小艾送完儿子谢志豪去学校已经回来了,正在梳妆台前拾掇自己,然后才会出门。
“老公,你看我的头发这样扎好看吗?”
我看也没看便说了声好看。
“哼!你看都没看,怎么知道好看,你总是这个样子。”李小艾说着,把披肩发从后面撸起到头顶,“这样扎好看吗?”
我只好看了看,说好看。李小艾又哼唧,“你总是这个样子,到底是这样好看,这样好看,还是这样好看?”李小艾说着,手上动个不停,转眼已经把头發摆弄出三个造型。女人在拾掇自己这件事情上永远不会觉得厌烦,仅仅头发这一项就能千变万化。可你整便整呗,偏得让别人给出意见,又从不满意。
“那还不是因为你心不在焉。”李小艾说着从梳妆台前的椅子上跑过来,扑到我怀里,勾住我的脖子,“到底哪样好看嘛?”
李小艾的头发略显干涩,自然垂了下来。这长发,还是我建议她留的。此前都是短发,只有刚恋爱那阵儿是长发。后来剪成短发,她也并未征询我的意见。有一天我们做爱完毕,说起恋爱期间的事情,便聊到头发的长度问题。我有些感慨,说你那时还在上大二,小屁股紧翘翘的,头发长长的,真好看啊。李小艾警觉道,“你是不是嫌我屁股下垂了。”须臾又自我打趣说,“翘臀是没法恢复喽!”
那之后的某天,我突然注意到李小艾的头发长了起来,已经恢复到大学时代的一头长发。至于这之间隔了多久,取决于头发生长的速度,而这速度是看不见的。时间并没有加速,我们的儿子却转眼已上中学,不需再像小时候那样吃喝拉撒都要操心费神了。
我捧起李小艾的脸蛋亲了一口,看着她的眼睛。这是个简单的女人,身体里似乎住着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小女孩。这也许是女人的共性,至少李小艾是这样的。
我松开李小艾说:“乖,爸比要去上班了,今天要接待好几个病人。”
“爸比辛苦了。”李小艾撒了个娇。
李小艾倒没有恋父情结,她有时候叫我爸比,纯粹是撒娇卖萌。
我拎着公文包来到车站,排在队伍最后,坐上一辆公交车。到落凤桥站,我就该下车的,由于听MP3里的歌入了迷,差点儿忘了下车。我是最后一个下车的。我喜欢最后一个上车,也喜欢最后一个下车。我不明白坐公交的人们为什么那么喜欢拥挤,上车时抢着往车上挤,下车时抢着往下挤,死的时候也是抢着向地狱里挤吗?
拥挤的时候,我宁愿等,等下一班车到来。如果每班车都挤,我便改乘出租。如果等不到出租,我宁愿步行两个小时去单位,哪怕走得两腿酸软,汗湿脊背。拥挤总是令我感到恐惧,有时陪李小艾去商场,一看人多,我就会打退堂鼓。
工作排得太满,大小事务拥挤不堪,同样令人抓狂。在车上,我提前看完几个病人的病历,脑子里形成几套不同的治疗方案,这是今天要完成的事情,一刻也不得清闲。
看完第三个病人,已经到了晌午,阳光洒进窗户,窗外的天空白花花的。我终于停下手头的工作,端起实习生刚刚送进来的咖啡。起先她以为我喝咖啡不要加糖,后来才知道我喜欢甜咖啡,是那种微甜,微甜里又有着充分的苦味。
这多么像我对小疼的思念。有一次,我脑海里几乎闪现过小疼的确切位置,她就在一座南部沿海城市的乡下,海风吹得她的皮肤黝黑,但很健康。她有一头乌黑的长发,虽然有些干涩,但掩饰不住她的楚楚动人。那一次,我差一点儿冲到医院外边的马路上,拦下一辆出租,而后直奔机场。要不是一阵敲门声把我惊醒,我想我会去的。
一只绿头苍蝇嗡嗡叫着栖落在窗玻璃外边。我被咖啡呛了一下。我打开窗户,绿头苍蝇迅速逃逸,落到窗外一株开着的木槿花瓣上。我抓起一支签字笔,狠狠向它掷去,没砸中,它继续嗡嗡叫着遁向别处,消失在一片光中。
街上车流拥挤,人头涌动,好像都很匆忙的样子。我正要关窗户,人头中忽然闪过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小疼,这是我的第一反应。不是小疼,那是谁呢,是李小艾,小疼还是个小女孩,这是我的第二反应。
我将脑袋探出二楼办公室的窗户,只看见一个娉婷的背影在街角一闪,就不见了。那长发和小疼的一模一样,同样略显干涩,而又楚楚动人。
这次我没再犹豫,放下咖啡,便追了出去。
来到大街上,小疼或李小艾消失的方向空无一人,根本没有一个美妙少女的身影。我站在医院隔壁中学的大门口,有些失落、茫然而又不甘心。这时刘灿烂搀着一个老者从对过的人行道走了过来。
“东民,你傻愣在那儿干嘛?找我有事?”
我支吾了一声,正要回去,老者对刘灿烂嘀咕了一句什么,刘灿烂便朝我招手,示意我也随他们走进校园。
一走进校园,景致就全变了,变得安静和舒缓下来,我和刘灿烂仿佛穿越了一段时光,回到了高中时代的模样。
刘灿烂向老者介绍说:“这是我同学,他叫谢东民……”
老者打断刘灿烂:“我们见过。”
刘灿烂有些惊讶:“你们见过?”
“是的,也是在翠溪河边,也是在那条同样的长椅上,我们曾有过一次不长不短的交谈。”
“翠溪河?长椅?我怎么从来不记得呢?”这回该轮到我愕然了。
“那是您将来的经历。”
刘灿烂抠了一下太阳穴,指着我费劲地问老者:“您是说,在将来,您和他,会在翠溪河边的那条长椅上相遇,就像我今天遇见您一样?”
“是的!”老者的回答不容置疑,他看着我继续道:“您將来会是一位出色的心理医生,就在隔壁的医院上班,而您,”老者指了指刘灿烂,“您仍然会回到这里,当一名教师。”
呵呵,我和刘灿烂都觉得老者可能是个疯子。
仿佛为了证实自己的预言,老者继续道:“您将来的职业可谓子承父业,但您的父亲不是心理学专业,而是位药物学专家,这没错吧?”
我愕然无语,倒是刘灿烂一个劲捣蒜般地点头。
“您的父亲大概在一九六五至一九六九年间留学哈佛,未来的您曾对我说过,他翻译过一组博尔赫斯的诗歌,这应该是不久之前的事情。哦对了,就是你拿到中学录取通知书的那年夏天,还记得吗?”
“这个,我不确定。”我如坠云里雾里,“完全想不起来了,您到底是……”
刘灿烂主动介绍,说是在翠溪河公园门口遇见老者的,他迷路了,又是个盲人,只好先把他带到学校,暂且安顿下。
老者微微一笑,“我是谁并不重要,”老者说着,又转身对刘灿烂说,“您不是说有一场文艺演出的吗,能带我们去看看吗?”
刘灿烂哗啦一下子想起什么似的,把老者推给我说,“演出就要开始了,你照顾一下老先生哈。”说着就走向林荫大道一侧礼堂。
我只好搀扶着老者,紧随其后进入校礼堂。
搀扶着他时,我忽然觉得有种似曾相识的亲切感。
礼堂内光线暗淡,已经人满为患,十分嘈杂。舞台和观众席之间隔了一道高高的铁丝网,这显然是校方为防止我们这些学生向舞台上扔纸飞机、饮料瓶之类的东西刻意设置的。他们哪里会想到我们将很快安静下来,从头到尾都将安静异常。刘灿烂已经坐下来,我扶老者坐到他旁边,自己才坐下。
演出开始到一半,当报幕员报出下一个舞蹈节目的表演者是李小疼时,我便无法安静了。为了能够看得更清楚一些,我撇下刘灿烂和老者,来到舞台下面紧挨着铁丝网的地方。刘灿烂喊我回去,我回了一下头,老者好像正在制止他。
小疼正在舞台上跳舞——请注意,我那时还不知道她将成为我活生生的女儿,更不知道的是,她的长相跟我将来的妻子李小艾一模一样。
舞台边上坐着一位气质不错的夫人,五十来岁的样子,大概是小疼的舞蹈老师,不时指手画脚,嘴唇翕动着。小疼跳的是一段和起床或者梦有关的舞,她趿拉着一双简易的天蓝色塑料拖鞋,拖鞋很小,她的脚也很小。她穿的是一件石榴红坠白花的无袖连衣裙,裙摆的下围很高,高得只要稍微向上提一点点,就可能露出底裤。但由始至终,我都没看到过小疼的底裤,裙摆遮挡得恰到好处,即使动作幅度很大的时候。
令我激动不安的是小疼那一头干涩而又楚楚动人的长发,整个过程中,我的注意力都被她的头发缠住了,无法摆脱。
我双手扒着铁丝网,一蹦一跳地喊叫起来。我有些恼火,这铁丝网太多余了。这时果然有人扔饮料瓶子,还有纸团、香蕉皮等,不过不是冲着小疼,而是冲着我来的。同学们也不说话,只是拿东西砸,可是我对这些毫无反应,好像那些劈头盖背砸在身上的东西仅仅是漂浮在空气里的尘埃。一些香蕉皮挂在铁丝网上,或者落在我头顶。很快我的周围就堆出一座小山般的垃圾,视线也被挡住了。刘灿烂在后面喊着,听不清楚他喊什么,好像要我离开的意思。我哪肯离开,在杂物堆里挣扎蠕动着,好像那些也是小疼的头发。
情急之下,我居然穿过了铁丝网。我没意识到这一情形的不可思议,而是冲到了台上,握住小疼的手说了些什么。我听不见自己的声音,或者是由于激动,我也完全记不清自己说了些什么。小疼只好把划到半空的手收回来,跟我握手。我心满意足地转身,又从铁丝网那边穿回到这边,仍然扒拉着铁丝网。整场演出,我一共往台上跑了四次,一次握手,一次献花,一次拥抱,最后一次我忍不住亲了小疼一口,直接在她脸上吧嗒吻了一下。下边的人群一阵阵骚动,愤慨或羡慕自不待言。小疼只好一次又一次地停下来应付我,然后继续跳舞。我对舞蹈一窍不通,也没什么兴趣,不过奇怪的是小疼的一些动作效果出人意料。比如她双膝着地,两臂在身前和头顶交替旋转,屁股和腰肢也快速扭动着。于是在她两臂绕过的那些空间里,便出现了一道又一道手臂的幻影,这是要用电脑合成才能做出来的特效画面,小疼单凭两条胳膊就做到了。
演出结束时,全场观众安静地离开,没有一丝喧哗。小疼和那位夫人走向后台。我看着小疼的背影消失在舞台拐角,不禁着急起来,急忙拉起刘灿烂奔向礼堂惟一的出口。对礼堂的结构我们了如指掌,这是一幢民国时期的老建筑,我们知道从后台到出口之间有一条长长的甬道,起码有一百米。刘灿烂担心地回头看老者,那老头儿倒是坦然,朝刘灿烂挥手示意,意思让他尽管离去,不用担心他。
我拉着刘灿烂快速赶到出口,等待小疼出来。我这才发现自己光着膀子,赶忙把抓在手里的T恤套上。我的T恤也是红色的,不过不是石榴红,而是静脉红。
出口处人很多,撞得我们东倒西歪,我和刘灿烂都不得不踮起脚尖,密切注视着。这时我觉得自己的喉咙很不舒服,低头发现是T恤穿反了,后背穿到了前胸,领口有些勒。我想脱下来重新穿,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同时也担心正在脱的时候正好错过了小疼的出现。很多错过,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我的担心当然是多余的。等了好久,小疼才缓缓走出来。我和刘灿烂急忙躲到墙后,看小疼和那位夫人缓缓走到礼堂前的小广场上。小广场周围是繁茂的桂花树林,地面铺着青砖,广场东侧有一株高大的千年银杏,黄黄的叶子在清风中飘零。这时的小疼已经换了装,围一条很夸张的粉红色大围巾,外罩一件国旗红的羽绒服,像一只准备好越冬的火烈鸟。
广场上已经没什么人了,小疼跟老师道别,接着那位夫人就离开了。我和刘灿烂递了个眼色,凑到一块,扒着走廊边一根砖柱小声嘀咕了几句。当时我们说了什么,我都不记得了,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就是要赶快动手。
我想劫持李小疼,我不能容许她那么突兀地出现,更不能忍受她那么快地消失掉。
我和劉灿烂尾随小疼来到小广场上,装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眼看周围没人,我正要冲上去,小疼身边突然多出一个人来。我只好把已经冲了出去的魂魄拽回来,继续装出一副游耍的样子。那是个小女孩,看她的背影,我一眼就认出来了,她是我的初恋女友。我们在初二的时候好了半年,好几年过去了,她一点都没变,发型没变,身高没变,甚至连年龄看上去也没变。我突然感到羞愧。
我发现小疼似乎要回头,急忙转了个身,轻轻一蹦,蹦到走廊的一根砖柱后面,刘灿烂则躲到另一根砖柱后面。小疼正向广场东侧的银杏树走去,我的初恋女友则走向相反的地方,很快就消失在楼道的拐角。她们相错的时候,我的前女友好像对小疼嘀咕了一句什么,接着就走开了。我顾不了她了。她要去哪里,她为什么会突然出现,这些跟眼前的紧急行动相比,都无足轻重。我跟刘灿烂同时伸出两根指头,这是开始行动的信号。我们悄无声息地冲出走廊,从两侧向小疼包抄过去。
冲出去以后,我发现小疼羽绒服的颜色突然变了,变成了冷冷的银灰色。难道她的衣服有预警功能,安全或快乐时是暖色调,紧张或遇到危险的时候,就会变成冷色调?就在我冲到距离小疼身后还有两三米时,她突然一猫腰,右脚向后一蹬,踢向我的裆部。我惊出一身冷汗,吓得几乎大喊起来。这太出乎意料了,难道她早已发现我们,或者是那位夫人还是我的女友告诉她要小心点?我没敢多想,赶忙平展双臂,右膝弯曲,左腿绷直着一个跃起,就从小疼头顶飞了过去。即将落地时,小疼又来了一招飞铲,左脚直接踹向我绷直的那条腿。这如果要踹上,肯定会断的。我也不赖,左脚尖轻点地面,再次飞了起来,直接飞到那株银杏树上。我悬在半空,双臂和双腿抱紧树干,一时不知如何下地。
小疼仰头看着我,她的羽绒服恢复了原来的颜色。她微笑着说,臭小子你下来,咱们比划比划。
这时,我看见老者正站在走廊的阴影里,脸上掠过一丝诡秘的微笑。
寻找胡安
一次偶然的网络漫游,我得到一条可能是少时旧友胡安的线索。怀着复杂的心情浏览起那篇网文,结果有些失望。
網文一开头说,“自诩是博尔赫斯再世的从来就不乏其人。几年前在杭州一家精神科医院有个叫胡安的俊美男童,一会说自己是卡夫卡转世,一会儿又说不对不对,是博尔赫斯……”
这看上去像一篇想象文学的开头,又不像。或者仅仅是一种巧合?不过胡安来自杭州,长相俊美的说法并没有错。认识胡安的时候,我们已经是庙镇中学的学生,当时他在二班,我在四班,因为某种原因我们很快成了好朋友。
其实说胡安来自杭州也不准确。他在那里度过童年,住没住过精神病院,我还真不知道。胡安告诉过我,他来自离庙镇三十里开外的乡下,很小的时候跟爷爷奶奶长大,到了该上小学的年龄就去了杭州,跟在那里打工的父母生活了几年。等到要上初中,他被父母送回庙镇。当我们偶尔谈到各自的童年记忆,他却讳莫如深,似乎有些不乐意多谈。他或许有什么事,或者家里有什么事,大人叮嘱不让他说。
初二下学期,胡安突然辍学,从此再没有他的消息。
而这篇名为《博尔赫斯的生死之谜》的网文,第二段却笔锋一转,撇开胡安说起别人的事情了:“但这里我们不讨论胡安,已有一部皇皇巨著忠实地记录了他的故事……”
胡安的线索就此断掉。
我有些不死心。这篇网文最初发表在百度论坛的“博尔赫斯吧”和“电影吧”两个贴吧里,发表人(楼主)的昵称是一个IP地址:218.75.116.*,发表时间都是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也就是说,这位来自绍兴的用户是在同一时间把文章发表到两个贴吧里的。文末的落款则是“献给林程娜,2009.12.9”,与胡安完全没有关系。
我把文章读了好几遍,甚至顺着文中提到的信息一路检索,结果都是一些与胡安完全无关的信息。好在那些信息量不大,很快就能读完。那些信息以及其他网友的跟帖,时间截止到二○一一年五月,此后再无回复。它还被几个非著名网站转发,但从来没有讨论胡安的回复。况且这都是好几年前的信息了,它们如尘埃一般漂浮在网络世界,少有访问。
抱着侥幸心理,我跟帖请教胡安更多的信息。在他(她)的第一段文字里还有一句很重要的话:“我见过一回(胡安,笔者注),那孩子不仅早慧,几乎达到了睿智的地步。女病区一帮折翼的小天使成了他的粉丝,一位早已到了合法婚龄的丑姑娘甚至爱上了他。”
我试图检索他(她)的发帖记录,可是已无法检索,也没法私信给他(她)。点击他(她)的那串字符用户名,总是被告知网络错误。他(她)可能注销了这个用户名,或者被封号了,谁知道呢。
我对自己的跟帖行为感到可笑。过去这么多年,那篇网文早已无人问津,就算是作者本人,可能也已经淡忘了。
果不其然,此后连续数周,我每天都登录百度论坛,看看有无他(她)的回复,结果可想而知。这期间我还多次搜索胡安、少年诗人胡安、杭州精神病院里的胡安这些词条,仍然没什么收获。倒是搜索到两篇小说,一篇是博尔赫斯“恶棍列传”里的《胡安·穆拉尼亚》,另一篇是秘鲁作家弗朗西斯科·埃斯卡特的《一条绳索》。两篇小说都不长,我读了一遍,都很喜欢。
“那条长得令人难以置信的绳索一直往上延伸,延伸,直至消失在冬日的云层里。胡安一边看着它一边想,身边没有人会相信他看到的这一幕……”(弗朗西斯科·埃斯卡特)的《一条绳索》)是不是挺有意思。
上周五早上,我登录百度论坛后,意外得到一个叫皮肚面的网络用户的私信。
皮肚面:我知道胡安。就这么几个字。
我一阵窃喜,赶紧回复他(她):您好,您有他的联系方式?
皮肚面也在线,他(她)很快回道:我跟他一个村的,不过也很多年没见他了。
我:是离庙镇三十里外的那个村子吗?
皮肚面:是的。
我:太好了。我是他初中好友,他初二辍学后,我本来想去找他的,可是没去成,之后就再没有他的消息了。
皮肚面:那你比我见他还晚一些呢。我后来我是因为去杭州上大学,才关注他家多一点,但也没再见过他。
我有些失望。
皮肚面:住没住过精神病院我不清楚,他们一家跟村里人来往很少。大三那年暑假,我听村里人说胡安自杀了,喝农药死的,但没人见到他的尸体,也没见到葬礼。他们一家子忽然消失了,他爷爷奶奶可能也被他父母接去杭州,总之一家子无声无息地消失了。直到现在,他们家的老房子还在那儿,已经破旧不堪。
看到这个回复,我脑海里出现一片遥远天际发生的雷声和闪电。这晴天霹雳应该出现在胡安辍学的那一年。
就在那年的春天,我们还从庙镇乘车去了一趟南京,跑了好几家书店,终于买到一套博尔赫斯全集。当时我们还小,去了那么远的地方,我心里充满冒险的刺激感和快乐。我们步行走了很多路,可我一点也没觉得累。胡安则不然,他走在陌生的街道,眉宇间除了令我羡慕的英气,还有无限的淡定。“我觉得自己就是博尔赫斯转世。”他边走边说。
我当时完全不知道谁是博尔赫斯,后来读了他买的书,没读懂。
皮肚面:去年回老家,听村里人说胡安又跟爷爷奶奶回来了,但没回村,而是被安顿在庙镇,胡安仍然跟他们一起生活。
我:您是说,胡安没有死?
皮肚面:也许是被救过来了,没死掉。他们一家人总是那么神秘。
我决定第二天就去庙镇寻找胡安。
下了长途车,庙镇宾馆上的大壁钟正好指向11点。灰尘贴地低飞,天气闷热而干燥。街道有些脏乱,偶尔看见一两只塑料袋被风卷起,在空中旋转。
第一个接受寻访的是一名警察。他很不懈地看了我一眼,大盖帽下的眼睛看着远处。一只麻雀无可奈何般地从前面不远处的屋檐上起飞,落进云霄里。它也许饿了,正在到处寻找食物。小镇警察知道我要找镇机关宿舍区后,变得踌躇满志起来,好像他认识镇机关的每一个干部似的。
小镇警察:哦,那可有好几处呢,你找谁?
我:我要找的人叫胡安,他跟爷爷奶奶住,听说住的是镇机关宿舍的老房子。为了准确,我又补充说明:对了,胡安的父母都在杭州做生意,生意做得还挺大。
小镇警察笑了,好像在说,难道他父母是做生意的,我就应该知道吗,做生意的算个球。他说:不知道,那前面就是一处机关家属院,你去那儿打听打听吧。
我顺着指引来到一片家属院,一个干部模样的人正好从小院里走出来,我忙上前问他知不知道。干部模样的人有些不耐烦。天干气燥的,谁会关心一个陌生人打听另一个陌生人呢。
没听说过。小镇干部扔下一句话就走了。
我还是充满信心。从井字街的井口拐上第一条横街,正好看见镇政府机关大院。我向一个黑瘦矮小的中年人打听:您认识一家姓胡的吗,十年前,大概十多年前吧,从杭州搬过来的,两个老人和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
姓胡的,祖孙仨,杭州……嗯,没有。小镇中年人看着我,显得爱莫能助。
听说他们住的是镇机关家属院的老房子。我补充说。
一个光着膀子的胖子路过,大概听见了我们的对话,便停下来。和中年人相反,他又胖又白,一身肥肉在阳光下反着光。
我看了胖子一眼,暗自期待他能参与到我的问题中来,但看他一副痞里痞气的样子,我放弃了。
我向中年人道完谢,正要转身离去,被胖子叫住了。
胖子:你怎么光问他,不问问我?
我:呵,您好!
胖子:你是胡安什么人?找他什么事?
胖子的态度并不友好,甚至有嗔怪和某种故意装出来的警觉,好像胡安是他罩着的小弟一般。这就是很多小镇街霸的共同点,凡是在他地盘上发生的人与事, 都要插一杠子,就像一头野猪不会放过它势力范围内出现的任何蛛丝马迹。
我窃喜,这下胡安总算有着落了。我给胖子递了一根烟,胖子瞄一眼我手里的烟盒,态度变好起来。我给他点上,他猛吸一口,吐出一缕烟雾。
我跟傻子很熟。胖子说,他不是住家属院,而是住在镇北,我们两家隔着一条马路。
傻子?您是说,胡安是个傻子?
胖子:你不知道?他就是个傻子,整天神经兮兮,一脸阴险的样子。不过我喜欢阴险的家伙。
我这就去找他。我有些迫不及待地说。
胖子:前年他爷爷奶奶死了,他也消失了,走之前连个招呼都没打。
胖子抓起搭在肩上的棉布T恤,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我们站到树荫下,一边抽烟,胖子一边描述他对胡安有限的记忆。
胖子:他奶奶说漏嘴过一回,小时候喝农药给抢救回来,人就傻了。一家人都跟哑巴似的,老太太有时出来买东西,才能见到他家的大门打开一下。傻子有时候也出来,尤其是下雨天。一下雨,你就能看见他站到门檐下,抬头看着天空,直到被老太太拽回去。有一回下着小雨,我从外边回家,看到他站在那里,就过去打招呼,给他递了一根烟,我们就算认识了。
天边涌起一块乌云,慢慢向小镇上方飘来。胖子把烟蒂扔到地上,用拖鞋底捻了几下。我又递给他一根。
胖子:傻子经常喊我去跟他喝酒,有时候喝多了,我就睡他那里。他的房间收拾得倒是整洁,摆满了书。他还写什么鸡巴玩意的诗,有时候喝多了,就念给我听,我又听不懂。
说到这里,胖子看了我一眼,你懂诗吗?
我点了点头。
有必要交代一下,我还没告诉胖子我和胡安曾在庙镇中学就读,是很好的朋友。我们那时都是文学社的骨干力量。
胖子:后来我才知道,傻子在中学上过两年学。他送给过我一套三卷本的文集,说是他上学时跟一个朋友去南京买的。
我有些激动,是不是《博尔赫斯文集》,一本小说,一本随笔,还有一本是诗集?
胖子:好像是的,封面是一个外国老头。我又看不懂,后来孩子出去上学,要把那套书带走,我就让他带走了。
那一大块乌云已移动到小镇上空,起风了。大风迎面吹来,灰尘直钻喉管。我顾不得这些,试图追问更多胡安的下落,但是胖子已经是最接近胡安的人了,他的答案也是不知所踪。
刘倩,干一炮去?胖子朝着我身后喊了一嗓子。
我回头,看见一位骑单车的年轻姑娘,一步裙外的大腿修长直润。她并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只是看了我一眼,又白了胖子一眼说,要下雨了,还不回去。说着便迎着风一路骑行而去。胖子色眯眯地看着她的背影,眼神里充满性饥渴。
你知道胡安去哪里了吗,就是那个傻子?胖子朝刘倩喊了一嗓子。
刘倩头也没回,背影渐渐远去。
大颗的雨点砸下来,跌落在干燥的街道,灰白色的街道就像起了一身疹子。眼看一场雷阵雨就要来了,我跟胖子握手告别,快速跑向不远处的长途车站。
坐在车窗内,看着窗外灰蒙蒙的雨幕和顺着玻璃快速滑落的水线,以及大雨中仓皇逃遁的人影,我决定放弃寻找胡安了。
胡安消失了,从我的视线里消失了两次。他也许藏进了那套博尔赫斯文集的诗行里,被胖子的孩子带向远方,被不同的人传阅,但没有人知道他。
李樯,詩人,小说家。江苏徐州人。作品见于《上海文学》 《北京文学》 《钟山》 《花城》等刊物。著有长篇小说《寻欢》 《非爱不可》 《恋爱大师》等。有诗歌、小说作品被译介成英文、日文等。
责任编辑 冯祉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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