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毕亮
馕
从库车回来,想写一篇游记。
到底不比当年在报社了,可以由着性子到处跑,借出差为名,借采访为名,还能借参加笔会为名,到处乱跑。乱跑后就乱写游记,乱写游记就在报刊上乱发表,混点稿费买书。
这次到库车,也是以笔会为名跑去的。只是现在这样的机会到底少多了。游记也没写了,书却在不停地买,越买越凶。
从库车回来,想写一篇游记,可是游的什么,去的地方,连名字都没记住了。光顾着会师见友,光顾着喝酒去了,光顾着听谢大光老师谈孙犁去了,光顾着想安庆老乡汪惠仁的书法去了。
从库车回来,唯一记得的就是馕了。
库车的馕真大。库车的馕真大啊,有半个餐桌那么大。
我就是在餐桌上见到这个大馕的。我不是没见过馕,各种各样的,油馕,芝麻馕……各地方的,乌鲁木齐二道桥的,伊犁的,库尔勒的……各民族的,维吾尔族的,哈萨克族的……第一次在库车看到馕,它就给了我一个“下马威”。占了半个餐桌那么大的馕啊。
还是没忍住,掰了一小块吃。这一小块馕,让我对库车好感顿生。
这是我第一次到库车。其实它还有一个小名——龟兹。在我的家乡,小名一般都是留给亲切的、熟悉的人叫的。现在,我对他们都还不算熟悉,估计还是叫它的学名吧——库车。
我是神往库车的。我是偏爱吃馕的。
在神往的地方,初下车即能遇到偏爱的吃食,大概这也是我和库车的缘分。
不说我一日无馕不欢,时日久了不闻馕味,还真觉得生活缺了点什么。走在维吾尔乡村,走在哈萨克连队,想起来了,哦——是馕,好久没吃馕啦。
像许多品质优秀的事物一样,馕地道、本色、不事喧哗。这是在新疆生活过多年的诗人北野说的。如今,北野早已经生活在海滨的威海,遥遥望着从馕坑新烤出来的黄灿灿的馕,像太阳一样。
离开新疆的北野,会时常想起新疆最常见的馕吧。反正我会想起,还走在新疆大地呢,都会常常念叨。不敢想象,有朝一日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定会扛着一蛇皮袋馕同行。
偶尔回家探一次亲,住久了,就想吃新疆拌面,还想吃馕。这就像在新疆待久了,总会常常想起妈妈烧的菜,梦中不知流下几许口水。
也是在探亲的路上,每次都坐火车,终点站要么是灯红酒绿的黄浦江边大上海,要么是脂粉暗香的秦淮河畔金陵城;最初遇见到内地谋生的少数民族汉子、妇女和行李架上一大袋一大袋的馕,总是不可想象。何必呢,万里迢迢地带着。
这是初到新疆的那几年。如今十年过去,我也将成为本地的土著,当初把馕叫作饼的少年,从乌鲁木齐到伊宁,再到昭苏,也如苏夫子那般早生华发了。
一同改变的,还有对馕的依赖,在不知不觉间滋生了。
就像这次到库车一回,什么都没记住,偏偏没把馕忘记。如果有朝一日,我能再走库车,我希望能亲昵地称它为龟兹,还希望能通过半个餐桌那么大的馕,来感知我心中的龟兹,那片到处是历史的土地。
饺子
那年冬天,我刚到新疆,住在乌鲁木齐南昌路42号。第一次体会到了新疆的酷寒。
冬至那天上午最后一节课是维吾尔语精读,下课时善良的阿依古丽老师还不忘提醒我们中午或晚上别忘了吃饺子,不然小心冬天冻掉耳朵。冬至吃饺子,这和我的故乡习俗相距甚远。
在故乡桐城土生土长,突然就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我对这些习俗更是一无所知;但下课后还是后几个内地的同学朝校门口的山东水饺馆奔去。到了那里,早已经人满为患了,基本都是学校的学生;排了差不多半个多小时的队,终于吃上了饺子。
那是我第一次在冬至这天吃饺子。不知不觉,时间已经过去了八年。那一年,我十九岁。
从那年开始,每年冬至,无论如何我都要吃几个饺子的。
后来毕业进报社,做记者、当编辑,住的也是单位宿舍。但在冬至夜,从来都没缺过饺子。在报社待过三年,无一例外的冬至晚上都是在上夜班,要么是在加班写稿,要么是在加班编稿,值班的编委总是很人性化,从离报社不远的大连水饺馆订了几百个饺子,就在会议室,夜班编辑、记者们一起敞开肚皮大吃,往往只多不少,余下的也被报社单干户打包带回去了。
忘记是哪一年的冬至了,还是在报社会议室,同事们正在吃得痛快,有记者心血来潮,把我们集体吃饺子的照片拍下配上了一段文字经领导许可放在了报纸上,作为图片新闻发掉了,这是在第二天早上上班翻报纸时才知道的。身处报社,有这个便利,也算是“以权谋私”了一回。
可惜这张报纸没有保存,不然离开报社后的现在亦可以资怀念吧。如今可供怀念的,真是越来越少了。这几天,整理电脑的诗歌存稿,发现了写于2009年冬至的一首《冬至夜,与一丝灯火萍水相逢》,不看原稿,是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了:两千多年前的冬至夜多么寒冷呵,一直冷到现在/把雪花凝成冰刀,还在屋顶上刻写曾经的往事/经过太多的冬至就会习以为常,然后遗忘掉其中的细节//冬至的夜,灯火都被捏进了饺子里/做成了馅。在盘子里还冒着热气/而在饺子皮之外,一片寂静,只剩下风撞击风的声音//午夜不期而至,走在下夜班的路上/朝着自己呼出的白汽的方向,一直奔波到不存在的终点/偶尔,中途会停下,走进隐藏在角落里的饺子店/剥掉冬天的皮,泄露零星的灯火,让我与她萍水相逢。
这诗,实在是拙劣得很,却也说明了出门在外的我,尤其是初到伊犁的那一两年,内心一直是处于奔波中的,找不到终点,行走中所遇见的也都是萍水相逢;心中的动荡不安,就像沸水中的饺子,飘来荡去,无所适从。
拌面
我对故乡的背叛,首先是从语言开始的。从踏入新疆第一天起,就摒弃了桐城方言,开始说着半生不熟的普通话。
其次就是吃食,比如对拌面的念念不忘,与之对应的就是对挂面(本地称之为干面条)的忽略。从踏入新疆的某天开始,第一次吃到拌面,从此开始念念不忘。endprint
从此,拌面在生活中变得不可或缺。
以前上学时,最喜学校后面四合院里的一家回民拌面馆,土鸡拌面、过油肉拌面还常常附带赠送一个煎鸡蛋,加面更是没有限制。我就曾和舍友有过一次加三个面的记录。那时,拌面也真是不贵,像我这样的吃法,每次也才7元钱。
那时,也真是能吃;那时,也真是年轻,可以肆无忌惮、毫不忌口地吃,吃,吃。那时是2004年、2005年,刚到新疆头两年。
做学生毕竟还是好,每年都有寒暑假可供挥霍;在我,必定是要回老家的。每趟从老家回新疆,下火车第一件事一定是找一家拌面馆,大快朵颐一顿,在家一两月,实在太馋拌面了。乌鲁木齐火车站附近,实在是没有美味可口的拌面,尽管如此,还每次都吃得津津有味,下次照旧地要一盘面,希望企图能从一根根面里感知又将生活的新疆大地。
当记者那两年,真是逍遥。走遍了伊犁山山水水、沟沟坎坎、村庄河流,也吃遍了伊犁各地风味不同的拌面。
来昭苏后,接触过一个新疆土著,此君酒量奇大,却也常常喝醉;每醉后睡起来必定要吃一盘拌面,隔夜的酒气才能完全散去。用他的话说,没有这一盘拌面,酒醒了也浑身不得劲。在我看来,这完全是为了想吃拌面找寻一个借口;而在他,已经成了一种习惯。
在我看开,拌面是一种平民食物,属于它特有的烟火气息,和尘世生活中的家长里短真是再搭调不过了。作为民间吃食的拌面,在一般的正席中是很少见的。请客吃饭,也罕有请吃拌面的,除非关系极好,内心里总觉得和老朋友相聚,一盘拌面真是再好不过,舒舒爽爽,一身轻松。
我吃过的新疆拌面不算多,但基本去过的地方都会去吃一盘拌面,就像每到一地必定要逛书店、买书一样。目前,这个做法在乌鲁木齐、石河子、库尔勒、托克逊、阿克苏、库车、阿拉尔、博乐、精河等我去过的新疆城市都得到了实现。
这在我,真算得上一种莫大的荣耀了。
抓饭
抓饭里门道真是太多啦。我对抓饭最初的认识却缘于它的物美价廉,现在想来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却也真实地发生了。
第一次吃抓饭,对它的印象实在是说不上好,甚至有点讨厌,只因饭里放满的是葡萄干,弄得整碗饭都是葡萄干的酸和甜。作为一个刚从故乡桐城到新疆求学的学生,实在吃不惯;对面来自新疆伊犁的舍友却吃得津津有味,不停地加着饭。那顿饭我粗略的估计,他至少加了五次饭。
那时,在学校吃抓饭,加饭是不要钱的。一份素抓饭,也才2.5元。那是2004年,新疆的一切对我都是陌生的。包括在我吃来味道不怎么样的抓饭,大约赖不住价格物丰价廉,餐餐都是被哄抢而空。这一切都是难以想象的。
没过多久,终于架不住抓饭的价格攻势,每天午饭时我也加入到了哄抢的行列,在吃过几次以后,和我的同学一起吃得津津有味,一次又一次地加饭。这样省下来的饭钱,在我走遍乌鲁木齐大大小小的夜市时都被换成了书。
似乎也没过多久,食堂的这家抓饭店终于关门大吉了。
关于它的关门,我总固执地觉得是因为我们毫无节制地一次次加饭,终于导致店家不堪重负,于是歇业一了百了。毕竟一份饭才2.5元,而他所要付出的原料至少有大米、胡萝卜、洋葱、清油、葡萄干,有时甚至还有羊肉。
这家抓饭店,直至我离开学校都没再重新营业。终于,等到了毕业,我只带着八箱书离开了生活四年的校园,这些夜市书摊淘来的书,是我那些年不多的收获之一。感谢抓饭。
毕业后,我选择到伊犁这个离家更远的地方。我的那个家在伊犁的同学也终于没有回家,跑到同样离家更远、很少有抓饭吃的辽宁,进了公安部门;偶尔在伊犁见面,满是感慨。
伊宁市有一家香妃快餐,没有名气,味道也一般,却至今难忘。我到伊犁是为了做记者来的,这就是我那时的理想,很丰满,现实却也谈不上多骨感。不能按时吃上三餐倒是常有的,这家快餐店就是采访路上误打误撞地遇到的,因为离报社不远,这里也慢慢地成了住在报社宿舍的单干户固定的饭点,这一吃差不多就一年多。
经常吃的也就是抓饭和拌面。素抓饭6元,肉抓饭8元,那是2008年的伊宁市。宿舍里的单干户差不多都是刚刚毕业参加工作的小年轻,经济基础不牢固,像香妃快餐这类饭馆受到欢迎也是必然的。
感觉时间就是在一盘和另一盘抓饭之间淌走的,日出日落,下雨雨停,落雪雪融。报社三年,究竟吃过几许抓饭,实在无从算计。期间,也不是没有在其他地方吃过抓饭,甚至在一些豪华馆子奢侈过,潇洒过,但回过头来却独独对一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快餐店念念不忘。在离开伊宁的日子里,有时回去还曾专门跑去吃过几回抓饭。味依旧,没什么特色,可怎么就让人留恋呢。
是抓饭里的往昔么?
蒿子粑
乡人有风俗,逢农历三月三,要吃蒿子粑。
今年清明回乡,就吃了一回蒿子粑。
这是我到新疆十年后第一次吃蒿子粑,梦里几回回,就在我快要忘记的时候,在外公家,蒿子粑被端在眼前。这是回去前,没有想到的。
其实,我已经忘记了现在正是吃蒿子粑的好时候,毕竟不吃蒿子粑已经十年了。
这次回去虽然只待两天,但照例要去外公家看看老人家的。九点多到的,二姨送到我手里的不是清茶一杯,而是一筐蒿子粑,还是热热的,像是刚出锅的样子。
蒿子的香味已经飘来,蒿子粑的美味就在眼前。早知如此早饭就不应该吃那么多了,尽管如此还是食欲大动,一气吃了两个。还想再吃,只是肚子已撑。
我在家乡生活了十九年,蒿子粑是我最爱吃的。那时候年纪小,却很能吃,一次都可以吃四五个。念书时,早上在家吃了,还要带几个到学校去,分给从在镇上来的同学。因为他们都是城里人,好多同学的父母都要上班,也根本就不会做程序这么复杂的蒿子粑。所以,在三月,教室里经常飘着蒿子味。上课的时候偷偷把头低到课桌下,狠狠地咬一口蒿子粑,讲课的老师已经见怪不怪了,看着下面贪吃的同学,只是一笑了之。有时候遇见幽默的老师,他还开玩笑地提醒你别哽(“噎”的意思)着。endprint
我往常也偶尔从新疆回乡,一般都在十月份左右,或者是在腊月,一片枯黄,村人也有许多搬到镇上城里,小村更显得空落、萧条。但这次回来恰逢清明,入眼一片翠绿,油菜花也开得正盛,还见到正开的蚕豆花和豌豆花,而很多外出的人也都纷纷回来给先辈做清明,小村因为绿色,因为人气一下子就热闹起来了,仿若童年时的摸样。尽管这是临时的,但作为临时回去的一员,也算稍感安慰吧。
我就是在油菜地边无意中碰到蒿子的,若不是小侄子要在花边拍照,我还真不曾留意呢。这大概和少时的印象有关。虽然喜欢吃蒿子粑,但对采蒿子却是深恶痛绝。采蒿子非常需要耐心,更重要的是,我在潜意识认为这种活是女孩子做的,“男子汉”做这样的事是很丢人,要被同伴们笑话。但是,家里就我和哥哥两个孩子,母亲负责和面揉面。你想吃蒿子粑,只得乖乖的拿着箩筐和剪刀到田埂、河岸已经山上去采蒿子。就这样一年又一年,不情不愿地提着箩筐采蒿子去了。
采蒿子,非要嫩蒿子不可,且以蒿子头为最。做蒿子粑需要耐心。家乡就流传着这么一个观念:会做蒿子粑的女人肯定都是勤劳的,也肯定会是一个好媳妇。无形中,做蒿子粑的好坏成了评价谁家媳妇贤惠与否的一个标准了。
但是,这次回去发现,漫山遍野的蒿子,采摘的人已经不多,所以长得分外茂盛,不像小时候遍野望去,都是被“斩首”的蒿子,有时候小孩子们还会为争一小片长势好的蒿子而大展拳脚,这种情况现今是怎么也不会发生了。一是因为搬走的人多了,孩子少了;再就是做蒿子粑的人少了,已少有人家为了吃几个蒿子粑而大动干戈了,好吃的东西现在多着呢。
尽管少,还是有一些人家在坚守着传统,每逢三月三前,必定早早采好蒿子,一步步地不厌其烦,终于蒿子出锅了。香味从烟囱,从窗户缝隙,从瓦缝里传出来,相伴走在西行路上。
今年农历三月三那天,我正在陕西境内的黄陵县,拜祭黄帝轩辕氏,走在偌大的园陵内,我突然想起了蒿子粑,便朝故土的方向鞠了一躬。
羊肉泡馍
从西安回来已有一段时间,念念难忘的独独是那一碗羊肉泡馍。
我是个无甚趣味之人。对美食、美景的追求远远没有对书页那么盛,更是无从挑剔了。所以,从某地回来,往往难忘的是当地的书摊书店。所以,对羊肉泡馍的念想,让自己都稍感意外。
后来自己琢磨,除了西安大地的厚重留下的印象外,大概主要还是因为羊肉泡馍自身,任何外在因素也仅仅只是辅助。
有一天,大概是中午喝得大醉,也可能是之前走得路太多,反正下午睡得昏天暗地,等到醒来已经六点多了,肚子却也不觉得饿。想要出门走走,把昨天未逛得舒畅的回民坊再去走走。
出宾馆门口,遇见同学和他的朋友,没走几步又遇到两个同学。于是,五人便一道散步着往回民坊走去,还好不远,不到半小时便到了。走着走着,便有些小饿了。
再于是,就去吃羊肉泡馍。仿佛之前走半个小时,只为了把肚子里未消化完的尽快消化完,以更好地容纳泡馍。
羊肉泡馍的名气大概实在太大。身边操弄文字的朋友,尤其一些写过饮食文章的朋友,羊肉泡馍是必须要存在的。终于,这次轮到我也不能免俗了。以前在新疆读过很多篇,眼不见心不烦嘴不馋,这回在西安,没读文章,但行走三秦大地想想故友,心在想眼在看最在馋了。那就吃一碗吧。35元一碗。在我这样从边疆远道而来的人看来,价格实在不便宜。
五碗羊肉泡馍,外加五瓶古城长安本地产的饮料。店家送糖蒜、咸萝卜各一小碟。不到200元,却足够愉悦大半晚上了,这样想想,也算是物有所值了。
幸好还有点常识,知道吃泡馍,要把馍馍掰碎,也是从正宗吃家的文字中知道的,掰到蜜蜂大小为宜,这样泡在羊肉汤里,入味快,口感好。到底是没见过世面,第一次吃这玩意儿,知道怎么掰,却怎么也掰不好,不是太大了,就是太小了,一块馍馍,终于用了大半个小时掰好了。再抬头看看其他几位,两位女士大概也都是第一次吃,也都和我差不多。
馍馍掰好端下去的间隙,说起羊肉泡馍的趣事,就有人说,羊肉泡馍的魅力大概就在于掰碎的半小时。这半小时,宛如人的一生,给人太多的怀想,念想,可以回忆,可以展望,可以自叹自息,可以矫情自作。手在不停地动,脑子可以驰骋万里,奔跑在我熟悉的昭苏大草原,或者我不熟悉的青海湖边……更甚至,这个时候让脑子一片空白,休息一下,什么都不想,这大概是人生最高境界;印象中的武侠高手,到最终不都是化有招为无招,所向披靡嘛!
这半小时的好,让人回味的地方太多。
等着泡馍重新端上来,嘴馋的人早已忍不住开始吃糖蒜了,味道真好。没有其他的可形容,便只能一遍遍地感叹,味道真好。这倒不是客套。美食在民间,大概已经得到了认可,变得众多周知。而我们这次吃羊肉泡馍,也得以有当地食客的带领,而没有误入歧途。
据说,当年贾平凹获得茅盾文学奖后,就“去街上吃了顿羊肉泡馍”,不知道是不是这家。但走在三秦大地,倒是常常见到以贾先生的书法题字为牌匾的店面,或大或小,或豪华或朴素,若有心人做一统计,大概也是很有意思的。
吃着糖蒜,嘴里喝着当地产的汽水。话题从羊肉泡馍一下子就转到了汽水上。在座的五人,占据六零、七零、八零三个年代,各来自陕西、辽宁、黑龙江、安徽、新疆,说起各自青少年时喝到的汽水,话题一下子变得遥远而充满旧味。和古都长安不谋而合了。
一大碗羊肉泡馍端上,五人猛地一顿大快朵颐。此时时令是初春,依旧吃得畅快。若是寒冬腊月,隔三差五地和三五挚友来一碗羊肉泡馍,大概整个冬天都是有滋有味的。
麻食子
初春,有了一次去陕北的机会,很是去了一些地方。三秦之北,果然和我生活的安徽、新疆大不一样,不大一样。吃食当然包括在其中。
有一天上午,奔波了不少路程,一路上观风土察人情,中午到了饥肠辘辘的正午,得到的通知是中午有一顿地道的陕北风味,已经定好、做好,就等诸位了。听得此话,还了得,如同强盗进村般到饭店,坐好后就有迫不及待地想要尝名菜一二了。这等“吃货”,不在少数。endprint
我对这些期望倒是不大。一个常年出门在外之人,若是对吃喝太过讲究,对生活必定是无法料理周全的。于是,便常常讲究,有什么吃什么,可口倒在其次,先要吃饱。吃好,那是以后的事情了。所以,像我这样的人端坐桌上,尽找些吃能饱肚子的先填满肚皮,再想着美味。常佩服的一些人里就有这样一种,不管吃过没吃过的菜,只要上了桌子,凭着各种感觉就能辨得出味道的好孬。这种奇人,我以后要找他们拜师的。
当我还在满桌子找寻有什么能最快扎实地吃饱肚子时,邻座就嚷嚷着,麻食子上来了,麻食子上来了。
他是用方言说了,听了多少次都没听懂。这三个字,还是当时让他写给我看才明白的。等到服务生把麻食子端上来一看,嗨,不就是我在新疆经常吃的猫耳朵面嘛!于是,一桌十人,分成了三个阵营,一方面说是麻食子,另一方面争着叫猫耳朵,最淡定的是来自不怎么吃面食的南方,莫名其妙地看着双方为一个名称争论不休,他们只管吃他们的。
食物,食物,好吃的为物,只管它好吃不好吃,管它叫什么呢。真是十里不同俗,百里不同风。好好的一盘猫耳朵面,偏偏被他们叫做麻食子,真不知怎么叫开的。想想,猫耳朵,多形象、贴切,还好听,比麻食子要文雅多了。当然,这是我个人的看法。直呼“麻食子”的邻座肯定是不同意的。
如今,走在陕北大地,入乡随俗。姑且也跟着称作“麻食子”吧,把猫耳朵放在心里,带回西域大地。
三碗——饭店里的小碗——麻食子下肚,浑身自在。独此一盆,可省去山珍海味若干了。当时大概和我相同心思的食客不少。我看到一盆麻食子端上来,还没转一圈就被舀得底朝天了,服务生是有眼色的,迅速又上了一盆,再上了一盆。估计第三盆上来时,他心里在笑话了:哪里来的土鳖,连麻食子都没吃过,一人吃好几碗……
他笑话他的。我吃我的。谁让我爱吃呢。
在新疆,麻食子可以算作汤饭的一种。大概可以算作几种比较受欢迎的主食之一。能被当做主食的,地位肯定都不低,麻食子在汤饭中就不低。
居住新疆时,我的晚饭常常就是它。
下班路上,顺便买上一块钱或一块五毛钱的麻食子,回去做两碗汤饭,吃得晚上都睡得格外安稳。
虽不怎么会做饭,但感觉再没有比煮麻食子更简单的了。但在放鸡蛋之外,我还常常喜欢放土豆,一个不太大的土豆切成丁,煮得快成土豆泥时,放进面,再放小葱等,新疆人吃饭顿顿少不了西红柿或者西红柿酱。做麻食子自也不例外。我喜欢吃煮得烂烂的西红柿,所以在放面前,就我早早地放进西红柿,等到面熟,西红柿也很烂了。
这次在陕北吃的麻食子,比我平时做的要好吃得多。临走时,真想跑到后台去问问大师傅是怎么妙手烧得佳肴的。
麻食子还可以炒、烩,我不会做,所以吃得极少。
这也是一种日常生活。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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