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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鼓乐在丧葬活动中的现状思考

时间:2024-05-04

蔡吉秋

摘要:民间鼓乐是一种历史悠久的传统文化和民俗文化现象,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广泛存在于中国民间。民间鼓乐,从事丧葬活动有着明显的阶级性,提高民间鼓乐艺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势在必行,积极创造条件,使民间鼓乐活动步入健康发展良性轨道。

关键词:民间鼓乐发展;变化;建议

民俗,是人民群众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精神、物质生活习惯。毫无疑问,民间鼓乐在参与丧葬活动时,也逐渐演变成民俗,人们以此形式或缅怀逝者,寄托哀思,期许后人饮水思源、慎终追远;或炫耀权势,飨者以哀荣,为生者挣脸面。本文试对凤城地区的民间鼓乐丧葬活动做初浅探讨。

一、新的发展与变化

民间鼓乐,是一种历史悠久的传统文化和民俗文化现象。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广泛存在于中国民间。它以不同的地域特色和表演风格凝聚了诸多的乡俗、乡音和乡情,展现于婚娶、丧葬祭祀、庆典等活动。而近几年,凤城地区的民间鼓乐活动大部分集中在民间丧葬活动中,且有如下几个大的变化。(1)民间鼓乐队伍结构趋于年轻化。随着一些老鼓乐艺人逐渐退役,一些年轻鼓乐爱好者以不同目的充实到了队伍中。目前,民间鼓乐队伍中年龄最小的人只有17岁。同时,民间鼓乐队伍中出现了过去没有的女乐手,且比例逐年增大,年龄跨度大,最大年龄50岁。(2)乐器增多,现代的电声乐器、西洋乐器也加盟其中,使现代音乐与民间鼓乐结合,形成混合体。过去民间鼓乐的乐器中有大喇叭、小喇叭、扎子、法螺、管子、笛子、笙、箫、竹板、小鼓、小锣、小镲、二胡等民间乐器。现在的民间鼓乐乐器中又加入了电子琴、萨克斯、架子鼓等乐器。形成了中西合璧,传统与现代杂糅的新状态。(3)演出内容丰富多彩。除传统的套曲、散曲、“卡戏”,又吸收了群众比较熟悉的流行歌曲、二人转曲目,使民间鼓乐艺术的内涵得到扩展。(4)在竞争中生存、发展和壮大。民间鼓乐艺术進入市场之后发展较快,也出现了激烈的竞争。过去的民间鼓乐处于一种自在的自由式发展的状态。现在,民间鼓乐艺人的观念有了质的改变,看作谋生的手段甚至保证,因而进入自觉、自为状态。

二、民间鼓乐从事丧葬活动直观

从历史上看,风城地区的民间鼓乐从事丧葬活动带有明显的阶级性。那时,达官贵人等富有家庭出大殡时才雇得起“吹手”,甚至连吹一个月。而对于普通百姓劳苦大众而言,出殡雇“吹手”却是望尘莫及的。最贫寒者用一领芦席裹尸葬身已是造华。进入新时代,人们生活得到很大改善,凤城地区民间鼓乐从事丧葬活动已成为一股“新”风。从形式到内涵有了新变化。(1)形式:鼓乐对丧葬活动出场人数一般为8-10人,也有根据死者年龄和家庭富裕程度雇“十五人吹手”,连吹3天。除了吹奏乐器的变化,又出现了一些复旧的形式,如“灵棚奏”、“庙前奏”、“大纸奏”、“起杠奏”。“英灵曲”,“慰灵曲”,“安魂曲”,悲怆凄然,缅怀恩泽,慎终追远,哀戚欲绝,昕了使人悲伤不己。(2)内容:丧葬鼓乐活动,一般的以大喇叭为主奏乐器,各种民族乐器及现代电声乐器、西洋乐器也作简单配器,听起来煞是热闹。演奏的曲目中,既有哀惋凄楚的“鱼卧浪”、“苏武牧羊”、“祭腔”和“哭糜子”等,也在突出主旋音乐的同时,适当加入舒缓悠扬的音乐曲牌。在表演形式上,除吹、拉、说、唱等多样式,还恢复了“卡戏”,“小场”。有的在“周年,,祭祀活动中还加入了“二人转”曲目。(3)作用:这些表演形式和内容,就实际作用看:一是壮大了民间鼓乐艺人队伍,提高了表演水平,既传承了一些传统曲目和形式,也推出了一些新内容和形式。二是对故者的悼念和忏悔,求得庇护。三是弘扬了孝道,在主观上和客观上弘扬了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优良道德。四是展示生者的势力和德行,搏得孝名和荣耀,给逝者以哀荣。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培养了人们正确的生死观,从对己故者的悲凄中振作起来,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勤劳努力,实现人生目标。

三、思考和建议

一是要提高民间鼓乐艺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组织,通过设立“艺术人才培训中心”等机构,定期进行道德教育,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整体素质。特别是对年轻鼓乐爱好者,尤其要注意道德素质、艺术修养和文化素质的同步提高,使其成为得艺双磬的民间鼓乐艺术传承者。二是对民间鼓乐在丧葬活动中的内容和形式要规范管理;对从业人员要掌握底数,实行考核登记,持证上岗。使民间鼓乐丧葬活动不断改进和完善,并在坚持传统风格的基础上,使其从内容到形式更贴近时代、贴近群众、贴近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使之具有合理性、合法性,避免混乱现象发生。三是积极创造条件,发展民间鼓乐艺术的娱乐演出服务产业,动员社会各界,尤其与企事业单位联手,多创造活动机会,增加民间鼓乐艺人的经济收入,使民间鼓乐丧葬活动步入健康发展的良性轨道,进而成为地区文化品牌。四是消除“市场决定论”的片面认识。可以认为长期以来的民间鼓乐从事丧葬活动,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但是作为文化主管部门决不能因为“有需要,有人愿意干”就听凭市场选择。要根据目前民间鼓乐在丧葬活动中的消极影响、腐蚀作用,加强地方行政、法规管理,真正做到“管有依据”、“治有法规”、“管而不死”、“放而不乱”。

四、结语

本文探讨民间鼓乐丧葬活动课题,旨在对这种特殊形式的民俗文化在传承和发展中提出的新问题做以思考,促进民俗文化繁荣发展,使古老的民间鼓乐丧葬民俗活动得到更好的保护传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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