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海彦杰
摘 要:少儿节目是基于电视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经推出就受到了很多少儿的追捧。特别是目前电视已经成为家家户户不可或缺的家电之一,看电视已经成了很多家庭的消遣娱乐方式。目前少儿的休闲方式很有限,很多少儿的娱乐时间都放在了电视节目上。但一些少儿节目本身的质量并不过关,少儿再看这些节目的时候很容易沾染上负能量,必须要对其进行一定的优化。
关键词:少儿节目;少儿主权;创作理念;媒体监督
中图分类号:G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6)26-0114-02
我国自2003年开始,各个省份都开设了相应的少儿节目,丰富了我国少儿电视市场,同时也在积极相应国家号召,利用少儿节目引导教育未成年人。在少儿节目创立之初,其教育意义非常明显。但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少儿节目虽然在内容上越来越丰富,但却失去了以前的教育意义,更侧重于商业运行。纵观目前各省份的少儿节目,在商业利益的吸引下,都加入了大量的商业元素,甚至有些节目为了提高商业收益,以成人的观念肆意调整节目,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少儿身心的健康成长。因此,必须要对现阶段我国少儿节目的缺失进行深入的分析,针对其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我国少儿的健康成长。
一、少儿节目的内涵
少儿节目就是以少儿为主要收视群体的一类电视节目,其内容的涵盖面比较广泛,主要作用就是让少儿能够通过节目获得多层面的知识,对少儿进行隐性的教育和引导。所以说,少儿节目就是针对少儿本身的发展需求,结合少儿的生理特点而制作的节目。在这之中,不能将那些节目内容主体是少儿的节目归类于少儿节目,有些节目虽然是少儿与主持人之间的对话,但这些节目基本上都是取悦承认的,少儿出现在节目中仅仅是以节目元素的形式出现,并不能将其称之为少儿节目。
二、我国少儿节目的现状
我国少儿节目的发展史要追溯到1958年电视开始流行的时候,在当时少儿节目就在全国进行了推广发展。那个时候我国的少儿节目主要特征就是教育性和文学性,已经站在了国际的前列。但是随着多来以来的发展,特别是二十一世纪以来,少儿节目的发展已经偏移了以往的方向,更侧重于娱乐和消遣。目前大部分少儿节目的核心已经不再以少儿为中心,一部分少儿节目甚至已经成了成人的娱乐节目。
三、我国少儿节目存在的问题
(一)少儿在节目中没有主权
少儿节目对于少儿来说具有较强的两面性,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少儿产生伤害。但是在多年的发展中,社会民众并没有注意到这种伤害,其主要是因为少儿节目的伤害都是间接性的。这些伤害的发生主要是因为在当前的少儿节目中,少儿本身并没有主权和权力。在当今社会环境中,有很多电视媒体为了自身的利益,开始将少儿节目推向娱乐化和低俗化,以满足成年人的收视需求。在当前的电视媒体中,我们经常能够看到少儿穿着不符合自身年龄的服装,演唱跟少儿年龄段和成长经历严重不服的歌曲。最突出的例子就是以前《非常6+1》的童星阿尔法,他参与了多项少儿节目,并且组建了自己的少儿乐队,推行自己的专辑。这个时期的阿尔法虽然还处于少儿,但其生活跟成年人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根据他长大以后参与节目的时候透漏,他本人在少儿时期所演唱的歌曲和其他活动,都是其父亲为之设计的。这也表明了少儿在少儿节目中并没有任何的主权和权力,仅仅是其父母和电视台联合打造的娱乐主体,成为了节目的表演工具,严重违反了少儿的成长规律。
(二)社会对少儿不重视
少儿阶段是一个学习能力和模仿能力都比较出众的年龄段,他们会快速吸收周边的知识,并吸收这些知识中所蕴含的价值观。但是,目前很少有成人会指导少儿观看哪一种节目,反而将看电视当成了保持少儿安静的活动。这也使得少儿在观看电视节目的时候接受了大量的信息,家长并没有意识到一些不良信息对少儿的影响。另一方面,我国的媒体素质教育还处于初级阶段,对于少儿节目的筛选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科学的评价。这也是社会层面对于少儿节目的质量不太重视,很多少儿在观看节目的时候并没有收到家长的引导,因此也容易引发很多安全事件。比如2016年3月份出现的10岁女孩模仿“光头强”使用电锯导致妹妹脸部受伤,近乎毁容。发生这种事件最大原因就是家长对于少儿观看少儿节目不重视,没有做好引导和再教育工作,酿成了这样的惨剧。
(三)节目创作理念和定位缺失
目前我国少儿节目的创作理念和定位还存在较大程度的缺失。跟少儿的身心发展存在较大程度的不相符。很多少儿在家庭中虽然处于主体地位,但是在知识获取方面依然表现的非常被动,而体现在少儿节目中就是节目的内容都是从成人角度来设计的,所体现出来的教育作用也是一种灌输式教育。另一方面,还有一些节目体现出了非常明显的“成人化”,特别是那些主持类节目。这些节目的主持人通常都具有着活泼、乐观等特征,在节目中模仿少儿的行为,但却没有深入了解过少儿的思想。即便是那些少儿参与主持的节目,其说话的方式和内容也在节目编排的时候被安排好了。综合来说,目前的少儿节目在编排的过程中,并没有根据真正站在少儿的角度来设计节目,反而用成人的理念来制作。这就使得最终的少儿节目只能是用成人的世界观来引导少儿成长,不能与少儿之间产生心灵上的共鸣。
(四)媒体监督力度和制度欠缺
目前,我国针对少儿节目的监管力度还远远不够。以美国为例,目前美国已经对少儿节目实行了分级管理机制。即根据少儿节目的内容对其进行分级,限制不同年龄段少儿的观看行为。我国的《熊出没》少儿动画片中有一定的暴力元素,如果按照美国的评价标准,我国的《熊出没》是不允许14岁以下的少儿进行观看的。如果我国也有这样的制度,那么近几年一直出现的少儿甚至幼儿模仿动画片中某角色的行为而产生悲剧的事情就不会发生。我国与美国等国家的国情有着明显的不同,再加上民族文化和历史遗留等问题的存在,我国很难实行美国等国家的少儿节目管理制度。但是近几年来,我国也没有加强对于少儿节目的管理,这也使得很多少儿节目的制作和推广不会受到太强的约束,这也造成了当前少儿节目本身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不利于我国少儿群体的健康成长。
四、我国少儿节目的改善策略
(一)强化少儿主权
少儿时期是一个人成长的最重要时期,应该从少儿节目中获得有益的知识。以前的时候,社会与媒体关注更多的是少儿节目有没有对少儿产生危害。但在先进的法治社会中,我们也应该使用法律武器来保护少儿的自身权益不受迫害。少儿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属于一种弱势群体,虽然社会层面一直在倡导保护少儿成长健康。但由于社会整体人员的保护意识较为淡薄,无意间就把少儿当做了节目制作的一种元素,侵害了少儿主权。所以,必须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对其少儿进行保护。而电视台工作人员和少儿家长也应该配合相关法律准则,突出幼儿的主权和权力。
首先,应该将儿童单纯的看成儿童群体。即在做任何事情以前考虑儿童本身的生理特性,不要将他们培养成为“小大人”,过早的结束他们的儿童生活。其次,所有的少儿节目都应该保障少儿最根本的利益,否则法律法规中一直强调的“少儿主权”只能沦落成为一个空洞的词汇。所以对于电视媒体来说,在具有新闻自由的基础上,应该最大程度的保障少儿的本身权力,掌握好节目的尺度。最后,我国相关部门一定要积极打击那些侵害少儿自身权力的电视媒体,并做好日常的监督工作,当少儿主权的保护纳入到重要工作序列之中。工作应该秉着避免电视媒体为了提高收视率或者自身效益,将节目重心放在少儿身上的原则,坚决惩罚那些无良媒体,保障少儿身心的健康发展。
(二)增强社会对少儿的重视
目前,我国的少儿节目市场非常混杂,大量文化元素共同存在与少儿节目中。为了保障少儿的身心健康发展,必须要对少儿观看节目进行必要的重视。首先,家长方面应该做好自己的引导工作和再教育职能。在平时的时候,多跟孩子一起观看少儿节目,在孩子观看这些节目的时候进行一定的引导,避免孩子受到节目中不良价值观的侵袭。在少儿节目选择方面,应该尽可能的选择那些可爱有趣并且粗俗画面较少的节目。另一方面,家长在日常的时候还应该及时的对孩子进行价值观教育和引导,避免孩子长期受到不良节目的诱导而产生价值观的偏失。其次,在社会方面应该约束少儿节目的各级制作商和电视台,做好节目的把关和统筹工作。一方面,要让社会各层面的人员真正重视少儿身心健康的发展,不要将节目与商业利益联系的太过紧密,从源头上避免节目内容的失真。另一方面,在少儿节目的频道插播一些具有正向意义的教育公益广告,提高广大社会民众真正关注少儿的内心世界变化与成长。与此同时,也可以考虑在社区中举办各类相关的活动,或者联合学校举办关注少儿成长的座谈会,让社会各个层面的人都重视少儿的心理健康,有意识的引导他们培养正确的价值观。
(三)转变节目创作理念
转变节目的创作理念需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第一,电视台的管理人员不要一味的追求商业利益,刻意迎合市场而推广各类低俗没有实际教育意义的节目,对于那些“成人化”较为明显,但是能收到市场欢迎的少儿节目说“不”。第二,少儿节目的制作者在创作的过程中,应该对少儿的心理现状和成长过程有一个深刻的认识,明确少儿接受知识和分辨知识的能力,在此基础上进行节目的创作。所创作出来的节目必须具有正向的能量,并结合少儿自身的想象力让他们试着去接触成人世界,而不是将成人世界的各类元素强行的塞给少儿。另一方面,少儿节目的创作者应该保持自己活泼的童心,制作出来的节目要能够引起少儿进行自我的思考,让少儿逐步的进行完成“社会化”的教育过程。
(四)加强媒体监督
实际上,近几年来国家广电总局已经不断的重视少儿群体的健康成长。早在2005年的时候,广电总局就发布了《关于在广播影视节目中做好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宣传的通知》。但是在这近十年的发展中,少儿节目的市场环境也在不断发生变化,针对少儿节目的一些细则还不健全。比如现行规定中有“凡事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镜头,都要做出调整和删减……”。虽然这些规定中指出了这些镜头为“暴力渲染”、“恐怖镜头”等,但是并没有规定镜头的程度。这些细则方面的缺失要在下一步法律修正中得到完善。另一方面,广电总局还应该利用社会力量成立完善的少儿节目监督体系,并在网站上优化监督和回馈渠道,保证社会公民能够通过这些渠道发挥其监督作用,共同保证少儿节目的良性发展,避免少儿在成长过程中受到少儿节目的不良引导而酿成悲剧。
五、结语
电视节目对于少儿来说具有显著的两面性,一方面他们可以通过节目获得正能量,另一方面也会因为节目产生“早熟”、“注意力下降”等各类问题。而少儿节目具体会产生怎样的结果,主要取决于节目本身的质量和家长的教育。因此,我国相关部门必须要加强对于少儿节目的监管,保障少儿节目能够展现出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特征,发挥电视媒体本身的正向价值导向作用,同时也要引导家长对幼儿进行再教育,让少儿能够通过节目获得正确的价值观,促进少儿群体的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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