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锵锵三人行

时间:2024-05-04

林日暖

年来岁往,大人对孩子的口语考试从来都无甚新意——“像妈妈还是像爸爸?”“喜欢爸爸还是妈妈?”“在家爸爸妈妈谁做饭?谁做得好吃?”这些别无二致卡到某个特定的节点,像走固定程式的老派钟表。当年的我往往说一句“都像”“都喜欢”“都做,都好吃”,如此一来,发难的长辈大多失去了进一步“挑拨”的兴致,我则乐得耳根清净。彼时还是我勇敢地把“纤维”读作“干推”、“4mm”读成“四摸摸”的年纪,这大概是我最早迷蒙地运用中庸之道的例证。三人锵锵同行多年之后,我想应当由我来为他们“正名”,结论仍是“都”,不过这次不是敷衍,而是心甘情愿。“锵锵”只是“状行走貌”,并不是说有多了不起多吓人,我家过的就是小门小户的日子,但魏文帝曹丕说:“家有敝帚,享之千金。”

小时候见到妈妈的人都说我长得像她,但看到爸爸之后又会改口说还是更像他。我们父女俩很明显的共同点就是大眼睛双眼皮儿,父亲家的长辈对他的爱称便是“大眼睛”。前阵子听到某位爷爷给他发了条微信语音,上来头一句就是“大眼睛啊”,他还喜滋滋地拿着手机献宝似的让我又听了一遍。

爸爸帮我洗手时,三岁的我说:“爸爸,你的手好大呀。”我们一起唱“大手牵小手,走路不怕滑”,然后真的在雪地里拉紧了对方的手。雪天他骑自行车送我去幼儿园,开锁挪车的时候他的车座上落了雪,我本来还不停地把上面的雪花拂去,后来雪越下越大,我索性直接趴在车座上,用自己的身体把它保护起来。

爸爸发明一种唤我起床的特殊办法,就是每天早上打开音乐播放器,然后故意唱错歌词,这样一向较真的我就会第一时间跑到他面前纠错。爸爸给我讲《两个朋友》的故事,讲到其中一个人看到熊来了的第一反应是撇下同伴独自爬到树上逃命,那时我说“他可真像一只小猫咪”,于是他就讲不下去了。彼时的我还不懂,这个故事到底在讲些什么。我在幼儿园和小学的音乐课上学过很多古怪的歌,那些歌词和调儿我早都忘了,他却记得,直到今天还动不动拿出来唱上一两回。

某几年的我算是个标准的假小子,总是和爸爸一起去发廊剃平头,跟在他后面大叫“老兄,等等我”;还看开头是“机器人准备好”的科技类节目,以及老虎狮子威猛地把猎物撕成碎片的《动物世界》;不玩女生的小游戏,只喜欢端着枪随时准备把游戏里出现的敌人一枪爆头……

我俩一起看体育频道的NBA比赛,对球星们品头论足。初三那年我离开家去外地上学,自此很少会看电视,更加不会打开体育频道看一场篮球比赛。过了几年,那些记忆里的名字有的退役有的转队,也有熟悉的球队辉煌不再,怎么看都是新的年轻一代的天下了。

爸爸是不甘寂寞的。我不喜欢吃瓜子,爸爸却总喜欢把一堆瓜子推到我面前,而且摆出一副激将的样子:“哎呀,你嗑一粒给我看看嘛,是不是不会呀?”几乎每次我都会嗑一粒证明给他看,然而这样的对话还是每年都至少上演一次。他总说妈妈“虐待”他,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哎呀,我都没有袜子穿了”。这时,妈妈就会关注他一下。同样是签名送书,爸爸总为自己能连续写出上百条完全不同的精致赠言而沾沾自喜,觉得自己比妈妈更机智更有才华。照例,我和妈妈要违心地夸上他一两句。

爸爸是家里的找东西小能手。多年以来,他控诉我和妈妈把房间搞得一片混乱,每每找不到东西都要靠他出手。不过他总是一边嘴里抱怨一边以极高的效率找到我们需要的东西。这是不是一个评论家的异秉?爸爸说:“可以没有一流的名气,但是要有一流的文字,一流的见解。”这一直是他的自我要求,至少我服气他的文字和见解。他是鲁迅文学院首届评论家班成员,算是“黄埔一期”。

高二的时候,有天晚上散步。爸爸突然问我的教室窗户是不是对着个小公园?我斩钉截铁地说不是啊,是对着学校操场。而他详细地描述了教室内的布置,我有些惊讶地说这确实是我们教室没错啊。原来他每次路过学校都会抬头望望我在三楼的教室,很熟悉教室左前方的书架和后面墙上的板报。后来我还特意拿同样的问题问过同学,没几人回答出我们的楼下就是以抗联女英雄赵一曼命名的一曼公园。这时,已是我们在这个教室学习的第二个学期。

我们都习惯了每天就盯着眼前那一亩三分地,在课本和练习题之间徘徊,学校和家两点一线,对身边的很多事物早已麻木。我有个后来去了哈佛的前桌,摄影技术很了得,是很多人羡慕的对象,记得高考前他发了条“说说”,大意是太久忙着学习,心血来潮拿起摄影机,盯着取景框的时候突然觉得眼睛发酸。当我们陷于某事太深太久,再抬起头来,许多旧日熟悉的事物都会变得不再熟悉了。

我就读的高中名气很大,校长到北大、清华校园里走一圈儿,“校长,校长”的问候总会不绝于耳。从这里走出的大咖遍布各个领域,还出过名嘴孔庆东、歌手李健、写过青春小说《最好的我们》的八月长安等等。凭良心讲,我校的校风放在全国也算自由的,连它都不敢轻看了应试,就不用说别的学校了吧。

几天前,爸爸问我刚上小学的表弟:“这学期有没有被罚站?”表弟一脸茫然地问道:“啥叫罚站?”可见,时代在进步,当然,爸爸在退步。

听父母说,小时候他们来幼儿园接我的时候,我一般都乖巧地待在老师怀里。一是他们去得确实晚,二是当时的我确实漂亮讨人喜欢。高中时我还一本正经地把自己一家三口和我的同学一家作了对比:“他们是可爱的一家,咱们是好看的一家。”从小我就很喜欢家长会,因为我的妈妈看着干练又有气质,感觉倍儿有面子。

童年记忆中印象很深刻的,是妈妈搓背特别疼。我始终对此颇有微词,小孩子皮肤本来就嫩,她还下了狠劲儿。不过问起别人,大家好像都是这么过来的,加之她总以“那就不給你搓了”为威胁,我只好忍痛乖乖就范,直到自己可以料理此事。妈妈剪指甲很厉害,弧度好看,非常圆润,这一度成为我崇拜她的重要理由。搓背与剪指甲,像是隐喻,喜欢与不喜欢我都得接着。

出身农村的奶奶自幼丧母,十三岁就成了家里的女主人,苦日子也把她塑造出了一点儿“强势”,和妈妈的生活习惯也多有不合,但妈妈愣是让这位“挑剔”的婆婆认可了自己,奶奶逢人就说自己的儿媳有多么多么好。妈妈自奉甚薄,对婆家人却是世界第一的慷慨。

哈哈,妈妈被督学们誉为“慈母型教师”时只有二十几岁。她对学生和工作一贯认真负责,讲课出题和批卷都一丝不苟,获得过各种荣誉。妈妈的课,像一首首抒情长诗。一度怀疑就因为小时候听过太多她上的课,导致后来的岁月里我总或多或少觉得自己学校里的某些老师工作态度不够良好,学识也不够广博。

数学却是妈妈这个教授、博士的死穴。不仅买菜的时候算不明白账,而且每次使用电饭锅的预约功能时都要站在那里,掰着手指头反复几次、数上好半天才能完成,有时仍然数错。但除了数学,此人貌似十分全能,上可接电线,下可修水管,进可搞学术,退可做美食。妈妈不仅承包了我家的器具维修,连奶奶家的各种说明书也常常是由她来看,甚至只有她一个人会看。有一次大清早,我就听见远在几百里之外的老爸一个电话打进来,问到奶奶家的洗衣机进水管要怎么接。

妈妈小学的时候就曾通读《红楼梦》数遍,多年来钟情依旧,她曾经在《红楼梦学刊》上发表过文章,还写过一本很受欢迎的关于《红楼梦》诗词的小书。但她的学术主向却是《左传》研究。她的散文在《人民文学》、《散文》、《中华散文》上都发表过,而理论文章则涉及先秦散文、唐诗宋词、明清小说、当代文学等方面,用爸爸的话说“真够乱套的”。但这些罗列,还远不是她文字生涯的全部。

妈妈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从前回答别人父母做菜都好吃不光是为了两不得罪,他们做的好吃是事实。妈妈的拿手好菜是牛肉柿子汤,柿子酸甜牛肉软糯,汤也咸淡适中,几乎每次去奶奶家过年我都会点名让她做这个。有几年她晚上总会拿出烤肉架用微波炉烤上十几根肉串,这大抵是我当时最期待的零食。爷爷奶奶对过年往饺子里包硬币的习俗深信不疑,妈妈为照顾我的牙齿和肠胃推出了改良版——她小时候吃过的糖饺子。后来糖饺子的功能在我的坚持下从选出最幸运的人变成了满足小馋猫的口腹之欲,每次年夜饭都要包上几个。

我喜欢吃家常菜,足不出户就能舒舒服服地动筷子,在家吃饭对我来说简直成为人生的一大乐事。在外面吃饭总是吃不饱,在家又不是没吃的,所以就宅了起来。加上我们都不爱逛街,所以去超市倒成为少数需要出门的大事之一。除此之外,我们会在大晚上一起出去看场电影,有时出去吃顿烤肉,再就是例行的家族聚会,偶尔我也被父母拽出去旅游。他們说,我的世界还是太小了,这不行。

高考后的暑假我做了个小手术,住院一个星期。在此期间妈妈知道我天天待着无聊,无比大方地给我共享手机热点,还让我放心大胆地用。其结果就是她总共加了好多个大额流量包,大几百块钱从她的卡里如流水般消失。但那些“热点”真的让我忘了不少疼。

在我还是个小吃货和小胖墩的年代,妈妈总爱和我抢吃的。如今,食物对我的吸引力还不如一盘游戏。看着大吃特吃的她,终于轮到我和老爸一起满脸“不屑”地说:“身上的肉都不是凭空长出来的。”的确,她自上大学以来成功保持在一百斤左右的体重近年来再难维持,好在她有一米七的身高,还是那种看起来很瘦的类型,但她暗中常常把那些考验腰围的裤子塞给我穿。以前我们一起买过一模一样的衣服,她比我大一号。后来我离家上大学,她买什么衣服都会先看看我是不是能穿。

“摇摇摇,晃晃晃,妈妈怀里坐着个臭胖胖。臭胖胖,臭胖胖,坐在妈妈怀里摇摇晃……”这是妈妈当年随口给我编的童谣,一不留神,我长大了,她也有了白发。

接下来,说说爸爸妈妈培养出了一个什么样的物种。

我算是个懒癌晚期,不喜欢吃鱼,因为不喜欢挑刺。同时也不接受别人帮我挑刺,欠了人情不说,万一刺没挑干净,我又盲目信任,最后受苦的还是自己。我的关注点总是奇怪,曾经在出去串门的时候把人家印着食物相克的台历像宝贝一样捧回家。从幼儿园到小学,一直在参加那种淘汰性比较强的比赛,即使身体不太舒服,上吐下泻也坚持到底。集训、淘汰,再集训、再淘汰,所幸我都留到了最后,过五关斩六将,最终得以代表自己的学校出战。不过,现在好胜心没那么强了,也不知是好是坏。

离高考还剩几个月的时候,我的成绩并不理想,甚至曾经考过班级倒数第七,差点被请家长。等到高考成绩出来以后,班主任老赵给我发了四个字:“刮目相看。”老实说,我从他的意外中感受到了一种赤裸裸的嫌弃。我想他肯定把我当成了一匹彻头彻尾的黑马。

莫名其妙,我一直对天津很感兴趣,报志愿时想得简单,北京明显是同学扎堆之处,感觉没什么意思;天津与它一步之遥,总体上也是个离家很近的地方,而且沿海的城市一定雾霾少。那会儿我还为自己是文科生学了地理,并且把书本知识活学活用自满了很长一段时间,简直忘了自己的地理当年也是学到了差点被老师留下来补课的程度。再加上我一直很喜欢英国的伦敦眼,而天津又碰巧有个相似的摩天轮,连名字都叫“天津之眼”。能去南开也算是种奇妙的缘分。

我本以为“天津之眼”是地标性的建筑,在火车上就能看见。可火车进站时欢欣鼓舞地盯了车窗半天,最后连个影子也没见着。大一陪同学去海河边上闲逛,去了古文化街和窗帘城,发现总在排队的地方居然没人,兴奋地邀请她一起坐摩天轮,结果我俩都想请对方一次,到最后争执不下这摩天轮愣是没坐成。究其实,我们不过就是想看它一眼。世间不少事就是这样,挺好。《世说新语·任诞》中记载,王子猷雪夜访友人戴安道,就是到了门前却又返了回来,他说“乘兴而行,兴尽而返”。

南开的隔壁就是天津大学,两校合盖了一座楼,我们学校的人管这个起连通作用的门叫南天门,他们那边就叫天南门。比起南开,天津大学简直就是个地地道道的景区,风景漂亮,还有好几处喷泉,就算是极窄的河道上都会有几座小桥,而南开则完全没有喷泉这种东西。南开的学生平时常常散步到天大,我们说,天大是南开的后花园。不过,其实我并没去过几次。我心中的花园是那种很大的院落,花不必多,但一定有湛蓝的天和绵白的云,绿色植被漫山遍野。我在城里长大,却对大姑家那几亩肥田情有独钟,也许这就是灵魂里的乡愁。

早年算是个挺野的孩子。乡下空气清新,各种绿色的植物疯长。其中有一种特别可爱,有肉嘟嘟的叶子,在向大姑确认过它的属性是“杂草”并且不适合人类食用后,我每天都在田间地头到处跑,把这种草从地里拔出来,然后喂给她院子里的大鹅和肉鸡。我也喜欢掂量他们早上从鸡窝里捡回来的每一只蛋。在探着身子用草喂猪差点被扯到圈里之后,他们让我去地里摘些豆角回来。我一头扎到茄子地里找了半天,然后说出了“豆角在哪儿”这样的蠢话。五谷不分到这种程度,还有什么资格谈论乡愁?

小学作文中,有一个亘古不变的题目叫做《你的梦想》。我的梦想曾经是像父母一样做个老师,但当时以为自己绝无可能真的考到什么中文系里。后来,这梦想演变成做个医生,想的是如果自己和家人生病能自行诊断治疗简直再好不过,感觉生命都有了保障。其实,很长一段时间想做科学家来着,不过听说写这个会被同学嘲笑,于是我咬咬牙把这个词从脑海里划掉,随后满心愤恨地在纸上写下了“作家”,由于用力过猛,还把纸划破了,于是我只好把它揉成一团丢进了垃圾桶。

不过,我心中更为持久的梦想还是搞个馒头铺子,一边在屋里边卖热气腾腾盖着白布的馒头,一边在门口摆上卖小糖人和棉花糖的小摊。我的想法很简单,这职业闻着都有饱腹感,整个人暖融融的,还随时有糖吃,有了这样一处“产业”,我就可以自己养活自己了。就算没人光顾我的店铺,我也吃住都不愁了。那时,我是个挺天真的人。

后来听一个朋友说起她的梦想是开一家咖啡厅,没事的时候她就坐在吧台后面写写小说,也可以画两幅画。我看过她的作品,的确漂亮。这时我才想起自己小时候似乎也有个差不多的梦想来着。我丝毫没有设想过在没客人来的时候自己该做点什么,估计也就是在充斥着发面味道的小屋子里盯着馒头发呆,或者坐着门口的小马扎儿,边晒太阳边盯着过路的猫猫狗狗头顶一撮柔软的毛发。这已经是那时的我所能勾勒出最好的梦想啦。

我长大的过程,就是与爸爸越来越像亲密战友,与妈妈越来越“形同”、“情同”姐妹的过程。命运的确神奇。南开是我报考的第三个学校,中文是我报考的第三个专业。我们的家,有时不像家,像中文系,有小型图书馆,有教室,有教授,有学生,有随时举行的各种话题的研讨会。在物质化时代,中文系不受待见,但我们对它仍有深情。一如既往,锵锵三人行,在柴米生活里,也在文字体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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