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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场所依恋”的城市人居环境设计策略研究

时间:2024-05-04

潘娇

(武汉理工大学 艺术与设计学院,武汉 430070)

城市的基本形态可称之为人类记忆与地域文化传承的生活场所,其场所特性基本是人与空间互动的结果。当前与城市生活相关的社会问题——犯罪行为与邻里交往危机产生的原因,很大程度上可归因于人与人居场所之间情感联结的日渐缺失。这种心理牵绊具有一种无形的力量,能够让人们即使不在这个场所却还一如既往地依恋,增强了居民场所意识和环境责任行为。因此,探讨城市居民场所依恋的构成要素,阐明基于场所依恋理论的城市人居环境设计的原则与策略,为我们创造以人为本的安全城市人居环境提供了理论引导。

一、概念界定

(一)场所与场所精神

“场所”这个概念最早是由地理学科的学者于20世纪60年代提出,泛指具体的位置。随着研究的拓展,“场所”代表的意义也从地理学科的抽象区位概念上升成具有独特性的“场所”本身①。场所作为物质与人为的元素结合而成的综合体,其具有的特性或“气氛”与人在场所内的活动息息相关,是场所精神与地域文化特质的体现。

相对于场所而言,场所精神则根植于场所特性,具有更强烈的人文内涵。其本质是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赋予场所象征意义或审美价值,并通过共同记忆的介入,使人产生情感共鸣,从而获得一种方向感和认同感。

(二)场所依恋

“场所依恋”这个概念源于段义孚于1974年提出的“恋地情结”,体现了人与场所之间的关系,成为环境心理学、人文地理学以及社会学学科长期关注的话题,在人地关系的理论研究中占有很大比例。

通常的观点认为,场所依恋是个体与其所在场所之间所形成的基于感情、认知与实践的一种情感联结。典型的例子便是人们心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地方情结——“叶落归根”,这不仅是人们对养育自己的故乡所怀有的乡愁,也是人们对自己家乡文化的一种认同。诸如此类的个体或群体与人居场所间的积极情感联结有助于强化人们的认知与实践,即让人们更加关注并认识其自身成长的环境,使场所特质在与人的互动关系中被感知与认同,从而对个人行为产生积极影响。由此可见,场所依恋研究不但解释了人与特定场所建立联系纽带的心理过程与状态,还认识到个体与群体对场所功能与情感上的依恋对其认知与实践产生的积极作用,这对推动安全城市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

二、城市人居环境“场所依恋”研究的重要性

(一)抵御城市灾害的需要

人们对自己的故乡有着依恋之情,在故乡的山水之间人们会产生积极的情感体验,也正是由于这种良好体验使得当地居民对生活场所形成依赖和认同,从而产生场所依恋。但是在新城居住着的人们却很难对新环境产生依恋之情,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往往不会关心身边的环境,环境维护便会被忽视。而当灾害发生时,人们的自然责任感和兴趣便是抵御城市灾害的关键因素。如神户大地震时,只有居民相互协助程度高的地区才免于被大火烧毁。可见,灾害一旦发生,便形成了需要人们共同保护城市的局面。而此时,人们选择留下还是离开主要取决于他们对生活场所的依恋之情。因此,于城市人居环境安全而言,居民对其所在地产生“场所依恋”是十分有利的。

(二)缓解城市邻里交往危机的需要

城市邻里关系淡化是反社会行为增长的催化剂,反映出当代城市人居环境设计忽视了人与人居场所之间深层次的情感建设。可以说,人与其居住地域的场所依恋是促进城市邻里交往与互动的重要途径。相对无依恋感的人而言,具有强烈场所依恋的人有着较强的环境责任意识、社会资本和邻里联系。当他们对特定场所产生了依赖感、归宿感和安全感的时候,也就形成了对这个场所的认同。也就是说,我们所面临的城市社会问题,最根本的还是人们集体场所意识和场所归属感的缺失。因此,准确把握和认真研究基于场所依恋理论上的城市人居环境设计策略对于社会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城市人居环境中“场所依恋”的构成要素分析

虽然研究者从各自的视角对于场所依恋概念的界定有着不同的见解,但普遍认为场所依恋是一个从人、心理过程和场所三个层面上进行展开的多维概念,它是人与场所之间的情感联结,由情感、认知和行为三个要素构成,其中情感要素是第一位。

(一)情感要素—城市象征

从情感层面而言,人们对居住地场所依恋的产生取决于人们是否与场所精神产生情感上的共鸣,换句话说人们对城市人居环境的良好心理感受是促进居住地场所依恋产生的主要因素。如悉尼歌剧院在世界人民心目中享有盛誉,是澳大利亚悉尼城市的象征。其颇具特色的外形从海上瞭望犹如帆船,使主要由物质环境所构成的城市空间形态彰显出其独创的形象特色。这种独创性使人们在对建筑物的欣赏过程中产生了深刻的审美性体验,而这种深刻的心理感受便强化了场所依恋,并巩固了人们对该城市身份的认同感和自豪感。由此可见,独具特色的城市象征既能表明其城市身份又能唤起人们的情感记忆,进而触发城市居民的自豪感和依恋感。这种象征可以是该城市特有的建筑物、自然风貌或街貌等,但它不仅仅是为了对外创造形象,它也包含了某种特殊含义,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和审美价值,在人们对场所精神内涵的理解中得以体现。

但是在新开发的城市,很少具备既有的自然或历史性的突出地标作为城市象征,在这种缺少独创性、记忆性的新城里生活的居民难以产生强烈的场所认同感与自豪感。因此,城市设计者要重视情感要素在“场所依恋”构成中的主导作用,在基于居民的情感诉求上赋予场所精神内涵,造就个人或集体对其所生活的人为环境的熟悉感、归属感,促使居民产生正面情绪,方能更有利于居民对其所在地产生“场所依恋”。

(二)认知要素—城市评价

从认知层面而言,人们对其居住地场所依恋的产生主要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是让人们认识和了解其居住场所及周边地区的地域、人文特色;二是在城市中创造可供人们存放情感记忆的场所;三是城市宜居程度。如中国山西平遥,始建于14世纪,直到清朝末期都是繁荣的商业城市,虽然历经岁月的洗礼,但是包括城墙在内的当时城市各处的面貌却被很好地保存下来。由此,人们可以对城市形成明确的印象,那些留下自身记忆片段的场所将会唤起停留者的回忆,便会加深其场所依恋的程度。这说明城市居民对场所的认知评价主要体现在对城市生活状态、邻里交往、文化氛围、地方形象等方面的理解与共情。此外,正向认知对使用者与场所互动的心理过程存在显著的积极影响。

然而,场所认知不仅饱含积极情绪转化的正向认知,还有因消极感受引发的负向认知②。如在新城开发中,对场所地域文化和当地居民根深蒂固的地域情结不予考虑,致使居民对新城环境产生的消极感受直接引发了居民的负向认知,极大地影响到居民的归属感和满意度。但是,如果场所本身的特性能受到尊重,那么一般性的和谐气氛将不致沦丧,居民在社会需求的变迁中仍能保存方向感和认同感。因此,在城市人居环境设计中,要尤其重视居民产生场所依恋的心理路径,肯定个体对场所的认同。同时,对于场所本身的特质进行适当地理解且以新的方式加以诠释,既不会影响独特的创意,也能使人们感受到一种特殊的地方性品质。

(三)行为要素—城市邻里交往

从行为层面而言,具有强烈场所依恋感的个体或群体更倾向于对其所在场所付出时间、精力等资源,并出现传播正向口碑、积极参与该地环境保护与管理等行为③。而一个由当地居民所驱动的管理良好的居住场所,会对潜在的罪犯人员形成威慑,从而起到预防犯罪行为发生的作用。这说明良性的场所依恋关系对个体或集体的态度和行为具有积极影响,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场所安全感、稳定精神及集体力量的发展。

但是,当代城市邻里间的疏离感难以建立人们与场所的情感牵绊,从而造成公共生活空间的肢解以及人居环境的恶化。一旦犯罪行为发生,人们就会对场所避而远之,形成一种恶性循环的状态。由此可见,城市邻里间的凝聚力和对城市空间的依恋感的形成才能确保人居环境的安全与舒适。因此,为了充分发挥场所依恋在城市邻里交往中的“桥梁”作用,使邻里间的接触和各种形式的公共活动向深层次发展,就需要存在一种有意义的共同点,如共同的经历或共同的兴趣等④。比如开展城市定期防灾演习、邻近社区居民的巡视活动以及地区环境维持和管理的志愿者等活动,以此加强城市邻里间的互动与合作,体现居民们对生活场所的关心和日常交往,使以物理环境的设计所起到的预防犯罪的功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四、基于“场所依恋”的城市人居环境设计的原则和策略

由于城市居民背景、经验等方面的差异,导致人们的认知和行为既存在共性,也具有差异。因此,在进行城市人居环境设计时,需要确定基本的指导原则及策略,从而发挥场所依恋理论在城市人居环境设计实践中的应用价值。

(一)基本原则

1.文脉求真原则

在大众文化的影响下,城市人居环境刻意的标准化、同一性模式在逐渐摧毁其本身所呈现的地域特征,使得城市面貌的原真性和可识别性被磨灭。而城市人居环境空间构成要素一旦与人们脑海中根深蒂固的情感记忆相冲突,便会严重影响场所依恋的持续性。因此,文脉求真原则是需要贯穿整个城市人居环境设计始终的。具体而言,设计者在营造人居场所的整体氛围时,必须包含地域的精神以求其“根源”,将大众所关注的内容加以集结,内容在各处各有其根源,借着形象化、补充、象征化加以改变⑤。

2.宜居性原则

城市人居环境设计需要兼顾人居场所质感和宜居性,为人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生活场所。具体而言,城市人居环境设计需要以人的生理、心理以及行为特征为主要依据,创造一个在社会、经济及生态方面都具可持续性的场所。其一,在社会公共安全上,要保障城市空间的安全属性,以适宜的城市形态来改善当地气候,加强城市环境对各类灾害的防御能力;其二,在经济环境上,要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优势资源的配置,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通过利益共享,让居民参与到城市建设中来;其三,在生态景观上,要彰显城市绿色人文气息,强化人居环境的生态服务功能。

(二)设计策略

1.塑造城市地标景观,凸显地域人文特色

城市设计理论家戈登·库伦(Gordon Cullen)认为一种特殊的视觉表现能让人们体会到一种场所感,激发人们进入空间之中⑥。这说明城市空间中各类可识别性高的视觉事物有助于人们获得一种审美或情感体验。而城市地标景观可堪称为城市形象与魅力的视觉外在显现,也是包含了某种特殊含义的城市象征,如城市标志建筑物、人文广场、特色街道等都是城市身份识别的重要载体。人们会根据其在空间内进行的活动,进一步感知该场所区别于其他场所的整体氛围,当各种因素都能同时发挥作用时,会使人体会到审美与精神的愉悦,从而产生共鸣、认同甚至依恋,使该地成为富有魅力的记忆场所。由此可见,赋予场所独特的地域文化氛围在人们的记忆、偏好、依恋等方面起到了驱动作用。因此,在构建城市地标景观时,设计者需要充分挖掘传统设计元素,一方面是保持地域文化与场所精神内涵的求真性,以便延续地域文脉;另一方面,这也保证了城市最具特色的面貌的不可替代性,凸显出城市独特的地域人文特色,保持了城市个性与特征的可识别性,让人们可以通过这些设计元素来认知该空间所呈现的场所精神特征,令人产生一种身心愉悦的感受,并将这种良好感受转化为对空间场所的认同,从而强化心理承诺和行为倾向。

2.构建安全、生态、社区化的公共空间,贯彻“以人为本”的城市发展观

人们对城市人居环境宜居程度的评价从根本上取决于人与场所的结合程度和自身的情绪感受。由此可见,城市人居环境设计要以人的诉求为根本依据,使抽象的物理空间成为人类情感记忆的社会交往场所。日本学者大野隆造等以居住在城区的母亲为对象,针对城市存在的“孤育”现象展开过问卷调查。研究结果显示母亲带领小孩活动的路线主要是:①自然的绿道、沿河的游步道等;②存在使小孩感兴趣并令之愉悦的道路;③能和商铺老板交流,令人开心的商业街;④能和朋友一起推着婴儿车并排步行的宽阔的步道;⑤车流量少的公共活动区域等。这进一步表明城市人居环境设计策略选择需要强调三个层次的基本诉求:第一,城市空间中的人的安全能否得到保障,加强易于居民活动且安全的环境建设,有效抑制公共空间中犯罪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发生。第二,在城市空间既要维持场所本身的自然特性,还要增强居民对人居环境的功能性依恋,使场所具有使人愉悦的环境配套设施,尤其是对于小孩、妇女、老人等弱势群体的情感关怀在环境设计中应予以重视。第三,要充分采纳居民的意见,重视居民对场所的认同,加大居民在城市建设中的参与度与支持度,强化居民对居住场所的情感性依恋。

五、结语

综上,重视人与人居场所互动的心理路径,在情感、认知和行为层面上强化人们对人居环境的正向认同和场所依恋,对城市社会病理的解决具有积极作用。基于此,在城市人居环境设计实践中,设计者需要创造可供人们存放情感记忆的场所,赋予其审美价值与场所精神内涵,让人们在空间的活动中切身感知其独特的地域文化氛围,从而获得高质量的审美与情感体验,促使城市居民场所依恋的产生,增强城市的安全感与归宿感,进而推动城市邻里间的感情建设和城市安全建设的发展。

注释:

①林 广思,吴安格,蔡珂依.场所依恋研究:概念、进展和趋势[J].中国园林,2019,35(10):63-66.

② 孟令敏,赵振斌,张建荣.历史街区居民地方依恋与制图分析——以商南西街为例[J].干旱区资源与环境,2018,32(11):106-113.

③贾衍菊,林德荣.旅游者服务感知、地方依恋与忠诚度——以厦门为例[J].地理研究,2016(2):390-400.

④ 黄亚平.城市空间理论与空间分析[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54.

⑤〔挪威〕诺伯舒兹.场所精神——迈向建筑现象学[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0:54.

⑥〔丹麦〕扬·盖尔.交往与空间[M].何人可,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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