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高丹
摘 要:本文以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学院高职质量保障体系为例与我国质量保障体系的对比,从质量保障组织结构、对教师的要求、专业与课程开发、考试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分析。在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黄金时期,借鉴爱尔兰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成功经验,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质量保障体系,实现专业建设的教育质量保证。
关键词:质量保证;专业建设;考试;管理
都柏林理工学院是学术质量保证的先锋和应用型课程的倡导者。拥有完整的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已发展成为最大的提供高等教育的职业大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目标是确保教育质量规定和学分标准能被始终如一地执行,以此促进课程体系建设、学科发展和员工发展、科研活动开展,从而确保课程大纲的下发和执行。
一、质量保障体系组织结构
(一)爱尔兰质量保障体系的组织结构
1.学术委员会
爱尔兰质量保障体系的组织结构领导层是学术委员会,由一位校长和多名副校长组成,主要责任由校长承担,副校长负责具体任务的分配。学术委员会是一个法定机构,受学院管理机构委派,负责策划、协调、研发和监管学院的学术工作,并维护和研发学院学术标准及其他学术活动。
2.学术质量保障委员会
学术质量保障委员会是学术委员会的下属委员会,其职责是开发并监管全院课程的审批和批准等程序。同时,也负责制定学生入学条件和学生考试等规定,协助学术理事会各项工作。
3.学院委员会
学院委员会是学术委员会的下属委员会,其职责是实施和管理学院的学术职能,保证学术质量并提高学术水平。
4.学院执行委员会
学院执行委员会成员由学院的负责人、各校负责人、各系和学院管理机构的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作为大学的管理团队,对大学的财务预算、员工的管理和学院的资源分配行使职责。大学执行委员会在必要的时候会和外界进行合作。
5.课程委员会或课程团队
科室主任、系副主任、教学、科研人员、学生代表组成课程委员会或课程团队,课程团队负责开发新课程可并保证课程的正常进行。课程团队通常包括从事教学工作的所有成员,科研人员联同学生代表负责对课程团队的日常工作职责进行监管。
(二)我国高职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组织结构
我国的高职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设有三层组织机构,分别为学院、系(部)和教研室,教研室是教学质量监控的最小组织,三层组织机构的设置,形成了学院质量保障体系的雏形。另外,学院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即质量督导处,聘请了企业专家、教授作为质量督导的主要力量,对全院的教学进行督导检查和监控,构成了学院质量督导和监控的主体。质量督导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由教学督导制度、中层干部听课制度、教学检查制度组成,强化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调控职能,保证有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质量保障体系对教师的要求
(一)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学院质量保障体系对教师的要求
师资保证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学院师资来源具有国际化、工业化的特点,其师资并不单纯是博士、硕士研究生,同时强调教师的企业经历。例如,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学院过半数的教师仅具备学士学位,但具有企业一线工作经历五年以上。这些具有企业工作经验的教师对学生毕业后面临的实际问题有深入了解,可以针对性地进行教学。另外学术委员会会定期与行业进行沟通,选派教师到企业中进行实践,学习先进的知识和技术,保持与时俱进。
(二)我国高职质量保障体系对教师的要求
我国高职教育要求教师达到“双师型”教师要求,教师必须具备应有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操作能力。目前学院新引进的硕士和博士毕业生较多,这些新任教师都是从学术性学校走出来的,没有接受过高等职业教育和从事行业企业一线工作的经历,欠缺高职教育的理念和从事高职教育的实践经验,另外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数量较少,多数教师科研能力比较欠缺。
三、质量保障体系专业与课程开发
(一)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学院质量保障体系行业导向性专业与课程开发
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学院专业设置根据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对人才的实际需要,以及行业导向和技术领域的要求进行调整,突出专业的针对性和应用性。学术委员会定期与工商业协会、企业举办座谈会,探讨面向市场需求,进行专业设置和课程开发的相关问题。专业经学院委员会及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进行课程设置,该学院的课程是经过批准的、学术连贯和综合的一系列模块学习。课程形成功能模块化课程,这些模块一起达到确定的学习成果,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技能。从广义上讲,这些属于专业课程,或专门为工业行业实施的课程。这类课程的出现来自外部机构的请求,教学大纲可以由这些外部机构确定,也可以由本校自身确定,或双方一起确定;另一种情况是本校作为课程运行的批准或认可的中心,并要提供证书。
(二)我国高职教育设置专业与课程开发
我国高职教育设置设置(或调整)专业,以教育部颁发的专业目录为依据,根据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及专业设置论证结果,在加强专业建设、丰富专业内涵、积极申办满足社会需要的新专业的同时,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变化和专业发展趋势,进行专业结构调整,办出专业特色,依据专业特点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课程。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進行评议,送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进行审核,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进行下发执行。
四、质量保障体系的考试管理
(一)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学院质量保障体系的考试管理
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学院质量保障体系的考试过程中为了保证客观性,试卷上不签姓名,而签考试号,只有系部领导和其提名的代表可以与候选人或其他没有被任命为内考官的教职工详细讨论考试结果。所有考官和候选人对考试过程中的有关事项、讨论内容等必须严格保密。此外,应签署一项声明,每位考官、系部领导和其提名的代表,必须对考试讨论过程和相关事项严格保密。另外对授予学分的课程进行考核时实施内、外考官制度。内考官,是一般专职或兼职的教职人员,由学校相关负责人提名,并每年由学院理事会代表学术委员会正式任命。学术委员会指定外考官,每个课程至少为两人。考官对考试方法、考试标准、测试卷起草、标注方案负责。他们还负责测验的手稿和其他考试材料,参加课程模块和学位授予董事会的会议,并确保参与测验者的成绩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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