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3
孙俊新
【摘要】近年来,我国对外文化投资规模在波动中实现有序增长,投资结构持续优化,民营企业特别是互联网企业表现抢眼。但我国对外文化投资也面临制度和政策创新不足、部门协同竞合不足、投资方式不合理、行业融合欠缺等问题,亟需深化认识、创新政策措施、强化融合机制、加强平台建设、拓展空间布局。
【关键词】对外文化投资 投资规模 互联网企业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投资规模在波动中实现有序增长。自2014年国务院公布《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以来,2015年、2016年我国对外文化投资高速增长,并在2016年达到峰值。2016年我国全年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对外直接投资达39.2亿美元,同比增长188.3%。然而,高速增长也导致了一些问题。如投资缺乏系统规划、重复投资、投资后经营管理不善等。为此,我国多部委联手采取行动,严控项目审批、收紧外汇,引导和规范非理性境外投资。
政策效果明显,投资结构优化。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包含新闻传媒行业。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也规定,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属于限制开展境外投资的领域。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将有序推进文化领域的境外投资列入鼓励开展的领域,形成规范无序投资与鼓励有序投资并行的政策环境,促进了投资结构的优化。
互联网企业表现亮眼,很多海外投资项目都由其主导。互联网企业拥有强大资金实力、庞大用户群体、巨大泛娱乐经济体量,为对外文化投资提供了强大支撑,并加速了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开辟出了新的内容生产和市场运作模式。
尽管对外文化投资意味着更有效的海外资源配置、更广阔的海外市场空间,但也面临着不少风险和挑战,尤其是在投资起步晚、经验不够丰富、投资限制较多的背景下。
第一,制度的创新性和政策的针对性不足。近几年的实践表明,即便是在文化创新发展走在前列的区域,其文化投资领域的改革创新力度以及速度也并非尽如人意。对外文化投资的制度设计和主要政策基本照搬原来对制造业的管理,这种做法虽然风险小、见效快,但难以适应对外文化投资的特点和规律。突出表现为缺少深入的制度创新和政策落实。比如,能否在特定区域内利用先行先试的定位,放宽企业准入,赋予对外文化投资企业更多的自主权;能否加强部门间的协作,促进信息共享,减少信息不对称;能否加强行业自我约束,减少政府的直接干预;能否强化对外投资和知识产权的法律建设;等等。
第二,部门间协同竞合不足,服务平台建设相对薄弱。对外文化投资的示范效应吸引了大量企业跨界投资文化。客观来说,这是好事,但也需要做好引导,避免一哄而上、浪费资源。当前我国的对外文化投资基本处于单打独斗的状态,缺少部门间的协同竞合。协同竞合涉及政策协调、公共信息提供、产业链优化等方面,需要政府、中介组织、企业协调合作,共同进行良性的市场竞争。尽管当前我国企业的非理性投资已经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未来仍需保持高度关注。此外,对外文化投资一定要做实产业基础,构建国内外联动的局面,形成合力和竞争力。而在这一方面,服务平台的建设至关重要。
第三,投资方式不尽合理,投资后的运营面临挑战。当前我国的对外文化投资偏重于文化制造业以及重资产投资方式,这与中国文化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资本对文化市场的重视有关。然而,这种做法虽然实现了项目和资金的“走出去”,却也偏离了文化“走出去”的初衷。文化“走出去”的关键是创意内容“走出去”,而创意内容“走出去”不仅需要符合文化的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更需要大胆探索、创新和实践。成功投资海外只是国际化的开端,投资后的运营才是企业面临的最大挑战。以“白宫剧院”为例,收购后剧院上演的剧目获得了广泛的好评与赞誉,但消费者黏性却不强,未能在短期内实现营收增长。由于文化和商业的双重属性,对外文化投资通常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考验,而如何克服困难、实现有效管理和运营,无疑是对外文化投资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
第四,社会责任意识不足,行业融合仍需加强。社会责任又称慈善责任,强调自愿付出、惠及社会。而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人们对跨国公司的普遍期待。中国的对外文化投资本应在这方面身体力行作表率,但现实情况却并非如此。一些企业在对外文化投资过程中,并未组织、参与当地的社会公益活动,没有很好地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此外,对外文化投资具有较强的产业内和产业间的溢出、联动效应。在产业内辐射方面,我国对外文化投资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促进了国内外文化资源的双向流动。但在产业间辐射方面,对外文化投资和其他产业的融合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首先,深化对国际市场的认识。对外文化投资是中国企业凭借自己的创意、设计、能力等,直接到海外市场做国际化的文化产品、参与当地市场竞争的主要方式,是提高中华文化“走出去”有效性的重要途径。对外文化投资是对外文化贸易的升级版,其不断拓展产品和服务走进国际市场的渠道,有利于深度开拓国际市场、打造国际文化品牌、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对外文化投资是文化领域扩大开放的重要支点,能够更加有效地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从而在更广领域、更深层面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增进中外文明交流互鉴。对外文化投资是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社会主要矛盾化解。
其次,坚持市场导向,创新政策措施。中华文化“走出去”同国家文化安全和民族文化认同联系紧密,因此有必要明晰文化投资和文化交流的区别,大力发展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多种所有制文化企业。要以市场为配置资源的主要方式,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企业主体,形成有序的竞争格局。同时,要引导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辩证看待风险,尽量做到风险可控,并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融入当地社会。可以依托自由贸易区、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国家文化出口基地等先行先试区域进行大胆创新,总结可复制经验,并适时推广;加大政策的宣传辅导,将多种所有制企业纳入宣讲范围;建立健全相关监管机制,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
再次,扩大资源禀赋,强化融合机制。不断开发利用文化资源,做强产业基础,壮大优势投资领域。一方面,强化已有优势,尤其是已经颇具规模和影响力的文化制造业,要力争做大做强;另一方面,推动新业态的成长,特别是能够代表产业发展趋势以及体现产业发展高度、具有强大影响力和辐射力的新业态。可以通过科技融合、产业集聚等方式,促进生产要素之间、不同领域之间、相关行业之间的联动;积极发挥文化投资在经济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中的作用,将文化投资与宏观经济发展密切结合,实现对外文化投资效益最大化。
最后,加强平台建设,拓展空间布局。加快文化中介组织建设,使其对外成为信息联通的平台,对接国内外资源;对内成为企业需求和政府决策的桥梁,及时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空间布局的优化包括国际、国内两个层面。国际层面,应积极开拓新市场,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的新兴市场;国内层面,应以文化“走出去”为抓手,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地开发利用文化资源,形成相对均衡发展的文化投资格局。
(作者为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经济学院副教授,首都对外文化贸易研究基地研究员)
【注: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文化距离对中国OFDI的影响:基于文化‘走出去的调节效应分析”(项目编号:17YJC790133)成果】
【參考文献】
①《我国将加大对文化企业对外贸易与投资支持力度》,人民网,2017年7月27日。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