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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高校学生信息隐私保护机制研究

时间:2024-05-04

付卓婧

摘 要: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价值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高校学生作为移动网络的主要使用者,学生在校园内外都会发生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个人信息的泄露严重影响学生隐私保护并因此引起民事纠纷甚至刑事案件。高校作为学生信息的收集者和管理者,应充分认识学生信息隐私保护的重要性,并依法保护学生信息隐私。

关键词:大数据;信息;隐私

如今我们正处在大数据时代,目前,智能手机在大学校园中已经基本普及,这就意味着,学生们在电商平台购物时,在社交网站发布状态时,他们的行为、位置、习惯、喜好等都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可记录、可分析的数据。然而,大学校园中庞大的手机用户人群和巨大的数据量,使得大数据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也不断被放大。当代大学生在大学校园的保护之中,本就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尤其是在我国缺乏有效的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框架的现状之下,移动互联网收集数据的现象汹涌来袭,更凸显了高校学生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重要性。信息社会,个人数据在不经意间被不同的机构收集,不论是个人自愿提供的还是被迫提供的,这使得个人在社会中成为“透明状态”,虽然很多个人信息并不涉及个人隐私,如公开的信息和不敏感信息,这些不一定会对个人造成不利影响。但是在大数据背景下,个人数据被深度挖掘后,有可能曾经公开的信息或者一些本不敏感的信息经过重组后,就包含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可以说,在数据挖掘面前,个人面临几乎毫无隐私可言的境地。

高校大学生是一个比其他群体更容易以来网络的群体,但是由于自我控制能力不足,极易受到网络不良行为的影响。如今网络使得大学校园围墙形同虚设,大学生早以开放的姿态涌入社会。在大数据时代,学生对于使用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泄露有一定的担忧,但是又不知如何应对,这一现象在大数据时代日益突出。

一、高校学生个人信息隐私受侵犯的主要方式

大学生偏好网络朋友圈,在社交网站中,通过展示真实信息进行交往,照片、爱好、家庭地址、上课内容一应俱全展现在网络中。微信时代,人人都可作为自媒体发声,作为年少不经事的一代大学生而言,更是喜欢无时无刻不将自己的生活状态发布在朋友圈中,比如什么时候起床,在哪里喝的咖啡,下午有一节什么课,晚上又去哪里自修,尤其喜欢附上一张自拍照。这些信息虽然表面上看,是学生自愿发布的,也属于个人的一般信息,但是,在大数据背景下,这些非结构化信息都可以被数据收集者收集,经过简单的数据挖掘,即可分析出学生的学校,专业,年龄,作息时间,爱好甚至是家庭所在地,父母的职业。本研究的相关调查结果显示,学生并不是很清楚个人信息被收集后的用途,因此,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微博、人人网等社交网络中,学生乐此不疲的展示自我,却忽略了发布这些信息的风险性。当这些信息汇聚在一起,被别有用心的人说利用时,对于学生而言,不仅是隐私泄露这么简单,而是更进一步的人身、财产伤害。

大学生偏好网络购物,双十一各大校园堆满的包裹即可看出大学生的对网上购物情有独钟,网购中将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个人敏感信息不慎泄露,都导致高校成为个人信息泄露导致隐私安全问题频现的重灾区,如线下人身损害,线上经济损失等等。近年来,高校学生经济诈骗案呈现高发态势,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作案人员充分掌握某位学生的全方位个人信息,利用大学生涉世未深的心理,采用欺诈手段,蒙骗大学生,进而实现经济诈骗的目的。2016年1月,同济某失联女大学生就是因为陷入电信诈骗案,通过电话的方式被骗子骗取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以及大额资金。

二、保护高校学生知情权及隐私权的需要

当学生信息被滥用后,容易使学生受到伤害,比如,当一次网购之后,学生的家庭住址或者学校地址、手机号就为网络服务商、卖家、物流企业所知晓,如果这些个人信息再经过买卖为其他人所知晓,那么个人就很容易受到侵扰。如果學生的家庭地址在某著名楼盘,还有可能被不法分子盯住,人身财产受到更大的伤害。当广告商在收集了学生的个人网络浏览记录后,对学生的喜好进行分析,进一步投放精准广告时,会出现三个结果:一是学生觉得这个推送很及时;二是学生虽然觉得这种推送及时,但是泄露了其某些不想为外人所知的信息,对自己的外界形象担忧;三是分析出来的个人喜好是莫须有的,学生觉得自己的形象遭到了歪曲。

三、完善校园治理体系的重要方面

高校管理者对学生信息隐私的重视,体现了校园治理体系的科学性。高校管理者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学生个人信息,不但是对学生人格的尊重,也可以使得学生在校园环境中感到友善的气氛。学生对学校有高度的信赖感,可以放心地向高校管理者提供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加强高校学生个人信息隐私的保护,一方面便于高校管理者进行更为科学、系统、有效的管理;另一方面学生个人信息有序的保存及科学的流动有助于快速解决学生遇到的问题,是深化校园治理体系的重要方面。

四、大学生信息隐私保护建议

高校与学生在教学活动、管理过程中,涉及到学生个人信息的方方面面,其中有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也有一般信息。高校管理者应当依法对学生信息进行妥善保管,尊重学生人格自由。

目前,面对网络媒介技术的挑战,法律显得有些滞后,出现管理缺位的情况。高校应当非常重视学生个人信息隐私保护,结合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加强对学生个人信息隐私保护教育,同时,高校作为管理者本身应当注重对学生的个人信息保护,具体如下:

(一)充分了解学生的隐私合理期待

在大数据背景下,个人信息包含着个人隐私,根据调查可知,诸如银行卡号,家庭成员等信息,是学生考虑隐私问题的核心,即学生对涉及财产安全、家庭人身安全的个人信息是非常重视的。除此之外,与个人信息相关的身份信息也是学生较为重视的个人隐私。学生们在发布包含个人信息的信息时,是包含着对个人隐私期待的。尽管知晓网络环境存在一定的风险,当给予一定的利益时,学生还是会选择放弃一定的对隐私的掌控。虽然,这样的隐私期待会在大数据技术下大打折扣,但是学生肯定不会主动发布包含泄露个人隐私的信息,也不愿意自己发布的信息在经过排列组合后泄露个人隐私。因此,高校管理者应当了解学生的隐私合理期待,应当为学生塑造怎样的校园网络环境,区分学生个人信息和个人敏感信息,针对不同的个人信息,确定不同的保护力度。

(二)制定科学的管理规定

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行业自律规范,如2013年实施的《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明确规定了个人敏感信息的范围:“个人敏感信息 personal sensitive information一旦遭到泄露或修改,会对标识的个人信息主体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信息。各行业个人敏感信息的具体内容根据接受服务的个人信息主体意愿和各自业务特点确定。例如个人敏感信息可以包括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种族、政治观点、宗教信仰、基因、指纹等。”并明确规定:“收集个人敏感信息时,要得到个人信息主体的明示同意。”高校管理者应当以现有关于网络个人信息的法律规定和行业指南为依据,充分考虑到社交网络对于大学生的重要性,专门制定适合各高校的社交网络信息隐私管理指南,指导学生正确理解大数据技术下网络个人信息的收集与使用,了解现有网络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真正做到对个人信息的控制。同时,高校管理者在工作中,应当做到运用大数据技术时,考虑到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采用明确告知信息收集用途、数据库匿名化以及数据库加密等技术,充分保护学生的信息隐私安全。

(三)学生应当提高网络素养

近年来,虽然学生的网络风险意识不断提高,个人信息隐私安全意识逐渐觉醒,然而由于网络隐私泄露所造成的安全问题却逐年攀升,由此带来的人身和财产损害逐年增多。虽然学生对网络泄露个人信息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隐私泄露有所担忧,却仍然离不开网络。他们没有采取积极的网络信息隐私保护行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会中招而消极面对。由于对网络媒介知识的缺乏,学生往往以放弃使用网络服务、软件服务或者以虚假信息使用网络等方式来保护个人信息。

高校管理者应当通过大力宣传的方式增强大学生的网络风险安全意识,更为重要的是,还要将网络信息安全教育作为媒介素养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據大学生的特点,以不同的上网偏好作为分类依据,有计划、有层次、系统科学地培养学生网络素养。其中,并不只是加强网络安全使用技能的教育,比如使用安全密码上网,注册信息时尽量使用软键盘等,而是更加注重培养学生媒介知识分析能力,使他们具备认知网络风险环境以及控制信息隐私风险的能力。教育他们关注自己的信息隐私安全,慎重交流个人信息,积极应对网络媒介技术的挑战。

参考文献:

[1]张新宝主编,2003:《互联网上的侵权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周汉华主编,2006:《个人信息保护前沿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

[3]张新宝,2004:《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群众出版社。

[5]王利明,2009:《人格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6]张秀兰,2006:《网络隐私权保护研究》,北京图书馆出版社。

[7]齐爱民,2009:《捍卫信息社会中的财产:信息财产法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

[8]张民安主编,2014:《信息性隐私权研究:信息性隐私权的产生、发展、适用范围和争议》,中山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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