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霍月杰
摘 要: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日益发展,“人肉搜索”成为网络社会中比较普遍的现象。“人肉搜索”现象体现着网络草根的力量,但它实际上也是一把双刃剑。在充分发挥优点的同时,人肉搜索也存在着被滥用的情形。这种滥用会侵犯公民的名誉权,让公民在社会上的名誉受到损害造成经济损失或者精神伤害。本文从社会学的角度来分析网络暴力中的人肉搜索现象,指出其出现的原因及抑制网络暴力所采取的可能的措施,旨在维护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和营造良好网络环境,从而构建一个和谐的网络社会。
关键词: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社会学视野
一、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互联网的繁荣时代已经来临。截至2017年,我国网民数量已近9亿。网络成为大部分人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部分。网络的自由,交互的特性,使个人自由表达权得到释放。但是网络的匿名性让网民的不良情绪宣泄,并成为网络暴力事件产生的因素,这使得网络的负面效应不断的扩大。一部关于人肉搜索所产生的一种飓风式伤害的电影《搜索》,使人们见识到网络社会中人肉搜索的巨大威力。从早期的“虐猫事件”,“铜须事件”到近期的“哺乳妈妈在地铁被拍照事件”,网络暴力愈演愈烈。这一新兴的社会现象正逐步地得到社会和相关研究者的关注。
二、“人肉搜索”的界定
人肉搜索”是根据网络上的一张照片、一个视频场景、一个网名甚至仅仅一个QQ号码,都能够让网民们互通信息进而挖掘出目标信息的网络行为。
陈朝晖在《透视”人肉搜索的发展演变》一文中提供了看待“人肉搜索”的发展路径,即“人肉搜索”的战术原理:在他看来,只要在网上“生活”过,就会留下脚印,就能够搜索得出来。其常用战术包括:利用Google、百度等超强的搜索引擎功能,不断变换输人关键词;从被搜索的目标对象下手,查其本人及朋友的博客、沦坛、QQ空间等来查找线索;同时,利用一些常用的社区类网站,如淘宝、天涯、贴吧、猫扑、新浪论坛等,搜索目标对象可能留下的注册痕迹;通过被搜索目标的ID或邮件地址,查其IP号,锁定目标对象现实生活中的活动范围,进而确定其真实身份等;使用Google卫星地图等工具,梳理整合庞杂信息,以求证各种可能的调查结果。
三、“人肉搜索”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人肉搜索”的出发点在于广大的网络草根的兴趣及广泛参与,尤其是那些具有道德价值审判性质的事件, 具有浓厚的集体行动色彩。 这一社会现象中包含了具体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行动, 其背后所反映的是作为社会成员个体或社会群体之间的联系, 这种联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的性质。
(一)原因分析:新的社会互动形式
网络社会的发展改变着人们互动交流的方式。 现在人们可以足不出户在家里通过网络购物,跟亲朋好友聊天等。再如微博、贴吧等互动方式的出现给人们提供着更加广阔的网上交流平台。 网络社会的匿名性和开放性使得人们可以尽情的享受现实社会中交流所没有的种种快感, 也可以宣泄生活中的压力或是不满。 那么如何看待这种新的互动方式的形成呢?
首先,人肉搜索产生的根本原因在转型期中国社会所产生的一些社会失范问题。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进入了转型期,经济的发展带动了社会结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等各方面的变化,社会高度均质化的状况改变。社会的多元异质性,使原先较为统一的社会价值、规范产生冲突,其完整性、统一性被破坏,社会结构的各个部分、社会生活各领域、社会体系各层出的变动出现了不协调性,出现了一系列的社会失范现象(夏玉珍,2002)。因此,人肉搜索关注的诸如自杀、婚外恋、造假、背离基本的伦理道德和公共规则的行为等现象都是转型期中国社会失范的表现。显然,离开了这一宏观背景,人肉搜索仍然将停留在信息分享的阶段,无法过渡到大规模的网络社区互动形式。
其次,人肉搜索产生的基本条件在于网络社会发展与成熟。如今网络产品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如电脑、宽带、职能手机等等。
再次,人肉搜索产生的直接原因在于广大网民的参与。离开人的参与,社会中任何互动方式都不存在,同样如果没有广大的网民参与网络上的种种互动方式,人肉搜索亦将不存在。 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可以解读网民为什么参与人肉搜索,笔者认为出于以下方面:一是好奇心理。好奇心理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个体是新鲜事物或新的刺激的反应。 网络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新奇的世界,好奇的本能促使人们在网络上进行着多种探究活动。二是从众心理。个体在群体的压力和影响下,放弃自己的意见或者违背自己的观点使自己的言论、行为与群体保持一致,这也就通常所说的“随大流”。
最后,人肉搜索产生离不开人的心理需求与角色扮演。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认为,人的需要从低至高分为五个层次,分别是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自尊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某一层次的需要相对满足之后,就会向更高的层次发展。当前我国社会安定,经济飞速发展,人们低层次的基础性需要已经基本得到满足,开始追求高层次的心理性需要。网民在网络社区中表达思想、寄托感情、追求自尊,希望获得他人的尊重和认同,希望得到积极的社会评价。每个人都有展示自身价值和能力、实现目标的本能愿望,但在竞争激烈的现实社会中,实现自我价值并非易事,而虚拟的网络世界正好满足了网民追求自我实现的心理需要,网民可以从中感受到自身的潜在能力。
在“人肉搜索”中,网民通过扮演审判者来体现自身的“英雄情结”满足自我实现的心理需要。他们以社会道德和公正心理为依据,对事件发表自己的看法,甚至作出裁决。对于不公正的事情,网民予以强烈批判,甚至在网络上发布“江湖通缉令”,进行“跨省追捕”。网民们表达了自己对社会道德的认识、对善恶美丑的评判,维护了和谐的社会秩序。
(二)功能分析:正功能与负功能视角
从功能分析范式来解读“人肉搜索”的功能。默顿在功能分析范式中提出几个影响较大的概念,包括显功能与潜功能、功能接受者、功能替代者等。其中,正功能与负功能对认識“人肉搜索”大有裨益。在默顿看来,那些有助于系统调适是客观后果就是正功能,而减少系统调适是客观后果的是负功能。从以往的几个事件来看,“人肉搜索”的确存在着正功能与负功能。
其正功能主要表现在:一是找寻事实真相,舆论监督作用,可以对社会中的腐败、造假、丑恶的现象进行较为深刻的揭露,比如铜须门事件;二是警示网民在网络上的言行规范,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三是社会生活中的真善美、公平正义等传统美德继续得到弘扬。
而人肉搜索的负功能表现在:一是侵犯个人隐私。被“人肉搜索”的人,个人的电话、身份 证号码、住址、工作单位、就读学校、照片等等一系列的个人信 息被公开,虽然对于网民来说很解恨,很过瘾。但是当事者的 隐私受到侵犯。隐私权是每个自然人都享有的一项基本的人 格权,它是人生来就有的固有权利。任何人也没有权力侵犯其作为公民人格权重要部分的隐 私权;二是形成网络暴力。在现实生活中的暴力事件有法律制裁,但在网络社会中,没有人知道你是谁,也没有人知道你干了什么,所以这种虚拟的身份使得人们敢做一些现实生活中不敢做之事,说一些现实生 活中不敢说之话;三是网络社会中的种种规则不是很健全,人肉搜索可能会继续增大网络社会的漏洞,导致无端的争论、谩骂。
四、解决的对策
(一)监督机制的改革
通过分析近期的各种网络热门事件引起的人肉搜索,大部分都是通过正常的渠道不能很好的或无法解决的问题,通过这种形式引起社会关注,就与传统的政府监督制约机制形成挑战。所以对于政府部门而言,应该改进机制,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在阳光下行使权利,形成良好有序的网络监督机制。
(二)提升网民的个人道德素质
作为网络暴力事件的参与者,大部分是无名的网民在起推波助澜的作用。如何更好地提高网名在匿名空间的个人行为的规范就显得尤为重要。而网民道德素质的提高需要各方面的努力。在我来看来,一要使社会道德规范融入网络生活,二是要对网民的行为进行积极正面的引导与教育。个人在纷繁复杂的网络空间应该提高自身分辨是非的能力。
(三)依法规范网络空间
无论现实空间还是虚拟的网络空间,都离不开法律的制约监督作用。网络的加速发展伴随着一些不和谐的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对于个人隐私与网络信息的共享之间的界定也比较重要,比如韩国曾针对网络暴力事件出台了《崔真实法》,用法律来维护网络空间的权益。我们应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尽可能避免因网民的过激行为而侵害公民的个人权益。
五、结论
人肉搜索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互动方式,是随着社会进步发展而产生的。其实质上就是人与人之间通过网络方式的互动。目前对人肉搜索的研究还是以传播学居多,社会学、法学等学科对它的关注也在增加。对人肉搜索兴起的内在根源进行分析,有利于深入把握和引导人肉搜索的走向。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由于网络社会的匿名性和开放性以及人类本身的好奇心和自我表现欲望的驱使,人肉搜索也引发了许多不文明的现象。这些不文明的现象的根治不仅需要网络社会中的网络规则的完善,法律监管的健全等外在制度,更需要作为互动参与的主体——人,需要提升自身的素质。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塑造和谐良好文明的网络空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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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曾迪洋.社会学视域下的人肉搜索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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