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秦麒麟
摘 要:农村环境保护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面貌、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解石柱县农村环保工作的基本情况,推进农村环保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对石柱县农村环保工作进行了调研,先后深入各乡镇、村和农户,对石柱县农村村容村貌整治、垃圾和污水处理、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面源污染、饮水安全等方面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直观的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关键词:环境保护;农村环保;调研报告
一、石柱县农村环境保护的现状
(一)生態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石柱县坚持“生态立县”战略和“面上保护,点上开发”原则,通过实施环保“五大行动”、中小河流域综合整治、土地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统筹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持续改善了城乡环境质量。近年来,县城空气质量满足优良天数均达到320天以上,地表水、水库水质监测结果均满足Ⅱ类水质标准;全县拥有林地面积316.6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了55.6%,林木覆盖率达到了68%,活立木蓄积达到了1300万立方米。
(二)农村饮用水条件逐步改善。近年来,石柱县把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困难、保障饮水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县城饮用水源和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县划定30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实行分区管理,严禁污染水源,规范设置饮用水源保护区界碑,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巡查,完善饮用水源“一源一档”。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稳步推进。石柱县从2013年开始进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目前已完成和正在整治的村有42个,在连片整治后的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现已建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运行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积极开展。大力推进绿色生态养殖,强化养殖业污染防治。强化畜禽养殖环境监管,不断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引导畜禽业生产在农业生态系统内的良性循环。围绕沼气池建设改厕、改圈、改灶,全县累计已建设农村沼气池22000口,农村沼气服务网点60个。
(五)土壤污染防治初见成效。石柱县加强对农业用地的环境监测和评估,通过技术、工程等多种手段,积极防治土壤污染。对全县耕地进行质量分等评级,并建立了县域耕地质量信息管理系统。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逐步控制化肥施用量等有效减轻了农业面源污染。
二、农村环境保护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环境环保意识有待够强。部分干部和群众的思想意识还未转变过来,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认识不足,少数部门存在重经济指标考核、轻环保指标的考核,重视项目投资、轻环保投入的现象;部分企业和个人缺乏生态环保意识,乱砍滥伐毁坏林木甚至非法征占用林地,故意破坏市政设施等;少数企业保护环境的法制意识不强,存在故意闲置或停运污染治理设施,偷排、漏排、超标排污等行为,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二)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由于经济发展、城镇扩容和人口增加,石柱县环境污染不容乐观。辖区内个别区域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生活污染存在潜在威胁,如县城周边的牛石嵌河水质处于超Ⅴ类污染水平,群众无不怨声载道;龙河及其支流的乡镇,每年共排放约800万吨生活污水、5万吨生活垃圾,造成局部区域环境恶化。农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突出,多数乡镇未建成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垃圾直排入河,“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现象在依然存在。
(三)化肥、农药和农膜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不容忽视。化肥的应用对农业的增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使用技术落后,导致大部分化学元素进入环境和土壤,对生物多样性破坏的严重后果已经显露。同时,随着农膜使用量的逐年上升,非降解农膜破碎部分残留在地表和土壤中,不易分解,污染了环境。
(四)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石柱县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大县,企业主要以建材、能源、经纺及食品为主,经济增长模式以资源依赖为主,普遍存在经营水平低、生产规模小、体制不健全、注重短期利益等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清洁生产水平较低。
(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保投入不足。农村环境保护欠账过多,已建或在建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存在污水收集率低、建设进度缓慢、建设中矛盾多、设计不科学等重重问题。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规划和实施方案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因配套资金和征地等问题影响,造成规划和实际情况不匹配,资金和项目要求不匹配等问题。沼气池建设补助标准偏低,配套资金不到位,联户沼气工程运行不理想等问题,导致农户无积极性,没有达到项目效果。多数农村没有垃圾填埋场或是垃圾填埋场比较简陋,垃圾清运车辆数量不够,保洁人员以及垃圾桶的配备仅限于场镇及重点村镇等。
三、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生态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认真做好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的建设与管理,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和节水农业,防止农业面源污染和禽畜养殖污染。加强县城及中小集镇规划布局,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场镇及撤乡场镇污水治理项目、垃圾中转站及收运系统等建设,继续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等,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治理率,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以生态休闲度假为核心功能,以观光、避暑旅游为基本功能,大力发展民俗文化生态休闲旅游业。建设循环型工业,重点发展医药及食品加工产业、机械电子产业、能源产业、材料产业等四大特色支柱产业,推进工业“三废”综合利用,加快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设,推行清洁生产和清洁能源的使用,合理调整产业结构,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循环经济模式,建设循环型农业,实施示范工程,培育循环农业模式。发展循环型服务业,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二)发展生态农业,重视科技支持。立足生态保护发展区的功能定位,要从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积极发展良性循环的生态农业,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要加强农药、化肥控制,坚决禁用超标农药,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积极扶持生产企业开发生产生物肥等新型高效肥料品种。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环保科技支撑体系,推动科技创新,大力研究、开发、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农村健康危害评价等方面的环保实用技术,将清洁生产和废物的综合利用融为一体。推广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重视对塑料农膜的污染防治。采取适时揭膜技术,增加塑料地膜的回收率;要提倡使用可降解地膜,鼓励开发农膜再生加工技术。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评估,掌握水质状况,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村生活饮用水达到卫生标准。
(三)加强环境整治,改善环境质量。各级政府要把农村环保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落实目标责任。大力实施环保“五大行动”、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等,以美丽乡村、生态系列创建等为契机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治规划和方案。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按照国家农村户厕卫生标准,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快推进乡镇及撤乡场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健全运维管理机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逐步完善户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运输、县处理的模式,对农村普遍存在的“垃圾乱倒、粪便乱堆”等脏、乱、差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实现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强畜禽养殖集中整治,科学编制并落实畜禽养殖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科学布局畜禽养殖场(点),改变人畜混居現象,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坚决落实养殖业禁建区、禁养区的要求;加强对畜禽养殖散养户的引导和扶持;把农村污染治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同发展清洁能源结合起来,大力实施改厨、改厕、改圈,实现“一池三改”,推广“猪-沼-果”等能源生态模式,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推广秸秆利用、秸秆气化、秸秆发电等措施,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
(四)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能力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逐步增加农村环保的资金投入,加强乡镇环保能力建设,推进重点乡镇设立单独环保机构、落实环保人员编制、配备专职专业环保工作人员,着力解决农村环境中的突出问题。要在财政安排、城建和预算内资金补助、各专项资金等向农村倾斜,围绕重点小城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民培训、产业引导等制定明确的支持政策,形成长效有力的支持新农村建设机制。探索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县发改委、环保、城乡建委、经信委、农委、林业、水务、畜牧等部门要积极争取更强的技术支持以及政策、资金倾斜,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投融资优惠政策,广泛吸纳民间资本和县外投资参与石柱县的生态环境建设。
(五)加大监管力度,保障环境安全。在农村环保工作中,环保、水务、国土、卫生、农业、林业等各职能部门要以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目的,充分行使执法职能,认真履行督促职责,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行为。要加强对矿产、旅游等资源开发活动的监管,努力遏制新的人为生态破坏。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和基本农田等重点区域的环境监测。努力实现由注重末端治理向注重从源头抓起、由控制工业污染为主向控制工业和生活污染并重、兼顾农业污染控制转变,加强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防治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工业污染向农业转移、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控制养殖业粗放型发展,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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