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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党员法治理念培育存在问题及原因探析

时间:2024-05-04

雷冬海 孔字

摘要:随着法治中国建设步入新阶段,未来法治文明的社会要求大学生党员应当具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用法治理念来指导行动和思维。通过对大学生党员法治理念培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将为大学生党员法治理念培育取得实效提供有力的支撑。

关键词:大学生党员;法治理念;原因分析

回顾法治教育的历史,我国历来高度重视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对法治建设进行了积极而富有成效的探索与改革,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向法治文明迈进大学生党员法治理念培育。我国法治教育工作是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前进的,国家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特别是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工作。随着法治事业不断推进,分析大学生党员法治理念培育的的现状意义重大。

一、大学生党员法治理念培育取得的成效

1.全民普法工作有效推进。1986年开始全国第一次普法学习,后面每隔五年为一阶段进行全国性的普法学习,到现在已经是“六五”普法,统计发现在历次的普法学习中,大学生一直是重点培育的对象,这其中包含了大学生党员这一特殊群体。

2.法治建设进学校进课堂。在高校中开展了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对包括大学生党员在内的大学生开展了一系列的富有成效的法治教育,取得了一些显著成效。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开设的关于法治理论学习的内容,让大学生党员初步认识到国家法治的建设、运行情况,提升了对法治意识、法治信仰、法治思维、法治实践的认识与看法,为法治理念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理论。

3.积极营造法治环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全民法治建设指明方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确定将每年的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通过成立国家宪法日来进一步加强全民法治宣传,强调宪法的重要性,坚决维护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中心地位和权威性,以宪治国推动全民普法,为全民普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随着全民普法活动的宣传与开展逐步走向深入,将从社会层面上对大学生党员法治思念培育进行潜移默化引导。

二、大学生党员法治理念培育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大学生党员信仰缺失。随着经济全球化、信息互联化密切发展,国家间交流频繁,民间交流已以日趋活跃。受西方政治制度模式,多党轮流执政,“三权鼎立”和两院制等思想影响,部分大学生党员在没有充分认识国情的情况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认识不清,而对西方政治制度、多党执政、三权分立等有一定幻想,甚至较为极为推崇,这些思想误导了大学生党员的思维,认为中国的法治不如西方的自由与民主,将西方的法治拿来就用,过于崇尚,总认为“国外的月亮比国内圆”的思想或看法,这些思想导致了大学生党员法治理念培育的过程中出现了方向部分偏离现象,偏离了中国法治建设国情与实际。另一方面,受一些封建传统的残余思想影响,“人治”仍然占有一定地位,以及社会中有损社会公平正义的事件影响,对我国立法、司法、执法缺乏了解和信任,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产生一定的怀疑。

2.氛围不浓。谈到法治,部分大学生认为是高大上的东西,觉得空洞,与自身切身利益无关,不观注、淡漠。感到枯燥,认为是理论性、死记硬背的条文,与自己关系不大。一方面,校外法治理念培育平台难以搭建,形成不了长效机制;而校内则受教学任务、学习知识、考试等因素,开展专门性的法治活动相对较少;互联网智能手机时代导致网络虚拟空间已占剧他们大量的学习时间,导致科技的发展与现实法治运用存在落差。受这些环境因素的影響,导致大学生党员法治理念培育氛围不浓,调动不起大学生党员学习法治的热潮。

3.内容不够充实。对法治理论学习不够,对法律条文理解不透彻,导致对社会生活实践中的所遇见的事难以用法治理念、思维、方法来解决。高校中毕竟以教学、学习为主,开展实践活动相对有限。因此,开展的法治实践活动相对较少,难以活跃大学生党员的法治思维和开拓法治视野。另外,一般高校大学生党员法治教育中很少涉及党内法规学习,基本上很少将党内法规作为大学生党员法治理念培育的内容纳入到其中,忽略了党内法规在法治理念形成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4.载体形式单一。目前高校中针对大学生党员法治理念培育主要是依托党课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中穿差着一些有关法治教育的内容,传统中课堂单一的教学模式,社会实践学习相对缺乏。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东西方文化相互融合,联系更为紧密,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造成一定的冲击;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效应与各领域的快速整合,移动智能时代的到来,彻底改变了学习的环境与途径;受这些因素的影响,在这样一个文化、科技、信息交互融合时代下,大学生党员法治理念培育载体形式单一,已难以满足大学生党员的求知欲望,难以充分调动大学生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大学生党员法治理念培育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缺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经过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经过一代代人不屑努力探索出来的,走出了一条与西方国家法治不同,但适合我国法治建设的道路,是经过历史、人民和实践检验的,是人类智慧的文明的结晶。由于现在的大学生党员基本上出生于上世纪90年代,是所谓的“90后”。因其生长的条件与环境不同,相对而言很难体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探索的艰辛。受这些因素影响,导致立场不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信念缺乏自信。

2.培育环境尚未形成合力。校外校内法治理念培育环境有待进一步整合,加之朋辈群体间的影响,这些培育的环境尚未形成合力。一是校外环境平台搭建难。首先高校环境与校外的环境存在差异,受体制机制等各方面的影响,高校与校外单位、部门之间联系机制尚未有效建立,使大学生党员法治理念培育向校外学习拓展的法治平台和法治资源有限,减少了亲身体验法治实践的经历。二是校内环境趋于形式。大学生党员的权益涉及较少,校园环境与校外环境相比而言更为安全和单纯,侵害大学生党员违法犯罪相对少些。因而,对法治学习的重视程度不够,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学习专业知识中,而忽略关于法治学习,偶尔进行法治学习大多也是留于形式。三是朋辈群体力量有待挖掘。大学生党员间就构成了一个朋辈群体,他们拥有共同的理想、志向以及兴趣爱好。但伴随着互联网、手机等移动信息技术发展,大学生党员中产生的“网虫”、“手机控”、“底头族”等,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中国网民的人均周上网时长为25.6小时。”网络虚拟空间占据着他们大量的学习时间,而相对于法治的枯燥,则更喜爱多维的网络空间。

3.党内法规学习涉及较少。党内法规是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是所有党员都必须遵循的,大学生党员也不例外。在调查发现,在过来大学生党员法治教育中,涉及党内法规学习和教育的基本上没有。而作为大学生党员,对党内法规缺乏了解。没有真正以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没有用党内法规来约束自身的思想和行为。党员法规是作为党员活动的准则,它包含着重要的法治原则和精神,对它的学习将使大学生党员具备法治理念。因此,在日后的对大学生党员法治理念培育的内容,应当加入党内法规的学习。

4.培育载体形式难以适应多元发展态势。随着社会发展向前进步和互联网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与法治理念培育载体形式多样的要求相比,大学生党员法治理念培育的载体形式较为单一,受教学场地、教学任务、学习时间的客观情况影响,难以满足法治教育的要求。“互联网+”集聚效应具有时效性、便捷性、集成性、多样性、实践性,已成分大学生党员日常学习生活中的一部分。增加载体形式,如社会实践、网络课堂、新媒体,通过视频、音频、QQ、微信、APP客户端等平台传人,可以满足大学生党员法治理念培育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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