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冯丽丽
摘要:中国人口众多,劳动力的开发、利用和转移,关系到中国经济发展的后劲和中国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改革进入深水区后,我们党的方针政策制定的大方向。依据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来看,城乡一体化中的剩余劳动力问题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课题,也是中国能否在新世纪实现现代化国家建设的一个极有挑战性的难题。通过研究农村劳动力转移城市、国内劳动力转移国外问题,并提出相关问题对策。对于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积极作用。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中国人口;劳动力转移;小康社会
一、城乡一体化背景下劳动力转移问题
1城乡一体化政策的合理性
城乡一体化是实现城乡劳动力资源合理分配的过程,从另一方面来看,我们也可以把城乡一体化看作是成功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最终结果。现在的城乡一体化政策已经是上升到国家层面的发展战略高度,但是战略的成功实施不仅仅需要宏观政策的规划,还需要对微观经济元素进行综合的考量。从世界范围来看,我国的城市化率的提高是比较快的。但是我国的城市化的较为明显的特点就是对农村资源的过度使用。这不是我们制定政策的初衷,我国的农村政策实际上一直都是站在农村和农民的立场上制定的。但是不可避免的是,城乡一体化依然带来了一些影响农村后续发展的结果。
1.1农村劳动力从农村流出
劳动力从农村转移出去从表面上看是解决了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是有好处的。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从农村中走出的劳动力都是农村中的“精英”,他们是农村的主要劳动力,现在这些劳动力走入城市,不可避免的使农村人才流出,使得农业发展的后劲不足。在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进程中,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生活等方面不断相互作用,但城乡劳动力配置不尽如人意的问题仍然存在。农村的优秀人才、优质资本、优势产业向城市聚集,而弱势的人口如留守儿童和老年人受到一定程度上的限制,仍留在农村。从而导致了一系列社会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阻碍了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和和谐社会的建设。
1.2农村自然资源的无形流失
招商引是资造成农村自然资源流失的重要原因之一。同城乡一体化政策一样,招商引资的初衷是为了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成中,还是出现了对农民的“剥夺”,如土地被征用,还有就是土地交易的费用,大部分成了政府的收入。面子工程和政绩工程使得农村的自然资源大量的被开发,而农民获益很少,反而牺牲最大。
1.3农村资本没有能力支撑城乡一体化
城乡一体化是系统的全面的大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和规划。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农村发展是取得了一些的进步,农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但城乡人口之间的收入差距之大就说明农村发展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在城乡之间差距还如此之大之际,实行城乡一体化实现城乡融合,难免有些操之过急了。
2劳动力市场不够完善
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不健全之成為主要制约因素,中国实际上存在着大量剩余劳动力,然而很多急需劳动力的地区或者行业却出现了“招工难”的问题。这种劳动力就业市场不统一的现象,不仅会影响到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无法发挥进城农民的人力优势,更无法集中管理进城务工人员,同时也有可能会影响城市的社会治安。
我国劳动力市场功能不尽健全,而二元经济发展就是一个在劳动力市场分割条件下的发展过程。因此,在经济发展阶段的转折时期,发育劳动力市场和完善劳动力市场制度,是其应有之义。劳动力市场功能障碍主要来自于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如地区之间的分割、部门之间的分割、城乡之间的分割,以及个人身份上的分割。劳动力市场的这些分割广与发展中国家的二元经济特征有着密切联系,互为因果。即一方面农村具有绵绵不断的劳动力过剩供给,另一方面制度性的因素也阻碍城乡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
3制度方面
3.1土地制度
我国有一半以上人口是农村人口。如何处理好农村劳动力转移是一个关键的问题,农村劳动力转移需要解决好农民身份转换和生存保障问题,所以土地制度是工作的重中之重。
我国农村改革30多年来,土地的经营使用权为家庭为单位的农民所有,农民可自由行使土地使用权、可自主支配土地收益权,对自己的劳动也能自由支配。但与此同时,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也有抑制作用。只有农民不再把土地作为生活保障的时候,农村剩余劳动力才能真正转移。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还不完善,不利于大规模的发展农业,很多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都是随季节性流动,导致土地经营的状况不好和产业工人群体的不稳定。目前的农村集体土地制度中没有明晰农民应有产权的归属问题,并缺少法律上的规范。以上论述说明,我国当前农村土地制度还是不完善的,需要在细枝末节上改进、完善。
3.2户籍制度
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是由计划经济决定的。特点是进行人口登记管理,同时确认公民身份与权利,差别对待农村户籍人口和城镇户籍人口,因此我国二元经济社会制度最大特点就是户籍制度。随着市场经济的实行,这一制度明显有背公平和效率,需要进行改革。改革后的户籍制度对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不再限制,户籍制度的存在却对农民工权益保障有很大影响。改革后的户籍制度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方面的主要表现:改革后的户籍制度准入条件较高;改革后的户籍制度不能反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户籍制度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
3.3就业制度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几乎所有的改革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因为没有成功案例可做参考,其中就业制度的改革也是如此。就业制度变迁,农村劳动力俨然已成为市场主体,继而不管是国有还是非国有成分的企业也成为市场中坚力量。这背景之上的就业制度市场化改革所想要的劳动力市场发展才得以逐步推进。我国改革发展有其自发性特点,所以,改革应该是合理的进行规划而不是顺其自然。其实就业制度的解禁与改革推进,是束缚在土地上的农村劳动力自我斗争的结果,这跟国家对农村的改革是异曲同工的。
二、城乡一体化背景下解决劳动力转移问题的对策
1加速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随着经济的发展,大中城市是吸纳农村劳动力最多的地方。但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全部转移到大中城市,既很困难,也不现实。因此,我们必须走一条新型城镇化建设道路,以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为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我们可以有下列举措:一是扎实推进新城建设,加大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力度,加快安置区建设,积极稳妥抓好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工作。二是强化城镇产业支撑。积极发展二三产业,为城镇化建设提供支持,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聚集,扩大城镇规模。三是推进城乡一体化。扎实推进新农村重点村、中心村建设,提高人民的居住环境。加快研究户籍、土地、财税、住房、教育、社会保障等政策及体制机制问题,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一条具有贵州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四是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以现代文明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市转移的拉力因素。
2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首先,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结合我国小农户加大市场的市场结构的实际,以解决小农户和大市场的矛盾为目标,大力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
其次,加速工业产业结构升级。构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支撑、以先进制造业为主体、城乡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以增强非农产业对农业剩余劳动力吸纳力。
再次,大力發展城市劳动密集型服务业。服务业的就业容量大,能够适应同层次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要求,因此,应当加大对发展服务业的统筹协调,突出服务业的发展地位,营造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服务业的发展。
3建立公平自由的劳动就业制度
中国的就业制度由市场来主导劳动力的资源配置,是城市经济改革阶段比较重视的。我国就业制度跟户籍制度一样,都是从计划经济时期的城乡二元制度演变而来的。
不完善的就业制度导致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机会较少且不公平。加快农村社保体系建设速度,统筹农村现代化进度与城市发展速度,尽快完成二元结构的一体化发展。在就业层面推进工伤等基本保险,强化劳动力的准入管理制度,协调大城市以及周边的劳动力资源配置,通过地区管理整合来建立符合城市发展和劳动力转移的管理政策。在生活、工作、福利保障角度达到转移劳动力与城市的和谐互利发展。
4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劳动力的素质和就业能力
政府应加强引导农村劳动力树立科学合理的就业观,摒弃传统老套的观念,特别是对偏远的农村。根据市场的实际需要,引导农村劳动力形成与时俱进的知识结构,直接符合市场需求,使其自身预期收益与市场需求相协调。尤其在当前,我国正处在产业转型时期,农村劳动力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适应产业转移与升级的需要,更加迫切。要求企业加强对劳动力培训。企业有针对性的培训,更贴近市场的需要。地方政府可以明确企业对劳动者培训的责任,实行先培训再上岗,训练针对性强、技能熟练的产业工人。同时,建立健全企业市场人才机制及业务培训机制,培养贴近市场需要的劳动者,使其素质符合企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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