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于媛
摘 要:山东省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至今,在整治过程中出现了效率低、“一刀切”等一系列问题,必须从加强规划力度、合理匡算资金、抓好宣传教育、建章立制等方面着手,确保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的可持续改善。
关键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可持续
2018年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印发了《山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今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之年,而美丽宜居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准,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生态福祉。同时,人居环境治理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部分,今年年初爆发的新冠肺炎,暴露了基层社会治理中被忽略的一些问题,其中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农村的环境卫生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农村环境卫生处理能力及农民的健康卫生意识。因此,对山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相关研究,是非常具有现实意义的重大课题。
一、 山东省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面临的问题——以山东省德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为例
对山东省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问题的分析是一个大课题,必须基于一定的实践做法,才能更加真实清晰的反应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取得的成效以及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笔者从对德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调研情况着手,以期通过现实问题来反应整个山东省域范围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共性问题,为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解题思路。
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能力不足,垃圾、污水处理效率较低。比如在垃圾处理方面就存在诸多问题:垃圾分类处理并未实现,主要原因在于目前城乡居民普遍没有垃圾分类意识也不懂如何进行分类,或者觉得垃圾分类太复杂太麻烦而根本不愿意花时间进行垃圾分类,这些都给垃圾分类处理带来了不少困难;其次农村垃圾收集等环卫工作一般是由县乡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实现的,但由于监管力度不够,仍然存在垃圾处理不及时、清洁消毒不到位等问题;此外垃圾焚烧处理也不到位,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省存在部分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足、处理设施超负荷运行等问题,比如根据对德州市调研可知,除齐河焚烧发电厂一期建设完成外,乐陵、临邑、禹城、夏津4座焚烧发电厂仅完成项目工程量的30%左右,垃圾处理能力明显不足。
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刀切”,不能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就旱厕改造来说,通过调研发现去年部分乡镇为完成上级布置的改厕指标,不顾实际盲目给每个农户安装旱厕,比如说有的村民自己本身已经改造成旱厕,但仍要求农户按照上级标准重新安装;有的为了追求数量,前期没有规划铺设粪水处理管道,仅仅在原有蹲坑上摆设坐便器,根本没有达到旱厕改造的目的;有的农民习惯蹲坑式厕所,但是硬要农户改造成坐便器式等等,因而农民一些抵触情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目的应该以服务农民、方便农民,但是到了基层往往会为了完成上级某些硬性指标和要求,给农户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后续不足,缺乏长期有效监管。山东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山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就提出,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总体匡算投入1500亿……其中,省级整合各类资金安排不少于300亿元,省里指导市县筹资不少于800亿元。”各地级市也有专款投入,可以说,对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投入是不少的。即使如此,目前来看资金的后续保障仍不能够满足人居环境整治的日常需要。如对德州某乡镇调研可知,修建一所日处理800吨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就需要投入大约150万,加上后续对污水处理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等费用,对于部分财政困难的乡镇而言,即使有上级资金的支持,想要维持污水处理设备日常运行、维护,仍然是一项巨大财政负担。
基层人员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认识不足。对于村民而言,普遍存在“自扫门前雪”的心理,主动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意识不强,调研中发现部分村民对于村里的环境卫生状况并不十分关心,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垃圾乱丢等现象时有发生。对部分基层干部而言,存在等、靠、要的懒散思想,积极性主动性不高,被动等待上级政府扶持建设的态度仍然存在。
二、 完善山东省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对策建议
《山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实施至今,在基层运行中出现了不少问题,今后我们工作的重点就是正视问题、统筹谋划、补齐短板,加强改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力度、深度,建设真正增进人民幸福生活指数的生态宜居乡村。
(一)加强规划力度,确保政策因地制宜贯彻落实。山东省一贯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根据中央部署要求制定了详细的规划,为基层开展工作提供了政策导向。因此,对于各地市区而言,在遵循省级政策部署要求的同时,要结合本地民风、财政状况、农民期盼等因素,科学制定本地区的整治目标,切忌为追求上级目标而在整治过程中出现形式主义问题。目前来看,各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已经进展大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接下来必须根据各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现状,继续做好做足详细的规划工作,根据每个村在人居环境整治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定优化村级整治方案,确定重点整治内容及整治优先顺序,统筹安排各相关部门资金、人员配备,指导区县村抓好建设落实。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加大力度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条件欠缺的地方,可适当放慢整治进度,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来推进,确保整治达到预期效果,实现人居环境的可持续改善。
(二)合理匡算资金,为后续整治效果提供保障。从目前来看,省市县级前期投入资金已经初显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有了明显改善。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保持整治效果的可持续性发展。一是继续加大财政投入,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专项资金,把农村人居环境的日常维护、管理经费纳入县级年度财政预算,为人居环境的改善提供可持续性保障;二是以产业项目为支撑,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探索建立村级人居环境整治基金,在村集体收入中划拨专款用于改善人居环境的日常开销;三是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在确保政府资金充足到位的同时,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粪渣粪液清运处理、沼气服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养殖户畜便处理、污水处理等项目,鼓励市场化运作模式,补齐整治工程可持续发展的资金缺口。
(三)抓好宣传教育,培养农民主人翁意识。农村人居环境的持续向好改善,说到底还是要靠农民去维持,农民即是人居环境建设的参与者,也是人居环境改善成果的享有者,因此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中,必须始终坚持以农民为中心的思想。一是及时关注农民最关心、最迫切、反应最强烈的问题,虚心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重视采纳农民群众的好想法、好做法,做到让农民群众满意,以此来带动农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二是加强环境卫生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发挥村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结合新冠肺炎的防疫宣传工作,多途径宣传环境保护、垃圾分类、健康卫生的科普知识,帮助村民增强爱护环境的自觉意识;三是将环境卫生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探索建立爱护环境卫生家庭积分排名榜,对排名较高的家庭给予一定奖励,激发村民的荣誉感,提高农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主动性。
(四)建章立制,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制度保障。目前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工作已经进入收官阶段,必须健全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的巩固。一是完善监督考核评价机制,以监督考核为抓手,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纳入相关单位及领导干部考评体系当中,对于在人居环境整治中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坏群众利益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查处,激发各级领导干部投入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二是探索建立长效管护机制,规范权属管理,对村内用于改善环境卫生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基础配套设施,逐一进行登记纳入村集体资产。在此前提下,进一步明确管护责任,镇级职能部门负责相关领域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的业务指导工作,各村(社区)党支部作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安排、组织、监督村内污水处理、垃圾收运、公厕、道路等公共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村民要对自家农房风貌及前屋后院附属设施负责,最终形成镇级统筹指挥、村级引导、群眾参与的多方互动机制,确保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水平的稳步提升。
(作者单位:中共德州市委党校,山东 德州 2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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