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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考鄂州剪纸民俗

时间:2024-05-04

陈笛

摘要:梳理《荆楚岁时记》与《武昌县志》中的剪纸记载,考证鄂州剪纸流行的时间及其民俗意义。

关键词:鄂州剪纸;民俗

鄂州剪纸,是湖北剪纸中的一支。《鄂州档案存真》依据南北朝梁宗懔撰写的《荆楚岁时记》中所提剪纸习俗,论证南北朝时鄂州就已出现“彩幡剪纸”。并就诗人李商隐《人日即事》中有“镂金作胜传荆俗,剪纸为人起晋风”之句例证,在唐代时鄂州剪纸与地方民俗文化紧密相

连。[1]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兴起,剪纸与地方性民俗文化的关系日益引起学者关注,但由于地方性剪纸的文献记载稀少,考订鄂州剪纸民俗专文未见。本文试图以剪纸在《荆楚岁时记》与《武昌县志》中的记载为主要线索,结合相关诗词、民间传说和歌谣探明其最早见载时间其民俗演变过程。

一、 湖北剪纸民俗——《荆楚岁时记》

南方剪纸研究在剪纸历史溯源时,最常引用的为南北朝时期梁宗懔撰写的《荆楚岁时记》。该书是我国现存最早专门记载荆楚地区时令风俗的著作,作者宗懔(约公元502-565 年),字元懔,祖籍南阳涅阳(今属河南南阳市),其八世祖宗承。晋永嘉之乱时,以参与平定割据江东的陈敏有功,封柴桑县侯,除任宜都(今湖北宜都市)郡守,后子孙皆定居江陵(今湖北荆州市)。宗懔将前人记载和自己亲身所闻所见结合,著成此书。[2]《荆楚岁时记》中有四段关于剪纸的记载:

其一:正月七日为人日,以七种菜为羹。剪彩为人,或镂金薄为人,以贴屏风,亦戴之头鬓”。又招华胜以相遗。登高赋诗。[3]

该句为剪纸历史考证的高频引用句,在此稍作梳理。根据《九家集注杜诗》36卷记载,七日为董勋《问礼俗》所曰:“正月一日为鸡,二日为狗,三日为猪,四日为羊,五日为牛,六日为马,七日为人。则正旦鸡于门,七日镂人于上良,为此也菜羹金胜岁时记,人日以七种菜为羹,剪彩为花胜以相遗,或镂金薄为人胜以瑞图之形”。《问礼俗》的作者董勋为晋时期人士,“七日镂人于上良”说明晋时已经有以剪纸为人形作为节日表现形式的人日民俗。“花胜”与“人胜”是用不同材质制作不同图案的剪纸作品的分类名称。《荆楚岁时记》中的“华胜”,其意或是同“花胜”,或是花胜与人胜的统称。此书这一版本,将隋朝杜公瞻对此段原文的注解附在一旁:“华胜,起于晋代,见贾允《李夫人典戒》云:‘像瑞图金胜之形,又取像西王母戴胜也。”[4],此为剪纸及其相关民俗起源可溯至晋代的一证。唐朝诗人李商隐的诗《人日即事》:“文王喻复今朝是,子晋吹笙此日同。舜格有苗旬太远,周称流火月难穷。镂金作胜传荆俗,剪彩为人起晋风。独想道衡诗思苦,离家恨得二年中。”则是对荆有镂金作胜的民俗,并起于晋,又添一证。

剪纸与“人日”的民俗。人日,意指“人的生日”,相傳女娲在开天辟地之时,第一件事是炼石补天,第二件事是创造地上生物,每一天创造一种生物,依次是:鸡、狗、猪、羊、牛、马,然后在第七日时,创造了“人”。在人日这天,人们有用剪刀和刻刀在彩绸、彩纸和薄纸金属片上剪制和镂刻成人形、花鸟形,并将它们贴于门户、屏、帐之上,或佩戴于头鬓、相互馈赠的习俗。并且根据董勋《问礼俗》记载,“剪彩人者,人入新年,形容改从新也”,制作剪纸的人,在制作剪纸时,期盼着进入新的一年,能更好的面对生活。另有“七日不行刑”,人日不行刑,不杀人,以及“春日登临”,正月七日登高作诗的民俗。

其二:立春之日,悉剪彩为燕以戴之。亲朋会宴,啗春饼、生菜,帖“宜春”二字。或错缉为幡胜,谓之春幡。

立春是二十四个节气中的第一个节气,象征着一年农事的开始。该节气的相关仪式于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华夏民族至关重要。根据杜公瞻在一旁的注解:“按‘宜春二字,傅咸《燕赋》有其言矣。赋曰‘四时代至,敬逆其始。彼应运于东方,乃设燕以迎至。翬[5]轻翼之歧歧,若将飞而未起。何夫人之功巧,式仪形之有似。御青书以赞诗,著宜春之嘉祉”。在此可对“剪彩为燕以戴之”解之为:将纸剪成燕子形状佩戴于身,燕子于春季飞回,作为春季来临的象征。“或错缉为幡胜,谓之春幡”,据南宋吴自牧所著笔记《梦粱录》卷一“立春”条曰:“临安府进春牛于禁庭。立春前一日,以镇鼓锣吹妓乐迎春牛,往府衙前迎春馆内。至日侵早,郡守率僚佐以彩仗鞭春,如方州仪。太史局例于禁中殿陛下,奏律管吹灰,应阳春之象。街市以花装栏,坐乘小春牛,及春幡春胜,各相献遗于贵家宅舍,示丰稔之兆。”其意为在立春日,剪缯绢成小幡挂于树梢,迎春示丰稔之兆,故将此日幡胜名为“春幡”。立春日,除了运用剪纸图案的象征意义迎春,还有亲朋会宴,啗春饼、生菜,帖“宜春”之民俗。

其三:五月五日,谓之浴兰节。荆楚人并踏百草。又有门百草之戏。采艾为人形,县门户上,以禳毒气,以菖蒲或镂或屑,以泛酒。

浴兰节,又称端午节、五月节、蒲节、女儿节等。据杜公瞻在一旁所注:“按宗则字文度,常以五月五鸡为鸣时采艾。见似人处,揽而取之,用灸有验。师旷占曰:‘岁多病,则艾草先生是也。今以艾为虎形,或剪彩为小虎,粘艾叶以戴之”。对原文“采艾为人形,县门户上”,对其解为:人们在五月五日鸡鸣时,出门寻找似人形的艾叶,用来针灸效果显著。后来,则是采似虎形的艾叶,或者将纸剪成小老虎的形状粘在艾叶上,佩戴于身,用来辟邪。此外,端午节这天还有“以菖蒲或镂或屑,以泛酒”,对此,清代潘荣陛《帝京岁时纪胜·端阳》有相关描述:“午前细切蒲根,伴以雄黄,暴而浸酒。饮余则涂抹儿童面颊耳鼻,并挥酒床帐间,以避毒虫”。如今,在端午节这天,人们已经普遍将这两种端午节日仪式作进一步演变,是以雄黄酒在小孩额头处写“王”拟作虎,用以镇邪驱毒。

其四:七月十五日,僧尼道俗悉营盆供诸佛。

据隋朝杜公瞻的注解:“按《盂兰盆经》云:‘有七叶功德,并幡花歌鼓果食送之蓋由此也。《经》云:目连见其亡母在饿鬼中,即钵盛饭,往饷其母。食未入口,化成火炭,遂不得食。目连大叫,驰还白佛。佛言:‘汝母罪重,非汝一人奈何,当需十方众僧威神之力。至七月十五日,当为七代父母厄难中者,具百味五果,以著盆中,供养十方大德。佛敕众僧,皆为施主祝愿七代父母行禅定意,然后受食。是时目连母得脱一切饿鬼之苦。目连白佛:‘未来世佛弟子行孝顺者,亦应奉盂兰盆供养。佛言:‘大善!故后人因此广为华饰,乃至刻木割竹,饴蜡剪彩,模花叶之形,极工妙之巧。”注解讲述了目连救母形成了七月十五日,僧尼道俗悉营盆供诸佛的习俗的故事。此时,模花叶之形的剪彩已经极工妙之巧。

二、 鄂州剪纸民俗——《武昌县志》

鄂州乃楚东之门户,荆楚之望地。殷商时为鄂国,西周时,楚君熊渠伐扬越至鄂,封中子红为鄂王,并在此筑城。公元前二二一年,秦始皇行郡县制,置鄂县于此,两汉袭之。三国时期,吴王孙权改鄂县为武昌,南宋时曾改名武昌军、寿昌军。元、明、清时又改名为武昌县。一九一三年改名寿昌县,次年又恢复鄂城县。一九七九年,设立鄂城市、鄂城县,成立省辖鄂州市。[6]

光绪十一年十二月上浣日,权知县事华阳钟桐山修成《武昌县志》。其中卷三《风俗篇》,记录武昌(今鄂州)岁时令及其民俗,其中与“剪纸”相关的原文如下:

清明扫墓,挂纸钱,男女出郊踏春,儿童为纸鸢之戏,乡人捣软曲草汁和面作饼饵。

端阳縣蒲艾,食角黍,泛雄黄酒,系彩辟恶。近水居民竞龙舟,舟绘黄红青三色,沿岸分曹以角胜负,或餉以酒食,胜者得之,曰“夺标”。

(七月)十四五日祀祖,焚纸钱,浮屠为盂兰会。儿童焚纸钱于山林墟墓间,曰“放野钱”。

除日,张春联于门,具酒饌,曰“年更饭”。蓋以更漏未尽,即起而食也。除夕镂楮为钱,徧黏户牑,曰“封门钱”。[7]

如上所述,清明与七月十四五日,剪纸作纸钱,祀祖。端午系彩辟恶。五月十七有纸舫祈神之会。除夕镂楮为钱,徧黏户牑,曰“封门钱”。

剪纸为钱形,有二用,一为祀祖,二为除夕封门钱。祀祖功能主要为清明与七月十五日所用,并有两民间传说故事与之相应,分别是“蔡伦炸死”和“李世民游地府”。两个故事皆是将纸钱作为死者世界的通行货币,与现实世界对应,暗示纸钱对冥间之人必需性。在固定的时日,通过焚纸钱这一仪式,抒发生者对死者的情感,反映了活动者的世界观,不在人世的人存在于另一个空间,两个空间可以通过部分媒介建立联系。无论政权怎样的起始更迭,生活在此的人们,始终顽强的保守祖先崇拜信仰。清明节时间在农历春分后第15日,公立4月5日前后,《淮南子·天文训》有言:“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乙,则清明风至”,《岁时百问》:“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可见作为二十四节气中时序标志的清明,被视为清爽明净之风来到的一天,春光明媚,万物复苏,气候宜人,因此该日人们也有出郊踏春的习俗。

七月十五日,又称“七月半”,涉及三个节日:佛教的“盂兰盆节”、道教的“中元节”以及民间的“鬼节”。“盂兰”为梵语音译,为“倒悬”意,佛教认为“盂兰盆”可解亡人倒悬之苦。据《盂兰盆经》记载,目连见其母在饿鬼之中受苦,经佛祖指点,在七月十五日“具百味五果,以著盆中,供养十方大德”,于是“目连母得脱一切饿鬼之苦”。后来的子弟便也在这一天“奉盂兰盆供养”,以行孝顺。在道教中,“三官”与“三元”对应,正月、七月、十月的望日(十五日)分别被视作天官、地官、水官(“三官”)的诞辰,也就是上元、中元、下元三节。道教认为,“中元之节,地官校阅搜选众人,分别善恶...十方大圣,高咏灵篇,囚徒饿鬼,当时解脱”,中元节也就有了祭拜地官、祭慰孤鬼的传统。在民间,古来就有“秋尝”祭祀的风习:“古者岁四祭...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尝,冬曰蒸,此言不失其时,以奉祭先祖也。过时不祭,则失为人子之道也”。“秋尝”祭祖逐渐固定在七月望日,又受到此时地官赦罪、鬼门打开之说的影响,“七月半”便成为民间祭祀亡灵的三大“鬼节”之

一。[8]鄂州的七月半节日习俗便是将此三个节日整合为一,焚纸钱,即有将纸钱包裹一起,写清姓名的祀祖,也有专门准备给祭拜地官、祭慰孤鬼的“放野钱”。并且,关于“放野钱”,鄂州还有首《野鬼得钱》的歌谣:“孤山野鬼,来得钱啦啊!隔山的爬啦,隔水的划

啦!”[9]

除夕镂楮为钱,徧黏户牑,曰“封门钱”。除夕封门,传说本是为了避年兽,后逐渐发展,有除夕封财门愿来年大吉之意,因当地人们普遍将除夕这日视为一年讨债的最后时机,有封门钱一贴,债主不得再上门讨债的约定习俗。无独有偶,青海省贵德县也有类似习俗,当地歌谣中“三十晚上贴钱马,才知道过年的了”,意指每年除夕下午五时开始将钱马贴在门正中,债主看到门上的钱马便不得上门讨债,穷人就可安心过年。钱马是用正方形的黄表纸,按对角线折成三角形。[10]

端午系彩辟恶,《荆楚岁时记》中有载,其中内容稍有变化。是将剪彩为虎以镇邪驱毒的形式,拆分为二,剪纸为虎形改为用雄黄酒在小孩额头处写“王”拟作虎,而端午系彩辟恶,则是根据自己个人喜好选择辟邪图案佩戴于身。

三、小结

剪纸不仅仅是一种装饰性物件,其形状与用途均有所指意义。在《荆楚岁时记》与《武昌县志》中,对剪纸的记载均是集中在岁时节令,且稍作追溯,均可见其与原始宗教信仰密切相关。“正月七日剪彩为人,以贴屏风,亦戴之头鬓”,该举动是基于对女娲第七日造人的认识。但是,节日仪式活动如果仅仅是表达着信仰世界是不足以流传数载,还需要结合对现实世界的期盼。即,对过去的认识,对未来的愿望,两者结合才能促成人们当下的活动。因此,有正月七日“剪彩人者,人入信念,形容该从新也”。

剪纸作为传统民俗活动的表达形式,与其他的“传统”之物一样,有表层的变与深层的不变两个层次。始终在发生变化的,是其外在的呈现方式,端午节的“以艾为虎形,或剪彩为小虎,粘艾叶以戴之”到“系彩辟恶”,以及如今在小儿头额雄黄酒写“王”拟虎,便是如此。而其核心的“辟恶”之意,始终未变。

“传统”在起点时产生,便将初始之意作为核心内容,而后根据不同的历史时局环境种种因素,着上不同的外壳样式。在这不斷的纵轴线的运行的过程中,动力来源主要来自核心,但其表层外貌又必须适应时代背景发生变化。两者若一方受到偏颇,随即便会在这历史长河中消散难觅。

[参考文献]

[1]由鄂州民俗专家邵老师提供.中国民间文学大系·湖北卷·鄂州剪纸[M],暂未出版.

[2]李裕民.宗懔及其《荆楚岁时记》考述[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7年第4期.

[3]梁,宗懔,撰. 隋,杜公瞻,注. 姜彦稚(1955~),辑注.荆楚岁时记[M].北京:中华书局,2018年8月北京第1版,2019年2月北京第2次印刷.

[4]笔者认为,该版本对此句的标点符号的放置存在问题。应该是:华胜,起于晋代,见贾允李夫人《典戒》.

[5]笔者注:翬,在此应意为“快速飞行的样子”.

[6]2010年再版《武昌县志》,时任市长陶宏作序,P1~2.

[7]钟桐山,主编.《武昌县志》,光绪十一年十二月.

[8]徐一超.“七月半”:节俗、变迁与大众文化想象[J].文化艺术研究,2013年4月.

[9]饶浩洲,主编.鄂州民间歌谣[M].湖北人民出版社,2016年8月第1版.

[10]何柏生.除夕:中国传统的讨债日[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1年第6期.

(作者单位:湖北民族大学,湖北 恩施 4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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