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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行为理论下对家庭暴力的研究

时间:2024-05-04

胡明明

摘 要:家庭作为社会基本的组成单元,良好的家庭氛围及和睦关系不仅有利于个人的成长,更能够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而家庭暴力则是破坏家庭和谐的因素之一,它会导致家庭处在消极、令人恐惧的灰色地带。家庭暴力不但是家庭内部的问题,也是社会的问题,解决好家庭暴力的相关问题涉及到各个层面的努力,社会工作作为科学的有着专业性的助人自助方法的学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为解决家庭暴力提供有效性的措施建议,因此本文从认知行为理论出发,探讨了家庭暴力的含义、成因、现状表现,并对减少和制止家庭暴力提出了解决措施,旨在为促进家庭和睦,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些帮助。

关键词:家庭暴力;认知行为理论;支持性网络

家庭暴力往往具有严重的破坏力,妇女往往是婚姻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据有关数据表明,目前我国家庭暴力的发生比例为29.7%-35.7%,女性受害者比重为90%。[1]由于她们的体格和力量还有缺乏维权意识和知识,导致她们无法有效地免于伤害,在身体、心理上都深深地被伤害,子女也会陷入到暴力的危害当中,这对他们的成长会产生不可磨灭的影响,也会为社会埋下不稳定的因素,反家庭暴力工作势在必行。然而传统的反家庭暴力的工作存在着弱点,政府部门难以很好地介入到私领域,且妇女也不愿向外界求助,他们的工作难以顺利进行。而社会工作凭借专业理念和方法能够很好地对受暴力伤害的群体进行心理上的辅导,帮助她们转变不愿求助的观念,减轻和消除受暴力带来的影响,从而重新开始幸福的生活。本文通过对家庭暴力相关方面问题的梳理与探究,能够促使我们深入了解家庭暴力的成因、表现和危害等情况,能够为解决和干预家庭暴力问题提供一定的解决措施,从而促进家庭的和谐,促使社会更好地进步发展。

1.家庭暴力的含义及特点

1.1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1.2认知行为理论

认知行为理论认为人在认知上的错误或者缺乏理性思维能力是其不良行为产生的根源,因此当人转变对世界错误的认知、增强理性思考的能力后,能够指引其采取正确、理性的行为。认知行为理论指出,认知是情感和行为反映的中介;认知、情感和行为三者间相互影响、联系触发;对于情绪障碍患者而言,他们的认知存在重大曲解。

1.3家庭暴力的特点

1.3.1暴力方式多样化和隐蔽化

由于暴力行为是产生于家庭内部,往往只有家庭成员知道,加之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受害者不愿将真实情况告知别人,在外人面前夫妻双方展现的是和谐的关系,隐藏了施暴和被伤害的痕迹。此外暴力的形式具有多样化的特点,包括冷暴力、语言上、身体上的暴力还有经济上的控制暴力等,施暴者一般采取多种暴力行为施加于对方。

1.3.2暴力行为持续化和反复化

家庭暴力行为表现为在一定的时期内出现的频率高,受暴者往往遭受不止一次的伤害,当出现各种家庭矛盾纠纷时都可能引发施暴者的暴力行为,常年反复性地实施暴力行为。

1.3.3暴力危害深远化

受暴者往往是弱势的女性,她们在身体上遭受了肢体的伤害,产生了疾病,在精神和心理上也受到损害,形成了容易担心害怕的恐惧心理、心情长期抑郁消极。其次,对于有子女的家庭来说,孩子也深受影响,他们不太懂得关心爱护别人,情绪比较偏激易怒,可能形成不当的爱情婚姻观念,影响他们以后的正常婚姻生活。[3]此外由于长期遭受暴力,被害者采取极端行为来以暴制暴,社会也会存在着不稳定不安全的因素,无法更好地进步发展。

2.家庭暴力的成因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2.1成因

2.1.1传统文化男尊女卑的思想

家庭暴力是一种犯罪,但是很多女性甘愿承受家暴的痛苦,这跟传统社会男尊女卑的思想是有关联的,女性的地位相对较低下,她出于害怕和被嘲笑等懦弱的心理从而导致她采取了选择原谅对方,继续尝试与对方相处,而不愿将真实情况告知与人、向他人求助,寻求法律援助的行为,这导致家庭暴力进一步恶化,女性最终无法承受痛苦采取极端方法结束这一局面。

2.1.2家暴事件的双方认知出现错误

家暴出現的导火线是家庭的矛盾,由于夫妻双方对自身及对方的认知出现了错误,对家庭出现的矛盾问题也缺乏正确认知,加之沟通的不顺畅,导致双方产生了错误的回应,施暴者模糊了正确的认知变得无所顾忌继续采取暴力行为,受害者忍气吞声消极地等待情况变好,从而导致悲剧的产生。[4]

2.1.3社会压力因素导致人们情感宣泄不畅

当前市场经济下人们面临的竞争压力大,人们面临着工作时间长且难题挫折多,内心十分焦虑和不安。当夫妻感情或家庭纠纷出现时,双方都感到厌烦,无法平心静气地沟通,这时争吵、暴力恰好成为了宣泄情绪的出口,也转嫁了自身的心理压力。

2.2存在的问题

2.2.1传统反家暴的解决途径存在不足,缺乏专业组织的介入

在以往的处理家暴的方式中,公权力部门往往是采取调解的方式,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批评劝导,但这种方式可能只有短暂的效果,会稍微缓和矛盾紧张的局面,最终家暴行为会复现,受家暴者仍然处在困境当中。其实处理家暴问题是需要一系列部门的联动配合才能完成,包括妇联民政、医护单位、公安司法机关等,此外社会组织的介入也能带来帮助,如社会工作机构。[4]社会工作者在处理家暴问题中有着专业性的优势,发挥好他们在增强受害者的自我价值感和改变被害者的错误认知等方面的功能,能够有效预防和干预家暴现象的出现。

2.2.2普遍大众对家暴存在一些错误认知,认知现状不容乐观

据有关数据显示,在家庭中暴力的发生率达到30%,平均每年因家暴解体的约有十万家庭。他们认为一般的打骂不属于家暴,狭隘地理解了家暴的含义。该数据表明家庭暴力有隐蔽性特征,且一般人不愿主动公开自己受暴或施暴的行为。[5]大众在对家暴成因方面较多倾向于将家暴归因于由于双方性格上的不合,相信慢慢地磨合后家暴情况会好转,只要两人共同退让一步就能很好地解决矛盾问题,此外对于处理家暴的方式上认为内部解决才是正确的,不该讲事情闹大。其实这些错误认知都会助长施暴者的残忍行为,也会对施暴者造成伤害,他们只能默默承受痛苦,最终晾成悲剧。

3.针对家庭暴力的有效性解决措施

3.1政府部门应推动完善反家暴的法律法规,推動建立多部门联动合作解决机制

家暴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健全的法律法规、政策的保障,进一步完善《反家暴法》,为受暴力者提供司法保障,让施暴者不再因难以鉴定伤情而逃脱法律责任。此外,各地方政府应促使相关部门建立联合行动模式,各部门应加强交流和沟通,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形成多层级的安全保护网。妇联应积极开展对妇女的心理、政策、法律等咨询工作,便于她们了解反家暴知识及应对措施;公安司法部门应开展暴力投诉的服务工作,接收并积极调查情况的真实度,还要针对请求法律维权的受暴力家庭成员提供伤情鉴定的服务,便于他们尽快得到处理;社会工作机构应使用个案、小组、社区工作三大方法为受家暴迫害的家庭提供服务,倾听及安抚受害者心理上的痛苦,鼓励并帮助他们积极寻求外界的帮助,链接好所需的资源,促使他们重新过上幸福的生活。[6]

3.2社会工作者帮助受家暴女性转变错误的认知,建立支持性网络

女性往往是家暴的受害者,她们出于各种原因往往选择退让和解的方式来处理问题,但是成效略微,导致最后她们可能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结束痛苦,却都不愿向外界求助,她们在认知上的错误导致其选择的行为也是不正确的,因此转变女性的认知是帮助她们走出受家暴伤害的第一步。[7]社会工作者首先应接纳她们处理家暴的方式,理解她们的处境,不应责备她们的做法,然后倾听她们内心的想法,循序渐进地劝导她们应持有对家暴零容忍的态度,不能无止境地委曲求全,鼓励支持她们采取诉诸法律等方式来,帮助她们链接好各方的资源,尽早走出困境,过上安稳的生活。此外,对于施暴者, 社会工作者可以促其转变不正确的认知,让其认识到暴力是一种犯罪,应当尊重和关爱女性,还有通过其他途径去消化和调整不良心理状态,尽力去营造良好家庭氛围。

3.3社区营造反家暴的氛围,及时监测和预防家暴的出现

社区居委会可以通过讲座、情景模拟表演等方式大力宣传家暴的危害性,营造消除家暴、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爱护家人、促进和谐家庭关系的良好氛围,提高居民对家暴现象的敏感度和重视度,加强监测和及时干预所在区域可能出现家暴事件;通过免费培训的方式指导女性正确应对家暴的处理方式;在母亲节、妇女节等相关节日举办活动旨在大力宣扬尊重女性、关爱女性的观念,此外,为有需要的受家暴成员提供临时庇护的场所,满足她们基本生活以及链接资源的需要。

4.结语

家庭是爱的港湾,家庭暴力是幸福的破坏者。通过对家庭暴力概念、特点、成因和问题危害性等的研究,我对家庭暴力有了深刻的了解,认识到家庭暴力具有形式多样、持续性和反复性的特征,它不仅对家庭成员有着身心的危害,还会对社会的稳定和谐造成影响,而传统的反家暴存在不足,社会工作者运用专业性知识和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能帮助受害者真正走出困境,提升其自身的自信心,转变被动的退让心理,勇敢寻求法律等途径的支持,能够为预防和干预家暴行动献出一份力量,此外反家暴行动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政府、社会还有社区等应大力支持反家暴的行动,贡献力量。[8]

[参考文献]

[1]曾峥.受暴妇女的社区综合干预模式研究[D].深圳大学,2017.

[2]任文杰.家庭暴力受虐妇女的社会工作介入探析[D].吉林农业大学,2017.

[3]傅丽.家暴受害妇女的个案工作介入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18.

[4]周宇瑶.社会工作介入妇女家庭暴力的高危个案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18.以长沙市为例

[5]家庭暴力:社会工作干预与社会学思考陈友华,佴莉.家庭暴力:社会工作干预与社会学思考[J].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22(05):14-22.

[6]王思佳.浅析认知行为理论在社会工作实践中的应用[J].人口.社会.法制研究,2011,8(00):247-252.

[7]陈佩佩.社会工作介入农村家庭暴力问题研究[D].湘潭大学,2017.

[8]周长青.家庭暴力认知现状调查及对策思考[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17(01):140-141.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安徽 合肥 2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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