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在乡村振兴战略指引下完善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促进乡村善治

时间:2024-05-04

高岳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提出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我们开展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促进乡村善治指明了方向。要实现乡村善治,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完善是必然要求,是制度性框架性建设,建在当下,利在长远。

一、新时代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现状

(一)基层党组织和自治组织建设取得的长足进步和面临的现状

1.十八大以来,农村党组织及党员乡村治理、民主法治方面作用的发挥及面临的困境。新时代以来,农村基层党组织乡村治理体制中的作用发挥越来越明显,在民主法治建设方面,首先起到的是示范和保障作用,随着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的不断完善,其在在民主决策、依法推进村务公开、开展选举等方面做出了相应的表率,并保证了民主法治建设在基层的推进。第二,基层党支部在民主法治建设方面,其核心推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尤其是乡村治理的难点痛点上,基本上都是有基层党支部拍板决定。同时也应看到,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当中,也面临一些困境。有的党组织由于种种原因长期没有发展党员,缺少活力。有的基层党组织内部不团结,民主法治建设只在表面上谈,落到实处就是推诿扯皮。有的存在党员年龄结构偏大,思想观念转变困难。

2.基层自治组织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加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源头上,在选举基层自治组织成员时,充分发扬了民主,保障了广大群众的充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二在基层社会治理运行的过程中,民主决策、群众参与、化解纠纷上的法治化规范化运行。三是基层治理中民主法治意识在自治组织的成员中得到广泛认可并践行。

(二)民主法治机制体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

1.规章流程的规范性和法治原则的体现。规范性主要体现在基层协商民主、有效的主体参与上,也就是通过严谨的规章制度充分保障了乡村治理过程中的各方认同和意见一致。法治原则在乡村治理理念认同的基础上,已经在制度层面全面推开,一是抽象性制度的制定上坚持宪法法律至上,二是具体行为规范上的法制规范化认同和执行。

2.工作机制越来越规范,随意性因素减少,体现公平合理合情合法。一是基层党委政府的推动,在规范村干部的基层治理工作中民主法治理念、依法开展工作上进一步提高。二是工作中在不触犯法治底线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发扬民主,回应群众关切诉求,实现各方合理诉求得到最大限度的答復。

3.乡贤被纳入到咨询决策机制中。在遇到各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或者群众不理解的难于推动的工作时,乡贤往往会起到化解分歧、统一认识、唤醒大局观念的作用,以保障民主法治建设的顺利开展的效果。

4.工作中还受到知识结构、人员素质的影响,对流程有的还不熟悉,出现程序不合理。这一点往往出现在一些重大村内事务和化解一些专业领域矛盾纠纷上,出现概率不大,但往往影响深远,是难点。

(三)广大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提升,积极参与乡村治理

1.参与热情提高。尤其是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村级决策和财务管理这些关系切身利益的工作。一方面是基层政府、党组织和自治组织在社会治理层面充分认识到参与主体的重要性,积极回应诉求。另一方面是新时代以来,群众社会治理主人翁意识的增强带来的群众参与积极性的提高。

2.民主参与意识、法治意识增强。新时代以来,群众在反映诉求、参与村内事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方面,不再盲目选择自己不熟悉或者非法的途径。正逐步转向协商民主、依法维权、合理规范的反馈解决问题的方向,这是理念的转变,更是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真正落地的表现。

3.集体观念、长远大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一现状在“空壳村”、基层党组织涣散的村体现的比较明显,像“空壳村”基本是老人、小孩在村里,对于村集体的发展、决策、基层选举等没有的热情和参与积极性。

二、完善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促进乡村善治的建议

(一)基层党组织明确定位,突出作用

1.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组织领导、思想宣传、保障实施、协调各方上要根据各地实际制定有效方案,并带头示范,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农村的民主法治建设,基层党支部处在上下联动、推动落实的关键一环,不管是方案制定这种抽象行的政策文件,还是具体实施的行为,都应恪守一个前提,就是不与上位法冲突,在这个前提下去尊重和发扬民主。如果这个前提在之前有被冲破的现象,一定要及时、公开的给予纠正,起到示范作用。否则,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涉及村民切身利益和村里的长远发展时,就会因为之前有些村内的村规民约、村务规章制度不合法,但合乎“老传统”,因为有这样的“先例”,在以后还会接连触碰底线,民主法治失去了法治的基础,失去了制度的规范,就会形成“破窗效应”,民主成了实现某些人特权的幌子。因此,基层党组织,在这关键一环在法治上要严守底线,要光明正大的讲法治,及时公开的纠正假民主,真正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挺起基层党组织引领推动作用的应有脊梁支撑。

2.基层党组织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真正让党员、自治组织成员、乡贤等民主法治建设的参与者发挥作用。在完善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党组织为担当者担当,一是体现在引导激励上述人员提高政治站位,站在乡村振兴的角度看农村发展,自觉践行民主法治理念,上联政策,下接地气,把党的乡村振兴的发展战略与群众的期盼结合起来,而不是表面看起来有方案、有规划,实则没吃透文件,更没与广大群众交心。二是基层党组织要有把关的本领,容人的雅量。把关第一是把好入口关,把有热心、有能力、懂治理的人才选进来,到村两委任职,到自治组织任职。第二是把好民主决策、执行关,党组织在关键问题上除了上面的引领作用,还有拍板的权限,因此,这个担当精神必须拿出来,哪怕是得罪了少数人,拿走了一部分人的眼前利益,也要权衡发展与当下、整体与个体的利弊。

(二)完善民主法治体制机制建设

1.工作机制要因地制宜,体现法治精神。集中反映在协商沟通、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上,各个村落有各自的有针对性的协调民主决策机制。一是要明确基层党组织主推主导作用,尤其是遇到关系乡村振兴,与本村规划发展相关,与村民生活质量提高相联系的大事。二是是避免两个极端倾向,一个倾向是表面上投票表决有形式,实际上各个参与方没有把这当回事,“主持者”说咋投就咋投,另一个倾向是各方利益僵持不下,民主协商成了争取小团体利益的“角逐场”。

2.完善事前审查、事后责任追究机制,保障民主决策科学合理。责任追究是民主法治建设质量的有力监督,这个追究应以谈话、批评教育为主,不能打击积极性,明确各参与方是出于一片公心参与基层治理,鼓励、激励他们更负责任的参与,确实有违法企图的,才予以严格追究。事前审查,侧重点在程序、工作机制、具体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基础在充分发扬民主,保障参与者充分的知情权、话语权。

3.在民主法治的前提下保障各方利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针对社会治理精细化的发展方向,应根据不同的维度确定不同的群体,明确他们的不同诉求,比如可以根据年龄、职业、家庭成员文化程度、创业方向、需要基层政权帮扶方向等等确定不同的群体,当然各个群体之间可以有交集,针对他们的现实和发展需要,明确发展方向,利用大数据技术,争取大大公约数。

4.发挥自治、法治、德治的不同优势与合力,促进乡村善治。这就是刚性约束与情感润化的结合,对原则性的、方向性的、破坏民主法治的应予发挥法治的制度性强制力作用,坚决予以制止。大多数情况下,需要我们在法治的基础上,运用自治、德治的力量引导各方认真负责、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三)以乡风文明建设和平安乡村建设为契机,营造民主法治环境。

1.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持之以恒的大力倡导、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广大村民的集体荣誉感、社会治理主人翁意识。要想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不现实,这就要求基层干部、党组织、自治组织,要像习总书记说的,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成功必定有我的担当,一任接着一任干,可能会有反复,不气馁,長期坚持下去。

2.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化解矛盾着重点是早,苗头性的隐患及时处理,消除各方利益分歧,统一思想认识,可以引导通过调解、仲裁、复议、补偿赔偿等方式解决。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扬民主的基层治理环境,转变守旧理念。

新时代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既面临挑战,又有广阔的舞台,还直接面对群众,做得好为党和政府分忧,需要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的干出来。

(作者单位:中共滨州市委党校,山东 滨州 256600)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