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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王阳明的“知行合一”看孝道认知与孝道行为的关系

时间:2024-05-04

游军��

摘要:孝道作为中国文化所设定的一套价值体系,在几千年的历史庸变中,已成具颇为丰富的内涵。中国文化以儒家文化为核心,而儒家文化以“仁”为中心,行“仁”又行孝为出发点,如何从孝道认知到孝道行为,这其间的关系又是怎样,是个具有现实与理论双面性的议题。作为宋明新儒学的阳明心学,从“知行合一”的角度,对于孝道认知与孝道行为之间的关系做了独到的阐释。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孝道认知和孝道行为分属态度与行为的范畴,态度是否对行为有预测作用,态度与行为的关系具体如何,是复杂而艰深的,此拟就在心理学的视角之下,以“知行合一”窥孝道认知与孝道行为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知行合一;孝道认知;孝道行为

一、“知行合一”的基本内涵

《大学》讲“致知”,《孟子》讲“良知”。王阳明把《大学》和《孟子》拼接在一块儿,提出了“致良知”说[1]。“致良知”就是:唤起、体认、践行、扩充、达到、实现人皆有之、与生俱来的自性、本心、善根、智慧,最终达到万物一体、与宇宙同化的圣贤境界。

“致良知”是阳明文化的核心,它有两层重要意义:第一层意义是“天赋的道德理念” ;第二层意义即是“知行合一”。“致良知”即是在实际行动中实现良知,实现善与精一,知行合一。“为而不知精一,何以行?学而无用,无以为功[2]。

作为阳明哲学的標志性概念,“知行合一”由很多方面构成,“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等等都是其中所包含的要义[3]。

二、“孝道”的心理学内涵

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孝道是一套子女以父母为主要对象的特殊社会态度和社会行为的组合,也就是孝道是孝道态度和孝道行为的组

合[4]。在社会心理学中,有关态度的定义甚多,其中涵盖范围较广者是将态度视为个人对待特定对象所持有的一套有组织的认知、感情及行为意向。

根据此一定义,孝道认知的意涵即指子女对待以父母为主的行孝对象及其相关人事物的认识、知识、信念以及行为意向。

杨国枢教授等人根据“四书五经”的内容,采用因素分析和主成分分析的心理学统计方法,在孝道认知和孝道行为上离析出了四个主要成分:尊亲恳亲、抑己顺亲、奉养祭念、护亲荣亲。杨教授等人还采用自编的孝道认知和孝道行为量表,对自小学至成人的样本广泛施测,其结果显示,孝道认知和孝道行为两个量表之间具有统计学意义上显著的正相关,这似乎说明,孝道认知对于孝道行为有一定的预测作用。

三、从“知行合一”看孝道认知与孝道行为的关系

宋明理学者大都秉“知先行后”,尤以朱熹和陆九渊为最,独阳明认为“知行合一”。被王阳明当作行的那种知,在很大程度上,不仅仅是指宋朝理学者诸如朱熹等人所言的知识,更是指“意”(意向或意图),本文所讲的孝道认知括含这两种意思。

王阳明从“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推及出“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知是行的主意”侧重于知,以知摄行,全体是知,作为知的主意亦贯穿于行,即“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是知的功夫”侧重于行,以行摄知,全体是行,作为行的功夫亦贯穿于知,即“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5]。“始”、“成”二字,并非物理时间上的连续点,人是否能自觉此即知即行的“知行本体”是问题的关键,它是指一个人是否能够“会得”[6],主体若能自觉到知行之同体相即的关系,故言知言行皆是在知行之本体层面有侧重地言之,如果单列出知行的任何一面,此即会指涉其他方面,这在形式上类似佛学之空、假、中三谛的圆融关系,任举一谛,即同时涵摄其余二谛,三者不一不异。阳明曾说:“哑子吃苦瓜,与你说不得;你若要知此苦,还须你自吃”。这个比喻的意思就是说,只有躬行实践才能出真“知”,用心行孝后才能知孝,孝道行为的躔履不仅需要孝道认知的指导,而且需要通过身心去真切体悟,方能在孝道上实现“知行合一”。

王阳明的弟子徐爱有言:“如今人尽有知得父当孝者,却不能孝,便是知与行分明是两件。”阳明答道:“此已被私欲隔断,不是知行的本体了……就是称某人知孝,必是其人已曾行孝,方可称他知孝;不成只晓得说些孝的话,便可称为知孝,知行如何分得开? 此便是知行的本体,不曾有私意隔断的。圣人教人必要是如此,方可谓之知;不然,只是不曾知若不知立言宗旨,只管说一个两个,亦有甚用。[7]”

社会心理学者金盛华的自我价值定向理论认为一种具体行为究竟是否发生,取决于这一行为的后果对于行为者的价值[8]。此论点颇似于社会心理学家佩因罗德的观点“具体态度预言具体行为”。在孝道实践中,个人的私欲价值衡量遮蔽了行为主体良善的孝道认知,导致孝道认知和孝道行为脱离其本体。孝道认知和孝道行为源于“心”,即“良知”这一心理结构,只有切实行孝,才会懂得什么是“孝”。

“懂得孝并且有孝的意向,无疑表现了善的德性,但这种德性又必须实际地体现于行孝行悌的过程,正是行孝的德行为主体是否真正具有孝的德性提供了外部确证。[9]”孝道认知与孝道行为的工夫是不可剥离的,子女在尊亲恳亲、抑己顺亲、奉养祭念、护亲荣亲等孝道认知与孝道行为成份上,应该都是发自内心和源于本性, “良知真切”,则“不为心累”,孝道认知与孝道行为是一体的,阳明也说过:“如言学孝,则必服劳奉养,躬行孝道,而后谓之学; 其徒悬空口耳讲说,而遂可以谓之学孝乎?[10]”杨国枢教授等人运用问卷法进行孝道认知与孝道行为的关系的心理学研究

所得的统计上显著的正相关结果,也许从某一个侧面证实了孝道认知与孝道行为是知行一体的思想。要精进孝道认知就必须实践孝道行为,不如此一则不能穷尽天理,二则不能尽心尽性,也就无所谓尽孝。进一步讲,只有笃行的工夫持之以恒才能实现心中的良知,才能做到孝亲,这就是客观存在之理。伊格利等人在《社会心理学手册》中,提出的综合性合理行动理论指出由态度到行为的路径是循序渐进的过程,按照阳明的观点,孝道认知与孝道行为,既是作为知与行,是有难易之分的。“生知、安行”,“学知、利行”,“困知、勉行”,在孝的问题上,必须谨慎对待,在事上磨练,才能真正做到孝道认知和孝道行为的知行合一。

[参考文献]

[1]祝伟.知行合一[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15.

[2]朱金城.无知录[Z].2013.

[3]方旭东.意向与行动__王阳明“知行合一”说的哲学阐释[J].社会科学,2012(5).

[4]叶光辉,杨国枢.中国人的孝道:心理学的分析[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9:53.

[5]代玉民.阳明心学视域中的孝__以《传习录》为中心的考察[J].贵阳学院学报,2014(4).

[6]陈来.有无之境__王阳明的哲学精神[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76.

[7]萧无陂.传习录校释[M].长沙:岳麓书社,2012:103.

[8]金盛华.社会心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93.

[9]邓立.论王阳明对“孝”的心学阐发[J].贵州大学学报,2016(3).

[10]萧无陂.传习录校释[M].长沙:岳麓书社,2012:236.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应用心理学系,湖南 长沙 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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