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3
何登溢
【摘要】解决弱势群体就业问题,既是民生之本,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应坚持弱势群体就业优先,转变政府理念,完善配套保障措施,积极促进弱势群体就业,保障经济发展。
【关键词】就业优先 弱势群体 就业安排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当前我国弱势群体就业面临的困境
就业岗位的层次普遍偏低。从就业岗位上分析目前我国的弱势群体,很多都是徘徊在非正规就业形式中,这一形式的特点就是缺乏稳定性和规范性,一般其就业环境比较差,面临的风险比较大,同时收入非常低,社会保障水平比较落后。这些客观因素的存在,导致这些弱势群体虽然有收入来源,但是非常不稳定,也无法紧跟经济发展的步伐,处于弱势的地位并没有得到改善。
应对就业竞争的能力不足。在应对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大多数弱势群体尤其是城市中的弱势群体在技能、体力等方面都比较逊色,若是脱离政府政策上的支持和保护,他们在就业竞争中就将处于劣势。此外,由于很多弱势群体的构成人员年龄较大、家庭负担重,在以往的工作期间缺乏相应的人力资本,因此,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就业机会明显比其他人群要少很多。
就业环境的变化导致就业门槛提高。在逐渐转变为弱势群体的过程中,个体的权利和社会资源也受到了一定的剥夺。一旦权利和资源开始变得匮乏,加上市场上产业结构不断更新,就业环境也变得多样化,就业的门槛也逐渐开始提升,这使得他们在求职就业过程中更加力不从心。
影响弱势群体就业的因素包括就业体制、产业结构、劳动力自身等方面
针对当前我国弱势群体就业困难的影响因素和成因,学术界的研究主要是从市场竞争的角度、我国体制改革进程的角度以及精神文明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得出结论。但是对其更深层次影响因素的分析也是至关重要的,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就业体制改革和就业市场发展滞后。过去,我国的就业方式大多采用的是“分配制”以及“保障型”就业模式。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蔓延,尤其是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很多新兴产业不断涌现,原有的企业也面临着改革创新的要求,对于劳动力的要求逐渐向“效率型”转移。在原有的“保障型”就业模式下,存在着大量的人员,他们都是隐性的失业者,所以一旦进行市场化的就业改革,这些人员的剥离就变成必然了,他们也就面临着下岗和失业。而目前,我国的劳动力就业市场的发展还比较缓慢,这就使得这一问题更加严重。我国针对于全国范围内的劳动力流通网络还尚未健全,尤其是城乡之间的劳动力流通,长久下去,会导致局部地区的劳动力失衡,无法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而这些居民在原来的工作模式下资本积累少,一旦失业,仅仅依靠社会保障是无法满足生活的,这时失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就会导致其再就业困难,从而沦为弱势群体。
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对应的就业结构调整的滞后。就业结构和产业结构之间是相互影响和制约的,产业结构调整的一个基本要求便是和就业结构之间相呼应。但是当前情况下,我国的就业结构改革明显落后于产业结构改革,以致于弱势群体逐渐增加,再就业指标却很低。从我国的三大产业来分析,第二产业由于体制改革的影响,就业弹性逐渐降低,但是第三产业由于很多新型企业的不断发展,其就业弹性很高,容纳的就业人数非常有限。此外,经济增长方式也逐步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开始朝着科技的进步和创新以及一些网络微观企业管理模式转变。一方面,很多技术性企业对于岗位人数需求非常有限;另一方面,从职业素质角度上来说,也对就业者知识水平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要求,这也是对弱势群体的一种不利形势。越来越严峻的求职市场形势成为社会普遍现象,甚至很多高学历人员也进入到了失业队伍中,或者加入到次层级岗位的竞争中。这就使得本来就处于劣势地位的那些弱势群体的处境更加困难。
劳动力资本在面临新的岗位时价值下降。过去,就业主体的结构主要是产业工人阶级。这样的分工体系下,社会分工更加精细,在工厂的流水作业中,人力资源对工人专业性的要求更高,他们是整个流水线中的一个环节,一旦岗位转换或者技术创新,这些技能就失去了作用,人力也将面临着淘汰,尤其是老工业基地。如何避免因为人力淘汰而造成的劳动力收入下降,这就要求我们增加对人力资本进行投资,使其接受到相应的教育培训,在旧的知识遭遇淘汰的时候能够提高人力资本的质量,使他们能够获得稳定的收入。此外,很多弱势群体成员在就职的时候没有意识到及时更新技能的重要性,所以再面临新的岗位,就会变得束手无策。
当前应优先促进弱势群体就业、转变政府理念、完善配套措施
在科学发展观理念下,应坚持弱势群体“就业优先”。要站在发展的角度上,认识到解决弱势群体就业的迫切性和重要性,把促进就业放在关键位置上,积极实施更加有效的就业政策,将产业结构的调整、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就业结合起来,尽一切可能为弱势群体的就业提供便利。还要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为实现国民的全面发展,充分考虑到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让他们能够优先享受就业,分享我们经济发展的成果。就业优先的理念就是将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实现弱势群体就业结合起来,使得我国的劳动力资源充分得到保障,就业弹性得到提高,同时扶植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一些灵活多样的中小企业,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建设服务型政府,为弱势群体提供更优质、多元化的就业服务。必须要了解这些作为服务对象的弱势群体的需求和利益所在,畅通他们表达诉求的渠道,认真倾听他们的心声,使其不被社会优势群体的声音所掩盖。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公共就业服务渠道,在政府的支持下使得社会各个组织机构都能够参与到弱势群体的优先就业服务中。让这些社会团体和企业都能够设置专门的就业服务机构,改善目前部分服务机构发展不健全、效率低下的问题,让这些弱势群体都能够获得便捷有效的免费就业服务。此外,我们要将这些公共服务进行制度化的管理,建立正规的编制、系统的经费投入和严格的评审制度,实现政策好、送技能和送服务的弱势群体优先就业服务,为他们的再就业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完善相应的配套保障措施,推进弱势群体就业长效机制的实现。无论是怎样的就业体制和制度,最终能够良性运行都离不开一个完善的配套机制。例如,一个完善的统计制度能够为就业政策的落实提供科学的依据;而通过建设科学的就业政策评价体系,能够推进政策最终实践效果的提升;健全的失业弱势群体的监管机制,也能为就业政策的对象提供指引。在这些弱势群体的就业中,要将现有的具有过渡性和对应性的政策上升为普遍性和长效性的实现机制。
总之,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弱势群体就业不平衡的问题是一个需要长期关注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具体来讲,就是从宏观发展的角度,将弱势群体的优先就业放在经济发展的关键位置,建立和完善长期的政策,健全积极促进就业的经济发展模式,同时也要加强立法体系的建立完善,从这些弱势群体的实际需求出发,整合全面的配套服务体系。
(作者为盐城工学院副教授)
【注:本文系鹽城工学院党建课题立项资助项目“机关党支部融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机制研究”(项目编号:DJB201701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①李长安:《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的就业形势与政策选择》,《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31期。
②万兰芳、向德平等:《精准扶贫方略下的农村弱势群体减贫研究》,《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
责编/贾娜 美编/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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