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3
王珏
【摘要】网络言论自由借助互联网平台得以在更广阔的空间实现,但也产生了一些不当言论。因此需要明确网络言论边界,并通过法律对滥用网络言论自由的行为加以规制,以保证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关键词】网络言论自由 边界 法律规制 新媒体 【中图分类号】D911 【文献标识码】A
网络言论作为公民言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便置身于虚拟世界,也应受到法律规制,行使过程中不得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尤其在新媒体场域中,越来越多的人们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载体表达思想和意愿,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在得到充分伸展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网络不当言论。唯有立足新媒体言论的宪法理论基础,对新媒体中网络言论加以梳理和分析,才能获得理想的效果。
网络言论的个人利益边界与公共利益边界
在法律层面上,消解权利冲突需要最大限度地明确彼此冲突的权利边界与范围,让两者能够在法律上得到“和解”。在实际操作中,对网络言论的界定需要借助司法人员的主观判断,通过利益衡量能够实现对网络言论界限的划分。
个人利益边界。在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不应侵犯他人隐私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的规定,隐私权属于民事权益,任何人都不得对其进行侵害,而当侵害事实发生,當事人就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在网络世界里,言论不应对他人名誉权造成侵犯。名誉作为社会和他人对公民或法人之品行、能力、信誉、成绩、身份、地位等的综合评判,需要受到法律的保护,无论通过何种方式侵犯他人名誉权,都应为此付出法律代价。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分析可知,虽然个人利益的内涵相当丰富,但其边界也十分清楚,可以借助多种形式表现出来。更为重要的是,在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的行使更多时候和个体的人格尊严直接相关,这是和个人的人格价值最为紧密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公共利益边界。在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权利的行使要以不伤害公共利益为前提。首先,网络言论应确保国家安全不受到损害。而在新媒体场域中,来自任何领域的任何不稳定因素都会对国家安全产生冲击,如果不对其施加控制,一些负面言论甚至具有威胁性的言论就会借助传统的和现代的渠道进行大肆渲染和传播,这对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来说都将产生冲击和破坏。其次,网络言论应尊重司法独立,维护其权威性。比如,近年频发的“网络审判”事件就是借助大众网络舆论的力量对司法机关的独立判案施加影响,不但降低了司法公正性,也对司法权威性造成了干扰。
新媒体场域中网络不当言论危及社会公序良俗,破坏社会道德环境
在当今时代,以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为代表的新媒体“大行其道”,对网络言论的界限来说形成了破坏力量和不利的影响。
一些负面报道危及国家安全。新媒体场域中的网络言论具有全球属性,会在负面报道的影响下威胁到国家安全。越来越多的经验已经表明,国家安全的维护除了要借助政治、军事力量,还需要通过促进民主和启发民智的形式使之得到提升。但是,如果民众(包括本国民众和外国民众)未能理性、正确的使用网络言论自由权利时,就会阻碍民主进程,继而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需要注意的是,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对网络信息的依赖越来越明显,这种依赖或者叫做“盲从”如果得不到遏制或者改善,就会在网络空间形成越来越大、越来越坏的舆论影响。
不当利益诉求激化社会矛盾。自新媒体出现之后,信息的传播方式与路径也因此而改变。一些个体或者社会组织,出于对利益的争取,借助超文本链接或者匿名通信的形式,让社会矛盾不断激化。当网络言论以数字化的形式进行处理时,法律也就难以准确找到言论的制造者,一些公众因此而变得更加肆无忌惮,其言论不时对他人权利造成侵害。而在对这一现象进行追根溯源的过程中不难发现,由于我国对匿名制实施了法律“宽容”政策,一些公民便借此释放了全部的网络言论权利,正是这种不审慎的态度让新媒体场域中的网络言论呈现出碎片性化、非理性的特点,一些激动言辞和行动势必会对受害者带来伤害。
虚假信息危及社会公序良俗。对任何民事主体来说,其行为都要遵守公序良俗,虽然其并不通过法律形式加以明确,但却对社会公众的行为起着规范作用,这一点与法律等同,即便在新媒体场域中,网络主体的行为一样要受到公序良俗的制约。同时,在多种不利因素的影响下,虚假信息传播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但冲击着网络世界,还对现实世界中的善良风俗与道德秩序造成了破坏,甚至产生犯罪行为,影响之大可见一斑。
无底线言论破坏社会道德环境。在新媒体场域中,社会公众是作为网络言论传播者存在的,其中很多人都缺乏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加之部分传播的内容无法在海量信息库中得到严格审查,即便一些网站具备信息过滤的功能,但挂万漏一的情况还是存在的。而一旦一些无底线的言论沿着仅有的法律、制度或者技术的漏洞被释放出来,就有可能得到部分公众的极力炒作,致使网络侵权事件在更大范围内发生。尤其当公民的名誉权或者隐私权被置于公众面前时,所遭受的威胁就会变得更加严重。
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的法律规制
从法社会学的角度讲,无论是社会公众还是法人权利的行使,其边界不但要借助法律力量加以明确,还应在法律框架下对其进行划分和保护,通过法律途径对网络言论进行规制。
建立和完善基于新媒体的网络法律体系。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是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是依法治网、化解网络风险的法律重器,是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网络安全法》将近年来一些成熟的好做法制度化,并为将来可能的制度创新做了原则性规定,为网络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法律保障。
构建侵犯公民网络言论的救济平台。对任何法律体系的创制而言,均应该对权利救济工作进行明确设定,以保证在权利受到侵犯时,受害者能够从中获得救济。为此,针对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的规制问题,有必要为公民设定相应的权利损害的救济措施,确立权利的救济制度。比如,通过何种途径、何种程序向何种部门提起诉讼等。这样一来,不但有利于网络言论的发展,还能促进法律的完善。
提升网民的网络道德素养与法律意识。在新媒体场域中,无论何种类型的网络参与者,当其发布或者转发不当信息时,就会借助网络的力量使之传播加速,扩大其影响范围。因此,需要进一步提升网民的网络道德素养与法律意识,通过抵制有损网络文明与网络道德的行为,净化网络空间,明晰网络边界,自觉践行文明健康的网络参与行为。同时,要持续开展基于新媒体的网络法制道德教育活动,通过发挥公众的舆论监督作用,让网络言论受到约束和控制。
强化行业自律。对网络言论进行网络规制,使之能够处在合理、有序、客观的框架之中,是新时期针对网络环境和新媒体环境应该采取的行动。为此,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以立法的形式构建互联网管理的基础框架,将互联网从业者的行为圈定在法律框架中,同时也让网络参与者的言论由此获得必要的依据;此外,还应通过多种形式鼓励网络从业者提升社会责任感,在以法律为准绳的前提下,赋予其较大的自主性,并以此实现自我管理。
在汇集社情民意和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中,新媒体扮演着重要角色。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新媒体的快速发展,网络言论问题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为此,需要对网络言论的边界、存在的弊端和法律规制等问题进行进一步的研究,以此净化网络环境,更好地保护公众利益和个人利益。
(作者单位:中共漯河市委党校)
【参考文献】
①申自强:《法治视野下网络言论自由及其规制路径》,《领导科学》,2014年第6期。
责编/孙垚 美编/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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