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我9岁时,很卖力地练过一次舞,为了在校庆的时候,和几个平时玩得很好的女生一起跳这支舞参加文艺比赛。虽然不过是一些简单的动作,但我真的需要很努力才能跟得上节拍。大概练了一个多月吧,也可能是更长时间。我每天见到能反光的东西就练,洗完澡后偷偷躲在浴室里练。和我妈逛街,她试衣服,我就旁若无人地在镜子前跳。我妈当然鼓励我说:“跳得真棒!”我就真的以为自己跳得很棒,于是跳得更来劲了,感觉简直像杨丽萍附身。
直到快上台的前3天,老师来把关,跳完一次舞,她什么都没说,只是让我们再来一遍,就这样跳了3遍,所有的人都大汗淋漓。她按下录音机的“暂停”键,把磁带翻面,故意让它播着音乐,这样,之后这句话就变得轻松了许多:“张晓晗,你可以回去午休了,把曼妮叫过来吧。”
一瞬间,我心里的某种东西仿佛被击碎了,可能是一个奇怪的器官——这个器官一旦丧失了功能,就注定这辈子学不会跳舞了。但我故作成熟,点点头,一言不发,拿起我的小水壶和外套走出舞蹈房,蹲在地上,把鞋带系好,拉紧……这一连串的动作漫长极了,我忍住不哭。我想我得振作起来,编好谎言,说我怕耽误学习不能跳了之类的理由。虽然我知道,这个谎言也许只能持续一个午休,但是我需要这个午休,以此让我的自尊心喘一口气。这个打击不是最致命的,最致命的是,午休结束后,曼妮和其他女生有说有笑地回来,老师鼓励她们,说她们会拿第一名。全班鼓掌。唯独我趴在桌子上,假装没有睡醒。无论掌声多热烈,我都不会醒的。
我不明白,为什么她可以呢?她怎么可以花一个中午的时间,就把我苦苦练习了一个月的动作都学会,还能成为拿第一名的关键。又或许,能拿第一名的关键是——没有我。
从此以后我再也不跳舞了,并且我开始讨厌所有会跳舞的女生。她们总是昂首挺胸,眉眼清秀。不像我们被要求只能留短发,她们可以留长发,扎一个精神的马尾辫,让它耀武扬威地晃在脑袋后面。她们去参加比赛,在严冬里穿着芭蕾服,每人发一件军大衣披在身上,气宇轩昂地走上大巴,透过窗户,一排齐刷刷的白皙的脖颈,又骄傲,又温柔。男孩子在说起女朋友是舞蹈队的谁谁时,语气中都带着自豪。我开始剪很短的头发,像个假小子一样,混在男生堆里,把自行车骑得飞快,和男生比赛。中学时代我做过很多很“man”的事情,我心里很怕,也希望有人挺身而出说:“她是个女孩子。”但是我不敢表现出怕,时刻带着一种少年似的生猛。殊不知,哪个女生真的想当女汉子,想和男生称兄道弟呢?她们只是一个劲地藏住心思,为了在他身边多待一会儿。不过有些人在做女人这方面,真的有些笨拙,自知比不过莺莺燕燕,就只能当一只平和的小麻雀。孤傲,是需要被欣赏的;不被欣赏的孤傲,只能叫作孤僻。
好在当我第一次被真正欣赏,渐渐知道了自己的长处的时候,也在摸爬滚打中学会了一些做女生的秘诀。于是,我不再讨厌会跳舞的女生了。我终于明白,我不是讨厌她们,我是嫉妒。
当然,嫉妒不仅仅局限于跳舞这一点,只是从这件事中,我第一次尝到嫉妒的滋味。在长大的过程中,我也嫉妒过很多人,现在还有嫉妒的人。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只因为她们都很好。但是我也学会一件事,并不是洒脱,而是坦诚。我再也不把嫉妒掩饰在“讨厌”的外壳之下了,我学会和它一起生存,并坦然面对我嫉妒的对象,我会真实地说出自己的想法:“我欣赏你,喜欢你,也嫉妒你。”我以前写过一句话:“100分的嫉妒里,总有80分的欣赏。”现在想想,剩下的那20分,大概是恨自己的求而不得。
嫉妒并不是一种十恶不赦的罪行,只要你够坦荡,莫小人。如果我从小没学会嫉妒,大概只会是一只森林里很容易被吃掉的动物。人类走到今天,只是因为我们会嫉妒、会攀比,因为我们蠢到会为了得不到而挣扎。但恰恰是因为嫉妒,我们变得强大、动人,成为万兽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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