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阴悦章
摘要:萨丕尔--沃尔夫假说是20世纪美国结构主义中所发展出的最重要的理论之一,其核心内容是思考语言与文化,语言与思维的关系。关于此假说的争论一直存在,各方均持有不同的观点,但最终几乎达成了一定的共识。本文首先将对萨丕尔--沃尔夫假说的形成与发展做一梳理,而后再基于中日韩三语之间语法和词汇上的异同对该假说提供支持。
关键词:萨丕尔--沃尔夫假说;语言相对论;中文;日文;韩文
一、萨丕尔--沃尔夫假说的渊源与形成
萨丕尔--沃尔夫假说的渊源可以追溯德国哲学家康德的著作里。他推理道,人使用大脑固有的思维模式来构建世间万物和组织经验的,因此,人的思想是天生存在,且独立于感知而存在(孟宏党,2009)。康德指出,人的思想对经验进行了组织和构建,语言就是思想和经验的组织者,进而不同的语言对世界的组织方式各不相同。
在19世纪,几位杰出的语言学家对历史语言学和比较语言学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其中一位就是洪堡特。他指出,人脑天生具有创造语言的能力,也正是因为语言是大脑的能力,因此讲话人才可以‘运用有限的语言手段创造出无限的语言行为(洪堡特,1999)。他认为,每当说出一个字,就等于决定了将要用于思维表达的语言的全过程。因而在某种意义上,不同语言的使用者生活在不同的世界之中,并拥有不同的思维体系(刘润清,2013a)。洪堡特的观点对萨丕尔--沃尔夫假说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美国语言学创始人博厄斯其人的观点和他观察、描写语言的方法也深深地影响了萨丕尔。他认为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并指出不同民族有不同的文化偏好,某种文化在这个民族被认为是有价值的,在另一个民族中就可能被认为是坏的。只有深入每个民族的文化和思想,“客观的、严格的科学才有可能”(Boas,1999)。所以,博厄斯提倡学习和研究民族语言,并构建了描写语言学的三个框架:语言的语音、语言表达的语义范畴和表达语义的语法组合过程(Boas,1922)。
萨丕尔深受博厄斯的影响,并按照他的方法调查美国各地的方言。萨丕尔的主要贡献在于其专著《论语言》,此书详细地描述了语言的定义、语言成分、语法过程、结构分类、历史演变,以及语言与文学和思维的关系等。关于语言和思维,萨丕尔认为语言是工具,思维是产品,没有语言,思维是不可能的;没有语言,就没有文化(Sapir,1985)。
沃尔夫进一步发展了萨丕尔的理论。他认为,“当语言学家在能够对截然不同的许多语言进行科学的、批判的研究之后,他们的基础就扩大了,就会察觉原来一直认为是普遍现象的东西也有例外情况”(Whorf,1940)。沃尔夫认为,人们倾向于使用本族语的词汇和语法所规定的框架去剖析大自然。我们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们已经达成了某种“协议”,没有它我们就“无法开口说话”(刘润清,2013b)。
二、萨丕尔--沃尔夫假说的发展与例证
针对于萨丕尔--沃尔夫假说的争议从未停止,但可以确定的是,语言决定论较为不受认同,语言相对论较为受到认可。但无论萨丕尔--沃尔夫假说被如何解读,也无论解读者的思想是否发生改变,可以确定的时候,就语言相对论而言,其中的一部分核心观点,已经获得了广泛的认同。陈光明(2011)将其总结为:
1 语言的重要功能在于对客观世界进行范畴化/归类;
2 不同语言间的差异是顯著/本质的;
3 语言(的某些组成部分)影响/决定/制约(某种形式、层次的)思维/世界观;
4 说不同语言的人思维方式/世界观有所不同。
对于萨丕尔--沃尔夫假说的验证,已经有大量的学者提供了大量例证,它们大致可被分为词汇层面的例证与语法层面的例证。词汇层面的例证中,比较有说服力的主要是对于色彩词项和数字词项的测试。
在早期的色彩词项测试中,Zipf(1935)通过检测中文,拉丁文和英文发现词语的长度和其使用频率呈负相关关系,即越常用的词语,其长度越短。随后,Brown and Lenneberg(1945)通过要求被试在一系列色片中找出最具代表性的那一个色片并对其进行命名而发现,代表颜色名称的词语的长度越长,命名的犹豫时间也会越长。进而,Berlin and Kay(1969)在跨语言的色彩词项实验中发现,虽然每种语言对于色彩的描述都会或多或少有所不同,但是基本色彩词项普遍存在。他们通过自己的试验认为,每个语言的基本色彩词项都遵循以下这个序列,并具有层级关系(如图):
另一方面,著名的数字词项测试,也为词汇对思维过程的影响提供了证据:由于语言在数字上的表达不同,其使用者的数学能力会有所不同。实验常在亚洲语言使用者与英语使用者之间展开,因为前者常采用十进制的计数方法,而后者并非如此。实验发现,在1-10的计数范围内,亚洲语言使用者与英语使用者的表现基本相同;在11-99的计数范围内,亚洲语言使用者的表现明显优于英语使用者;但在大于99的计数范围内,两者的表现又趋于近似(Hurford,1987)。另外,其他研究也证明了懂得位值(例如个,十,百,千,万,亿,兆)的汉语使用者的数学能力,确实高于英语使用者的数学能力(Miura and Okamoto,1989)。
Martinez和Shatz(1996)通过对被试展示有生命特征和无生命特征的事物的图片,检测了语法词性对西班牙语使用者和英语使用者的影响。他发现,三分之一的西班牙语使用者倾向于使用词汇的性对图片进行分类,而英语使用者则不然。进一步的,Boroditsky,Schmidt和Phillips(2003)通过要求被试(母语为德语或者西班牙语)使用英语来描述事物,从而检测他们对事物的修饰是否会受到语法词性的影响。例如,bridge在德语中属于阴性词汇,人们常使用beautiful,elegant等词汇对其进行修饰,但bridge在西班牙语中属于阳性词汇,人们常用strong,dangerous等词汇对其进行修饰。结果发现人们对名词的修饰确实会受到母语中语法词性的影响。
诚然,无论是从词汇某方面还是语法方面去考量,诸多例证都表明,语言的不同,会使这些语言的使用者在思维方式上有所不同。但是,过去的研究很少关注过汉字圈内语言的差异。因此,笔者将通过中日韩三语中的异同,为萨丕尔--沃尔夫假说提供更多的例证。
三、中日韩三语中的异同与萨丕尔--沃尔夫假说
在词汇层面,我们将关注中日韩语中汉字词的差异可能带来的不同。首先,在中文中,一个词的词性有可能同时具备名词词性或者形容词词性,或者同时具备名词词性和动词词性,它们的形式并无差别,若要判断它们的实际意义,必须通过上下文来决定。
正如表1,它们在形式上并无不同。那么,我们以同样的语料,看看在韩语中,他们是如何被分类的。在韩语中,当汉字词作名词时,仍保持其原有的长度,但是若是做形容词或是动词时,会被添加上“-??”这个词尾,以区别其词性。
正如表2所列举的例子,某个汉字词的词性究竟是名词或者形容词,究竟是名词还是动词,可以通过形式直接判断。但是问题在于,形容词的词尾和动词词尾都是“-??”,可能会造成潜在的混淆。接下来,我们看看日语中,这种情况是如何被分类的。
如表3,我们可以发现,当区分一个汉字词的词性是名词还是形容词时,可以根据词尾“-な”来判断;当区分一个汉字词的词性是名词还是动词时,可以根据词尾“-する”来判断。
对比以上三种语言中相同的六个汉字词的各种词性,我们不难想象,由于它们的长度、形式都各有不同,当使用者遇到这些词语时,用于区分它们的意义的策略和用于区分意义的时长肯定是不一致的。换言之,中日韩语中对于名词、形容词和动词的不同范畴的划分,可能会影响到其使用者在应用时的思维有所不一样。
在语法层面的例证,笔者将从日文中独有的授受句进行谈论。在日文中,将物品从我方给他人一方、从他人一方得到物品和他人一方给我方物品这三个范畴属于截然不同的三个语法表达。再加上日文中重视的人员层级关系,上述表达又被分为下级向上级传达、平级之间传达、上级向下级之间传达三个范畴。诚然,这对于中文使用者来说,极为复杂。我们将以上几个语法范畴总结如表4:
同样是上述语法所表达的意义,在韓语中虽然没有明显的语法区分,但是在助词的使用上,也表示了一定的授受关系。即当注重我方向他方传递和他方向我方传递时所用的助词有所不同,且不同的层级关系所用的助词也有所不同。我们将以上几个不同的范畴总结如表5:
综上所述,我们发现日文中表达授受关系的语法最为复杂,若想要为中文使用者理解,必须加以解释。而韩文中虽然没有明确的语法不同,但助词的使用仍然能将授受关系表达出来。在三语中,关于授受关系的截然不同的表达范畴,也必定会影响其使用者对现实世界中经验的划分和界定。
四、总结
针对于萨丕尔--沃尔夫假说的争议从未停止,本文首先梳理了萨丕尔--沃尔夫假说形成的过程,而后列举了诸多学者验证其理论的研究,并结合笔者的理解,从中日韩三语的异同中提出支持该理论的例证。以往的研究,学者总倾向于在差异明显的不同语言中进行研究和验证,但本文对于同属汉字文化圈的中日韩三语进行比较分析,为理论的研究和验证,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另一方面,在教学上,本文可使教育者意识到上述三种语言中授受关系的重要性,从而意识到加强对语言学习者在这一方面的培养的必要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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