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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胡林翼家书看晚清的腐败

时间:2024-05-04

刘盛

摘要:清朝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随着君主专制发展到巅峰,其腐败程度比起前朝也有過之而无不及。尤其是到了晚清时期,腐败恶性膨胀,深入到国家社会各个领域,严重腐蚀和瓦解了国家机器的统治力,成为清王朝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胡林翼是晚清的中兴名臣之一,在其家书里,不但有饱含亲情的家事,更有国事天下事,且多有论及腐败之处,涉及到科举、吏治、军事、司法等多个领域。从中我们既可以看到这位中兴名臣的忧国忧民之心,也可以从另一个视角对当时的腐败有所了解。

关键词:胡林翼;家书;晚清;腐败

腐败本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古今中外都难以避免,但是到了一个王朝的末期,腐败现象通常会变得更加严重,成为王朝灭亡的重要诱因。这种历史兴亡的周期现象不例外地出现在晚清。胡林翼作为晚清的能臣干将,“一身藏正气,两袖重清风”,不但严于律已,而且经常在家书中表示对腐败现象的深恶痛绝,以此劝戒家人不论做人做官都要循规蹈矩,正直不阿。从这些信中我们既可以看出这位中兴名臣的忧国忧民之心,也可以从另一个层面对当时的腐败有所了解。

一、科场腐败

科举考试除了肩负为国家选拔治理人才的功能外,还起着社会阶层流通渠道的重要作用,几乎是封建社会寒门子弟晋身的唯一通道。但从科举考试诞生的那天起就与腐败相伴随,到了清末更是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考官收受贿赂、阅卷马虎草率、判文不按规定、大员子弟舞弊、场后士子考官彼此往来拜渴馈送等,各种丑陋现象层出不穷。

胡林翼在其家书中多次提到考试制度,认为这种一考定终身的制度必然会滋生弊端,助长腐败。“唯一日之短长,定万人之高下,沧海遗珠,势安能免士之怀才而不售者!其狡黠者,不甘岑寂,则更别出奇途,以求遂其富贵功名之欲望,而天下事遂不堪问”。[1](P1014-1015)这是他在道光二年写给其叔父的家书,胡认为参加科举考试的人中总会有人以特别的途径作为自己谋求功名的手段,而这毫无疑问会导致腐败,使天下的事情变得糟糕。道光十三年,胡林翼在至其弟的信中再次谈到了八股取士的弊端,“独明祖之八股取士,外托代圣立言之美名,阴为消弭枭雄之毒计,戕贼人才,莫此为甚。此其制度之必须变革,诚有不容缓者矣”。[1](P1028-1029)在信中胡林翼不仅痛陈八股取士对人才的戕害,而且认为这种制度必须要变革。正如胡林翼所担忧的,科举考试在晚清已成为腐败的重灾区。据清实录记载,道光年间,安徽学政胡开益主考徽州、宁国二府所属歙县等处时,经常会录取一些文理平常但家资富足的考生,一时间引发士林不满,议论四起。此事虽无确凿证据,但道光帝在发给内阁的上谕中指出,“即无贿嘱情弊,而雇倩枪替,怀挟钞袭在所不免”。胡开益因此被革去安徽学政一职,赴京以翰林院侍读、侍讲降补。[2](P723)学政不仅是一名官员,更是士林领袖,本应作士子表率,官员楷模,维护科考公平公正,保障寒门学子的权利,却也“为五斗米折腰”,甘为富二代的晋身触犯国法。1865年,福建台湾镇总兵曾玉明之子曾云登、曾云书于福建甲子科乡试中式举人,后经调查,曾云登等素不能文,乃是因为弟兄号舍相联,商默旧文获中。曾玉明因此被革职,他的两个儿子也被革去功名。[2](P915)

由此可见,晚清时期的科考作弊之风几乎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从主考官员到普通考生,从士林领袖到武职大员,均免不了以各种各样的形式窜通作弊,各取所需。尽管朝廷对于科场作弊的打击从不心慈手软,但日趋腐朽没落的封建统治者已经无力维系科举考试的公平公正。难怪诗人龚自珍会发出“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呼唤。清末新政时科举考试的废除,固然有引进西学,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因素,但科考腐败本身的积重难返也是不可忽略的内因。

二、吏治腐败

官吏是国家的治理者,故治国治民应先治官。胡林翼的家书中多次提到吏治腐败的问题。“侄迩来观于书,嗟贪虐之风实有不可遏止之势,倚仗盛势,鱼肉乡愚,稍有人心,为之发指。而猾宦豪绅,方且倚若腹心,用为牙爪,择肥而噬,唯利是图,天下滔滔,习非成是,风谷颓坏至此,殊有酿成祸乱之惧”。[1](P1018)在这封致其叔父的家书里,胡林翼对官员胥吏与劣绅相互勾结压榨百姓的现象深为忧虑,认为这会引起社会的动荡,导致民变。此信写于道光四年(1824年),胡林翼时年仅12岁。一个12岁的少年能对吏治民情有这样的认识和感慨,并对时局做出预测,初步显示出他的忧国忧民的家国情怀,少时的勤于观察和思考也为他日后从政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随着胡林翼的官越做越大,对官场弊病掌握得也越深入细致。咸丰七年(1857年),胡林翼已是湖北巡抚,膺封圻重任,在给其弟的家书中谈到漕粮征集的流弊,“猾胥蠹役从中欺侵,各州县虽勒折浮收,间有所得,半皆耗于上下冗费之中,而国家维正之供,往往征不足数,漕政因之益坏,几有不可挽回之势”。[1](P1078)粮食的征集是国之大计,本就关乎民生和政权的稳定,更何况此时正值内忧外患时期,清政府为了应付内外战争财政异常紧张,各级官员胥吏对此竟视若无睹,置大义于不顾,唯利是图,欺下瞒上,使漕粮征集成为当时腐败的一个重灾区,吏治的败坏由此也可见一斑。同年十二月,胡林翼上折参劾署荆门州知州方某,在征收漕米时,于每石定价之外,听任粮差勒收,总计不下数万串。另外,荆门州历年有陈欠钱漕,经主管道员毛鸿宾奏请缓交,方某竟胆大妄为,私收陈欠,并将其中饱私囊。他最终被被革职提审,按律严办。[3](P398-399)

“方今天下之乱,不在强敌而在人心。不患愚民之难治,而在士大夫之好利忘义而莫之惩”。[4](P95)官员贪污好利却可以不受处罚,没有了制度的约束腐败就像决堤的洪水一发不可收拾。“国家之败,皆由官邪”,吏治的腐化堕落严重激化了社会矛盾,加深了民族危机,为封建王朝的土崩瓦解敲响了丧钟。

三、军事腐败

太平天国运动爆发后,胡林翼奉命进入湖北与太平军作战。咸丰五年,胡林翼上疏参劾署理湖北提督讷钦,称他违例向地方官索要行装费。按照当时的规定,本省官兵受命在省内布防,是不准支给行装费用的。讷钦不但无视军规,兵不满千而索费过万金,甚至纵容士兵打伤地方差役多人,志在得财而不在杀贼。胡林翼也因此而感叹道,“湖北兵勇,不可复用”。[3](P23)咸丰六年,官军收复武汉,胡因军功被实授湖北巡抚。随着军旅经验的增加和地位的提升,他对军事腐败的认识也逐渐从微观到宏观,从细节到全局,越来越清晰深刻。在给皇帝的上疏中,胡林翼提到,“湖北军务不饬已久,无论贼之多寡强弱,闻警先惊,接仗即溃,上下相蒙,恬不知耻。误于使贪使诈,实为贪诈所使。川、楚、河南勇目,招合无赖投效,以一报十,冒领口粮,交绥即败,又雇之他。帑项之艰,徒饱无赖欲壑。近年募勇之大患,绿营则怯懦若性,正额虚浮,军政营制,荡然无存,此为兵事急应整顿之要”。[5](P13-14)写这封奏疏时,胡林翼到湖北已有一段时间,故对此间军务之弊有切身的感受和准确的把握,军中上下相蒙,虚报冒领,士卒怯阵,战力孱弱,从川楚等省招来的新兵好似无赖一般,不堪大用。难怪在湖北战事艰难之际胡林翼要舍近求远,派人去故乡湖南招募士兵以解前线燃眉之急。endprint

军队是国家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统治阶级的腐败严重侵蚀了军队的纪律和战斗力,自毁长城,自掘坟墓,加速了自身的灭亡。

四、司法腐败

胡林翼久为地方官,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其家书中也有多处提到办案之道与词讼之事,从这些内容里我们不仅可以看出胡林翼本人的官品作风,也可以对当时的司法腐败有一定的认识。

在道光二十七年十一月的一封家书里,胡林翼提到,“此间人士,虽甚朴愿,而性好讼,所争甚微,宁挥霍其辛苦得来之钱,以求最后一胜。差吏因利乘便,多方刁难,非满其欲壑则案悬而不能结”。[1](P1038)这是胡林翼写给其弟的一封信,此时的他刚被委任为贵州安顺知府。当地不仅寇盗充斥,而且官司繁多,这也给了官员胥吏寻租腐败的机会。“官不事事,不肖者更与胥吏择肥而噬,则一人投状,十家破产,欲免讼累,非弊绝风清不可”。[6](P213)。当事人如果不給差吏行贿,满足其私欲,案子便悬而不结,旷日持久,有的人甚至因此而倾家荡产,由此可见诉讼之难及司法腐败之盛。有鉴于此,胡林翼也经常在家书里建议家人要胸怀坦荡,勿因一时意气而轻涉词讼之事。

次年,胡林翼的同乡黄四因惹上官司而写信求助于他,希望他能代为说情,遭到胡林翼的痛斥。“乡人黄四信来,因事被人索涉,将对簿公庭,恳为一言。兄阅之甚诧,自问生平,最痛恨者厥为关说,黄四竟敢以此相干,故覆书深责之”。[1](P1040)从胡林翼对这件事情的态度上,我们既可以看出他本人的正直无私,也可以看出在官司中托人情找关系之风在当时亦颇为盛行。在这种歪风邪气之下,民众有冤难申,公平正义的缺失使得各种矛盾进一步激化,社会对立情绪剧增,国家稳定的根基被逐渐腐蚀,各种起义频繁爆发也就不足为奇了。

“嗟夫,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由是观之,清朝的败亡,既非肇于洪杨,亦非终于孙黄,乃是自身使然。马克思主义认为,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外因要通过内因起作用。邓小平也反复告诫,“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7](P380)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但愿后人哀而鉴之,勿使后人复哀后人。

参考文献:

[1]胡林翼.胡林翼集第2册[M].长沙:岳麓书社,1999.

[2]胡林翼.胡林翼集第1册[M].长沙:岳麓书社,1999.

[3]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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