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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四章

时间:2024-05-04

任永恒

会议结束,我没着急整理行装,站在宾馆的院口,有墨镜,将衣领立起。与会人员的车辆驶出,奔上海,奔苏州,奔昆山,像伸长的树枝,车窗落下,冲我打招呼,我要独行,他们知道。然后院里静下来,有带雾的雨,花伞,点着一支烟,没想回屋,带一种仪式感。

一个人旅行是我许久的愿望,静静地看,静静地想,把心情无底线地放松,时间可长可短,肯定很好。按理说,这个愿望不难达到,平时没事走就是了,可我有些矫情,总要给自己一个理由,理由就是机会,就是有条件,就是很自然从家里出来,不会觉得哪不对劲,不是那年龄了?反正得有个理由。

这次可以,会上东北人只我一个,出发地也好,周庄,季节也好,烟雨江南,我的家乡树还没绿呢。记得去年也到过太仓,孩子就业的事搅得我七荤八素,根本就看不清江南的美景。这回很好,家里没事,单位也没事,心里没事,身体没事,口袋里更没事,偶得的奖金够走十个江南的。

大致的路线是先到嘉兴的西塘,常新港说,水乡古镇,西塘比周庄更地道。再去绍兴,看看鲁迅,下站到绍兴再定,苏州去吗?南京的朋友来电,住几天更好,不住就在一起吃顿饭,开车送你去机场。我想去,十年没见,还是个女的。

去嘉兴的公共汽车破破的,也不按号坐。我找一个最靠边的座位,这车是人家江南的,我像一个不招人待见的乡客,很怕给人添麻烦,小心地看着一个个上车人的脸。每上一个客都冲我盯几眼,然后就说着我一句都听不懂的话,全车人都说,还笑。我把头扭向窗外,外面落着小雨,树叶都巴掌大,长得很通透。

会上人说,去西塘住一宿最好,住小旅馆,晚上的古镇更有味道,石桥,流水,乌篷船,两岸有红灯笼,像点蜡烛的那种,小楼和天井都是明代的,有竹椅,一杯茶,三两酒,静静地喝透了烟雨江南。

走进古镇先找住处,那旅馆如人所说,临着流水,古色古香,只是价钱贵得惊人,店家说,正逢小长假,能有空房就不错了,再等一会儿,想住都没有了。一会儿普通话一会儿土语,交流起来很是费劲,我身边连个说东北话的都没有,很是心虚,贵点就贵点吧,一辈子能来几次?

关上门我躺下了,瞅瞅四周孤独和无助油然而生。

这些年也走过不少地方,虽然在车上或飞机上也是一个人,可一到地儿,有人接,有车送,吃饭有人管,住宿有人安排,每到景区,我们一群有当地的人陪着便理直气壮,没有东北人不要紧,与会人们自成集体,成阵营,成宾客,涌过去时常有人让道的,又一切都是公款,那时觉得中国真好。

该观景去了,出得门来,一股烤臭豆腐的味道扑面而来,小巷也就三米宽,两边铺面挤得气闷。眼前不能叫人群,叫人阵,我想起我们北方脱坯,古镇就是个坯模,游人是塞进去的,满满的,你被裹进去,不走不行,走也不行,是挪,别人去哪就得去哪,刚想看看门上的文字,后面喊,别停,往前走。我在人阵中闭上眼睛,试着将这古镇同游人剥离:烟雨弥漫的古镇,宁静地处在我的凝视中,我会惊奇,会感叹 ,甚至会泪流满面,无与伦比的文化气息和历史的脚步声纷然而来,在石桥上,斜飘的雨雾打在我装饰性的伞上,头发潮了,温温地覆盖我的大脑。我会将一个灰色的、干干的北方举过头顶,浸润着这个上千年的真实……

可现在的心境弥漫着烤臭豆腐的味道,且挥之不去。

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墙角,把自己藏起来,等着人流变缓,溜回小店,我饿了。

有外卖吗?

店家说, 门口都是卖吃的。

我承认我是个有心理疾病的人,从不一个人在陌生的地方进食,怕人看,陌生人看我吃东西我浑身不舒服。在陌生的地方总是将食物买回去,关上门。屋外人多,我没心情吃东西,我恐惧,我像一只耗子,给它再大的通道,它也沿着沟边或墙脚走。外面风景如画,人们兴高采烈,我则躲在这四米空间,饿累缠身。

从经历上想,我也算走南闯北的人,即便是一人旅行也该有诗情在胸啊?问题出在哪呢?

按说在陌生人群中有一点“群体依赖”也属正常,可恐惧从何而来?为啥看到镇政府宣传部的字样萌生可笑的亲切?

单身一人,自费,暂时地落入人群的最底层,完全最普通,这怎么了?怎么就像一只断了脊梁的狗?而在日常的生活里不知道自己的脊梁已经断了,大悲剧是自己不知道怎么断的,何时断的。

多年公出让我习惯另一种存在方式,有组织罩着,有同行人为伴,就悄悄地得了一种病,反映在具体的行为中,就是一个人自费时,顿生孤独,恐惧陌生,没有安全感,好像自己不是普通人。明知道自己是普通人可又不愿也不敢承认。

我想离开了,水乡古镇就算看到了,江南烟雨经历了,西塘的夜景想象中能勾画得出,至于绍兴不去了,南京也不去了,两个小时的江南游哇。

店家说,房可退,房钱都不退的,哪家都是这规矩,打110也没用。

110来说的话我能听懂吗?

回到房内,我环顾着,若不住有些心疼那七百元钱,住吧?那是怎样一个难熬的长夜。

我走了,在嘉兴的高铁售票口,毫不犹豫地伸进手:上海虹桥。

在烟雨江南,我落荒而逃。

我想了,回家治疗我的脊梁,重要的是别把自己再当回事,用多久,不知道。

糊在封皮上的手温

把养育之恩作为“孝”的驱动力是不充分的,对父母仅仅是回报吗?

最值得我们举过头顶的是爱,记忆中的刻骨铭心,离别时的撕心裂肺,大到使世界变小,小到珍惜每一根白发。若遇特殊事件,父母总会说,能以命换命吗?把我带走吧,留下我的孩子。这里没有悲伤,相反是快乐的。

我的父亲是个物理教师,性格刻板,情趣简单,数字化的经营着一家的生活。其特点最突出的是,对艺术甚至对文字陌生得令人吃惊,从另一个层面上拷问,他就是个文盲。我离开家的时候,他往我的包里装书,数理化的书籍整理得非常系统,你的基础很好,部队上或许也让考大学。书中混进一本《点与线》,是我后来发现的,不是数学书,是某日本作家的小说集。再后来,父亲眼中的闲书变成我的主业,由出黑板报到写诗歌,我走上另一条路。

一条他一点都不懂的路,儿子针眼大的名声,使他有了几分得意,远远地看着我,小心而从不过问。

那几天我胃肠不通,上厕所要花费些力气的,于是我常带一本书,看书大便即使时间很长也不那么紧张。教授级虽然住的是两层小楼,可没有室内洗手间,要到室外很远的地方,我随手抓起一本书就走上一个有些艰难的旅途。完成“仪式”后,才发现我挟来的是贺敬之的《放歌集》,只要是书就可以看,看着看着就不舒服了,诗写得太差。扯下几张做手纸不是我的本意,可事情就发展到那个阶段,真的没带手纸,我心里说,前辈,对不起了,有机会我一定买本新的,就先撕掉封面,折起来放到一处干净的地方,再扯下几张用了。剩下的书就放在窗户台上,不会拿回去,也不会丢在粪坑里。

多天之后,我偶然发现,那本《放歌集》居然出现在我的书柜上,只是样子不如从前了,封面是用牛皮纸糊上的,糊得工整而毫无印迹,放歌集三个字写得醒目而神采飞扬,我清楚我父亲写得一手漂亮的钢笔字。

我傻了。

再笨也会推断出这本书回来的大致情形,上厕所的不止他一个,可对文学书籍他是最在意的一个。问还是不问?一个月过后我喝了点酒,就笑了:“这本书你从哪弄来的?皮都没有了。”

“啊,在我们办公室扔着,也许你用得着。”

我盯着我的父亲,不到五十岁的年纪,已经有白发了,背过身去,我哭了。我从十五岁后就没有了母亲,父亲自己都不清楚,他的骨子里是父亲还是母亲。

那晚我认真地去读《放歌集》,不是为了诗歌,是为了我的父亲。

文革时期的标志性作品,越过了1978年后,其文学价值不缩水是不现实的,况且,当时涌起的是“朦胧诗”的潮头,诗的审美更趋于个人化,这种“红色宗教”式的写作,宣传板式的特征,真的没有读者了。

书中的《雷锋之歌》据说是名篇,我读起来在问自己,雷锋是不是一个具体的人?他的文化程度,童年经历,性格品质,对新生活的理解,真实的存在究竟是啥样?他有痛苦吗?人不能总是快乐的。他犯过错误吗?他怎么看待自己的性欲?他怎么区分荣誉感和虚荣心的?

文学因真实而生动,因真实而有力量,因真实而影响读者。

《放歌集》我领会了她的价值,作为一种参照留在书柜上是可以的。

隔年,在北京开会,见到了那位老诗人,人虽然又老了,可革命的激情和精神还在,这使他的身板很硬朗。他还给我签了名呢。

我家住的是两层小楼,合起来不到一百平米。我在楼上,自烧暖气,屋里冷啊,棉袄虽然可以不穿,可棉鞋是脱不下来的。那时,鞋底兴钉铁掌,走在水泥地上“咔咔”地响,有时我很受用这种响声,几分庄严,一点节奏,我在踱步,暗示着我在思考,好像我这个“人”是可以大写的。写诗和写小说不同,写小说是三分想七分写,诗是七分想三分写,真正落到纸上的没有多少字,于是我爱踱步。楼下是否有声音,是否影响入睡?我没想过,父亲也没说过,他只说,你是几点睡的,别太熬夜。他和我的后母吵架,我从来不过问为什么,长辈的事不问为好。常听到的一句话就是,你小声点,别嚷行吗?

好多年后,我在楼下听到别人的脚步声时,才知道那么大,那么响,就同父亲说,影响你们睡觉了吧?

“没事,你在写东西。”

打那以后,我再没穿过带铁掌的鞋。

父亲去世后,我整理他的遗物,有个小本本,上面贴着我在报纸上发表的一些文字,有些我都没有留并都忘了。

好人不成 坏人也难

好像到了审视自己的年龄了,常常在想人这一辈子。

我理解的好人就是厚道,也曾厚道过,现在不了。那么坏人呢?说假话,贪利,坏别人,曾觉得挺恶的,也曾发誓不与其为伍,可不知什么时候,不知什么原因,心中不那么烦了,与坏人处也推杯换盏,水起风生的,对自己的约束慢慢在众生中消失。

前不久到县里参加一个作品讨论会,初春时节,鸟鸣挂耳,树也绿得透明,最醉人的是鱼好吃。因某种原因排场并不大,有些官员都是以私人身份出席的。书的作者是个农民,农民穿西装总觉得有点别扭,像结二婚似的。黑并褶皱的脸上有汗浸出,看来他在他的长篇小说上是押了宝的。书和一个信封同时交到我们手里的,大家心照不宣,这是行规吗?翻翻书就开说了(没认真看,能说吗?能说,这种事平时干得多了),从作家(现在只要印成铅字都称作家)用意,价值判断,未来影响上说得有滋有味,并把这部小说同肖洛霍夫的《静静的顿河》比较到一起,让作者想到了诺贝尔奖。其实呢?写得不好,很不好。为什么要这样呢?讨一个高兴,一团和气,生财,生名,生利益。我悄悄打开信封,里面有两个伍拾的(不是全部),心中略有不安,至少手头不那么宽裕,他不是做文学生意的料,我们“不该将兄吊起来”,以后怕会毁在这上面。

假话说习惯了就变成生存手段,就懂政治了,自己也不以为然那就成熟了。

有个有钱人找到我,让我帮他编一下他的著作,日记,散文,国学随想和一些古体诗。我看了,像贴饼子面和稀了都弄到锅水中,不成个儿呀,可他想成个儒商。话是直说的,你出钱我帮你写,天知地知。几个月后他看到书稿不好意思了,署名咋办?跟我没关系,你觉得好就行。

为了一点小利,我卖的是什么呀?没人知道我就没不要脸。这不该是一个同文字打了一辈子交道的人之所为,对文字没有了起码的敬畏之心。

那我还坏过人吗?

家乡的工商局稽查队长是我的战友,忙三火四地来找我,带来的人说,家里的宰猪场去记者了,猪场的水龙头都被拍了照。我笑了冲战友说,那你该帮着记者呀,来这干啥?这不是嘛都是朋友。

“只要不发稿,我们认栽。”

“他们是市里的,不是一个单位不认识。”

“想想办法,来前说到省城来找你,就在家里论了,你家同这猪场有亲。”

也巧了,那个记者不但认识,刚出道的时候还带过,电话打了,只说接待一下,至于怎么处理你们谈。安慰自己,猪肉注水不是啥大事,哪家不注呢?

几个月后用另一个理由请我回家乡,我有意到那个屠宰车间看了看,百十个水龙头哗哗地喷,那猪个个都像气球,还说注水的肉新鲜卖相好。他们不避着我,把我当成自己人了。

酒桌上我凭着酒劲几次想对我那个亲和战友说,不怕遭报应吗?话又连同酒吞了下去,桌上还有镇长呢,那么得罪的就不是熟人了。

说了假话,贪利不要脸,助人去害别人,我获得了你好他也好,有酒有肉,人们还说我可交,于是我越发将嘴和内心剥离,也觉得若做好人,路会越走越窄。在几次听我讲的场合,我还会说,说真话是种享受,遇事为别人想想,人在做天在看云云,可要是问我,对你孩子咋教导?我会说不,因为怕他吃亏。

我知道我即便做不成好人,做坏人也不地道,因为常常自责,这种自责又无法抑制,就这样人不人鬼不鬼的。

飞 行

大限将至,结局再无变数,我们知道,父亲他自己也知道,于是就大睁着眼睛,什么都没有看,轻轻地说:“天数。”

然后让我们将床下的东西拿出来,给他看看。那些装老的衣服放下去的时候是背着他的,他怎么就知道准备了?一件件,帽子没有檐,衣服没有领,那鞋底画着云彩。

他说:“风衣,我爱穿风衣。”我哥起身就走。

“来时太急,手表忘家了。”

我顺手将腕上的手表摘下来,他拿着看了看,表很沉。

“很贵吧?”

“不贵,前不久到俄罗斯参加个活动,会上发的。”

“啊,苏联表,什么牌子?”

“飞行。”

父亲眼睛一亮,盯着我:“这就对了。”什么对了?后来就昏迷,就认命了,就合上留恋、无助、一点招都没有的眼神。那时我体会最深的是在死亡面前,遭遇和走向完全是两码事,清醒地走向死亡,才是最残酷的,无论对生者还是死者。

后来就是葬礼,我们心里在淌血,甚至能听到淌的声音,浸润着阴阳两界。

转年,二伯从南方回来,父亲不在了,他就住在我家。八十多岁的老人,杯杯白酒还能喝得风生水起。父亲的事说完了,就说老家的事,说到我父亲的儿时,年轻时,说:“你爸那时爱看书,为这没少挨打,我则爱摆弄牲口,只要有马,骑着牵着都行。”说土改前,我们任家有两挂胶轮大车,相当于现在的四十吨大挂,在宾州城里,车老板将拴红缨的长鞭甩得震天地响。

后来他就当兵了,在东北民主联军齐齐哈尔骑兵师。

“当时若不是当侦察兵,就死一百个来回了。”碰巧,我对那段历史很感兴趣,就码着一头往下聊,酒还有,菜再热。

打仗时怕吗?

“能不怕吗,打着打着就不怕了,一铺炕住一个班,一场仗打下来只剩我们仨了,背包还在炕上摆着,屋地放的饭也是十二个人的,死去的班长还是咱宾县老乡呢,再打仗就不怕了,下手狠着呢。”

“最危险的一次,咋回事?”

“多了,记得打四平,一次次的冲锋,人越来越少,师长急了,‘侦察连把马留下跟我上。那时天快黑了,我跟着冲,快到城根了,我跟着战友们一起滑倒,按地一起,手中抓起一把黄豆,是黄豆吗?我又趴在地上细看,庄稼地的孩子对粮食亲呐,特别是黄豆,金贵着呢,小时就听大人说,家有万贯不可黄豆就饭。等我趴着看清真是好黄豆时,排枪过来了,我活了下来。还有就是在朝鲜战场上……”

“有最后悔的事吗?”

老人沉默了,有一次。

1949年在广西剿匪,我当时在第四十五军直属侦察连当连长。和我们一起行动的有个宣传工作队,一群来自北京一带的女学生,南下时参了军。平时一起行军,吃饭,唠家常,好着呢。那天她们单独在一个叫大墟的地方搞宣传,土匪下山了,将六个女孩子脱光衣服钉在了门板上。消息传来,我带人疾驰救援,土匪跑了,那惨状令战士们都疯了,愤怒顶在脑门上,二话没说,追。追到天亮,在一个靠山的小屯里把那伙土匪撵上了,我说四面围上,留个口子,把机枪给我。年轻时我爱打一种叫捷克式的轻机枪,声音好听。土匪不经打,马上就投降了,他们又喊话又摇着个白衣服,战士们就是听不见,每支枪都在胸前跳着,其中有个小土匪,十三四岁吧,爬到近前说,他没杀人,我的驳壳枪响了……

话题太血腥了,我说,讲有趣的吧。

他想了想,有哇。1953年春天在朝鲜,仗快打完了,有天我陪副军长到前沿阵地去,走在山坡上,我见树丛中有件皮夹克,就紧跑了几步,一群苍蝇轰地一下,皮夹克还在死尸身上穿着呢,我调头回走,这时听见“咔咔”的声音,再回到死尸跟前,见烂到骨头的手腕上有块手表,我踢了一下,手腕断了,捡起手表在草上擦了擦:“军长,我缴获一块手表。”军长头都没回,你留着吧。

回国后,有懂英文的战友说,是块好表,美国专制军用表,发给飞行员的。五十年代末,就是生你那年,我回乡探亲,在你家住,你爸陪着我,时常问,二哥几点了?一会儿我有课。我说,当老师的没有手表?你爸说,太贵了。我顺手将那表摘下来,给了他。

“我记得那块表,我们大了,都有了各自的手表,他还戴着。已经不准了,一天得调一次。那块表什么牌子?”

“飞行。”

现在想来,那块表要在该多好,文物呢,到美国脱手,会卖个好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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