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大盆菜”项目创新基层协商治理

时间:2024-04-23

孙兰英

***总书记强调,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实行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求我们在治国理政时在人民内部各方面进行广泛商量。深圳市龙岗区推出的“社区民生大盆菜”改革项目,通过机制再造、流程优化,不仅科学有效地解决了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微实事,得到群众的普遍认可,而且体现了“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是创新基层协商治理的有益实践。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社会阶层更加复杂,人口流动性显著增大,群众工作的对象更加多样化;群众利益诉求呈现差异化、多元化特征,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参与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群众工作的难度日益增大;人民内部矛盾触点增多、燃点降低、关联性增强,不少利益冲突往往通过干群矛盾表现出来,群众工作压力空前。如果说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传家宝,那么龙岗区围绕居民需求创新改革推出的“社区民生大盆菜”则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实现基层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区居民“我的事情我做主”的宝贵实践,真正体现了人民民主的真谛。

创新基层协商治理体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确保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的基本要求,规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所提供的是一元领导和多元参与有机统一的民主形式。“社区民生大盆菜”项目坚持在社区党委的领导下,由社区居委会主导,社区内各类主体协商互动。这种通过“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基层协商治理,从由过去“政府配菜”转变为由“百姓点菜”的实践说明,协商民主要在基层社会治理中落地生根,既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又要着力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实现人民主权原则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机结合。

创新基层协商治理体系必须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社会治理是全社会的共同行为,创新协商治理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要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上动真情,从体民情、解民忧、顺民意、得民心上下功夫,创新为民服务载体,真正让群众话有处说、惑有人解、难有处帮。“社区民生大盆菜”广泛调动广大居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通过解决社区居民“急、困、难”的问题,探索和实践“补短板、惠民生、建机制、强基层”的组织、服务群众新途径,提升了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创新基层协商治理体系必须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民心工程,形成符合基本现代化特征的社会治理体系。在此基础上实现两个“转变”:公共服务由“生存保障型”向“发展服务型”转变,社会治理由“政府单一主体”向“社会共建共享的多元治理”转变。民生连着民心,推进基层协商治理体系创新,最根本的是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社会问题发生发展的源头和关键节点,以满足基层群众的利益诉求为出发点,把党的政治、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服务优势。为聚焦民生需求,凝聚各方共识,龙岗区民政局先后深入8个街道20余个社区,进行24场次580人次座谈交流、发放调查问卷1300多份,倾听群众声音,了解群众需求,深入探讨如何把“民生小事实事办实”,走出了一条使基层社会协商治理体系建设呈现出平等性、多元性、互动性,民生的大事小情与居民协商沟通、由居民参与决策的多层规范化发展新道路。

责编/ 杨鹏峰   美编/于珊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