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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童话

时间:2024-05-04

周晓枫

卡夫卡:“没有不流血的童话。”

——题记

1

明亮的蓝宝石眼睛、薄金叶片的衣服、做梦都从未想过哭着要东西的快乐王子,让一只失恋的燕子为信使,给予他所能够付出的一切……最后,作为一个毫无光彩的盲乞丐,快乐王子和他的燕子朋友,死在一起。我记得二十五岁生日的黄昏,重读王尔德《快乐王子》,那绝对的美与绝对的悲伤,涟漪般漾开……我沦陷其中。

假如非教育孩子或职业需求,恐怕没有谁成年以后还读童话——我们戒除了对糖果的爱好,迷恋似乎有害。青春期的孩子开始长高的时候,童话的高度就逐渐下降,一旦我们的指尖可以够到童话的尾巴……那一刻,有什么破灭了。绚丽的色彩从此消失,成人,被判处以色盲症的方式来看待他们自己的生活。

大学毕业后,我做了儿童文学编辑,本应随童年撤离的内容依然伴随我漫长的八年。兔子、大象和狐狸。折纸、漫画和游戏。八年、九十六个月和三千个日子。直到,心生倦意。

我像《绿野仙踪》里的铁皮人,没有一颗心能容纳充沛的感情;也不流泪,因为一流泪,身上的铁皮就生锈,更动弹不得。幼年的我,曾经幻想得到一张能变出珍馐美味的餐桌、一只陪我玩耍的宠物企鹅、一个能趴在耳畔告诉我考试答案的小精灵;而今,那个动物说话,那个天使或魔鬼随时出现在你路过的树下的童话世界,我早已丧失存在信任。它力求栩栩如生地呈现,但失效,简陋的戏法无法使我上当。我知道,自己生活在被神灵彻底放弃的人间。我有无神论者的麻木、冷漠、急躁和傲慢,不想耗费时间和精力,在一场语言的徒劳的骗局里。

是否,这是不再年轻的标志?从对未来神秘而饱满的想象力,过渡到漫不经心的宿命论。我每天带着间离的态度,一边缺乏热情地校对和编辑书稿,一边设计秘密的逃离之路。终于如愿,调到成人文学期刊。

直到有一天,我偶尔翻开自己二十年前编辑的经典童话丛书,心里一惊。尽管多年前我已写过《黑童话》和《仙履》来表达质疑,但当时仅凭大致印象动笔,并未重读文本。一旦接触具体的情节,我觉得有什么动荡不安的东西就隐藏在深绿而丛生的枝条后面。时值仲夏,声嘶力竭的蝉声像一种警报,熟悉的面孔越来越陌生。

博物馆里的修复技师,常常发现一幅古老画作之下,隐藏着另外一张被颜料覆盖的脸。这就是我当时的感受。我错愕,卸装的演员不再属于戏剧里的角色。王子不是曾经的王子,公主也不是曾经的公主。那些英雄和骗子,那些魔法师和胆小鬼,他们表情狡黠、动作灵敏地出没……唯有专注,才能帮助我发现,耳熟能详的情节里如何密布意味深长的伏笔。

原来,童话的力量是缓释的。在破开保护性的透明胶囊之后,它释放的药力之苦,长久滞留在我的味蕾上。

2

魔法至关重要。

童话一贯以神奇的手段来解决困境。如果没有魔法,多么乏趣,简直相当于发育尚未齐全的童话;或者说,没有魔法参与的,是更近于故事形态比较勉强的童话。

无论打火匣,还是阿拉丁的神灯,这些无中生有、秒变万物的宝贝,都是一劳永逸的服务工具,通往不劳而获的享乐生活。“不劳而获”的生活方式不归人间,分明只属天堂;而魔法,是天堂在这个世界的瞬间显灵,让我们尝到一口从神的宴席上滚落的果子。它太美味了,以致我们像餐桌下的狗一样摇动兴奋不已的尾巴。

显灵物,也可能是一棵许愿树或者什么动物。比如那条被勒索的小金鱼,遭到渔夫老婆的一次次奴役。不知餍足的贪婪,使她忘记穷困中曾如何自我压榨,倒是把勒索别人的力气都算作付出……直到频繁降临的天堂,重得,足以把她夯回到地狱里。

所谓魔法,等于脱离现实法则的手段;阅读童话,也不能以现实的情节逻辑去要求。但《渔夫与金鱼》的故事,让我习惯性地,在荒谬的推理中踉跄了几步。小金鱼既然能给苛索无度的老太婆变出许多卫士和仆人,以匹配她新晋的女皇身份;为什么,它不在被捕获时变出一个力士,帮助自己从渔网中脱身?渔夫又奈何?在魔鬼般的力量下,他只能屈服,甚至都不能保证还剩下一张完整的渔网。小金鱼何需屈尊降贵,以感恩捕猎者的饶恕,听任无能者颐指气使的派遣?

就像鱼只能生活在海里,是否小金鱼也有神力上的局限?比如,它的能耐仅限给予,无法惩罚——它受困于级位不高的神所必须遵从的美德?还是说,一切不过是小金鱼的恶作剧,甚至是蓄意蓄力的报复,因为它明白,无限给予然后彻底剥夺,才构成更重的刑罚?

渔夫和老太婆到底贪婪,还是没有智慧支撑更大的贪婪?要什么木盆、房子和贵妇的身份,他们为什么,不干脆先要一条同样法力无边的小金鱼?如果小金鱼同意,意味着分割了它的神力,剥夺了神的特权;如果不容挑衅的小金鱼拒绝,意味它没有遵守“要什么都给”的赎身条约,成为背信者,它的不肯就是它的不义。

渔夫忽略了,他其实遇到过一个置神于死地的绝杀机会。

3

也許,渔夫的胆怯来源于教训。

因为人不知道他所遇到的神,什么时候会成为魔鬼——就像魔法不需要铺垫和积累,没有过程,只是瞬间完成的后果。渔夫的网,打捞上来的,或是一尾听话而万能的金鱼,或是一个孤单而暴躁的禁足魔鬼——这是《天方夜谭》里的故事,我们从语文课本里熟知它的精简版本。

渔夫仿佛是从虚无中打捞,他希望渔获满满,鱼鳞多如海面上的耀眼光斑。然而,三网下去,一无所获。耗尽体力的渔夫,撒下了绝望中的第四网:所罗门的瓶子里关着魔鬼。这次,渔夫差点儿丢了性命。

魔鬼,烦躁得生出憎恨的魔鬼,获得自由之后的第一件事,是要给他自由的人去死。他所呈现的暴怒,是我们每个人内心的魔鬼风格。魔鬼针对的恰恰不是所罗门,不是真正置他于死地者。如果仇敌的权力巨大,令人无法挑战,我们深知复仇会带来更大的灾难,我们会选择临近的替代目标。

恩人,几乎是最好的选择。

一是熟悉套路,恩人通常具有好心肠,缺乏坏手段,可以减少我们施暴过程中的自我伤害;二是清理债务,没有什么比恩人的屈服乃至死亡更快的清账方式,无论是财产还是情义,我们不再有负于人,瞬间摆脱弱者的被动立场。恩情重过罪行,轻过惩罚。

敏感、急躁、易怒,魔鬼长期体验着受挫者的心境,以致他的性格更符合一个魔鬼的要求。我有时猜测,魔鬼在他的困境中变得情感丰富。孤独、屈辱、消沉、不甘和悲伤,魔鬼被迫与自己交流,向自己许诺,也跟自己赌气。他蓄积的力量,足够危险,足够毁了自己。魔鬼缺乏一个像其他童话里那样宁愿禁受跋涉之苦、搏斗之险,以及禁受与荣誉、性命相关的种种考验而依然无悔地前来拯救自己的兄弟、朋友或英雄。所以,当渔夫到来,偶然性把他从无涯苦难中营救出去,魔鬼因情谊缺失的巨大委屈和靠近情谊的巨大恐惧,让他无法平静地处理自己的情绪。何况,渔夫随手完成的拯救,像在羞辱魔鬼的无能;相比之下,魔鬼禁受的苦难显得多么缺乏价值。消灭渔夫,魔鬼就可以消灭见证自己耻辱的人。

受到威胁的渔夫设法用诡计营救自己,他对魔鬼说:相信他有本領变大,不相信他会变小。魔鬼迎接挑战,似乎以此洗刷加诸自身的屈辱。魔鬼,就像个任性又好胜的孩子,他竟重回封印之中。经过历练的魔鬼,反而保持了他的单纯;长期不与他人接触,魔鬼没有经过心智锻炼而依然轻信,他绕不过一个句子里的策略。其实,何必呢?如此虚荣,如此不服气?魔鬼何需向一个俘虏和死囚来证明自己?魔鬼满足渔夫的愿望,他没有提防渔夫在所谓遗言里布下的阴谋,从而再次置身绝境。

谁都如此。若变成巨人,是天赋和本事决定的;若要把自己变小,不仅需要本事,还需要品行,这是难的。成功者克服人生的难度之一,要想继续克服自己——变得谦逊,是更大的考验。从某种程度上说,成长,人人可为,因为我们都会从孩子变为成人。相对于生命刚刚开始的受精卵而言,那个未来的自己就是不可思议的巨人。短短二百多天,它放大的倍数相当于天文数字。想变小?不,你没有回去的路,就像没有逆时针下走动的光阴。

所以,一个能够收敛自己的魔鬼,他身上一定或多或少具有天使的品德和神迹。决定胜负的,并非渔夫的狡诈,乃是魔鬼的天真。

全本故事中,着意塑造一个有勇有谋、绝不气馁也绝不放弃希望的渔夫,最终使魔鬼服从;现实生活里,当我们从渔网中总是收获毫不值钱的废物,并险些丧命,面对一只吉凶未卜的瓶子,我们是否还有愿望、勇气和能力打开它?即使里面囚禁着我们的幸运天使,我们是否因来自经验的恐惧,而把它掷回苍茫的大海?

4

因为没有手起刀落,没有及时处死渔夫,魔鬼付出昂贵的代价。再次被囚瓶子之中,他不得不苦苦哀告;曾经的自由唾手可得,如今他却要屈膝以求。渔夫和魔鬼的故事,利用了童话的惯用招数:延宕,以及由智慧赢得的逃生机会。

魔鬼杀伐之前,要和渔夫聊天;巫婆想把小孩子架在火上烤出香喷喷的脂油,此前得把他们养得胖胖的;即使心狠手辣的恶棍和劫匪,也要趁着月光先把刀子磨快……他们真有耐心啊,直到受害者想出自救的好主意。

这些心不在焉的坏人总是耽误事,发呆、出神、贪睡,都是错失的理由。有的爱玩猜谜游戏,乖乖等待对方想尽办法地猜中了自己的名字。在神话和童话里,名字的作用非常重要。一个巨人或怪兽,无坚不摧,却因为被人知晓名字而丧失抵抗,被人彻底掌握了命和运。尽管如此,乐此不疲。狮身人面的斯芬克斯,不直接吞食路人,非要猜谜。双手沾满秘密者,将沾满他人和自己的血……倔强的斯芬克斯只有一个谜语,最后不惜抵押自己的死。但此前的牺牲者都没有想到,谜底就是自己的名称“人”。俄狄浦斯赢了,斯芬克斯羞愧地跳崖而死。这个高智商的怪物,自尊里所携带的耻感,令她会为一个谜底殉葬——也许越是具备力量,越难以承受最低程度的击溃。于是,揭开的谜底战胜始终的尊严,人的智慧战胜怪兽的力量,不断变换腿只数量以便逃走的狡猾之徒,战胜驻守原地的诚实巨兽。

《小红帽》中的延宕同样明显。

大灰狼第一次遇到森林里的小红帽,当时就判断出“这小东西细皮嫩肉的,吃起来一定很解馋”。但狼没有立即吃掉她,反而露齿微笑,建议小红帽去树林里转转。它为什么拖延?有的版本含混地一笔带过,有的版本说狼要一箭双雕,吃完外婆再来吃小红帽,还有的版本说是担心樵夫。树林里没有旁观者,可以不受惊扰地享用美餐,狼却要放过猎物,难道,它要像人类一样坐上餐桌来维护礼仪?狼的选择显然不合常理。替狼解释,说什么它担心樵夫看到,这是根本站不住脚的。狼还需要在樵夫那里维护什么形象和荣誉吗?如果狼担心被樵夫捕获,它去人类住所而被抓住的概率岂不更高?或者狼当时吃饱了,再也吃不下一客小红帽这样的甜点?可它分明吃了外婆之后随即吞下小红帽,说明狼有足够消化祖孙两代的胃纳。如果说狼蓄意克制一下自己的欲望,为了在轻微饥饿感中获得大快朵颐的享乐感,那么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它为什么不陪着小红帽一路走到外婆家——让小骨头不跑,老骨头不丢?

我怀疑,这头奇怪的狼另有打算。让小红帽死掉之前,狼要送给她一件秘密的礼物:去认识歧路中的世界,开放的花、歌唱的鸟,还有那赏心悦目的一切。大灰狼替小红帽遗憾:林子里的一切多么美妙,她却只管往前走,就像是去上学一样。狼的劝诫多么诱人,多么有魅力啊,绝非妈妈的嘱咐那么单调:让小红帽不要停留,不走岔路,直接把葡萄酒和蛋糕送到外婆家——这是母亲、成人、道德、伦理等等之类的一切对我们提出的务实要求,功利而直接。大灰狼告诉我们欣赏花开、倾听鸟鸣,告诉我们歧路上有更值得我们驻足和游历的曼妙之美,告诉我们人生重要的,并非工具性地完成任务。

狼也许并非慈善,它并非执意给予弥留者临终的关怀。吃掉一个厌世的灰心者,吃掉一个乏趣的平庸者,都不如吃掉一个满怀好奇与热爱的勃勃生机者更享乐。牺牲品对这个世界的贪恋,就像他仔细撒在自己身体上的烹饪作料,滋味无穷。这使狼的杀戮,更具有价值、意义和快感。

警惕那些披着狼皮的、披着羊皮的。你不知道,在毛茸茸的脸或鳞片覆盖的脸之下,是怎样令人惊艳或惊悚的五官。

5

童话里的动物令人迷惑。这些既懂语言又有心计的家伙,在人与兽的交界地带,我不知道它们是得到了双重的自由,还是得到双重的管教。不过,即使最小的动物也不容忽略,蝴蝶有幽灵一样的翅膀,蜘蛛在它的琴弦上弹奏死亡之歌;即使死亡的动物也必须尊重,吃剩的动物残骸甚至具有它们活着时候不曾拥有的魔力——灰姑娘们除了向母亲一样的仙女和圣诞树般挂满礼物的植物许愿,剔尽血肉的许愿骨,也能为她们降下闪光的裙子和舞鞋。

出场的动物,种类很多。鸡鸭鱼肉,有多频繁出现在餐桌上,就有多频繁地出现在童话里。蛙鸣,就像夏夜池塘里那样此起彼伏……歌剧演员的嗓音和派头,青蛙在童话里的戏份很重。青蛙,像大颗的绿宝石,它先知般黑水晶的眼睛里,盛得下善良的祝福与邪恶的诅咒。《格林童话》里的第一个故事,就是《青蛙王子》。如同魔鬼囚禁于所罗门王狭小的瓶子里,一个人类的王子被压缩到一只青蛙的体量,他等待着打破咒语的解救者。

金球是公主最心爱的玩具,被高高掷起时掉进了井里;大哭的公主不惜答应各种要求,以换回金球。无论公主带在身边的,还是青蛙尚未说出口的一切,她都答应。可是,如果她是公主,应该有若干金球,为什么独独珍惜这一个?如果她只有这么一个金球,为什么会当作普通的皮球那样玩耍而毫不珍惜?为了一个金球,公主用自己和许多作为嫁妆的金球一起去交换,为什么?这和君王倾国倾城以博美人莞尔是不一样的,因为君王的主观难以被量化判断;仿佛在公主的天平,左边是一个金球,右边是九十九个金球,她竟然也执意要换!情节中并无提示,掉进井里的一个具有别样的纪念意义,它只是百分之一,为什么公主瞬间把它看成百分之百的全部?

人难以失去即时的享受,即使它能够失而复得,即使它原本并不值得珍重,它也会在失去的瞬间,变得价值连城,变得无可比拟。现实世界对人对物,我们亦如此。比如,男人与早生倦意的女性决绝分手,突然得知她结识新欢,顿生不舍和眷恋。我们总是缺乏足够的理性衡量,在损失面前,方寸大乱——为了牌桌上失去的十块钱,会愤怒地押上千百以博一个把它赢回来的机会。不能说是冲动,而是本性。这就是公主的态度和选择:“你要什么东西都行,我的衣服、我的珍珠和宝石,甚至我头上戴的这顶金冠。”后来的事实證明,公主的誓言并非一时失口,而是连续的决定,最后她甚至嫁给了青蛙。

青蛙最初所求,就不是华服美钻,似乎它看重的是尊严。它的条件,是和公主同坐一张餐桌、同用一套餐具吃饭、同睡一张床……其实,里面包含对婚姻状态的逼真比拟。

公主不甘心地嫁给了动物新郎,好在穿蛙皮或熊皮的王子,脱下皮囊,就拥有一个男人的英俊外形和性能力。白天是禽兽、晚上恢复人形,或者白天是人形、晚上是禽兽,是我们每个人都在上演自己的昼夜变形记。蜕变可能是不完整的,是难以割裂的——我们像《野天鹅》中那个最小的哥哥,一半是人的臂膀,一半是天鹅的羽翼,在天地之间踉跄;我们像半人半兽的潘神,用天使的嘴吹奏音乐,用魔鬼的性器渔猎美人……对抽象的音符和具体的肉身,我们都意乱情迷,饱含狂野到不能平息的欲望。然而我们最后,常常主动或被动,要在两者之间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并从一而终。

这绝不像脱下衣服那么容易。或像剥皮那么难,那么疼,那么血肉模糊。到底是人类还是动物,常常很难分清。但必须表明立场。人,天生就是好的;兽或妖,天生就是坏的。就像在虚拟的绝对里,孩子天生就无辜,仙女天生就冰清玉洁,没有肛门,不会排泄。童话强调非此即彼的两分法,剔除大量模糊而难被容纳的灰色地带。所有的观念都是成人赋予的,我们把自身的沉淀物传递给孩子,让他们的瞳孔只能看到两种颜色,非黑即白。

何去何从?妻子烧掉了青蛙皮或者什么怪兽的皮毛,魔咒从此失效,或者是那个英俊的少年从此告别、永不折返。这是残酷的不允悔意的选择,就像只有死者,才能得知自己,究竟是前往天堂还是地狱。在现实中,产后的母牛吃下胞衣,湿漉漉的幼仔失去庇护,失去返回子宫的路;在童话里,巫师扔下的兽皮,被魔法裹住的灵魂,在世间存活下去的机会是渺茫的。

6

谁能分清,我们到底是披着羊皮的狼,还是披着狼皮的羊?撕下来的,到底是哪副面具、哪张脸?谁是茹毛饮血的肉食者,谁是肠胃清凉的素食者?也许我们都有杂食者贪婪的野心和胃口,每个人,都是不能把自己锯开的潘神。

如果你仔细观察蝴蝶怎样从花蕊中汲取它的蜜浆,会得到惊人发现。常常,蝴蝶不是优雅安静地啜饮,它的头颅起伏,其状,无异于一头狮子用牙齿撕扯幼鹿。

是的,我难以区分肉食者和素食者。《三只小猪》里的情节让我生畏。狼吃了两只小猪,还想吃第三只小猪,却输于后者的智慧……童话里,好人的主意叫智慧,坏人的主意只能叫阴谋。结果,狼从烟囱里滑落到滚烫的开水里,被盖上锅盖的小猪煮熟,成了小猪的晚餐。这样的情节令我吓了一跳——是因为吃猪的狼在我的常识里,而吃狼的猪完全在我的知识准备之外,它简直像潜伏下来的怪物。我们知道,狼已经吞嚼并消化了两只小猪,假设,前两只小猪刚下肚不久,第三只小猪如何能区分,狼皮之下,谁是谁的肉?能不能说,第三只小猪正在吃自己兄弟的尸块?还是说,那最后的胜者、最后的王,有权煮熟、有权吃掉所有人?

这第三只小猪,是童话里被赞美的英雄。

7

英雄,是必不可少的角色。他们本应勇武过人,为公义而战,不惜牺牲利益和血肉——可童话里的拟英雄行为,与此大相径庭。

一种是《打火匣》里的士兵那样的英雄。巫婆找到士兵,让他到树洞里取宝,金币银币他尽可取用,她只要那个打火匣。士兵钵满盆满地归来,追问打火匣的用途。拒绝告知的巫婆,立即被士兵砍了头,全然不顾这个有益无害的老太太刚刚为他带来巨额财富。他的刀毫无顾惜。士兵燃起打火匣,里面有三只万能的仆狗随时供他差遣。有了秘器,士兵偷窃了公主,后来成了国王。这个偷香盗玉、窃人国家的杀人犯,从此逍遥。

童话里有大量的意外之财。除了天降宝物,获得财富的常用手段还有盗窃和抢劫,一夜暴富的主人公比比皆是。《杰克和豆秧》里的杰克,顺着豆秧向高处攀爬,然后从食人妖那里陆续偷来金子、会下金蛋的鸡和会唱歌的魔琴。第一次冒险之后,杰克和寡母已经改善了生活;完成第二次冒险以后,杰克一家已经衣食无忧,因为只要有需要,母鸡随时会下一颗闪光的金蛋。杰克第三次爬上豆秧去偷那只魔琴,未免太过贪婪。食人妖的家眷无论是因为仁慈还是好奇,她的干预和保护,使杰克幸存,可惜,她并未得到应有回报,反而痛失亲人。把宝物洗劫一空的杰克砍断高高的豆茎,追赶小偷的食人妖,活活摔死了。

妖精和魔怪,被人类欺负和杀戮。人和妖魔在童话里经常打赌和发誓。可人类是轻诺寡信之徒,他们随口答应,许诺给出自己的财富、领土和儿女。这些戏言和谎话,却被妖怪和魔鬼当作盟誓。人容易失信,魔鬼倒是守信,否则人类的阴谋不可能得逞。最后的结果,是不履行诺言的狡猾人,把忠诚履约的妖魔扔进热锅,推下深渊,或者把他们吊死在不能上天入地的烟囱里。比如小武士的故事,讲他为了证明自己的勇气,假意和妖怪做朋友,骗取信任,得知秘密的藏匿处。于是小武士翻山越岭,找到湖畔一只鸭子的巢穴,把蛋打碎,因为妖怪那颗脆弱的心脏就藏在里面。只为虚荣,小武士就背叛友谊,杀死了拿他当朋友的妖怪。好在,童话美妙国里拥有罪恶城里的自由……在那里,法律都是不说话的。

除此,还有一类孱弱而虚妄的英雄。《勇敢的小裁缝》是其代表。一个所谓勇敢的小裁缝,其实是靠自我吹嘘、巧言令色和虚张声势畅行江湖。“一下打死七个”,小裁缝不满足于自我赞赏,他给自己缝制这样一条绣字腰带,佩戴着招摇过市。他所掩盖的事实是,他打死的是七只苍蝇而非七个人。善于使诈的小裁缝深知,半个事实比整个谎言,欺骗的效果翻倍。到处是强盗、骗子和背叛者,以自以为的铿锵真诚,赢取天下。国王畏惧于小裁缝的力量,把半个王国和自己的女儿嫁给了他。有了打火匣的士兵,和有了印字腰带的小裁缝,在童话里多么勇敢——他们觊觎无论是强盗还是国王的财富和女儿,并终将赢得。

小裁缝从打死七只苍蝇的小事开始,一步步杜撰自己的传奇。尽管他从未成为对决者,但他打死巨人、抓住独角兽和野猪的勇敢者声名日隆。注意,这里有一点不同之处。常规的故事里,勇士面临的考验,难度升级;但小裁缝挑战的,是从巨人到独角兽再到野猪,难度在显著降低。这是反逻辑的,如果小裁缝打败了最厉害的,后来者根本不是对手,不存在胜败的悬念。为什么,要采用递减的情节?

是否在暗示,小裁缝的元气,已越来越不足以维护自身的勇士形象?婚后的公主通过裁缝的梦呓得知了他的身份,但小裁缝同样伪装梦呓击退了国王的谋杀计划。由此可见,得到江山的小裁缝,并没有得到爱人的心;权力和美人何用?他得不到真正的尊重和爱意。因为,小裁缝的伎俩,是利用他人的蒙昧和恐惧;不过,当小裁缝用外在的权术捍卫内心的虚弱时,所暴露的,正是恐惧在他身上彰显的功效。

为什么在童话里,花招和诡计成为英雄的制胜法宝?或许这是针对并适合孩子的。因为儿童尚还弱小,尚未拥有能够正面抗衡的强力;要想在现实中反败为胜,唯有依靠智慧来四两拨千斤。让孩子懂得智慧的重要性吧,不必因体量渺小和力量薄弱而绝望。智慧还有个好处,它不像拳击那样在强弱上立判输赢,相对虚的智慧比量化的力量判断起来要吃力,要模糊和迟疑;所以,说依靠智慧,不如说,依靠的正是智慧难以被立即验证实效,无论成长还是谎言,都需要这样一个被拖延的时空,需要一种皇帝新装那样虚幻而完美的存在。

小孩子无不向往英雄。英雄情怀,是极为动人和高尚的。可我总怀疑,呼唤英雄的时代,是悲伤的。每当想起冷兵器时代或者中世纪,英雄这个词,会让我联想起刀斧下汹涌或淋漓的血……几乎可以断定支撑其中的,是结实而庞大的死亡。

当然,血,有时源于英雄自己的身体。童话里的英雄毫发无损,而生活中,我们习惯了血肉模糊的英雄。赞美英雄,即使英雄意味着战争、矛盾、危险和超越常人的选择。

一个英雄,周围有着百倍的庸常之辈;如同一头狼的出现,背后要有一群羊以备牺牲。这是英雄的成本。不过,如果庸人繁殖得过多,就像密集的羊群亦如铁蹄能践踏和踢死尚在饮奶的幼狼。为了活,羊,宁死也不会吃彼此的肉;但它们一样可以踩碎彼此的头骨,一如踩碎幼狼的。

自然界伟大的平衡并不会被破坏。因为没有狼的时候,羊将从羊群里,选出一头狼。

8

虎狼环伺的世界,一个清白无辜者如何存活?尤其,精致小巧到只有拇指那么大。

童話里有许多袖珍的小人儿。必须要小得彻底,小成玩偶,小成不可思议的艺术品,否则将沦为侏儒的命运。他们小得易于被忽略和消灭,随时在动荡与危险里。拇指汤姆曾逃脱于惩罚者的绳索、烤箱、牛腹,他后来成为国王的宠臣,穿着蝴蝶翅做成的衬衫,小鸡皮做成的靴子,可惜还是死于一只蜘蛛的毒液。

哦,我那时多么喜欢她啊,我的拇指姑娘。她那么小,装不下一点儿罪恶。胡桃壳是拇指姑娘的摇篮,她以蓝色紫罗兰的花瓣做垫子,以玫瑰花瓣做被子。婴儿般幸福的拇指姑娘,被一只从碎玻璃窗中爬进来的老癞蛤蟆劫持了——拇指姑娘的童年瞬间就结束了,因为她瞬间就到了给小癞蛤蟆做媳妇的年纪。

拇指姑娘的玲珑心脏,只有豆粒那么大,却承受那么多沧桑。在她拯救一只贫苦的燕子并最终被它所拯救之前,拇指姑娘为田鼠劳作、被金龟子遗弃、遭到鼹鼠的觊觎。这些样貌丑陋的准伴侣,围绕着花蕊一样的拇指姑娘。而拇指姑娘在遇到她的王子之前,一直是情感上的流浪者,无处收纳她那颗盐粒般的眼泪。她的易碎感那样强烈,相比之下,每个孩子都是高耸的巨人,所以,拇指姑娘唤起我的保护欲和难以施救的无奈感。夜色中的拇指姑娘,我想象她的美貌,像萤火虫那样精致又明亮,真实又缥缈。

童话对美貌的形容,与众不同。安吉拉·卡特的《精怪故事集》里,一篇童话名为《有五头奶牛的小老太婆》。一个小老太婆连根带枝完好地挖起一株五棵芽的香草,把它带回家。等她再回来,发现卧室里面坐着一位少女,“眼如玉髓,唇如暗石,面色好像浅色的石头,眉毛犹如两只互相伸着前爪的黑貂。透过她的长裙可以看见她的身体,透过她的身体可以看见她的骨骼,透过她的骨骼可以看见水银般蔓延的经络。”我的阅读在这里遇到了障碍。透明的植物美女,这是一种我难以靠想象完成的美。你必须忽略去想,她倾国倾城的五官实际是悬浮于空气中,她晶莹剔透的脏器中没有任何储存的排泄物……不,算了吧,我还是喜欢我的拇指姑娘,因为她干净得没有什么破绽。

以美貌著称的,还有白雪公主。不过,白雪公主有什么好?乏趣,我感觉不到她的生动。即使逃难之中,进入七个小矮人的房间,她一会儿用用這个的勺,一会儿用用那个的碗,七张床都要均匀地睡到,太挑剔了。难道,是善良使然,她以此安慰七个渺小的暗恋者?毒梳子和毒苹果,两个差点儿害死白雪公主的道具,难道不是从侧面暗示和证明着她的虚荣和贪吃?她没有美德来匹配她的美貌……不,算了吧,我还是喜欢我的拇指姑娘,因为她纯洁得没有什么主意。

虽然喜欢拇指姑娘,但她只是我的亚军。最让我迷恋的,当然是她——美人鱼,名字真好,无论做人的时候还是做鱼的时候,她都最美。美人鱼,既有美貌,又有美德,且不多言,比谦逊者还沉默,比勇敢者还无畏,比死更靠近永恒。

如果没有绝唱,就不是天鹅;如果没有遗嘱般交付整个世界的爱情,她就不是她。把她的尾巴剪开,把她的身体撕裂,从此,每一寸土都是美人鱼的立锥之地,每一步都是她的沥血之路。巨浪涌来,像鲸即将搁浅。亲爱的美人鱼,带着死于彼岸的决心,带着海洋教堂中忘我的信仰……她使美成为庄重。

看看现实版的美人鱼。残酷的病症,总是拥有好听的名字。比如植物人,不是意味着两条清凉的手臂。比如东方美人病,其实就是多发性大动脉炎。还有,美人鱼综合征,它并不指一种牺牲倾向的情绪反应;它是一种极为罕见的先天性下肢畸形。

看上去,像有条美人鱼的尾巴。患儿腹部以下完全粘连,两腿内侧直到脚踝都紧紧缝合,小脚呈微微向外张开的V形,脚趾大小排列错位,如湿答答的尾鳍。他们伴有器官的缺失,甚至是肾脏、肠道、膀胱这样的重要器官。在子宫里,胎儿的两腿就长在了一起;他们的肠道无菌,是通过脐带,从母体里获得营养物质和血液里的氧气……存活,是安全的。一旦离开母亲海洋般的羊水,患儿的夭折率极高,死亡,几乎是必然的命运。因为,不止撕裂鱼尾那么简单,他们还必须经过器官的重重再造。“美人鱼综合征”曾经的幸存儿夏伊洛·佩平,八岁时已经历过一百五十多次手术。

美人鱼的每一步都走在刀尖上。这不是形容。

9

我曾猜测,美人鱼从十五岁开始,愿意承受分开双腿的剧痛,可能与性的隐喻有关。鱼尾闭合,所谓的鱼水之欢是在体外;人腿分叉,交合中才能深入侵犯……由此,美人鱼完成她的成年礼。

印象里的童话,是没有性的。其实,强奸、偷情和私奔,在童话里是并未被滗清沥净的内容。不过,儿童不宜的内容有时存在得非常隐蔽,只是一根隐约线头。

最后破壳的丑小鸭,兄弟姐妹都讨厌它,连鸭妈妈都驱逐它……那么,丑小鸭到底是谁?为什么被整个家庭嫌弃,因为它的样子,暴露昭然若揭的丑闻:鸭妈妈和天鹅的私通。丑小鸭,讲的是私生子逆袭与励志的故事。母鸭亲口抱怨,那个做了父亲的坏东西其实一次也没有回来看它们,它指的到底是孩子的哪个父亲?一颗天鹅蛋出现在鸭蛋里,看似荒谬其实并不奇怪……它们之间,是同母异父的关系。天鹅都是喜欢通奸的,连宙斯都化装成天鹅和丽达交欢。

再比如,受到诅咒的公主将在十五岁被梭子或纺锤形的物体刺出血来。为什么是十五岁的青春期,为什么是纺锤形的?梭子或纺锤,形状和硬度,都类似男人的性器,是不断穿插到她们生活里的日常之物。十四五岁不仅通常是女性初潮的时候,在童话丰盛的漫长世纪里,这也是女性尝试和开始性爱的界龄。

童话经得起阐读,乃至谬解与歪曲。一种对《小红帽》的分析,把大灰狼解读为用花言巧语欺骗,然后在床上等着女孩到来的男人……狡猾的攻击者和天真的受害者。母亲“别乱跑”的警告,是对女孩行为的制约;而小红帽的行为,象征反叛。我没有从这个角度看待过这则故事,但我认同,那些红帽红鞋,醒目夸张……讨厌又诱惑啊,那是一种经血般预示不洁与可能性的颜色。

孤单的小美人,除了依靠自己的身体,还能利用什么逆转命运,摆脱贫贱、悲苦和恐惧?就像被囚禁在塔里的莴苣姑娘,用自己的长发拉上了王子。既然这个办法行得通,莴苣姑娘为什么不把长发拴在塔里的窗钩上,然后顺着自己的发绳降落到地面……她只需要一把剪子,早就可以逃脱女巫的监牢。她到底是因为不满足于普通女孩的长发,要保持那一头金丝般浓密长发的传奇;还是,没有王子的时候,她尚未找到逃脱的方向,不值得轻率丧失身体的武器?且不管高塔本身,是否象征男性图腾,至少,莴苣成功地以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作为拯救工具……头发柔软又强韧,她体内秘密的甬道也一样,具有炫目又隐秘的超能力。头发垂下去,仿佛她钓下去的渔线;王子和她,将在塔的内部,进入意乱情迷的涡流之中。

而灰姑娘的故事,有不同版本。法国诗人贝洛改写其中最重要的部分,赋予她一双水晶鞋。在贝洛的故事里,仙女教母让灰姑娘从园子里取一只南瓜,然后自己动手掏出瓜瓤;又让灰姑娘找到一只捕鼠器,把里面的六只小耗子变成六匹骏马,把一只大老鼠变成马车夫;灰姑娘捕捉的六条蜥蜴,被变成六名男仆。灰姑娘参与了魔法的诞生,她准备幻术所需的原材料。灰姑娘坐在南瓜马车的座位里,坐在簇拥的老鼠仆人之间,让我逼真地联想:灰姑娘其实是坐在一只捕鼠器的弹簧和扳扣之间,她自己是那块等待被偷窃的持续散发美味诱惑的奶酪。她知道那种危险的惊心动魄的改变结果的碰触……所以她不动声色,等待,因其准备充分而必然到来的劫掠。我们知道,德国有个让女孩跳火堆的古老仪式:如果鞋子脱落,证明她不是处女。法国和西班牙教堂的中世纪浮雕,如果女性光脚,表示性堕落。而灰姑娘的水晶鞋,纯净又紧致,象征着完美的阴道……它在子夜时分被王子的沥青弄脏并且丢掉了。

10

即使是成人世界的性,也存在绝对的乱伦禁忌。俄狄浦斯生来就背负弑父娶母的厄命,他远走他乡,以期躲避和逃离,结果还是在不知情中娶母为妻,陷入盲者的深渊。可是在安吉拉·卡特编选的《精怪故事集》里,我读到《和自己的儿子结婚的女人》,叙述得如同和别人的儿子结婚的女人那么正常。

童话里,只认衣衫不认人。灰姑娘穿了舞裙,继母和姐妹都不认识她。即使有过子女的夫妻,公主提前跑到王子将要抵达的另一片土地,就能被他当成陌生的新娘。为什么朝夕相处的亲人,换上衣服,就彼此陌生?儿子甚至不认识变态爱慕自己的母亲,和她睡觉,并让母亲怀孕。

童话似乎不怎么看重生育之恩,甚至都不算作重要的事情。母亲可以生下拇指孩子,也可以生下野兽或者生下一口锅。母爱,并非无可置疑,可疑的阴影在滋生。有些母亲即使死去也不忘成为女儿的保护神;有些童话,母亲比巫婆还阴险邪恶,甚至违背伦理,可以因妒杀死女儿,因爱与儿子偷欢。

童话大多展示的是母女关系,母子关系的比例相对更低。在《和自己的儿子结婚的女人》故事里,以一对后来结婚的男女,分别展示了奇怪的母女和母子关系。女孩的妈妈出去拾柴,在路上生了她,用破布包起婴孩,扔到树下,就继续赶路了。作为弃婴,女孩是鸟儿衔食喂养的。男孩的妈妈呢,由于忌妒,把娶来的儿媳赶出家门,自己涂脂抹粉扮成儿媳的年轻模样,与儿子睡在一起并怀孕。两个妈妈的下场不一样,不管女婴死活、从未喂过一口奶的母亲从此消失,或许逍遥在她的自由里;那个变态爱宠的母亲呢?曾与她交欢的儿子亲自点燃她身体下的柴和煤,烧死了她。在这样的价值观里,母亲的溺爱比母亲的遗弃更有罪。

不必追剿母性的缺乏——冷漠的母亲啊,她对自身的命运都如此冷漠。童话的价值天平非常奇怪,与现实中的兑换原则迥异。苏丹童话《阿赫和她的野母亲》里,为了减轻拾柴的重担,这个母亲请求狮子帮忙拎柴火,并把自己的一只手作为支付条件给了狮子。随后,是她的另一只手。她的一只脚,随后是她的另一只脚。“这没有什么好担心的,这是我的天性。”母亲对自己的作为毫无悔意。失去四肢的母亲并未沦入悲惨处境,她野性大发,变成了丛林里的母狮;做人在她身上的一点儿遗迹,是她在晚上回到女儿身边待一会儿,唱歌和找点儿吃的。为了减除乃至免除劳役,一个母亲肯放弃这么多,肯把自己的四肢作为食物喂给狮子,她是太沉重了吗?以致一根再细小的柴枝,都变成沉重的压死骆驼的稻草?

和这个野母亲同样收在安吉拉·卡特的《精怪故事集》里的,还有一个惩罚严苛的母亲形象:《鸟妈妈和小鸟的寓言》。鸟妈妈有三只小鸟,要带着它们过河。它把第一只放在翅膀下,问小鸟:“孩子,等我老了,你会不会像我现在这样,载着我飞?”第一只小鸟回答:“当然啦!”鸟妈妈说:“你在撒谎。”说罢它就让小鸟滑落到河里淹死了。第二只同样放在翅膀下的小鸟做出了同样的回答,遭受了同样的命运。只有第三只回答:“不会的,母亲。我怎么能载着你飞呢?那时候我就有自己的小鸟要载了。”真話获得母亲的肯定,它幸运地活到了河流对岸。鸟妈妈所表现的,是道德家所要求的寓言形象,而不是母亲的生理选择。没有人欢迎这样棱角分明的真话,锋利得够剪断亲情了。只要它在母亲的角色里,就会贪恋谎言里的温暖和安慰。我记得读这则童话时的沉默,因为,我觉得自己能以第三只小鸟的真诚完成第一只小鸟的回答。只是,我像只由于羞涩而难以表态因而颇近冷漠的小鸟。这只小鸟,不生育,它没有未来中的孩子,它将努力承住一只成鸟的重量……因为它的母亲将因衰老而蓬松羽毛、因年迈而松懈肌肉、因丧失行动能力而变成它需要载运的孩子。

母亲之所以经常出场,是因为对儿童来说,她的确是人生最重要的角色。另外,母亲有的是生理意义上的,有的是法律关系上的。童话里,寡妇多,继母频繁。受限于当时的医疗条件,短寿常见。女人更是经常死于难产的床上。可惜,继母并非母爱的延续者,她常常是以女性面孔呈现的具体而家常的恶魔。

11

“妈妈杀了我,爸爸吃了我。”

格林童话里叫《杜松树》,《精怪故事集》里叫《刺柏树》,还有《鹅妈妈歌谣》,都传来这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故事讲述一个男孩被继母所杀,她用箱盖砸断他的头,然后拎起来,把他剁成块儿炖煮;不知情的爸爸吃肉喝汤,称赞味道鲜美,再来一碗。继母所生的女儿,也就是男孩的小妹妹,在餐桌下捡到了哥哥大大小小的一包骨头,埋到树下。杜松树忽然发出火焰一样的光芒,从中飞出一只小鸟。做完这些,小妹妹不再哭泣,她心里舒服,快活地回到屋里,吃喝起来。

男孩的冤魂化作青鸟,它唱起这首恐怖的歌谣:“妈妈杀了我,爸爸吃了我……”用这首歌在金匠家拿到金链子,到鞋匠家拿到皮鞋,又把磨盘套在脖子上。小鸟飞回家,还是唱着这支歌,把金链子给了爸爸,把皮鞋给了妹妹,用磨盘砸死了体若筛糠的继母。然后,重新变回男孩,他用后母的尸骨熬成了一锅汤。爸爸不满意,肉老了;当他询问自己的妻子去向时,男孩这样回答:“大约是到亲戚家探望去了。”就像当初继母敷衍自己的丈夫:男孩去看望外婆,或在朋友家玩儿一样。继子以同样的残忍,向残忍的继母复仇。

男孩靠自述获得解救。奇怪的是小妹妹,缄口不语。她为什么不敢说呢?妈妈又不会像杀了哥哥那样杀了她。还是说,她太小了,即使是掌击,也令她在颤抖中屈服吗?

知情者不说话。《美人鱼》和《野天鹅》里,都有哑巴的公主。安徒生像海底巫婆一样割了她们的舌头,让美丽的她们不能为自己申辩,反而让不能说话的苹果树和茶壶在那里饶舌。当妈妈把肉块扔进锅里炖了起来,小妹妹站在一旁哭着,眼泪都掉进锅里,所以连盐都不需要放了,等等,假如怯懦让她噤言,她为什么能目睹分尸现场,并且离得如此之近?只有贴近煮食尸块的锅,她的眼泪才能一滴不落地掉进汤汁里。为什么,她比屠夫更具备直面残忍的勇气,目不转睛,深嗅血腥?如果哥哥惨死给她留下创伤性的阴影,为什么,在目睹无论哥哥还是妈妈的惨死之后,她都能迅速满血复活,转瞬,就高高兴兴地吃起饭来?

再残忍的事,只要发生在别人身上都可以忍受,甚至发生在亲人身上……看着血腥的尸块,我们是最有资格喝汤的人。

12

童话从来不是真空无菌的文体。

童话,是连在现实脐带上的胎儿,吸收现实的血氧,甚至入世的现实原则。比如,它要求你善待所有路遇者,冻僵的燕子、卡在树桩里的牛、流动缓慢的河、衣衫褴褛的乞食者……原本只身行路的主人公,会带领潦草莽撞的盲从者,怀着各自的好奇和热情奔赴远方。这些看似毫无功用之辈,会在随后的劫难中施以拯救。童话暗示,你不要怠慢他人,因为他们可能是化装的贵人或恩人;否则,他们会转化为仇人或小人。

还有,赤裸或含蓄的血腥,野蛮与残忍的暴力。暴力尾端的血,性初潮的血,同样洇上童话的古老羊皮纸。就尺度而言,童话甚至比许多文体更大。被挖出的眼睛、割了的舌头、掏取的心脏,被野兽的利齿利爪撕成肉条,被燎烈的火烤出油脂,荒谬、怪诞、恐怖的情节比比皆是。酷刑不仅是砍头,煮汤,烧成灰烬,还包括心理摧残,比如把尸体切成块儿,风干后裹上米,送给死者的亲人吃。只不过,童话里的暴力,似乎恶作剧般带有天真的游戏感。或者说童话里,有着对恶行的虚化与美化,一种“卑鄙艺术学”,充满欢快的残忍、明亮的血腥,是爽快或狡黠的,无动于衷或兴高采烈的。

暴力、性和脏道德,本是童话里禁止出现的内容;而它们频繁出现,像血色一样使情节鲜艳。

因为,童话里的内容对现实的僭越是普遍的、高强度的、夸张的,美得极端,爱得极端,恨得极端……所有的倍数都放大,也包括暴力。何况经典童话所诞生的年代,人冶色彩重于法制,谋害和残杀,都比今天频繁和日常。暴力的介入,但愿能给儿童刚刚起步的人生打上一针疫苗,以使他们从此形成心理上的免疫和抵抗。

13

谁是施刑者?

这是一条标准的童话公式:坏心眼的人在开头用阴谋杀人,杀得鬼祟;好心眼的人在结尾用酷刑杀人,杀得磊落……报复相当残酷,因为正义收取高昂的利息。甚至不允许坏心眼的人反悔和认错,一次失误,足以招致千刀万剐的杀身之祸。

我其实并不喜欢白雪公主。从某种意义上说,白雪公主还不如坏皇后善良。出于忌妒的坏皇后,至少难以直面白雪公主的死,才指使猎人在偏僻地下手;即使坏皇后迫切渴望对手死去,她采用的是让白雪公主安乐死的方式,过程无痛,并且享用水晶棺的白雪公主无损美貌。而白雪公主纵容甚至就是指使,给她的继母施用铁鞋酷刑,用她凄惨的哀号来为华丽的婚礼助兴,似乎那更能彰显她复仇后的荣誉。白雪公主的兴致和乐趣,不说邪恶也够冷酷。

当然,王子们永远宠着白雪公主,不以为意,可那些乳臭未干的小男生有什么判断力呢?不辨是非曲直,只要白雪公主有足够的美貌,他们就只知道穿着芭蕾紧身裤来显示发育中的生殖性。童話的公式还有一条:没有现实化的婚姻意义的结尾。“公主与王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没有谁向我们揭示,疲倦的幸福持续了多久,之后是否接续斑驳的命运。白雪公主永远是白雪公主,她不会长成坏皇后的样貌……即使从推理上讲,坏皇后的样貌就是一个老了的白雪公主。

童话里的成年妇女容易充当反面角色。巫婆或者后母,都生着一张割茎断根的镰刀脸,根本不配拥有爱情。一个乡下老太婆想和小伙子结婚,小伙子要求她把湿床单裹在身上,才能在早上接受她;痴情的老太太,当晚就被冻死在结冰的床单里。小伙子松了口气:“谢天谢地,老太婆再也不会来烦我了。”但小伙子可以直接拒绝呀,何必给予致命的报复呢?是老太婆不切实际的情欲,让小伙子感觉受辱吗?

我们知道,童话中的女人热衷忌妒。忌妒的理由千奇百怪,一个妹妹遭受迫害,可能因为姐姐忌妒她的美丽或者更早的订婚。但老女人不被忌妒,只被厌弃。这些窃想者,下场可怖。丑姑娘、仆从、老太婆,想获得本不应该的爱情领土,她们得用血肉喂养。另一个老太婆,只是偷吻爱慕中的王子,因为这种越位,“他们把老太婆的骨头做成短梯,供姑娘爬到床上。姑娘把老太婆的皮做成地毯铺在地上,又把她的头做成盆,好在里面洗脸……就这样,姑娘嫁给了王子。这是她的宿命。”

惩罚残酷,是童话的规律,不过,对“坏人”是严苛的因果相报,对“好人”是赦免所有的罪。那么,谁好谁坏,两者之间的界线是什么?我们不得不尴尬地承认:童话常常势利,以貌取人,以财富和地位论断人。

14

在克什米尔的童话《中国公主》中,国王在圣人的怂恿下,亲手将自己的爱妻推进烤炉,然后烧毁整个房子……他从这场谋杀中获利。他迷恋的中国公主,只剩,灰烬以及灰烬中的一块鹅卵石。国王和圣人平分遗骸。国王所挑选的这块鹅卵石,不知是由妻子的心还是胆熔炼而成的,它的法力,能把碰到的金属都变成金子。

为什么,国王对中国公主的爱意与日俱增,转瞬,他就进入谋杀的果断与快感里?因为圣人告诉他:“如果一条蛇一百年没被任何人看到,它的头上就会长冠,变成群蛇之王;如果再过一百年还是没被人看见,它就会变成一条龙;要是三百年都没有人看到它,它就会变成拉弥亚。拉弥亚拥有巨大的魔力,可以随心所欲地改变外形。它非常喜欢变成女人的样子,就像你的妻子这样啊,国王!”

三百年,她在沉默中独来独往。是孤独的力量,使这位隐士获得自由,可以按照心意变化形体。现在,这个妻子因为是一条蛇而必须去死,无论她是多么美丽温顺,无论她是多么纯真无辜,无论她曾怎样与我们同舟共济,也是同床异梦的敌人。她的外貌就是她的罪行,她的身份就是被处死的正义理由。不,位格应该降级为“它”,因为不配享有人的灵魂、情感和命运……我们的内心,从来没有从种族歧视和奴隶制中解脱出来。无论具有怎样的神通,只要非我族类,就是异端,杀无赦。

成为庸众,就拥有生存的安全性。成为标签意义的好人,就拥有更高的安全性,甚至是杀人的安全性。都说童话教给儿童真理和公义。我不这样认为,童话里教的谬行和不义不比前者少。无论是偷窃财产,或者宣泄坏情绪,都可以成为杀人的理由……被当作正面形象的主人公并未因此受到行为责惩,甚至道德声讨也没有。阿里巴巴拿到了山洞里的财富,那些匪徒不仅失去钱财,也失去了性命,被阿里巴巴的仆人用热油烫死在躲藏的罐子里。

原来,舆论和法律的高弹紧身衣,可以随物赋形,任意行动而不受限制。正义者越过常规,只要为了一个美好的结果,为了一个大同世界的幻境,可以毫不犹豫地消灭多少鲜活的肉体;正义的钟声有力,像机械臂力把坏人的头颅砸入隔水隔光的地狱,让他们不再享用下一个春天。是的,他们会杀人,就像运用刀叉那么优雅自如……也许正因此,他们才把自己定义为好人。

15

童话鲜艳如玫瑰,支撑花的茎,却密布棘刺。我们看到无畏到无耻的勇士,为了财富肆意杀戮;柔弱到懦弱的美人,委身于沿途的命运;愚顽到愚蠢的怪物,相信拿着誓言当戏言的情感骗子;万能到万恶的宝物,它的光芒下堆叠无数曾意欲攫取,却已属于尸体的手。有美,也有彻骨的寒意……欢迎来到童话的冰雪纪,领略凛冽的纯洁,领略复仇中致命的公正,简约的真理也不因其正义而减少粗暴。最有力的美,携带暴力,如同死神之吻让人彻底沉陷。

童话里为什么有大量不合逻辑和伦理的段落,大量含混乃至毁灭性的道德呢?童话常常来自民间,是由不识字的人创作和讲述,受限的教育程度使他们不受礼数和伦常的约禁。他们自身遭遇暴力和欺压,反过来,情节的解决手段也是以自己熟悉的方式。

没有一种文学体裁,像童话那样获得了为所欲为的豁免权。它可以获得物理世界失真的完美,也可以拥有极权的能量。

往往,儿童并未留意其中的残暴色彩。他们没有那么深重的道德,甚至连深重的同理心也不具備——那些需要足够的阅历才能养育出来。孩子会用小刀把蚯蚓碎尸万段,旋转螺丝钉那样旋下蜻蜓的头,用火点燃猫的尾巴……他们无动于衷,乐在其中。他们的身体没有那么多的疼,他们的情感没有足够的丰富,数年之后,他们才懂得什么叫以己推人和感同身受。童话让他们成长,他们也汲取着其中的残渣,尤其成为经典或准经典的作品。

经典,就无人质疑,就可以隐藏无数条魔鬼的遗嘱。也只有隐藏在童话里,隐藏在对儿童的教育里,它们才能在传承中,得到永生。

既有至美,也有对称的黑暗……但我们歌颂童话的完美就像歌颂皇帝的新装。我们没有勇气,揭穿裸体的真相。因为,皇帝会要了我们的命;或者因为,我们的羞耻会从麻木中苏醒——那也是一种会要命的理性。就让我们沉浸欢呼中,在彼此的噪声中淹没。我们宁可杀了那个多嘴的孩子,也不愿因此被证明懦弱。

胆怯和回避,导致我们被一直欺骗……被别人,被自己。乃至,终生。

16

童话有个特点。某个讲述者的故事,倾听者像鹦鹉学舌一样,向他人完整复述,一遍又一遍。或者就是主人公自己的遭遇,他无论沿途碰到谁,结果子的树、动物、过路的陌生人、神仙,他都重复着,不厌其烦,不落半个细节、一句对白。下一个段落简直就是上一个段落的回声,如一组镜像迷宫。

然而,这不就是我们这些健忘症患者每天所做的吗?我们并未从童话和历史中提炼经验、吸取教训。换件衣服就不相认。情形一致也不相认。无论情节和细节多么相像,我们不认识,固执地一再重复灾难……厚重的刃,犁出血槽,无数人死于同一把刀下。

童话的魔法,不仅指无中生有、滋生万物的宝贝,还有神奇的修复。被挖出的眼睛能够复明,肢体残疾可以痊愈,被损毁的世界也有壁虎尾巴一样灵活的再生功能。之所以健忘,是因为付出的代价不值得珍重,它们随时可以在魔杖下卷土重来。极权的童话不在意牺牲,极权的历史中不需要记忆。

童话可以隐喻历史,历史可以编撰童话。成人虽然离童话世界远去,但一直利用童话来抵达自己的愿望和目的。童话的遮羞布可以用来蒙住牺牲者的眼睛,不过,即使被直视也无妨,他们可以用童话的外衣把自己的残忍掩盖起来。无论多邪恶的目的,都可以在包装下纯真无辜。

魔鬼,可以在童话里借尸还魂。无论是德国的希特勒,还是柬埔寨的波尔布特,哪个不是说要带领人民,开始一场前往童话天堂的浩荡而伟大的行程?没有民主社会所必须的元素,没有法庭和准则,无论创造者还是传播者,都把自己放在唯我独尊的道德高地上,放在绝对而完美的童话理想境界上。杀伐无度,一个个躺下去的生命,让他们每每发现自己脚下的道德高地又往上长了那么一厘米。他们根据自己内心的嗜好,极其自我地构建起一个任意宣判的法庭。他们披着天使外衣,可以完成恶魔都难以完成的恶行,却以为能构筑起一个适合孩子的天堂。所有的暴君,都把自己看成最伟大的童话建筑师。

童话可以是一种致幻剂,它能够弯曲现实的弧度。把扇子看成孔雀、桌子看成犀牛只是初级的迷乱,然后,是彻底的颠覆:是真魔鬼可以任意指认谁是魔鬼;是你,自愿把毛骨悚然的世界认作金碧辉煌。

想想吧,《蓝胡子》的故事原型,是十五世纪的骑士吉尔斯·德·莱斯。他曾参加战斗,后来沉湎于娈童,诱拐、强奸并谋杀了至少几十名儿童。他承认“玩弄儿童,并从折磨和杀害他们的过程中获得纯粹的快感”。当他进入蓝胡子城堡,成为童话传说中的人物,鸡奸并杀害小男孩的恐怖行径,变成了一个男人因七个妻子难以克服的好奇心而将她们全部杀死的近于英勇的光荣事迹。

我们也许不能准确把握,一个故事对孩子会产生什么样的寓意,就像童话里的母亲可以奇怪地生下一口锅。然而仔细观察,就会发现……童话在现实中留下的,是一枚血拓印。不过,就像不追究好人的罪一样,我们也不追究童话的恶。孩子的无辜不容置疑,童话的纯真不可指摘。

17

2016年5月,我去墨尔本,住在郊外的朋友家。

气候舒适,自然风光也美,她家附近就有海鸥、鹦鹉、骨顶鸡等多种鸟类。朋友说,数年前,出门跑步还能碰见袋鼠。作为宜居城市,墨尔本特别适合我这种懒散者,拿散步当锻炼。只不过,这片移民新区都是面积辽阔的别墅,入住率不高;到晚上,到处充满那种富人区特有的黑暗。

有一天晚上,我去散步。想起白天和朋友聊天,她说我们都是童话的顺民,即使成年之后,具有了分析理性,再看童话,立即降为幼龄孩子的低智,固守当年的阅读体验,从不诘问。她的想法令我思考。也许童话提供了另一版本《皇帝的新装》,小孩子、大孩子、老孩子集体欢呼那种失真的完美……只有成长者,敢于说出其实从未伪装、几近裸體的真相。童话和现实映照,镜像相反……所以那个勇敢的揭露者,在童话里是孩子,在现实里是成人。

走着走着,我心生迷惑。有没有可能,是我们辜负了童话的古老智慧?它从一开始,就坦率得近乎冷酷地告诉孩子:好人未必就那么好,坏人也未必就那么坏。问题出在阅读者自身。每个人,都是自己意识的皇帝,甘愿被骗术围绕。也许,我们都是那个穿新装的皇帝,由于怯懦,努力说服自己,相信童话有如相信神话。我们沉湎于节日狂欢,忽略、拒绝和厌恶那个小男孩发出的噪音。

我不知不觉,走到一个陌生池塘,它被高高低低的苇叶围绕着。我感到的,是植物那种美好的清凉。索性坐到岸边,我看夜空,星宿满天,好像有场天上的暴风雪彻夜不息。蝎子座,扬起有毒的准备蜇死众神的尾鞭。我试图从密集的光斑中,辨认更多的星座。

几乎是直觉,我感到有什么在暗夜里向我靠近。对面的黑暗里似乎窸窣作响,极为轻微,若有若无。我警惕地盯着,一直盯着,对面什么也没有——只是黑暗。我变得不太肯定,怀疑一切只是我的敏感和错觉。

至少过了半分钟,或许更长时间,我惊觉,有一团黑暗是活的。水汽浩大,消弭着那种不属于人类甚至不像属于人间的禽兽气息。瞬间,我看到了它:黑暗里的那团浓黑和那点艳红。

黑天鹅。

那一刻,我分辨不出,是被席卷而来的美还是惊恐钉在原地。如同走在森林的寂静中,隐隐嗅到不安的气息,然后突然看到一张斑斓而生杀予夺的面孔。黑天鹅优雅,只是血喙,如同黑布托起的扁凿,如同刚刚行凶过后的滴血器械……它不动声色,向我靠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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