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独孤雪亭
无论古今,每个冤案昭雪的消息都令人欣慰。欣慰过后,那些制造了冤案悲剧的无良官员就得被追责。“杜绝冤假错案”早在夏商周时期就有了雏形,《尚书》更总结出司法官员绝不能犯的五种错,但这基本是靠官员自觉的。到了汉景帝时期,朝廷终于发布了重大意义的“平冤狱令”—老百姓只要对地方判决不服,可以向上级机关告,上告本身是无罪的。有官员反对,汉景帝就训诫官员:“怕老百姓告状?那你们就认真断案啊。”
从此开始,官员办错案都会被追责。汉昭帝年间的某大臣就因判错案被当街问斩,汉顺帝年间的一个太守也因错杀无辜而被逮捕,最终死在牢里。两汉的统治者大多对判错案很警觉,每隔几年就会进行大规模复查。东汉的邓太后还曾在洛阳监狱里一口气平反了三十多起冤狱,捎带着把洛阳县令法办了。
到了唐朝,追责更加严厉,还创立沿用了千年的复奏制度—地方死刑案要经过三次复核,京城死刑案要复查五次。可惜唐朝人喜欢看出身,晚唐名臣牛僧孺就叹息道:出身显贵的官员办了错案也只当“过失”处理了,出身寒门的官员出现了过失则经常被当错误严惩,错不错,关键看生得好不好!
相比唐朝,宋朝人的态度更值得点赞:追究责任不看出身,只看后果。宋仁宗年间,陇州(今属陕西宝鸡)乡民马文千被人诬告为土匪,与四个好友一起被捕,之后马文千惨遭严刑拷打,死在牢里,其他四位好友只好含泪画押招供,不久被执行死刑。谁知这边刚执行完死刑,那边就遭打脸:真凶落网了,怎么办?
依法办!整个陇州的司法系统被一锅端:陇州判官在内的五名直接办案人员全数被开除公职后发配到广东劳动改造,经办此案的狱卒官员全都被刺字、充军劳改。这几个官员受刑不久,正好赶上大赦天下,他们觉得马上要被宽恕了,很高兴。但宋仁宗早防着呢,提前下了圣旨:谁都能赦,但他们不能赦!既然他们判错案,就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到了明朝,朝廷对这种事更是容忍。朱元璋是穷苦人出身,最恨司法黑幕,尤其恨官员制造冤假错案。他在位时纠正过一起著名冤案:御史雷励办案糊涂,把一个无辜百姓流放了。朱元璋气得先把雷励流放,再把这事写到朝报上对全国宣传,从此确立了追责原则:谁办错了案,原样还到你身上!
在朱元璋执政的年代,这条原则确实执行得彻底。但朱元璋本人性格强硬,办案从严从速,就算是反贪也会闹出冤案。清官滕德懋就倒霉地卷入一起贪污案,最后被杀。虽然后来朱元璋得知冤情后火速追责,法办了一批办案人员,但一个无辜的好官救不回来了。
如此教训让朱棣痛定思痛,他在位时完善了五复奏制度:坚决依法办案,就算是皇帝,不经法律绝不能擅自判人死刑!他真的以身作则了:一次户部发生钱粮案,朱棣一怒就要处决嫌犯,谁知司法官员硬生生地顶回来—还没查明白,您怎么杀人?这一顶,朱棣就认了,非但没乱杀人,反而老老实实地认错,保证永不再犯。
慎杀只是其一,明朝对官员追责依然不放松,一旦出现错案,官员被流放充军是轻,出了命案,更是谁说情都不行。永乐二十一年,御史王愈误判四人死刑,结果不但包括王愈在内的主审官员全被追责为死刑,其家产更是全部赔给了受害者。这个案子一度成了明朝追责量刑的标杆。
除了追责,明朝的案件复核制度也更加成熟。明英宗经历了人生大波折后,创立了朝审制度,每年秋天復核案卷,发现问题就平反,发现官员渎职就追责。隆庆年间的一次朝审查出一个问题案件,涉案官员当时已经八十多岁,退休在家,但他最后还是被充军了—退休你也跑不了!
清朝基本继承了明朝的司法制度,但在官员追责方面相对尺度宽松。手腕最狠的雍正当政时,发生了著名的麻城(今属湖北黄冈)涂氏杀妻案:无辜乡民涂如松被县令屈打成招,险些做了冤死鬼。事后虽然得以昭雪,但涂氏只是被无罪释放,没有像宋朝冤案当事人那样拿到国家赔偿。更气人的是,差点儿冤死人的那个县令却逍遥高升而去;其背后的靠山湖广总督非但没有被问责,还高升了大学士。
清朝所有大案里官员追责力度最大的一次是同治年间的杨乃武小白菜案,案件真相大白后,浙江一百多名官吏被追责,巡抚、杭州知府和宁波知府革职,还有多地涉案知县被革职查办。可惜慈禧太后虽然追责了,但涉案官员中官职最大的浙江巡抚没过几年又高调复出。如此朝廷,怎能令民众信服?
虽然有这样的黑幕,但值得称道的是清朝的死刑复核制度:不仅有朝审和秋审,死刑案件审核之严格细化堪称历代之最,因此虽然冤案很多、司法黑幕也不少,但是相关的冤者大多都能幸运活命。正是这个好制度在清朝近三百年里救了不少无辜者,到了民国年间还有很多司法人士疾呼,要学习清代秋审的优点。
古人用一个个案例向后人展示了审案中追责的重要性,这不仅对审案官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是对生命本身的尊重。只有这样,才能更有效地杜绝冤假错案,给百姓创造更优质的生活环境。
编 辑/安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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