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周丝离
林达的皮鞋开胶了,街口正好有个鞋匠。
林达坐在小马扎上,看着明晃晃的太阳,犯了烟瘾,于是趿拉着修鞋大爷的水红拖鞋,去小铺子买烟,却横冲直撞地飞来一辆快递公司的摩托车,林达的胳膊上被划了一道口子,疼得他龇牙咧嘴。
摩托车一溜烟儿不见了,林达低头,见地上躺着一个刚被甩下来的快递邮包。疼痛和愤恨,使林达捡起邮包,随手扔进了垃圾桶。走了几步,他又把邮包从垃圾桶里翻出来。
包裹上写着详细地址:洛阳路22号,利华小区……
刚好就是前面那个斑驳的老楼。林达吸口烟,吐了一个烟圈。看着干巴老头正对着自己的皮鞋敲敲打打。反正闲着,不如送过去,万一是急件呢?
林达去了利华小区,气喘吁吁地上了7楼702。他敲了半天门,没人应,门却自己开了。林达闪身进去,客厅的沙发上,躺着一个穿紫色性感吊带睡裙的年轻女人,屋里乱得没处下脚,一股刺鼻的味道迎面扑来。
下一秒,林达尖叫着,一脚跳出门外。一大片血红色,顺着女人的手腕,触目惊心地铺满了粉色沙发。
林达吓傻了,站在门口直转圈,最终哆嗦着掏出手机来,不知道是拨110,还是120。
120来了,他背着女人跌跌撞撞地下楼。挂号交钱,林达在医院里忙得上蹿下跳。终于忙完了,他瘫倒在椅子上,酸软得像颗过了水的白菜。
可是医院说,人是抢救过来了,不过孩子没保住。林达立在原地,盯着自己脚上那双丑陋的水红拖鞋,发着呆。
这是一个多么奇怪而混乱的下午,他只是去修鞋,却被人撞,无意捡到一个邮包,莫明其妙地送去,却救了一个自杀的女人,自杀的女人怀了孩子。
忽然一个念头从林达的脑子里急急地跳出来:孩子?那孩子是谁的?
天黑了,林达才去街口取鞋,可是干巴老头早就收摊了。他又趿拉着水红拖鞋回饭馆,林达是鸿升饭馆的大厨,一声招呼都不打,就失踪了一下午,老板陈大志非杀了他不可。
果然他前脚进厨房,陈大志后脚就跟进来,一抬手抄起一只碗,差点砸烂了林达的脑袋。陈大志扯着嗓子大骂:“你还想不想干了,不想干跟老子说一声,立马滚蛋!”
林达也想滚蛋,可是他小时候得了小儿麻痹,治得不彻底,走路一瘸一拐,出了鸿升饭馆,谁会立马收个瘸子当大厨。
林达跟往日一样,窝窝囊囊,受了气也不吭声,洗了手,然后去炒菜。
炒菜也挡不住他心猿意马,下午时,那个女人饱满的身体,伏在他背上一飘一荡,他就浑身胀得特别难受。
林达29岁了,还没尝过女人的滋味。伙计们吹牛,自己在床上多有本事时,他就躲到一边去,一声不吭。
后来的几天,林达总窝在厨房里不出来,背着老板和伙计,偷偷地慢火熬老母鸡汤。
秦月特别爱喝他熬的汤。
秦月就是林达那天救过的女人。从医院出来,林达一有空,就拎着老母鸡汤往利华小区跑。
死过一次的女人,往往特别看得开。秦月就是这样想的,与其凄凉得无人照顾,还不如跟一个心甘情愿对自己好的男人,即使这个男人看上去实在不怎么样,腿有点瘸,不好看,没钱,也没什么前途,不过她不在乎。
林达滚烫火热的手被秦月拉着,听她倾诉着。她指着墙上的照片说,那是她男朋友,她从小命苦,没父没母,他是个流氓,骗了她的第一次后,她就跟他了。
两个人租了房子,一起在这个城市打拼,可他整天做些鸡鸣狗盗的事。一个月前,男友偷光缆被判了刑。她却发现自己怀孕了,走投无路,就想到了死。
秦月摸着自己手腕上留下的疤,朝林达笑笑:“既然没死成,那么索性就好好活着。”
这天夜里,吃完饭,林达没有走,他有点紧张,同时心里骂陈大志,这么好的女人他也骗,他真是个畜生啊,猪狗不如。
对,陈大志就是秦月那个男朋友。
林达怎么会不知道秦月在撒谎呢?但是他不揭破。事实上,林达救秦月那天,他就看到了墙上的照片,一眼认出那个男人就是陈大志。
林达一边亲吻秦月的身体,一边觉得这个女人很好笑。
明明白天的时候,陈大志还把一盘子滚烫的辣炒蚬子泼到自己身上,把他骂得狗血喷头。陈大志一向对他趾高气扬,气不顺了,就找茬儿,有事没事教训他一顿。猪狗不如的陈大志,怎么会一个月前就进监狱了呢?
林达再笨,也能猜出秦月和陈大志的烂俗故事。
不过是男欢女爱,男盗女娼。陈大志有家有老婆,却耐不住寂寞,于是出了轨,有了小三,跟秦月在外面偷情,秦月怀了孩子,他却溜了。
林达在心里一边替秦月不值,一边骂陈大志是畜生,不过,睡着陈大志曾经睡过的女人,林达心底还是有点暗爽,有点解恨。
向来,他在任何人面前,都是软弱卑微,老实,空乏,苍白,即使想报仇也从不敢付诸行动。
这些年,谁给过他一点浅薄的尊严和爱呢?没有,一个人都没有,除了秦月。
他在秦月身上,看到了星星点点、微凸微凹隐现而来的爱意。那些爱意,让林达从黑暗的长长的人生隧道里,忽然看到了一丝微弱的光亮。
林达承认,之前跟秦月上床,心理是有一些阴暗的。
他睡了陈大志过了气的女人,就觉得自己报了仇。
可是,他没想到,他对秦月越好,秦月就对他越好,和秦月在一起越久,自己就越在乎这个女人。
他29岁了,有一点瘸,一辈子都只能赚点小钱糊口,正常女人怎么可能嫁给他?
可是,秦月那么漂亮,却不嫌弃他,愿意跟他在一起,甚至还谈到了结婚。
结婚这个词,特别具有震撼力,它蛊惑了林达多年以来干涸的心。他舔了舔嘴唇,心里突然产生了一个邪恶的念头。
夜里,林达站在饭馆的保险柜前,决定干好这一票。
保险柜里有15万块钱,饭馆要装修,是明天准备给装修公司的。白天时,林达看到陈大志放进去的,有了这15万,他就能和秦月结婚了,想去哪儿都行。
林达砸开了保险柜,取出钱,然后装进一个面粉口袋里,可是身后忽然人影一闪,跳出来的居然是陈大志。
他慌了,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忽然莫明其妙地,就抄起了手边的炒菜大勺,朝着陈大志用力地砸下去,一下,两下,三下……
林达拎着钱,一瘸一拐,趁着夜色苍茫,一路狂奔。
他杀了人,他傻了,他的身体抖成沉重的一团,脑子里唯一接收到的信息就是,逃,带着秦月一起逃!
昼伏夜出,苟且安活,犹疑和惶恐被无数倍拼命放大,林达带着秦月,开始了他们没日没夜的逃亡之路。
他们住黑旅店坐黑车,食不果腹到处逃窜。从一个城市到另外一个城市。哪里都不安全,哪里都可能是忽然锒铛入狱的爆点。然而,他们都不怕,甚至心里还潜藏着一丝扭曲而疯狂的窃喜。
即使住在短暂歇脚的小旅馆,他们也会没完没了地取钱买东西。他们之前都是小人物,有了15万垫底,忽然就格外浅薄地沸腾了。
终于他们逃累了,于是住了下来。
林达点着烟,说明天他要去洗个澡剪个头。
秦月吃着巧克力,说明天她也要去买点乳液,她带的东西,就剩下巧克力了。
可是,他们还有明天吗?
即使想破脑袋,林达也不会想到,第二天,秦月就死了。
更讓林达想不到的是,秦月死于那一大盒巧克力,那盒巧克力,装在不久前林达亲自送去的那个邮包里。
巧克力是秦月和陈大志好时,他从淘宝上订购的。
可是,谁都不会想到,他居然在里面投了毒,然后又再次包装好邮寄给秦月。
因为怀了孕的秦月口口声声说,不离婚就杀了他全家。他当了真,于是要毁掉这个女人。
一个月后,有人看了通缉令,报了警。
被警察抓捕前,林达在一个他连名都叫不出来的城市,衣衫褴褛,却穿着一双不知从哪里捡来的水红拖鞋,在大街上,一瘸一拐地逃,像一场闹剧,更像一场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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