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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故事三则

时间:2024-05-04

文子牛

一、最初的记忆

走过漫漫人生路的老年人,愿意回溯,这也是步入老年后的一种精神需求。我回溯孩童时期最初的记忆,那些受到爱抚、惊恐或是感到奇异的景物、事件,多是朦胧、零星、片断的,而最清晰最完整的一项记忆却是恨,那便是芦警尉欺负我们家的事。

先说说我小时候的家。

我一九三三年出生于吉林省长春市,即伪满洲帝国首都“新京特别市”。南北走向的伊通河穿过半个城,河东一带叫二道河子,相对于河西的“城里”来说,这儿也叫城外,在成立“特别市”时划为和顺区,是城乡结合部的贫民集居区,除了和顺警察署一幢小二层楼之外,再没有楼房。这里兴旺起来是在重修吉林大马路以后的事,当时还是一片荒凉。在通往吉林的大路边上,和顺八条道南,有个开张不久的小旅店——德顺店,这就是我的家。

我父亲患气管破裂症,俗话叫“伤力”,稍一不慎就咳血,干不了重活,加上在这穷地方租人家的房子开个小店也养不了五口之家,因此父亲投靠一位在城里西四道街开“官司店”的朋友,为其当管账先生,既能养病又带出一张嘴。

怎么叫“官司店”呢?是因为店主人与律师有交往,可以为前来“首都”诉讼的人“掏掏耳朵”出出主意,并为律师“揽活”做中介,是外地来打官司的人乐于投宿之处,因此人称“官司店”。这条街上一连好几家这样的旅馆,于是人们又把西四道街叫官司店街。

而我家这个德顺店,就由我母亲谷佟氏带着我的两个哥哥和我在这撑持着。大哥长我十岁,在我四五岁的时候,他就俨然是个“小大人”了,二哥长我七岁,个头高又壮实,他们俩边上学边里里外外地帮助母亲做活。

那时,日伪为巩固伪满洲国的殖民统治,不断地搞“治安整肃”,对旅店业“特殊监管”,每天都要填写警察署发的“店簿”,对旅客的姓名、年龄、职业、外貌特征、入住和离店时间以及从何处来往何处去都要进行详细登记。这件事由我大哥来做。不论暴风骤雨、风雪严寒,每天晚上九点以前要把填写完的店簿送到派出所“登录”,之后就不准再招客了。送店簿这是我二哥的活。开始,派出所嫌他是小孩,不收,后经我母亲的打点、通融,说明家里没有男掌柜又雇不起伙计,这才认可“德顺店家的二小子”。

我母亲是旗人,辽南破落的满族大户佟氏家族的后代,外祖父死得早,从小跟随外祖母种地、给人帮工,还讨过饭,吃苦耐劳,体格健壮,缠足“后放脚”,炕上的活儿,如搓麻绳纳鞋底儿裁缝衣服,地下的活儿,如打柴赶车养牲口,全行,遇事有主张,男子性格,虽然是文盲却能说会道。解放以后在五十五岁那年扫盲,竟能看报、写信,还起了个属于自己的名字叫佟莲训,那是后话了。

再说我“最初的记忆”。

那是一九三七年的夏季。一天上午,滂沱大雨下个不停,二道河子地势低洼,街路上积水已没脚脖深,母亲和几个店客正忙着在门前叠小坝,以免倒灌。这时,和顺警察署的芦警尉芦玉贵,穿着警用雨斗篷湿淋淋地闯了进来:

“掌柜的呢?你把车上这个人给我收下!”

说着,用手一指门外那辆用人拉的、街町会清扫班收垃圾的“卫生车”。只见车上仰面朝天躺着一个男人,被瓢泼大雨浇着却纹丝不动。

那年月,街上常有病死的、冻饿死的、抽大烟扎吗啡瘾发而死的,人称“路倒”。上边有令,哪个地段发现“路倒”,哪个地段的警察就要负责“抓官差”将其送坟地埋葬。而对尚有一口气的,警察就塞给旅店收下,活过来算是命大,死了就由店家发送。一来,店里死了人不吉利,谁愿意住刚死过人的店?二来,得搭上一口棺材钱发送出去,因此开旅店的都怕摊上这种倒霉事。

“哟,芦警尉来了,看把您浇的,先擦把脸,有话到里屋说。”母亲赔着笑脸递过一块干毛巾。

芦警尉一扬手把毛巾打掉地上:“没工夫跟你扯闲白,快把人抬进来!”

“芦长官,不是我没善心,我这穷小店你也不是不知道,连忙活几张嘴都难呐,再说,都是筒子屋大炕,连个单间也没有,把他放哪儿啊?您就高抬贵手……”

“这大雨天,赶到你家门口了,谁让你是开店的?我就认准你这儿了。”

“芦长官,咱们低头不见抬头见,是老熟人了,有什么打点不到的请您原谅,等我这小店缓过这口气儿一定登门道谢,今天您就高高手……”

芦警尉吆喝店客:“过来过来,去把那人给我背进来!”

母亲急了,横眉立目:“谁敢?!”店客一动不动。

芦警尉火了,刷地把雨斗篷甩掉,“啪”地给我母亲一个大嘴巴。我一下蹿到母亲身前大喊一声:“你打人!”芦警尉又冲着店客,凶巴巴地说:“不听我的,是不?你们跟店家一个鼻孔出气!好,今儿个老子就当一回收尸的,我背!”

嘴上说他背,一转身就拽住人称张大哥的张国范往外推:“去,给我背进来!”张国范膀大腰圆他哪推得动啊,趁势张国范就像座塔似的堵住了门,瞪起大眼睛说:“这店不是俺开的,让不让他住得听掌柜的发话!”店客们你一言我一语,有呛他的,有哄他的,有敲边鼓的,他吼也没用,就僵住了。

刚才他说的“收尸”点醒了母亲。母亲贴近我耳朵说了几句话,我心领神会,麻利地从后门跑出去了。

一会儿,道北斜对门大生医院的刘大夫刘子扬撑把伞来了。刘子扬在东北军当军医时与我父亲相识,东北沦陷后退役个人开诊所,在当地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他进门先用日语向芦警尉说声“坤尼其畦”(日语“日安”),然后打圆场说:

“芦警尉这是公务,咱当国民的理应执行;弟妹在这穷地界开小店也不容易,是有难处,但再难也得以公事为重啊。我看这样吧,我给这病人检查一下,若不是传染病就收下,若是传染病,芦警尉自然会送到防疫所去。”

芦警尉给了刘大夫面子。店客们打着伞簇拥刘大夫走向车前。淋得像水鸭子似的拉车人,两手一松,咕咚一声车辕子朝上车后梢就落地了,芦警尉狠狠踢拉车人一脚:“你他妈的也跟我找别扭!”

刘大夫给那死尸试试鼻息,看看瞳孔,说:“芦警尉,这是个死人啊!”

芦警尉:“拉来的时候是活着的呀!”

刘大夫:“不对吧,我看这人可死的有时辰了。”

这时,我母亲说话了:“姓芦的,这街面上是有规矩的,活的应救,死的该埋,开店不能收死人,我这德顺店也不是乱葬岗子,你把个‘路倒给我送来,这不能不让我往别处想,过去有什么得罪的事,总有机会把人情递过去,何苦欺负我这女流之辈?”显然话里有话,谁都听得出来。

芦警尉气急败坏地说:“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披上斗篷骂骂咧咧地走了。

母亲把刘大夫让到屋里:“老刘大哥,今天这事多亏您帮忙,真不知怎么感谢才好。”

“别说客气话,对门住着,有事你尽管说。”刘大夫又指着我说:“这三胖真聪明,几句话就让

我听明白了。”

“老刘大哥,这事太让人憋气了。”

“今儿个那‘路倒就是没咽气,我也得说是传染病。唉,弟妹呀,心大点儿,别憋气,对这帮‘腿子真是敬不起躲不起惹不起,就得忍啊。”

那年月,人们把伪警察叫警察狗子或狗腿子,简称“腿子”。母亲说:“大哥,你不知道啊,这芦玉贵不是一般的‘腿子,是纯牌的汉奸。他原来在我表哥张团长手下当差,‘九·一八那年,他最先投靠日本人,我表哥得罪过他,这是来报复啊。”

刘子扬不想听别人家的是是非非,说几句安慰话就告辞了。

那时,我还不懂什么是汉奸,但我知道芦警尉就是汉奸,我恨芦警尉,我恨汉奸。

二、母亲的功劳

我父亲和我母亲是过了一辈子吵了一辈子,隔三差五就要吵一架,日子多了不吵,似乎生活中缺少点什么,这丝毫不影响他们互相疼爱。

有意思的是,每次吵架吵到最后往往对争执的缘由忽略不计,却没完没了地争吵到底是谁对这个家的功劳大。他们各说各的理,而我们哥几个背后平心而论,还是母亲的功劳大。

就说这德顺店吧,从开业到关张,在近八年期间,除了那些女人无法上台面的“大事”由父亲去办以外,真正主事的,是人称“女掌柜”的谷佟氏,父亲后几年虽然不再给“官司店”管账,回到家里,也是以养病为主。这样,“主持工作”的母亲就很有几桩“优胜纪略”可以向人夸耀,比如前面说的“智斗芦警尉”。

母亲的刚烈、聪敏和悟性大概是天赋,她虽然是连自己的名字也没有的“妇道人”,却遇到多大的难事也没有胆怯过畏缩过,她虽然没有文化,却十分通晓事理,再复杂的事情只要有人点化,也一点就透。

德顺店前几年生意萧条只能维持度命,自从二道河子修成了通往吉林市的大马路之后,日渐兴旺。我家租的这正偏屋共二十一间房子,是青砖挂面,其他三面墙都是土坯的“一面青”,又是举架矮的平房,在附近几家砖瓦结构起脊房子的旅店,都重新间壁、修缮,升级为旅馆了,我家仍然是只能招徕底层旅客的小店,虽然宿费便宜,但按现在酒店管理的话说却“入住率”高啊。

这房子当初是包租,一包十年,因为当时此地偏僻荒凉,加上契约规定每年抹墙之类的维护由租者负责,所以租金很贱。到了一九四零年,这一地带有了城市的模样,人气也旺起来,房地产大增值,房东陈化民感到这房子租得吃亏了,硬是撵我们搬家。

这个刚发家的小财主靠着认识几个军警,他违约却还动横的,涨租金不行,缓期也不行。我家凭契约坚持不搬,他就起诉了,这场官司一打就是三年半。父亲身体不支只能在背后谋划支招儿,而且德顺店店主是谷佟氏,法院庭审时被告当事人自然是母亲,即使父亲有时陪去也是旁听。农民出身又没文化的妇女,见这阵势确实有点发蒙,但她见官不惧,从容应对。

当初签订包租契约时两家各找一位保人,契约一式四份由双方当事人和保人各执一份。陈化民听说我家那位保人已无下落,便串通他的保人伪造了假契约,改了租赁年限,还加了“租金另议”等字样,反而说我家这份是假的,如果我家不能举证就要败诉。经多方打听才知道,我家那位保人是在几年前迁居到黑龙江省望奎县了,母亲便只身一人,在严寒的三九天,一路坐火车、马车、爬犁加步行,冒着北风烟雪,一路走一路问,终于在开庭前把保人接来,出席庭审,出示契约,当庭作证。

原告伪证,本来可以判决了,但对方“使了钱”,判了个退回调停庭“发还更审”。陈化民扬言:“这官司再从头打下去,德顺店那点家底儿就折腾光了。”母亲咽不下这口气,用心向人讨教,反其道而行,以私刻我家保人名章伪造文书触犯刑法为由,作为原告在刑庭起诉,告他密谋伪证。按那时程序法的规定,同一案件既涉刑事又涉民事的要先审刑事,这样,陈家就处于被动地位。

又有人出主意:这场官司要想打赢,必须请位著名的律师。听说奉天市(现沈阳)的冯广谦大律师,曾在新京高等法院当过刑庭庭长,名气大,交际广,但是,似这样标的额小的案子人家是不接的。母亲便带着厚礼去奉天市,转弯抹角打听着冯家,从早到晚候着,终得一见。母亲将来龙去脉说得有理有据,哭诉:“这场官司若是打输了,我们全家就没了落脚之地啊……”出了大价钱的代理费,真的就聘来冯大律师做代理人。

这场官司以我家胜诉告终。

可是,三年半下来,没有赢家。我家开店挣几个钱大半花在打官司上了,陈家显然比我们花费更多,两家都醒悟了得不偿失。在胜败已成定局、最终判决之前,经人说和两家就有了善意接触,判决那天,父亲母亲是和陈家夫妇坐一辆马车回来的,一路上唠起这场伤心的官司,互相都“悔不当初”。

不久,德顺店关张,我家主动提前两年多把房子退还给陈家,并多补交了租金。陈家对这宽宏大度十分感激,找几位与双方投缘的好友,在城里二马路鹿鸣春饭店像模像样地请了一堂客。父母亲把我也带去“见世面”,席间母亲的一句话我至今不忘:“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嘛。”

母亲主张积德行善。不迷信鬼神,却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待人真诚、宽厚,见不得别人受苦受难。一次,有位操山东口音的妇女抱着个患天花的婴儿来住店,是因为欠店钱和孩子得传染病,被原住的小店撵出来的,走投无路,央求母亲让她住下,说已经给她男人捎信了,等其从山里伐木回来一定还钱。母亲对这娘俩供住供吃一个多月,分文未取。但不承想,她们刚走,我一周岁的弟弟天花病发作了,终于落下麻子。为这事,母亲不知流了多少次眼泪,反反复复地说:“我糊涂啊,怎不把孩子隔离开?”但又说:“我不悔,我救了那娘俩呀。”

抓“浮浪”,也就是抓劳工,我家这个住底层百姓的小店是重点。伪满时被抓去当劳工是九死一生啊。警察多是夜间以查店为名来抓劳工,每次,母亲都大声答应着,却借口等着穿衣服、找钥匙,故意拖延时间才开门,让人把青壮年店客招呼起来从后院跑掉,店房只剩几个老弱店客,气得日本警察说我母亲“良心的坏了”。为这事她被罚过跪,还有一次被带到警察署审问,拘留了一天一夜,险些吊销营业执照。

如今想起“男主外女主内”之类的老话,把对生计的承载和治家之功全归于男性,实在是传统的偏见,其实,未必家家如此。

母亲究竟有哪些优秀的品质?潜移默化地给了我多少精神乳汁?从未认真思量过,不过,每当亲友闲聊,说我的秉性随我母亲时,我却从内心乐于接受这褒扬。

对于母亲是怎样以她的慈爱,呵护我最初人生旅程的,我并不怎么自觉。但是,当我长大成人遭遇厄运之时,母亲以她坚毅、豁达的胸怀,朴素、直白的俗语,默然、倾力的关爱,鼓励我勇对人生逆境,将她的爱怜与祝福转化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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