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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骨

时间:2024-05-04

鹿屿森

简介:魔尊身份有何用,他遵守不了诺言,连心爱之人都保护不了,不如舍了那些前程过往,连同自己一起埋葬,于地下安眠。

1

“看,老沈家那疯丫头又发疯了!”

“鱼,鱼,别偷我家的鱼,你这个怪物!”

在路人的围观下,同村丁家的二柱扛着锄头追了我整整半个村。我握着还活泛着的鱼,边跑边回头对他做鬼脸:“不就拿你一條鱼吗?看你这小气劲儿!”

“你是拿一条鱼吗?”二柱骂骂咧咧的声音越来越远,隐约带着哭腔,“你生生咬死我家多少条鱼了?沈双七,你这个怪物,妖胎……”

我靠墙不满地嘟嘴,确认把他甩开后,才另外绕开路回到了自己家的茅屋。

我下意识地把鱼拿到嘴边,鱼鲜混着水草的湿气传入鼻腔,摆动的尾鳍扫了我满脸水。我迅速把鱼扔到一旁的砧板上,三两下将它敲晕、放血、刮鳞、切段,往刚从屋内走出来的少女面前一端,道:“独门秘制鲜鱼片,不尝尝吗?”

“拿远一点儿,锦绿体弱,沾不得荤腥。”

还没等我碰到对方,我的腰就被一柄剑鞘隔住了。来人手持长剑,腰间扎着整齐的银灰色纹带,愈加衬得身条周正,俊朗的眉宇间积着压迫之气。我抬头时对上他淡淡的、不耐烦的眼神,嘴角不禁一抖。

真俊,真好看。

别说我没出息,山野村姑没见过什么世面,这么近的距离,换成谁都没出息。

“别这么凶啊。”少女轻巧地移开剑柄,娉娉婷婷地走到我跟前,礼貌性地掩住鼻子轻闻了一下,温婉地笑道,“谢谢你呀七七,我跟澄哥哥要去山上采草药,这鱼看着挺新鲜的,等晚饭时我们再一起吃吧。”

我讪讪地放下手,也对,京城里娇生惯养的大小姐,怎会吃得惯生冷。

这个灵秀动人的大小姐是当朝安德侯的独生女,名唤宋锦绿。她打小师从太医院院判吴修,是他唯一的嫡传弟子,平日得空时会身体力行地跑到各地求寻珍贵药草。她是几日前才到百望山的,听闻百望山珍稀药材、灵禽走兽众多,便想前来寻就,因此下榻至我山下村,机缘巧合成了我家的房客。

一起来的美男子叫宋澄,听大小姐说,宋澄是她的护卫,跟来保护她安全的。她没多说别的,但就我看,他俩的关系也不太像是简单的小姐和护卫。

两人走后,风卷着几片摇曳的树叶,簌簌落在砧板上。

我对着那堆掺杂血丝的鲜鱼片默默地看了会儿,直接用手抓着吃了起来,脑海里却莫名闪过宋澄淡淡的、厌恶的眼神和二柱撕心裂肺的辱骂——怪物!妖胎!

手中咬了一半的鲜鱼“吧嗒”一声掉在了地上。

舌尖还残存着血腥和鲜味,我下意识地舔了舔嘴角,没来由地心酸。也怪不得二柱骂我,全村上下都在背地里议论我,虽然他们不明说,但我知道。有时候甚至连我自己都搞不懂,为什么我从小就对一些掺杂生血的东西感兴趣——比如二柱家的鱼,甚至是新鲜的畜肉,都比做熟的食物更对我的口味。

听人说我出生前异象丛生,我娘难产去世,生我花了整整五个时辰。

适时屋外乍现大片血色红光,俗话说得好,血光引灾,是大不吉。何况我长到快满十八岁,着实跟村里其他姑娘有些不同,瘦弱纤细却力大如牛,喜好生冷却从不生病。

要不是有接生婆证明我的确是从我娘肚子里出来的,我大概早就被当成妖邪处理了。

2

我还是把剩下的大半条鱼炖了。

大小姐和护卫没按时回来,我坐在饭桌前等得快睡着了,大小姐才趔趄着跨进门槛,脸上依稀有泪痕,素白干净的裙裾也变得脏兮兮的,她的声音急促:“七七,你快,快去帮帮澄哥哥。”她焦急地喘着气,看起来像是跑了很久,“他受伤了!”

听大小姐说,他们上山没多久,宋澄就不小心踩到了捕兽夹,整条腿都动弹不得,轻轻一碰还会流很多血。

等我顺着大小姐沿路做的标记找到宋澄时,恰好听见他藏在风里的细微呻吟声。

“喂!”我眯了眯眼,试探性地喊了一声。

“锦绿没事吧?”

这种时候还在担心他家的大小姐,我挺感动的:“放心吧,在家吃鱼呢!”

“……过来,”他大概是认出了我,叹了口气,“我动不了了。”

我强忍住想笑话他的冲动,抿着嘴拿出事先准备的工具,麻利地撬开夹子,安慰道:“没事,没事啊。山上的捕兽夹都设得很鸡贼,你亏在经验不足。”

宋澄疼得“嘶”了一声。我又补充道:“这种夹子很特殊,不借助工具是挣脱不开的,而且越挣脱,受伤会越严重。”

我把放在一边的灯笼提过来,发现他整条右小腿都被鲜血染红了。

我认命地翻了翻眼睛,把灯笼硬塞到他手里,拍拍膝盖,手往背上一指:“上来吧。”

宋澄很明显地愣了下:“干什么?”

“你觉得你现在这样,还能下山吗?”

灯笼微弱的光芒映在宋澄完美的侧脸上,他嘴角扬了扬,又露出了先前那种淡漠而嘲讽的表情,即使没说话也让我瞬间悟到了他的意思。

“你别小看我,我力气可能比你还大。”我有点儿绝望,“不信你上来试试。”

虽然我算不得窈窕,但让一个少女承认自己力气比男人大,还真是挺让人绝望的。起初宋澄不信,直到我无奈之下徒手劈断了旁边一棵树的枝干,他才瞪大了眼,拖着那条受伤的腿,不情不愿地攀上我的肩膀。

少年身上带着清甜的香草味,温热的呼吸绕在我的脖颈间,一时间让我慌了神。

我眨眨眼,思绪混乱地没话找话:“那个,你鼻子长得特别好看,有没有人和你说过?”

“……小村姑,你别瞎想些有的没的。”宋澄用胳膊勒紧了我的脖子,失血造成的虚弱让他的威胁没有任何震慑力,“快点儿下山,不然锦绿要担心了。”

“你喜欢你家小姐啊?”

他被噎了一下,没吱声。

我终于忍不住发出了埋在心底已久的疑问:“你真的只是她的护卫吗?”

宋澄还是不说话,在我以为他不会回答我时,他又重新开了口:“在我最孤立无助的时候,是锦绿救了我,把我带回了安德侯府。”他轻咳一声,自言自语似的喃喃道,“我会永远保护她,用我的生命守护她。”

3

宋澄受得是皮外伤,包扎完也就没大碍了,只需要静养。

大小姐采药的兴致未减,不愿待在家,宋澄腿脚又不灵便,再上山时我只能求丁二柱带着人随行保护。起初宋澄不同意,他质疑二柱那群人能不能保护好大小姐,后来在我淡定地解释他们中任何一个人都比他进山的经验丰富时,宋澄重重地白了我一眼,才松口。

我在铜镜的倒影里瞧了瞧自己额角的瘀青,万分憋闷。

那是二柱临走时趁我不注意扔石头砸的,幸亏没砸伤我这张闭月羞花的脸,这孙子!

被迫躺在床上养腿的宋澄听我极其不满地嘟囔半晌后,忍不住了:“喂,他们为什么叫你怪物?”

“啊?”

“为什么叫你怪物?”宋澄歪了一下头,又重复了一遍。

“因为我不正常呗。”我不耐烦地摆摆手,表示我不是没听清,只是不太想回答,“你也感受到了,我力大如牛啊,我还有尖牙呢。”我咧着嘴,张牙舞爪地故意往宋澄跟前凑,“你看看,尖不尖,保不齐哪天我还能吃人!”

宋澄居然“扑哧”一声笑了,伸手把我的脸推远:“被叫怪物也没什么了不起,我也被叫过。”

“啊?”

“你是烏鸦吗?”宋澄隐去笑意,抱臂看向我,话里听不出情绪,“锦绿刚把我带回安德侯府时,别人也这么叫我。”

宋澄说,那是半年多前的严冬,去帝华山寻药的大小姐将他从厚厚的雪堆里刨了出来。

宋澄被当作怪物的原因也很简单,层层交叠的积雪,不知被埋了多长时间的人却仍有微弱的余脉。大小姐将他带回府悉心照料,神奇的是没多久人就醒了,还能挑能打,能文能武,除了不记得任何人事。

“所以你是失忆了?”我有点儿惊讶。

“算是吧。”宋澄挪了一下他受伤的腿,皱眉轻声道,“无妨,我是谁,我为什么会在那里,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但若不是锦绿,我可能永远不会再醒来。”

说到底宋澄比我好命,即便同样被当成怪物,他至少还有大小姐聊以慰藉,而我身边只有丁二柱这厮——额角又开始疼了,果然有对比才能出真知。我突然不平衡起来,恶毒地期盼着二柱一不注意也踩上捕兽夹。

等一下,捕兽夹?

我赫然想起夹伤宋澄的那个,那晚解救了宋澄的腿后,我鬼使神差地把那只捕兽夹也一并带了回来。让我觉得奇怪的是,除了宋澄的血,夹子上还有一片奇怪的血迹。或许是某个中招又挣脱了的山兽留下的,可凭我的经验都没能辨别出来。

尤其是那血的味道,新鲜而特别,带着一股令人上瘾的甜香。

我“腾”地从床边站起身,吓了宋澄一跳:“你干吗?”

“我上山看看。”我快步走出屋门,回头看了宋澄一眼,“这不是怕你信不过二柱他们嘛,你好好养伤,我去帮你保护大小姐。”

对,没错,我骗了宋澄。

那个捕兽夹还是让我有些在意,虽然我从前就经常听村民们口口相传,山路走多了,总会遇上些神奇古怪的事,但若是真的让我相信……等我从这些乱七八糟的遐想里回过神时,已经又走到了宋澄被夹腿的地方。

那后面是一大片梧桐树林,七月的梧桐正生得郁郁葱葱。

一阵风吹来,把正愣在原地出神的我拦腰一撞,撞得我后背生疼。我心有余悸地吐了吐气,那团看不见的气流把我死死地钉在梧桐树干上,让我动弹不得。接着我听见身后传来了笑声:“我猜得没错,你果然找过来了。”

4

我又闻到了那股奇怪而新鲜的血液气味,当来人离我越来越近时。

那是个长得十分俏丽的男人——虽然我觉得这么形容有点儿怪,但我无法昧着良心用英俊来形容他。跟宋澄一身的笔挺浩然完全不同,他穿了件柔软的月白色袍子,长发松松地散在肩膀上,眉心点着朱砂记,笑起来的模样竟比女人还妩媚几分。

“我琢磨着……”我对着他咽了下口水,“我应该没见过你。”

“这不重要,”他又咯咯笑了,笑得我脊背发冷,微凉的指尖倏地划过我的脸颊,“重要的是,我们是同类。”

就算我再没脑子,也能听出他话里的意思了。

这人在不合时宜的时间,如此不合时宜地出现,就意味着他很可能根本就不是人类。看来不听老人言还是要吃亏的,我牙根颤了颤,强装镇定地假笑几声,差点儿因为害怕忽略了他话里强调的“同类”这个词:“可别抬举我了,我没你长得那么美。”

“呵呵,”他明显是不打算放过我,继续大发慈悲地点拨,“能闻出我身上的妖血不一般,不是同类是什么?”他话锋一转,抬手掐住我的下巴,眯眯眼,“被那该死的夹子夹一下也不好受,我可是为了引你来才受伤的。你说说,该怎么补偿我?”

我心头猛跳:“我这条命也不值钱,而且我浑身没有二两肉,不好吃的。”

“你不用妄自菲薄,”他又阴嗖嗖地笑了,还非常变态地贴着我的鼻尖吸了口气,“其实你看起来,真的很好吃……嗷!”

他被我打了。

对方可能也没想到我居然没被他的气流困严实,我那一拳可是实打实地落在他的肚子上,疼得他倒退几步,咬牙凶恶地看向我,仿佛下一秒真的会把我吃了。

“哟,还能挣脱我的法术,果然厉害。你放心,我现在不会吃了你,只想从你身上拿回一样东西。不过我也不是什么强取豪夺的恶人,既然你说你不认识我,我还是该讲点儿礼貌的。”再缓过来时他已经恢复到原本衣袂翩翩的样子,十分骚包地对我挑了挑眉,“你要是愿意的话,可以唤我缙云。”

这个自称缙云的真怪物,说我身上有原本就属于他的一样东西。

他说他的真身是饕餮,是修炼了近千年的高级妖兽。我觉得我不能很好地共情,毕竟我对饕餮的印象只存在于志怪故事里。十八年前,饕餮缙云与魔族的魔尊有过一场殊死搏斗。当时缙云不敌,被魔尊伤了一根妖骨,不慎遗落到凡世。

“你……你的意思是,”我感觉自己的舌头都打结了,“我身上有你的妖骨?”

“没错。”缙云比了个手势,“就因为丢了根骨头,害我整整损失了三百年的修为,三百年啊!”他用冰凉的双手掐住我的脖子,薄唇贴在我的耳际,“妖骨选择了你,我找了你将近十八年,都是因为你……我的东西,你是不是该还给我了?”

我无法消化这个事实,毕竟我只是个普通的山村姑娘。

我怎么能是妖呢?

“确切地说,你现在是半人半妖。”缙云放开我,解释道,“你身上肯定有异于常人的地方,别自欺欺人了。”

搜刮了一肚子的骂人话,我竟找不出一句来反驳他。

事已至此,我已经破罐子破摔了,颓然道:“我听不懂你说的那些,但我毕竟手无缚鸡之力,你想要什么东西,拿去便是。”

“不行!”缙云恨铁不成钢地摇摇头,“妖骨认宿主,假如你不是出于自愿,我是拿不回来的。”

我眨眨眼:“那……如果我没了妖骨,会怎么样?”

“可能会变回常人,也可能会死。”

“那……你的意思是,假如我不愿意,你是没法动我了?”

“也可以这么说。”

“那谁还管你啊!”我立马窜出去老远,头也不回地摆手道,“三十六计走为上,为了我的性命安全就不奉陪了,告辞!”

5

我还是太天真了。

缙云这头修炼千年的妖兽就跟块狗皮膏药一样,根本甩不掉的。

宋澄瘸着腿站在柴扉前,跟后面的我和缙云面面相觑。我往屋里瞧了瞧,大小姐显然已经下山了,小院的篱笆旁堆满了她采的药材。宋澄对我皱眉,看着是想数落我,但好像又碍于缙云,尴尬了半天都没人开口。

“他在山里迷路了,胆子又小,非要跟我回来。”我极具暗示性地瞪了缙云一眼,示意他不要吱声,“他就待一宿,明天就让他走。”

“这是你家。”

宋澄的言外之意是,这是我家,带谁回来都用不着向他解释。但他似乎舒展了眉头,云淡风轻地瞥了缙云一眼,想要拄拐回屋,却突然被缙云喊住了:“等一下。”

他绕进门,熟稔地搭上宋澄的肩膀,眨着眼道:“你还记得我吗?”

“你是谁?”宋澄面无表情地甩掉了缙云的胳膊。

“别管他,他自来熟,跟谁都这么说话。”我折腾了大半天,本就浑身疲累,又担心缙云这怪物是看上宋澄的美貌想吃他,赶紧把他扒拉到身后隔开,此地无银似的解释,“我没能在山上遇到大小姐,真抱歉,她平安回来就好。”

宋澄没想到我突然蹿到他身前,额头几乎要磕上他的下巴。

他眼神闪烁,迅速后退了一步,手指放在鼻下摸了摸:“你……早点儿休息吧。”

我的眼神也跟着暗淡下去,双脚好似被钉在原地,心里莫名有些堵。缙云侧头凑过来,贱兮兮地问:“有点儿意思。”他握住我的肩膀强行跟他对视,“你喜欢他?”

“你放——”

宋澄的背影还没离开我的视线,我瞬间把话吞了回去,怕被他听到一样缩了缩脖子:“你可别乱说,人家跟大小姐郎才女貌的,他能看上我这种村姑啊?”

那时我还没意识到,我说出这句话只是单方面否定了宋澄喜欢我,却没否定我自己喜欢宋澄。

或许只有缙云最透彻,旁观者永远比局中人要看得透彻。

“木头始终都是块木头,”缙云摇摇头,笑得十分有深意,颇为不屑道,“一块木头有什么值得喜欢的,臭丫头还不如考虑考虑我,”他额前的结印嚣张地闪了闪,“你把妖骨还给我,我可以勉为其难娶了你,生是我的人,死了也是我的鬼,稳赚不亏!”

那我还真是谢谢他了。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心神不宁,家里地方不大,来回走路时至少撞到拄着拐杖遛弯儿的宋澄三次,好不容易愈合的伤口,差不多又要被我气裂了。因为心神不宁,我也没注意大小姐已经在跟宋澄商量回程的事了,等我发现他们在打包行李时,已经是他们要出山的前三天。

“这么快就走?”

“锦绿要的东西差不多找全了。”宋澄回答我时,正栖在榻上拆小腿上的纱布。他把纱布在手心绕了几圈,抬头看看我,又垂下眼睛,“宋家和太医院都催了很久了。”

我支支吾吾地挠挠下巴,想说什么,却又说不出来。

“七七是不是舍不得我?”大小姐带着药草香,从身后拉住我的手,亲昵道,“我也很舍不得你……这样吧,三天后就是你的生辰,我和澄哥哥陪你过完生辰再走,好不好?”

我下意识地看向宋澄。

宋澄眼神明亮,带着一丝笃定和清明,没有诧异。

6

三日后就是乞巧节,七月七,我的十八岁生辰。

夜里月光明朗,我坐在葡萄架下,借着月光欣赏我忙了两天两晚的“完美作品”,裙角突然被一只奶黄色的小东西咬住了:“闹什么闹,小土狗,”我噘着嘴把它拨开,“不要扰乱我赏月的心情。”

小土狗原地转了两圈,倏地变成了一个男子。

“说多少遍了,是饕餮!”缙云无语地翻了翻白眼,拍拍衣角挤到我身边,“喂,虽说女儿家的心思不容亵渎,但你就准备送这么个丑东西给人家啊?”他嫌棄地指了指我拎在半空的荷包,“你觉得人家会收吗?”

“本来也没指望他收。”

“他又不喜欢你,你喜欢他什么?”缙云皱着眉,自言自语般道,“难道爱情这种东西,真的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喜欢还有为什么?”

说完,我才觉出又被缙云“套路”了,烦躁地把绣得乱七八糟的荷包往袖子里一揣,推着缙云起身欲走:“你干吗还赖在这儿?我话已经说得很明白了——甭管你说的妖骨是真是假,你就死心吧。”

先前跟宋澄解释说缙云只借住一宿,因为怕再生事端,后面的日子缙云都化形成一只小土狗——他自称是饕餮的幼崽,整天围着我屁股后面转悠。

“好吧。”缙云捂住心口,故作悲伤地道,“你能做我妖骨的宿主,我俩缘分也算匪浅,等你生辰过了我就走,权当告别。”

我十八岁的生辰大概注定要在告别中度过,告别狗皮膏药缙云,告别大小姐。

告别宋澄。

乞巧节头夜,我还是仗着自己的生辰为所欲为,把宋澄单独叫了出来。

“送给你,虽然绣得不怎么样。”我几乎是把丑荷包硬塞进宋澄怀里的,又觉得自己应该矜持点儿,于是学着缙云的模样悲伤道,“你跟大小姐进山采药,能住到我家里,也算缘分匪浅。等我生辰一过你就要离开了,送你一个小礼物,权当告别。”

宋澄愣了愣,抿住下唇收起荷包,甚至抬手揉了揉我的头发。

我也愣了。

他的眼神又开始闪烁,尴尬地收回手。我的心头却禁不住剧烈地跳起来。有一瞬间我甚至想上去跟他说我喜欢他,舍不得他走,难耐的念头于心底冒然而起,却又在大小姐清晰的呼唤声里消失殆尽。

“澄哥哥,你能先出去一下吗?就要离开了,我想跟七七说两句体己话。”

“好,我去外面走走。”

“七七,我要谢谢你对我们的照顾。”宋澄走后,大小姐在屋里点了一盏香烛,轻轻缓缓地说,“我很喜欢你,我不关心那些阶级和身份的差距,我是真心实意想跟你做朋友的。”

我的脸红了红:“我也……”

“但是你知道吗,”大小姐突然打断我,认真地看着我,“这段时间澄哥哥有了点儿改变,他从前从来不笑,但你能让他笑。”她说得十分淡然,却让我有种脊背发凉的感觉,“你肯定不知道他会在你看不见的地方偷偷看你,我知道,因为我在看他。”

我磕磕巴巴地讪笑:“他可能觉得我好笑吧……”

“上次你说要来山上找我,可我下山好久后,你都没有回来。”大小姐好像根本不关心我在说什么,“澄哥哥不顾他的伤,就站在柴扉前默默等你。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所以我打算离开。”她顿了顿,抬起眼睛,“你猜他说什么?他居然主动提出要等你过完生辰。”

大小姐凑近我,声音颤抖:“七七,他为什么喜欢你?”

7

宋锦绿自雪中救回宋澄那时起,心里就容不下别人了。

少年有着如雪般干净冷冽的眉眼,他太沉默了,什么话都不愿讲。他好像忘记了自己是谁,在宋锦绿问他的时候,他只愣愣地说:“……澄,”他停滞片刻,“只记得澄。”

“好啊,那以后你就叫宋澄。”

后来少年得知她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他会给她脉脉温柔,会对她说:“我的命是你的,我会保护你一辈子,我会用我的性命来守护你。”

可他从没说过爱她。

香烛不知不觉已经燃了一半,我额角冒着冷汗,看着大小姐平静地歇斯底里:“只要他一直待在我身边我就满足了……所以我绝对不允许出现什么意外。”月光恰如其分地掠过窗棂,大小姐抬头看了看,冲我弯起嘴角,“七七,生辰快乐。”

糟了!

我恍然意识到什么,着急忙慌地扑向香烛,大小姐却突然软绵绵地栽倒在地。

“澄,澄哥哥……”她捂住口鼻,对正冲进门来的宋澄泫然欲泣,“快救救我……”

“你在做什么?!”

宋澄的慌乱显而易见,他趔趄地撞开我,弯腰抱起已经陷入昏迷的大小姐。他的眼睛紧紧盯着我手里的香烛,震惊和纠结的情绪交织在一起,惶然涌上眉心。我像被烫到一样丢掉香烛,迷迷糊糊地觉得自己走入了圈套。

“不是我。”我无力解释,只能哽咽。

宋锦绿的虚伪和宋澄的疑心让我难过,翻涌的怒意在我心头蒸腾。

我生来就被当作怪物,只因为那莫名其妙降临到我身上的妖骨,让我受尽白眼和欺辱。而现在我还要为那些没根据的情情爱爱付出代价——我当宋锦绿是朋友,她却一心算计我;我卑微地喜欢着的宋澄,他对我没有丝毫信任,只一心在乎他的大小姐是否安好……

我不甘心。

源源不断的愤怒和妒火从我体内涌出,我突然感觉自己的身体像被火烧了一样,还没等我来得及反应,身体已经迅速窜到宋澄面前,毫不费力地将他推开,死死掐住了宋锦绿的脖子。她闷闷地抽噎了一声,还来不及惊呼,便被我一把甩飞,撞上房梁后又摔了下来。

她吐出一口鲜血,彻底晕死过去。

“你……”

如果我有镜子,就会看见现在的自己,仿佛真的成了一个骇人的怪物。

我的皮肤煞白,眼睛因为怒火闪烁着斑驳的红光,嘴角露出掩饰不住的獠牙。宋澄似乎被吓到了,甚至没有第一时间去查看宋锦绿的伤势,而是在我的粗气声中沉默,眉心一点儿一点儿结成霜:“沈双七。”他叫了我的名字,陈述道,“你真的是妖。”

我都干了什么?

我慌张地后退几步,想说我不是。

可事实摆在眼前,否认对我来说毫无用处,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宋澄抱起宋锦绿离开。

奶黄色的小土狗奔进屋子来,轻轻用鼻子拱了拱我的脚踝。

我双手掩面,泪水流出指缝:“怎么会这样?我不知道……我刚刚,控制不了……”

“你的妖识苏醒了。”缙云深深地叹气,“你在年满十八岁那一刻,便会正式成为妖骨的宿主。”

8

“那宋大小姐是什么人?人家可是個医界奇才。”缙云在我面前转来转去,抑扬顿挫跟说书似的,“熏香无毒,事先吃下与之相克的东西再陷害给你不是很容易吗?多么显而易见!”他在我面前跺了跺脚,拍板,“宋澄是个弱智。”

我被他逗得想笑,却又觉得连缙云都能看明白的东西,宋澄却不想看透,明摆着是因为对方是宋锦绿才选择盲目相信。想及此处我又悲伤了,直接导致我的脸扭曲成一个哭笑不得的奇怪表情。

“臭丫头,你伤了宋大小姐,安德侯府不会放过你的。”

“我知道。”

“那你打算怎么办?”缙云眨巴着眼睛,很真诚地建议,“既然你的妖识已经苏醒了,不如跟我走吧。嗯,我可以勉为其难娶了你,也算是……”

“别做梦了,我是不会把妖骨还给你的。”

“这么容易就让你看穿心思了,没劲。”

实不相瞒,我竟真的开始考虑缙云的提议。

既然已成半人半妖,那么人界容不下我,妖界说不定会愿意给我留下一席之地。自从生辰那日妖识苏醒,我发现我已经可以渐渐自主地操控体内那些突增的力量,即便我真的不想拥有。

如果可以回到十八年前,那么我希望活着的是我娘,而不是我。

宋澄又回到百望山下村的那天,我正蹲在炉灶前塞柴火。

烟灰呛了我一鼻子,我咳嗽着转过身,宋澄就站在我身后,无声且温柔地蹭掉了我脸上的炉灰,才开口:“你陪我上山走走吧。”

不知道他是有意还是无意,我们又走到了那片梧桐林。

夏日早已过去,梧桐也是一树半绿半黄,杂乱地生长在风里。我靠在树干上吸气,首先打破沉默:“大小姐没事吧?”

“已经大好了,但是留了后遗症,每晚咳个不停。”宋澄的目光沉沉的。

我闭眼点点头,再睁开眼时,宋澄已经将腰间的宝剑出鞘,剑锋冷白而凛冽,直直地指向我。该来的还是来了。我牵动嘴角笑了笑,没有动弹。

“你要杀了我吗?”

“妖邪!”他的声音有些僵硬,嘴唇颤了颤,“除魔驱邪,是为天道。”

一片落掉的梧桐叶刚好砸到我的头顶,宋澄说的话比任何笑谈都要好笑,我忍不出狂笑出声:“你说得对,这世间容不下怪物,自然也容不下我。”我往前走了一步,“我不想问你是不是打着正义的旗号在替大小姐报仇,我只想问你……”

我弯起嘴角,胸口已经贴上他的剑锋。

“如果我只是个普通的山村姑娘,你愿意喜欢我吗?”

他的眼神再次闪烁起来,好似我的额头磕到他下巴那次,收了我的丑荷包又情不自禁揉我头发那次……即使他始终没有回答,但我知道,这就够了。我如释重负地闭上眼,毫不犹豫地向前一挺身——剑锋没入胸膛的一瞬,我感觉到全身的热血都在倒流。

缙云这次没骗我,自成为正式的宿主,我已经能很轻易地操控那股力量。

包括放弃它。

梧桐林乍现大片红光,同我出生那日一样,把宋澄怔然失措的脸都映红了。他趔趄着松开剑,似乎是想拖住我下坠的身体,却膝盖一软栽在原地。山风凄厉,落叶盘旋。我使出全身力气,双手托住从我体内挣脱而出的那团血红的光亮,颤颤地送到宋澄面前。

“还给你,”我艰难地张开嘴,哽咽道,“都,还给你……”

宋澄单膝跪下,眼睁睁地望着那团红光与他的身体相融,一切才归于平静。

他的额前多了一个结印,赤红的瞳孔由疑惑渐变清明,最后定格在恐惧与不可置信中,他低沉温柔地唤我:“……七七?”

我想应他,身体却已经不听使唤了。

恍恍惚惚间,我想起缙云在临走前对我说的话:“臭丫头,我骗了你。其实你体内寄生的不是我的妖骨,而是……魔尊的魔骨。”

他给我讲了一个已知结局,却不知因果的故事。

十八年前,魔界尊上爱上了一位凡间女子。可后来女子不幸卷入魔界的混戰浩劫,也因此丢了性命,魔尊无力承担爱人已逝的痛苦,自愿剔除魔骨,肉体长眠于皑皑白雪间。魔骨也自此掉落尘世,不知所踪。

“我承认开始接近你就是为了魔骨,想要它来增加自身修为。”缙云露出很罕见的认真神色,“我会缠着你、等你过完十八岁生辰也是为此。一旦魔骨不选择你成为正式宿主,我就能趁机夺取魔骨。但我真的没想到还会再遇见魔尊,也万万没有想到,他会忘记曾经愿意以身殉葬的爱人,甚至冷落她、伤害她……所以我说命运,还真是可笑。”

“为什么要告诉我真相?”

缙云没有回答,只是对我伸出手:“臭丫头,你跟我走吧。”

我们都知道安德侯府不会放过我,但我也没有想到,前来解决我的居然是宋澄。

缙云说,半人半魔,是为魔道而生,死后不能入轮回。

但在我彻底死去之前,感受到宋澄温热的泪水滴在我的脸颊上,我突然想通了我拒绝缙云的原因——是不愿相信,也不愿相欠。

即使笨拙,也丝毫不掺假的,那是爱。

尾声

消失了十八年的魔界尊上重回尊位,拾了魔骨,也破了大封。

嶙峋崖下,男人黑色的长袍随风翻滚。他握紧了手心的荷包,小心翼翼地蹲在一株未开的植株前,抬手轻轻点了点叶尖,翠绿的叶子仿佛害羞一般往里蜷了蜷,他冷峻的脸才露出一抹浅笑。

他想起不算遥远的以前,有个姑娘曾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他摇了摇头,说没有。

“怎么能没有名字呢?”姑娘嘟嘟嘴,望着崖下的溪川,“素月分辉,明河共影,表里俱澄澈。”她瞪圆了眼睛,“腾”地蹿到他面前,“水静而清是为澄,以后我就叫你……阿澄,好不好?”

他说好。后来,他爱上了姑娘。

可人魔相恋,永违天罡。姑娘果真为了这段爱情付出了惨烈的代价,她临死前还曾死死地抱住他,微弱的呼吸绕在耳际,不停地重复着:“阿澄我不怕,我知道你会永远保护我,用你的生命来守护我。”

可他没能遵守诺言,魔尊身份有何用?他连心爱之人都保护不了——不如舍了那些前程过往,连同自己都埋葬,于地下安眠。

他到底没想过当自己再醒来时,却已不记得姑娘了。

他把这段模糊的诺言加诸到自己的救命恩人身上,而他再遇见姑娘时,却又如注定般情不自禁地被她牵引。最后的最后,作为凡人的宋澄主动请求“处置”她。因为他明白,一旦让安德侯派人,姑娘必死无疑,而他本是想放她走的。

记忆在重拾魔骨那一刻找了回来,却又要来不及了。他只得拼力在姑娘弥留之际,将她的魂魄结成了一朵同心花的种子,日日以心头之血浇灌,养在他们初识的地方。

偶尔会有山里的小妖来问他做什么。

清风吹乱男人的袍角,他轻轻地在那久不开花的植株上印下一吻。

“在等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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