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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传统的婚礼谈起

时间:2024-05-04

如果要用最少的词来比较中国婚礼和西方婚礼,那么中国婚礼是“热闹”,西方婚礼是“庄重”。

任何仪式,都是为了实现某种功能,而不同的婚礼仪式,要达到的功能也会不同。

中国的婚礼,功能是让新娘融入新的家庭,成为新家庭的一员。这个所谓的新家庭,传统上是一个极大的人群,包括男方的祖父母,也许还有曾祖父母,父母,以及这些长辈的兄弟姐妹,还有男方的兄弟姐妹及他们的子女。

婚礼就是一个“见面会”,是和大家庭中的所有人认识的时候,所以人不能不多,也就不能不热闹。而热闹,则象征这个大家庭人丁兴旺,更是大家所喜欢的事情,因此婚礼也需要格外加强这个热闹。———有时候看起来简直是一团乱。

而基督徒的婚礼,则是在上帝面前的神圣结合,功能是让双方在互爱中体会上帝之爱,因此强调的是庄重。庄重是因为面对的是上帝,是超越性的力量。越庄重,则双方越会把婚姻关系看得重大。

婚礼的种种细节当然也都有其功能,比如中国传统婚礼中,上轿时新娘要哭嫁,是仪式性地表示离开父母的悲哀,更是为了让新娘明确地意识到自己角色的转变,她已经不是家里的女儿了,而是人家的媳妇。当然现在的新娘也许并不这样做了,所以现在的已婚女性和娘家的联系也保留得更多。但是现在的新娘要做另外一个仪式,就是在婚宴上给亲友敬烟和敬酒,这个动作实际是一个表示寻求认可的象征性工作,对方接受了烟或者酒,就象征着接受了这个新娘融入这个大家庭了。

西方婚礼中,则是新娘的父亲把女儿的手交到新郎手里,象征着把女儿交给了他。而并没有新娘寻求其他亲友接纳的过程,因为,这两个人的婚姻,说到底并不关其他人的事。

中国婚礼中的“闹洞房”,是最热闹吸引人的,也是最受诟病的。闹洞房的各种行为,实际上就是传统仪式所允许的性骚扰。在有些地方,这种性骚扰会达到非常恶劣的程度。不过,多数情况下闹洞房者是有所收敛的。这种仪式有很古老的原因,但是更简单的原因是,让未婚而性压抑的男子有一个释放的机会,从此之后就再也不能对这个女性有轻薄的行为了。这样,这个女性才可以和家中的男子安全地相处。

说到底,中国的婚姻仪式反映出婚姻和整个家庭的关系密切。

反之,这样的婚礼也可以加强家庭对婚姻的影响力,所以,中国人结婚,至少要受到双方父母的认可,也至少会受到双方父母意见的比较大的影响。传统的中国婚礼上,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可见“高堂”也就是父母的认可对一个婚姻的重要性。高堂对婚姻认可与否,决定着整个婚姻的存亡,比婚姻当事人的态度更为重要。这是儒家思想影响的结果,孝的原则决定了婚姻双方都必须服从父母。

中国婚姻不是男女双方的关系,而是家庭中的事情。婚姻的目的,也并非个人的幸福等等,而是为家庭实现目标。家庭需要繁育,所以婚姻的第一目标就是为家庭繁育后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也就是这个原因。夫妻生孩子不仅是为自己,更是为家庭,你如果不育,你的父母就没有办法抱孙子,而更重要百倍的是你家的“香火”就没有办法传下去,这使得你所有各代的祖先的魂灵都得不到祭祀,是非常可怕的一个事情。这一个目标在婚礼中也清晰地体现着,比如,新房的床上要放“枣”和“栗子”,代表“早立子”等等。

家庭中地位高的是长辈,所以照顾男方的父母,也理所当然是一个妻子的中心任务,如果她做不好这一点,男方家庭也有充分的理由休妻。如果婆媳不和,即使主要责任在婆婆一方,按照中国传统,受到责备的也是儿媳妇。“不能让婆婆高兴”,也是做妻子的失职的表现,可以成为丈夫休妻的充分的理由。

我们知道,儒家非常重视家庭。儒家的家庭是社会的微缩版,家庭中的父母对子女关系,就是社会中统治阶层对下层的关系;同样,家庭中夫妻之间的关系,更是全社会中男女关系的范本。从中国婚礼的特点中,我们看到婚姻是女性被另外一个家庭接受的过程。这就说明,中国婚姻所建立的关系即夫妻关系,是为使女性归属于丈夫所在的家庭。两千多年来的儒家传统(当然不都是孔子的正统儒家思想,有些是董仲舒所扭曲后的儒家思想),从总体上看,家庭中女性的地位是更低的。所谓“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的说法,使女性一生都笼罩在男性的权利之下。(当然,实际上第三条“夫死从子”和孝的原则有一定冲突,所以实际执行不是很严格。)家庭中的女性地位低也体现在许多微小的风俗中,比如有些地方(特别是农村),直到今天,男人吃饭女性是不能上桌的。扩大到整个社会,女性地位也是更低的。

不过,严格说来,儒家婚姻中的男女关系,虽然是以男性为主导,男性有更高地位,但是也不仅仅是地位高低不同的上下关系,而是一种分工合作关系。所谓“男主外,女主内”,就是这个分工的基本表达。男性主要负责社会事务以及挣钱养家,而女性主持家务并在家庭日常事务上有更多的发言权。在婚礼中,女性洞房夜之后第二天早起,要“洗手做羹汤”奉上公婆,就是这样的一个分工的体现。

从心理学家的经验看,男女有明确分工对家庭实现良好的功能是有益的,因此,在传统社会做出男主外、女主内这样一种较为简单的分工,倒并非一种不好的方式。分工也就是儒家所谓的“分”或者“本分”的概念,婚姻中男女各自按照分工去行事,也就是所谓的“各安本分”,总体上看,倒是传统家庭中能够实现良好功能的主要原因之一。我们也看到很大一部分儒家传统中的中国家庭,男耕女织,相亲相爱,能够形成很好的关系。只不过我们也要承认,在男权社会中,男性倾向于把自己所分工的事情说成是最主要的事情,而贬低女性事务的重要性,从而使本来是平等的分工关系又变成了一种不平等的关系,更加剧了两性关系的不平等,所以多数中国传统家庭中的女性毕竟处于更低的地位。

(选自《中国的人心与文化》/朱建军 著/山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4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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