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张劼
南开大学 天津市 300071
当前农村发展的过程中,行政管理体制的作用不可忽视,能够发挥巨大的作用。就现阶段而言,尽管农村实施税费改革制度,降低了税收,但是农村经济形势仍然不够良好,与城市经济相差甚远,不少问题仍然显现,尤其是在行政管理方面的问题,亟待改善。本文主要分析乡村地区行政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我国国情及现状,提出几点完善的建议,以推进乡镇行政管理的进程。乡镇政府必须改变传统的管理理念,根据当前时代发展环境,更新管理理念。政府管理理念的创新,必须建立在正确认识政府合法性的基础之上。
我国乡镇行政管理目前仍然较为落后,受封建残余的影响,进步非常缓慢。乡村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改革行政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及管理效率,是当前的重要工作任务。
在现行法律中,《地方组织法》虽然明确乡镇政府由上级政府领导、管辖,必须服从上级政府下达的命令。但是没有明确职能,对责任范围尚未详细划分、规定,各级政府之间的权能也没有准确进行界定,导致公共管理职能混乱,影响社会秩序的稳定。
实际上,目前乡镇政府所掌握的实权并不多,权力较小,但是却承担着远大于权力的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乡镇政府的职责尚未明确具体内容,一直以“上级领导命令”或“上级其他事项”等作为主要工作内容。乡镇地区设置有一些财务部门、国土部门等,这些部门都拥有自身一些财务管理权或业务管理权,而乡镇政府要协助他们完成相关业务工作,权力较小,但承担着巨大的责任压力。
乡镇政府权力较弱,经常面临困难,也无法解决群众问题,导致乡镇管理混乱,秩序需要整顿,再加上上级政府过多安排工作任务给乡镇政府,还设置有相应的考核制度,工作压力非常大。
乡镇政府的职权通过《组织法》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完善,其中明确乡镇政府的7项工作职权,在实际工作中,职能仍然未能明确落实实施,过于泛化,产生了较大偏差。政府的实际工作涉及范围非常广,既要负责政治领域事务、社会领域事务,还要兼顾经济及文化领域事务,总的来说,基本涵盖大部分事务,同时还要负责招商引资等特殊任务,换句话说,政府的作用也是无所不在的。
除此之外,一些机构设置存在不合理之处,导致设置重叠,极易造成职能错位的结果,从而导致分工不明确,职责混乱,容易发生职能越位的情形,上下级不协调,矛盾经常发生,甚至出现违法行为。不论是职能落实的问题,还是职能错位的问题,都与上级政府息息相关,应当进一步协调解决。
目前我国大部分乡村地区中,乡镇政府的法定职权严重缺失,只能完全听令于上级政府。实际上,乡镇目前缺乏完整的机构设置,职权不明确,也不规范。而且不少权力性职能部门逐渐脱离乡镇当地的行政体系,导致乡镇工作混乱,上下级之间无法统一协同,公共事务管理缺失,秩序混乱。久而久之,乡镇政府职能无法真正实施,作用无法发挥,也难以实现理想的工作效果。
改革开放以来,城乡经济都有一定的发展。但是我国目前大部分乡村地区经济水平仍然较低,大部分面临着巨大的财政危机,导致政府机关的运作也受到严重阻碍,一些地区甚至陷入了动荡的局面。虽然近些年来,农业税得到了缩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民的负担,但是乡镇财政危机仍然未得到实质性的解决。而政府承担着多种公共事务的责任,需要较大的财政支出来维持,因此,必须加大财政收入,才足以支撑各种公共事务。但是目前财政收入有限,而支出又非常庞大,急需财政支持,否则将面临越来越严重的财政危机。
乡镇政府虽然主要实行上级命令,落实上级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但是其扮演的角色是极其重要的,不容忽视。乡镇政府工作任务繁重,行政管理制度落后,暴露出了不少问题。为了推动乡村经济发展,这些问题必须得到充分解决,这意味着行政管理体制急需得到改善。
乡镇政府必须改变传统的管理理念,根据当前时代发展环境,更新管理理念。政府管理理念的创新,必须建立在正确认识政府合法性的基础之上。这里提到的政府合法性基础,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政府的决策必须符合该地区内大部分人的利益,维护多数人的利益。其二,政府的决策不能独断、专治,要获得人民的认同。只有正确认知这一基础,才能合理地行使公共权力,与群众形成良好的关系,获得民心,如此的乡镇政府才能更好地实施行政管理。乡镇政府要正确把握行政生态环境,明确公共服务管理的内容,掌握并遵守市场规律,在满足群众需求的基础上,提高公共管理服务质量,加强公共管理职能效果。在乡村地区实施全方面管理,利用现代管理理念和管理思维,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政府职责不明确,导致行政管理秩序混乱,是当前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而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职责,必须依赖法律规定。法律赋予乡镇政府权力与职能,并制定相应的行为要求和行为规范,避免滥用职权,同时能够通过公权力的行使,整顿当前的乡村行政环境。《地方组织法》已经有了一定的规定,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者条例及实施细则等,规范乡镇政府职能,形成有法可依的良好法治环境,也有利于政府更好地更加合适地行使自己的职能。
乡镇政府的职能还包括统筹职能,其需要统筹各个职能部门,带领各个部门有序地开展改革,行政改革必须实现统一性,因此,应当赋予乡镇政府相应权力和责任,让政府有效地整合公共资源,进行合理地设计、安排、配置,提高资源的使用效果,使资源得到最大化的利用。乡镇行政管理的改革,是促进乡村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经济现代化的必经之路。县级部门要适当下放权力,让乡镇政府掌握相应的实权,才能有利于开展管理事务,实现行政管理任务。在条块体制改革中,条块关系应先行得到梳理,明确“条条”管理权的要求及其重要性,有利于乡镇政府获得统一事权,便于公权力的有效行使。
乡镇政府的部分职能在于为乡镇地区提供公共产品,而公共产品所涉及的领域较多,通常包括公共安全、公共生产、公共生活等领域,政府肩负着重要的服务管理职能。例如:(1)在公共安全产品方面,政府需提供相应的环境治理服务,减少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同时要安排一定的治安服务,维持乡村地区的基本安全,有利于整顿当地秩序。(2)在公共生产产品方面,常见的服务包括水利设施、公共土地、信息技术服务等。乡镇政府所提供的服务是多个方面的,涉及领域非常广,因此,为避免纠纷及互相推脱责任,政府应当合理划分事务权力,各司其职,提供相应的服务,减少矛盾及纠纷。
当前的时代,是市场经济时代。政府所适用的财政政策、制度等都应当体现公平原则,每一级政府均应建立起相应的财政制度。对于乡镇政府而言,也不例外,必须构建科学合理的财政。首先,乡镇政府应继续坚持分税制,并进一步优化内容。其次,乡镇政府应尽可能保证财权和事权两者之间的统一,达到互相匹配的状态。再者,财税管理制度应得到完善,适当开展财政转移支付。乡镇政府应当努力改善农村经济环境,尽可能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满足他们的需求,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从而缩短与城市经济水平的差距,实现城乡协调发展。从实际工作中来看,乡镇政府应当进一步优化预算编制方法,提高财政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实现财政统一管理,建立完善的财税管理体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经济获得了高度发展,城市经济发展迅速,而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有所缓慢,但也已经不断进行城市化。农民的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是农村行政管理体制仍然较为落后,改革不顺利,导致新农村的建设步伐变得缓慢。总之,我国乡镇行政管理目前仍然较为落后,受封建残余的影响,进步非常缓慢。乡村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改革行政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及管理效率,是当前的重要工作任务。对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而言,行政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有利于保障公共服务的实施,维护社会的稳定,最终实现经济水平的提高。在新形势下,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要符合现代化的发展,要紧跟时代发展的脚步,融入新的时代元素,加快农村经济转型,推动可持续发展。众所周知,乡村地区的改革工作非常繁杂,由于环境问题,其面临的困难也会较多,因此,要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考虑现实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改革,不能片面地求发展,也要建立在一定的稳定的基础上,循序渐进的展开管理制度改革。长远来看,乡镇行政管理制度改革是必然趋势,也是推动农村地区获得实质性发展的重要动力。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