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李玉红
辽宁师范大学 辽宁大连 110034
从共产党成立之初到现在,历经九十多年,党管干部原则经历了一个由初步形成到日臻完善的过程,党管干部原则下的具体制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体现出了不同的运行机制。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因为党员数量很少,干部基本上就是指党组织的领导人,所以干部的管理基本上就等同于对党组织的领导人的管理。
民主革命初期,党对干部的管理经历了一个逐步成熟的过程,党管干部原则的体现是高度集中的军事管理模式,初步形成了一套与革命战争需要相适应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以完成党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的任务。
新中国成立后到十一届三中全会期间,在学习借鉴苏联干部选任制度的基础上,党对干部管理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初步形成了一套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和工作重心的转移,客观上要求改革原有的干部管理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实现干部管理的公开化、民主化和制度化,由此形成了以“分级分类”为主要特点的干部管理模式,从而赋予了党管干部原则新的时代内涵。
可见,党管干部是党在干部管理上从未放弃过的根本原则,但其具体的实施和操作是通过一定的制度得以实现的,体现在不同时期的党章中或党和国家颁发关于干部人事管理的的具体文件中。
在是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和民主革命时期,党管干部经历了一个由初创到逐步走向成熟的过程,逐步形成了一套与革命战争的政治需要相适应的党管干部制度。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一批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知识分子通过领导工人运动和传播马克思主义成为了职业革命家,这是党的最早的领导骨干,即干部。
民主革命初期,党管干部原则的体现是高度集中的军事管理模式,以完成党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的任务。
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前,中国共产党由领导革命夺取政权的党转变为掌握政权领导国家建设的党,为了适应新的时代要求,党对干部管理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调整,逐步建立了分部分级的干部管理制度和相对完整的一套干部任用程序,赋予了党管干部原则新的内涵。
党管理干部原则是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选拔任用干部的根本原则,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于保证党的领导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建党初期,通过党管党组织的领导人,通过相对严苛的入党条件,为党组织遴选出了一批信仰坚定、对党忠诚的职业革命家成为党的干部,从而为党的发展和后来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所处的环境非常险恶,党管理干部原则在干部管理上的主要特点是“一揽子”的一元化领导体制,党的干部除了军队系统是“单独管理外”,其他的干部一向是由“中央及各级党委组织部来统一管理的”,干部的任命、指派、交流和调动都用军事手段进行,带有明显的军事化色彩,这种方式对于在当时的条件下实现党对革命战争的领导和完成新民主主义的历史任务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党管干部的原则主要表现为由高度集中的模式向分部分级的干部管理模式的过渡。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管干部原则的运行机制的主要特点是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政治体制,客观上要求干部的管理遵循干部人事制度的规律,对原有的干部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实现干部选拔任用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由此逐步形成了分级分类的干部管理模式。
十八大以来,干部的选择和任用更是朝着韦伯的官僚制的方向发展,主要体现是干部筛选条件的细化、选拔任用程序的精细化、以及上级对下级监督和审查制度的强化,对于干部的选任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制度监督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度,使得领导干部滥用权力的成本急剧上升,赋予了党管干部新的时代内涵。
纵观建党九十多年和建国六十多年的政治实践,党管干部原则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施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面对当前中国共产党所处理的执政环境,党管理干部原则必然会朝着更加科学化、制度化和法治化的方向发展。
所谓科学化,就是建立一套科学的宏观与微观选任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干部选任模式,提高干部的质量。
所谓制度化,按照马克斯.韦伯的观点,如果官僚化能够为选人用人提供法理型的正当性,也就是说,如果干部群体和普通民众都认为官员的选任是遵照一定的客观标准和规则程序,那么干部的合法性远远胜于由少数上级决策的体制。
所谓法治化的趋势,主要出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党章中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一规定决定了党管干部的原则也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另一方面,党在干部管理过程中的领导作用也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实现,使党管干部的原则更加具有法律保障,从而防止干部使用过程中的随意性和人治下的用人道德风险。
党管干部的原则,是党的干部管理的根本原则,对保证党的领导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也应注意一些问题,以保证不偏离党管干部原则的初衷。
首先,应保证“党管”的主体不要出现变更,不要脱离党的路线;其次,在“管”上,一定要保证管的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要有一定制度和程序保证,对管的过程进行监督,以行使管的主体的权力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使其在阳光下进行,避免出现暗箱操作;最后,关键在于制度的执行,制度的有效执行离不开人,也离不开监督机制,因此对党管干部制度的执行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管是制度能否真正得到执行的重中之重。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