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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民事诉讼立法的基本理念

时间:2024-05-04

勇忠华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辽宁省 110000

民事诉讼法的颁布和制定,是我国民事纠纷的主要依据,而且随着民事诉讼法的积极宣传,为民众之间的民事纠纷提供了更多的解决方式,不过随着民事诉讼法立法理念的模糊和现代社会的复杂化,前期制定的民事诉讼法已经不能满足层出不穷的民事纠纷问题,同时通过修修补补的诉讼法解释,也让民事诉讼法立法理念模糊的弊端更加明显,因此修订完善民事诉讼立法的基本理念,成为了如今宪法领域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旨在对民事诉讼的立法理念进行深层次的探讨分析,以期能为我国民事诉讼基本立法理念的完善提供一点点参考信息。

一、确立民事诉讼法本质,强化程序本位

程序本位是目前民事诉讼法中着重强调的立法理念,也就是重过程,轻结果的立法标准,他强调根据民事诉讼过程来决定民事诉讼的出发点和正确性,从而对其结果进行判决,程序本位认为,只有根据正规、合法并尊重民事诉讼程序本身,其民事诉讼结果才能被确定,才是公正的,但随着立法理念的不明确,使得民事诉讼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重结果,轻理论的诉讼,人们过多的关注“结果”,而忽略了“过程”,致使民事诉讼过程中所存在的一些细小问题常处于“忽视”状态,虽说这些小问题并不足以影响审判,但从诉讼法的严谨性来看,此种诉讼明显不符合法律的严谨性,长此以往,法律的重心将发生偏移,对依法治国的我国而言,此种情况明显不是一个好现象。当然,程序本位论并不是否认“重结果,轻程序”这种判定结果的公正性,他只是强调民事纠纷中,其公正的结果并不是唯一目的,所以在立法的理念上,应尽可能的朝着程序本位论发展,最大化的完善我国的民事诉讼立法基本理念。

从我国发展现状看了,人们似乎对程序本位论存在一定偏见,这主要是因为人们所关注的重心往往是自身所理解的正义,同时这种正义又极容易受舆论引导,某些民众甚至还有可能将道德同法律混淆,尤其是在舆论引导的今天,此种现象尤为严重,以至对我国的法律都造成了一定冲击,所以就民事诉讼法而言,完善立法基本理念并加以宣传引导,是确定程序本位论的关键。

二、确保立法程序公正性,稳定立法立场

即使有法律做依托,我国民众也依然容易被自身感情和外界舆论引导,所以在我国的民事诉讼立法中确定“轻结果、重程序”的程序本位论理念,明显难度较大,因此,为了强化程序本位论并在实际司法判定中给与程序本位论更多的后盾支撑,必须要保证程序的公正性,这里的公正是指程序的公正性,而不是只为了实现公正性结果而呈现的公正性,此种公正性的确立主要决定于当事人的主体性和法官的中立,当事人的主体性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的诉讼行为,即当事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对民事纠纷过程的公正性,据研究表明“当事人在影响自身利益的判决前,若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和理由证明自己,并说服法官,就会产生强烈的不公平感,从而否定判决的公正”,所以当事人对民事纠纷过程的公正性,是决定其接受程序本位论的重要因素;法官的中立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法官应保持绝对的中立性,因为诉讼程序有别于调节和仲裁,他不具备一定的合意前提,更多的是依靠法官在诉讼过程中的本身判断,因此法官的中立性,将尤为必要,尤其是在一些无法“查明”的案件上,此特性更为明显,法官的中立性可从两个方面保证,一是公正、平等的对待当事人,不被个人情感和主观情绪影响,二是法官要尽可能的摒弃本身的消极行为。

三、完善立法程序机制,强化自我约束性

所谓的程序约束,并不是对程序本身的约束,而是对程序展开之后对程序参与者的约束,换句话说,是对当事人的约束,即随着程序的展开,当事人的所有言行都将纳入程序化,一旦被纳入程序化,不仅言论会受限,其所有言论也都只能被解释,而不能撤销,同我们常了解到的“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说的每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的意思相差不大,即被程序确定的法律和事实关系,会被逐一贴上“封条”成为无法撤销的真正的过去,强化程序的约束性,有助于约束当事人言论,已让法官作出更具权威性的判断;就我国民事诉讼立法机制而言,其体系并不完善,法律中的某些条款甚至尤为宽松,比如说现行法125条第一款“当事人在法庭上可提出新的证据”,此条款的限定就明显不严谨,当事人可以在开庭前提出新证据,也可以在开庭中提出新证据,不严谨的条款,从某种程度来讲,有可能影响案件最后的判断结果,不过随着我国立法的逐步完善,此问题在新颁布的关于《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已经有明显的改善,司法机关已逐步完善立法程序机制,限定举证范围,从而最大化保证其判定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结语

宪法对我国的社会发展和经济构建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我国建设和发展的根本,民事诉讼法作为我国民事纠纷的根本性法律,完善立法理念,强化立法机制,严谨立法体系,不仅有助于加强我国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谨性,也有助于稳定我国市场经济,促进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所以在民事诉讼立法的基本理念上,一定要注意加强对程序本位论的宣传和执行,以尽可能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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