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刘玉婷 南昌大学法学院 江西南昌 330000
我国金融风险管理应定位以民间监管为主、政府监管为辅,实现由分业的监管向混监管的转变,从而促使监管理念的形成,摄入金融监管成本收益等相关的观念,建立完善金融监管的架构,保持经济稳定发展。它需要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合理有效的规避系统风险,从而使的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损失逐渐减少。金融创新风险近年来,在金融创新环境影响下各种金融产品随之涌现,金融风险也相伴而生,运营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等相互影响,信用性会加大市场性风险,市场运营风险还会造成市场的不规则波动,造成交易者心理上的恐慌,阻碍经济社会的争产发展。
由于银行等金融机构金融资产质量下降。当前,随着资本证券化的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以金融资产充当抵押物进行放贷,如果用资产来充当抵押物的现象频繁发生,就会出现使其贬值或变现的情况,银行等金融机构即将要面临的是信贷资产恶化的严重情形。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当金融机构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使得自身信贷资产出现不能按时偿还的风险时,资产的质量不断下降,最终变成呆账坏账,和大量不良资产。但是,由于没有完善的退出机制,为了继续保持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转,金融管理当局便充当最后的埋单者,长此以往,银行等金融机构就会形成对风险管理漠不关心,此外,近年来,由于资本市场的火爆,金融投资收益率创历史新高,吸引着来自于市场各个方向的资金,使得银行业、保险业的大量资金融入资本市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管理岗位上,利用公款炒股、炒房等现象时有发生。
防范金融危机金融危机爆发对金融行业产生了严重的影响,甚至危及到国家和个人,其根本原因就是金融监管力度不足,相较于金融危机造成的经济损失来说,它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更是十分巨大的,它极大的影响了经济实物和金融行业的正常程序。
市场失灵补救由于金融市场中存在一定的内外部信息不对称因素,难以满足资源最优配置原则,金融市场监督十分重要,只有实现市场资源合理化配置才能够促进金融行业的正常稳步发展,无论其中哪一环节错误都会引起经济崩溃,将在此过程中产生的相应的金融风险,危害社会稳定。
1、“民间监管为主,政府监管为辅“
国际经验明确告诉我们,政府监督的各项核心政策的实施和加强不仅无助于银行业的发展和效益,而且也无助于降低银行危机发生的可能性。相反,提倡、
鼓励和支持民间直接监督银行则为最有效的监管政策。首先,政府应当鼓励民营银行的设立,进而逐步减轻对国有银行的依赖;其次,银监会的运行要特别注意保持其监管的独立性。
2、完善监管法律体系
完善的金融市场监管法律体系能够保证市场的有效性和灵活性,只有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完善的监管体系,提升市场交易权威性,才能够满足金融产品需求,营造良好的金融产品发展形势。
3、激励监管
强制监管只有通过一些激励机制,充分激励银行机构在风险规避方面的主动性和能动性,让原有的强制监管政策和行为成为一种银行机构的主动意愿,只有这样才可以更好的发挥监管的效力。
4、优化经济结构,提高企业效益
金融风险是经济结构不合理、企业效益不佳的集中反映。经济结构包括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所有制结构等方面的内容。经济结构表现为国家对经济资源的配置结构,而经济资源配置的效益高低又决定着银行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
5、从实际出发,建立切实可行的监管模式
不同的金融产品交易存在一定的差异性,采取相对差异化的监管模式,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加大对监管机构的管理力度,使用有效的监管措施,金融产品在风险防范、交易规则和技术特征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只有根据其特征制定规范性文件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管模式,才能够切实解决金融产品发展中的问题。四位一体的监管模式能够充分发挥监管主体作用,该模式要求实施严格的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进行每笔交易的严格审查,结合国内外管理经验,落实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将外化监管转变为内在动力,构建和谐的金融市场环境。
我国金融风险管理需要做的工作还很多,我们要积极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掌握主流的金融风险防范方法,努力推进金融体制改革,不断完善金融监管体系,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从而使我国金融业安全、稳定地发展。金融监管制度演变与发展是金融市场运作的必然过程,而金融风险也是无可避免的,我们只有通过不断加强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救援体系,实现对金融市场的有效调控,营造更加健康、稳定的金融环境,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才能够促进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加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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