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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手

时间:2024-05-04

作者简介:

尹向东,1969年生,藏族,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人。自1995年开始文学创作以来,发表中短篇小说、散文一百多万字。著有中短篇小说集《鱼的声音》、长篇小说《风马》。作品被选入多种选刊、选本。获过多种文学奖项,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巴金文学院签约作家。

探听到达娃的消息,刀登就把眼前的一切都忘了。消息是郎加带来的,他在夺翁玛贡玛待不住,整日游走四方。郎加骑着一辆红色的摩托来到刀登楼下,摩托上播放着欢快的弹唱歌曲,和着发动机的轰鸣声,搅得整个草原都嘈杂不堪。刀登坐在二楼藏桌前,正烦这嘈声时,摩托喇叭又响起来,跟着是郎加的呼唤。

“刀登,呀,刀登,在不在?”

刀登打开小窗户,说:“雄鹰飞在天空,影子却总在地上,你总算回来了。”

郎加单脚撑在地上,一手支着摩托,另一手点支香烟。郎加还戴着亮晃晃的墨镜,刀登无法看见他的眼睛,他吸了一口烟,徐徐吐出,青烟在阳光中缭绕上升。

郎加说:“牦牛不知道它的角弯,骏马不知道它的脸长,你刀登心里惦记什么我可最清楚。”

他们见面总爱说些打趣的话,刀登笑着说:“上来吧,进屋记得把墨镜取了,免得摔着。”

郎加摆摆手说:“我不上来了,朋友们还在那边等,我专程给你带来好消息,我打听到达娃了,他在毛垭草原,消息确不确定得你自己去看看。”

细微的颤抖从脚跟传来,顺着经络迅速遍布全身,刀登听不清郎加还说了些什么,摩托轰鸣几声,在草原中驰向远方。刀登去枕头下摸出那把藏刀,刀有一只手肘长,银鞘,刀柄上镶了红珊瑚。他抽出刀时,手也不停地抖。刀被磨得十分锋利,没一点锈迹和污渍。他原本打算立即出发,又不敢相信这一次的消息是准确的。曾经有过几次,别人带来达娃的消息,他立即前往,奔波数日,却完全对不上号,草原上叫达娃的人太多了。有一次,他寻到地方,对方竟然是个女人,让他哭笑不得。他要寻找的达娃,像一个飘浮的梦,总也抓不住。他把刀插回鞘中,沿一根圆木做成的梯子攀上楼顶。楼顶是结实的夯土,像众多藏房一样,楼顶有煨桑的石炉,插风马旗的石磴,不过自从阿妈过世,石炉里再没飘过煨桑的青烟,石磴中也再没插过风马旗。刀登站在石炉边,从这里可以看见整个夺翁玛贡玛草原,藏房错落有致地散在草原中,不远的地方是绛红的寺院,刀登唯一的弟弟尼玛就在里边当僧人。草原的宽广让所有房屋都显得渺小,只有牦牛星辰般散布在草原上。这样的场景总让人陷入宁静,刀登不再颤抖,他默默看着草原,一种直觉升起来,郎加带来的消息是确切的!

下午,刀登煮了些牛肉,叫回弟弟,想了想,也把梅朵叫来。他和梅朵坐在藏床上,尼玛穿着绛红的僧衣坐在对面。

他给梅朵倒了一碗青稞酒,梅朵说:“有什么好事?叫我来喝酒。”

尼玛也期待地看着他,尼玛的眼睛黑白分明,清澈如一碗净水。

刀登知道他们的期待,他脸上短暂地浮出笑容,又消散在冷峻之中,说:“能有什么事?只是想喝酒了。”

这话一说,两人都沉默不语,尼玛和梅朵已感觉到事情无可避免。梅朵喝酒,尼玛只挼糌粑吃。

刀登说:“现煮的牛肉,你怎么不吃?”

尼玛说:“我戒荤了,现在只吃素。”

刀登看看尼玛,帅气的弟弟剃了光头,又长出一层浅浅的头发,额头光亮,人却越发斯文羞涩。

“在寺院还好吧?”刀登说,其实他想说以后尼玛得好好过下去,他说不出口,像不愿捅破那层纸一样。

“一切都很好。”尼瑪说,尼玛也想讲讲心里话,让刀登忘掉达娃,只是同样说不出口。

梅朵不停地端起酒碗说:“来,喝酒,话无需说尽,酒却要干完。”

天色暗下来,尼玛要回寺院,他站起来,将袈裟的一角披到肩头,看看梅朵和刀登,说:“阿哥,我回了。”

刀登点点头,他的眼睛布满红血丝,尼玛只希望刀登眼睛发红是不胜酒力。他走到门前,又停下来,回头凝视刀登。刀登也站起身,走到门前。

尼玛想了好一会儿,却仍然没什么话来劝慰,该说的早已说完,他自己点点头,轻声说:“阿哥,所有事都有因果,明天的果,是今天的因生成。”

说完,他快速下楼。

刀登回到藏床边,从小方格窗里看尼玛远去的背影,天空更暗了,只有绵延的远山顶上发出橙红的光。

梅朵说:“舍不下弟弟?”

刀登无语,只把酒碗端起来。

“喝吧,喝个痛快。”梅朵说。

这一晚的酒很奇怪,梅朵醉了,醉成一摊泥,根本站不起来,刀登却越喝越清醒。他看见梅朵蜷在藏床上睡着,她的长睫毛不时闪动一下。有一瞬,刀登的心像酥油挨着火塘,就快融化。他警觉起来,背起梅朵送她回家。安顿好梅朵后,他回来独自坐在房间里,原想再喝一点酒,又打消了念头,把简单的行囊收拾一番,上床躺下。这一顿酒,让梅朵和弟弟都清楚了他的行动,他的心安定下来。

一切得从那张黑白小照片说起,那时候刀登是个十岁的孩子,像草原上的牛犊一般没有忧虑。有一天他从阿妈怀里摸出一张黑白小照片,看见照片上的男人没一丝笑容,歪斜了脸瞪着照相的人。阿妈从他手中抢过照片,只不过短短一瞬,他已清晰记得男人的脸和眼睛,男人是长脸,眼睛不大,透着一股子狠劲,就连照片也无法模糊男人眼中凝聚的凶光。那以后这双眼睛就活在刀登脑袋中,不时瞪着眼盯住他。

他一遍遍问阿妈那人是谁?为什么会有他的照片?阿妈百般遮掩,总错开话题不谈。直到阿妈生病,腹部的疼痛越来越厉害,才在一个夜晚讲起那人的事。

那时候夺翁玛贡玛草原还没电,夜晚都用松光灯照明。刀登和弟弟坐在阿妈床边,阿妈拿出照片,说男人叫达娃,是世代仇家,阿爸就死在男人刀下。他们从别的地方搬迁到夺翁玛贡玛草原躲避仇杀,不想达娃还是寻来了。达娃像猎人一样机敏,他寻到夺翁玛贡玛草原,潜伏在暗处,一直等到阿爸出门放牧,才偷偷跟去。阿爸忙着解下牛群的绊绳,蹲在地上,达娃冲到他面前,他来不及抽出腰中的刀,达娃已将刀直直地刺入他胸膛。

摇曳的松光灯让屋里的一切都显得恍惚,刀登依稀记得那年他只四岁,弟弟尚在阿妈怀中。阿爸被众人抬到天葬台,鹰像一条河淌向阿爸,并把他带上天空。

弟弟听见这事,两手攥成小小的拳头,眼睛喷火。阿妈忧郁地告诉他们,留着照片原本是提醒家里的人,以后遇见这人想法躲避,没想这人最终寻来,让阿爸倒在刀下。阿妈想把这张照片连同那些事一并带入另一个世界,照片无意中被刀登翻出来。如今把事情讲清楚,并不希望俩兄弟寻仇,那是一段血腥的记忆,和达娃一家的仇杀延续了几代人,这边复仇之后连忙迁徙躲避,那边四方寻找,复仇之后也连忙迁徙躲避,彼此把噩梦延续。阿妈希望血腥的事终结在这一代。

尼玛性格倔强,自从听了父亲被达娃杀害,正和伙伴玩,一经想起,立即握紧拳头,闷闷地回到家中。阿妈见他这样,在腹部的疼痛越发厉害时,将他送进寺院做了僧人。阿妈对刀登极为放心,他自小像一个女孩,性格柔弱,见到鲜血都会晕倒。

仇恨像一粒种子,早已埋入刀登心中。这是康巴人的仇恨,让滚烫的血液滋养,带着火一般的温度。弟弟被送进寺院了,他穿着绛红的僧衣,一头鬈发被剃掉。刀登明白,父亲的仇恨只有他去了结。

他知道自己的软胁,见血就晕,一个康巴汉子,有这样的毛病,曾经被伙伴们无数次取笑。那时候他不在乎,笑就笑吧,大不了他像躲仇杀一样回避有血的地方。但现在不行,他必须解决这个问题。他独自一人第一次前往草原中的溪流,溪流在草原的边上,那是初冬时节杀牛的地方。正值初冬,他知道溪流边刚杀过牛,人们已经散去,那里只剩下鲜红的血。他穿越草原,走过低头吃草的牛群,慢慢接近溪流。他能听见哗哗的水声时,停下脚步,心脏猛烈跳动起来,扯得整个胸腔都生疼,双脚似灌满石头一般沉重。他犹豫着该不该向前,他想象阿爸那一天早晨走出家门时的场景,阿爸是个壮实的汉子,走路习惯摆着双手,阿爸在早晨的阳光中昂头挺胸,没发现潜在的危险。达娃像一头机警的猎豹,弓着腰,悄无声息地跟在后面。阿爸站在牛群间时,达娃却躲在牛身后。阿爸蹲下身时,他才抽出腰刀蹿过去,出现在阿爸面前。阿爸的表情一定很茫然,嘴微微张开,眼睁睁看着寒冷的刀尖刺来,整个身体来不及回避,刀已深深地扎了进去。刀登迈开腿,缓慢却坚定地向前走,离溪流越来越近,他已能看见溪流边的一小片草地,那里的草不同于别的地方,呈黑褐色,他知道那是血的颜色。他已嗅到一大股腥味,这腥味有别于其它气味,咸且黏腻,带着饱满的冲击力,深入鼻孔,他心里再次紧了紧。好在血已变色,并没将惊心动魄的鲜红留存到现在,这让他的恐惧减弱了些。他继续向前,看清黑色的血块凝在一起,他意识到这是早晨刚杀的牛所遗留,他已本能地感觉背脊发麻,然后看清血并没完全凝结变色,像结痂的伤口露出新肉,黑褐色的血痂中绽放着鲜红的血粒。他的双腿一软,失去知觉,就这样倒下去。也不知过了多久,一阵冷风吹过,他睁开眼,满鼻都是血的腥味,他不敢看凝结的血块,扭头撒腿就跑。

第一次的失败让刀登非常沮丧,那时刻,他多么希望进寺院的是自己,留在家中的是弟弟尼玛。不过这想法很快让他否定,复仇的事怎么能让弟弟承担?事关双方的生与死,他绝不让弟弟参与。他固执起来,血管里淌着一块块坚硬的石头。每天,他都会寻到溪流边没人的时刻,独自前往,看见鲜红的血,也晕倒过几次,他不再像第一次那样,醒来就跑,他看着黑褐色血痂上的鲜红血粒,直至它们全都板结。他将时间一再提前,比如杀牛之后人刚散去时,那时候许多血还没变色。每一次将时间提前,对于刀登来说,像跨越一道道越来越高的屏障,直至这些屏障纷纷躺倒在他的双腿之下。

刀登打听到泽多家要在一天上午杀牛。他为那个上午做了许多准备,尽管面对屠牛的草滩已不成问题,一经想到要亲眼目睹杀牛,全身仍然瘫软。他鼓了许多次勇气,也把阿爸被达娃杀害时的场景想了许多遍,凭着想象,他给那个早晨添加了更多的细节,比如当阿爸意识到面前站着的是仇家达娃之时,下意识去摸腰中的刀,这时对方的刀也刺來,阿爸想站起身,他的腿努力向上支撑,但血却汩汩喷涌,阿爸无力地倒下,刀登心里的仇恨也因此全都站起来。这方法很奏效,每当心里有半点软弱升起,达娃那双迸射凶光的眼睛就激励他去克服天生的弱点。前一夜,他不停地想着那场景,身体里所有灼热的点都给凝聚起来。一早起来,他先在屋顶看了看草原,看见人们往溪流边走时,忙汇入其中一块儿前往他已非常熟悉的草地。一路之上他都充满信心,尤其是同行的人根本没注意到懦弱的刀登正前往杀牛的场所。人们来到溪流边,那片变色的草地上。好些人是来看热闹的,还有一些来帮忙。他们或站或坐散在那片呈不规则椭圆形的草地边,刀登随他们站着。泽多领几人去赶牛,那是一头黑白相间的花牦牛,脚步缓慢,赶它的人也不急。许多牛在知道即将死亡时会流眼泪,那头牛也似明白一样,它并没流泪,只是把脚步一再放缓,走几步就回头凝望越来越远的牛群。牛的临近让刀登心里的软又一点点升起来,他做了一个最坏的结果,就算今天死在杀牛场,他也一定要坚持下去。他只是怕当众跌倒,被大家取笑。他看见有人盘腿坐在草地上,他也坐下,看见牛牵到草坪中,几人先拿绳索捆住它的脚,将绳索慢慢收紧。刀登想了想,索性顺势躺着,一手撑住脑袋。他刚躺下,牛也被绊倒在地,他和牛的脑袋都歪在地上,相隔五六步,彼此望着。负责屠牛的人拿着绳索和两根木条走到牛头边,他知道,屠牛即将开始。那一会儿,他闭上了眼睛。夺翁玛贡玛杀牛不用刀,只用一根绳索和两截木棒拴住牛的鼻子,让它窒息而亡。刀登闭着眼睛,一脑懊悔,这都过不了,怎么去复仇?他睁开眼,那会儿,牛的鼻子已被紧紧拴住,窒息让牛的眼睛瞪圆,那头花牛的眼睛原本带点蓝色,这时刻,牛眼越睁越大,也越来越蓝。刀登从牛眼中没看出一点痛苦,反而能感知到它别样的愉悦。多年之后听四处闯荡的郎加说,许多人在窒息之时也会产生快感,刀登才知早年的感觉是正确的。牛不再动弹,终于缓缓闭上眼。有人解开牛鼻上的绳索和棍子,刀登几乎高兴得要跳起来,他眼睁睁看见了牛的死亡,长时间的训练没有白废,不过他高兴得太早,就在他准备坐起身时,看见帮忙的人拿刀放血、剥皮,刀从牛颈部捅进去再拿出来,鲜红的血就四散奔淌。刀登还没来得及撑起身,脑袋就歪在草地上。也不知昏迷了多久,醒来时,已忘记身处杀牛场,他睁开眼,刚好看见别人从牛的腹腔里拿出鲜血淋漓的内脏,他又晕了过去。等到再醒,却又看见夺翁玛贡玛草原最顽劣的彭措拿着小腰刀,从牛腿上剜下一块生肉,红色的肉在他手中似乎尚有颤动,他将颤动的肉送入口中,嘴上沾着鲜血,只一眼,刀登再一次晕了过去。好在他醒来时,牛已分解成肉,地上的血也开始结痂变色,人们正收拾东西准备离开。他随众人走上回家的路,竟没人注意他的异样,都在看牛,不知他已昏厥三次。只他自己明白,离复仇还有多远。

如果不是梅朵,刀登明白自己连这一关都没法走过。梅朵比他小两岁,扎了满头小辫子,坠着绿松石。到情窦初开的年龄,刀登心中也似有一头小牛犊蹦来跳去。梅朵是夺翁玛贡玛最引人瞩目的女孩,不仅漂亮,心地又极柔软,最能明白别人心中所想。好些小伙说她像《格萨尔王》中的珠姆,讲到她时,会唱起赞美珠姆的诗句:

美丽的姑娘在岭国

她往前一步能值百匹骏马

她后退一步价值百头肥羊

冬天她比太阳暖

夏天她比月亮凉

遍身芳香赛花朵

蜜蜂成群绕身旁

人间美女虽无数

只有她才配大王

英俊而健壮的小伙子们没事就爱在梅朵家四周转悠,希望能寻着和她说话的机会,但梅朵高傲得像天空中的鹰,无论是谁,都不中她的意。那时候,夺翁玛贡玛草原上的人们,都认定是凤凰必定会飞向远方,夺翁玛贡玛草原留不住像珠姆一样的姑娘,因为像格萨尔那样的英雄,怎么也没法从这片草原的小伙子身上看到。梅朵对别人冷落,独对刀登热情,刀登平时不爱说话,走哪里都只听别人说。刀登也没有别的汉子那样壮实,身材略显单薄。见着他,梅朵主动招呼,想法扭着他说话。人们只当她怜悯刀登,无法想象她会爱上他。

刀登处于两难的境地,像梅朵这样的好姑娘,能追上都算修来的福。如今她主动示好,他难以拒绝,又深知他的未来渺无希望,复仇是一件谁都无法预料结局的事,就算刀登复仇成功,将仇人解决,以后的日子会像祖辈一样再次迁徙到偏远之地躲避。他不愿梅朵过上这样的日子。

有一天梅朵前来寻他,他将梅朵领到溪流边屠牛的草坪上,把自己这一生要干的事都讲清楚。

梅朵静静听完,只简单地说:“复仇并不妨碍我们之间。”

刀登叹息一声,说:“我看不清自己的生和死,要去复仇,一只脚已踏在阴间的门槛上。”

梅朵仍没有多余的话,只坚定地说:“我等你。”

那以后梅朵仿佛已和刀登恋爱上,不论在什么地方,都待在他身边。比如屠牛之时,刀登坐下,她就坐在他旁边,刀登想要躺下,她将他的脑袋放在自己腿上。最初刀登不愿意,她悄悄说:“就算你又昏过去,躺我腿上,别人也看不出来。”刀登这才老老实实把脑袋放在她腿上。对于刀登来说,屠牛以及放血都是一道道坎。对于心地柔软的梅朵来说,这更是难以逾越的障碍,每一次在这里坐下,还没等牛牵来,她就把头低垂,把眼睛闭上。她听着别人将牛绊倒,听着牛因窒息而扭动挣扎,眼泪不停地淌。又担心刀登是否昏厥,她不时将眼睛撑开一条缝,不敢看远处,只看看腿上的刀登。

说来奇怪,自从将头放到梅朵腿上,刀登像获得了一股力量,从牛牵来,到放血、开膛破肚,甚至看见彭措剜一块跳动的肉放进嘴里,他都瞪着眼不再昏厥。一段时间后,有梅朵在,他都不用再将脑袋放她腿上,盘腿坐着,一直看完。那时刻,他所有的心思都集中在牛身上,眼见在复仇的路上又走出一大截,心里高兴,却从没注意梅朵一直无声地淌泪,比经历地狱还难受。

刀登的目标越来越明确,在屠牛场不会晕倒后,他把最终的目标设定到彭措身上。如果能像彭措那样,把跳动的肉吃到嘴里,他就可以拿着银鞘藏刀面对仇人。在夺翁玛贡玛草原,顽劣的彭措并没招来众人的恨,反而引得人人都同情。刀登为达成设定的目标,那一段时间,没事都和彭措一块儿玩。俩人如此接触,刀登深切体会到彭措心中之苦。草原中兔鼠非常多,兔鼠洞遍地都是,年青人常爱守在洞边,一人对其中一个洞吹气,就有兔鼠从别的洞口跳出,把玩一会,再放掉,这算是一种游戏。俩人一天下午,没事坐在草地中晒太阳,看见身边的兔鼠洞,刀登就对着吹气,一只兔鼠刚巧从彭措身边的洞中跳出,让他一把抓住。软绵绵的兔鼠在他手心中扭动,他脸上的表情却显得非常痛苦,不停地紧咬牙关。刀登看见他的手越抓越紧,活脱脱将那只小兔鼠捏爆在手心,内脏连同鲜血沾满了他的手。看得刀登一阵阵发昏,好在有之前的训练,他强忍着没倒下去。那股子劲过去后,彭措将手在草地中擦干净,一脸懊恼地讲这怪癖,说抓住这些特别柔软的东西时,牙根就发痒,痒得无法忍受,手不知不觉使上了劲。刀登其实也有这种体会,每当抱着婴儿时,看那粉嘟嘟的脸,牙根都发酸,恨不能在婴孩脸上咬一口。只是彭措比这严重,他不能控制自己。见到刚杀的牛,他也无法控制自己,总得割一块肉放嘴中,才能恢复。夺翁玛贡玛的人说他的恶是命中带来,魔王转世。像得了奇怪的病那样,身不由己。刀登好希望自己也是魔王转世,不用苦苦训练,直接可以手刃仇人。转念又想,自己不过是身负复仇的使命,绝不等同于魔王。

再杀牛时他和彭措挨着,等彭措割下一块颤动的肉,他伸出手说:“给我一块。”

彭措惊讶地看着他,以为他也同自己一样,有难言之隐。彭措将肉递给刀登,带血腥的肉捧在手中,刀登忍住短暂的昏眩,肉保持着牛的体温,感觉尚在跳动。刀登一遍遍想着父亲被杀害的早晨,想着达娃冷硬的眼睛,把肉放到嘴中。他几乎没怎么咀嚼就囫囵吞下,他觉得自己的目光在这一瞬也越来越犀利、凶残。

从梅朵在任何场合都不避讳与刀登的亲昵开始,夺翁玛贡玛草原上的人们已在暗中思索,尤其是年轻的小伙子们。一直以为要远走高飞的梅朵竟然最终选择了刀登,他们不明白这个柔弱得近似女人的刀登,是什么把珠姆一般的梅朵吸引。他们看见刀登每一次杀牛都会躺在一边观看,到他学着彭措那样吃下颤动的肉时,才发现他也是一个非同凡响的人,骨子里淌着狠劲。那以后,众人皆知他的使命,知道他为复仇训练自己。

天蒙蒙亮时刀登已收拾妥当,一个褡裢里装着食物、一把匕首、一张照片、一瓶江津白酒。他在楼下院子里面对摩托和马时短暂地犹豫了一会儿,草原上的人们出门已习慣骑上摩托,虽然对马的感情没减,却不像过去那样处处依托。除了赛马节到来,大家在马背上一展风采,生活之中,马却像宠物一般失去作用。路途遥远,大部分时间得在草原中奔走,摩托没油就成为一堆废铁,而马只需要青草。更重要的是前去复仇,骑着马才符合那气质。

刀登跨上马,天更亮了一些,夺翁玛贡玛草原尚在沉睡,只有卧于草地中的牦牛用蓝汪汪的眼睛默默打量刀登走过。

经过梅朵家藏房时,他想象着梅朵沉睡中的模样,心里淌出一股股甜。如果能活着回来,即便需要迁徙,需要躲避复仇,他也不会再和梅朵分开。只是他又想到了父亲,如果有一个早晨,他也被人像猎豹一样逼近,来不及做出反应就倒下,梅朵该有多么伤心。他不愿再想这场景,他的眉头紧蹙一块儿。

经过寺院之外时,他想到尼玛,不知弟弟尼玛这时候在睡觉还是早已起来打坐修行,想到修行,他脸上浮现出难言的笑容。这些年来,自己所做的一切,也可以说是一种修行,只是与弟弟相反,他回避了一切让心生出软的事,比如煨桑,比如屋顶的风马旗。这些年来,他的目的是把自己修得像石头一般冷硬,面对仇人能手起刀落。弟弟的变化极大,曾经攥着小拳头充满愤怒的尼玛,到后来眼神似水一般轻柔,俩兄弟谈到父亲之时,弟弟念着六字真言,劝他不能再执着下去。他不愿听这些,也不希望弟弟的柔软影响自己,除非家中有事,他不再见弟弟。

策马走了整整一周时间,他才来到毛垭草原。自从郎加将达娃的消息带给他,随着离毛垭草原越来越近,那种兴奋也在不断增强。翻过山垭口,太阳已在西山之巅悬着。他看见毛垭草原就在山麓之下,藏房星星点点散布在草原中,屋顶上的炊烟在西沉的阳光中丝绸一般向天空滑去。牦牛缓慢移动,安然吃草。草原边上一条溪流像腰带般弯弯曲曲地淌向远方。这一切都和夺翁玛贡玛草原如此相同,甚至连他心中的仇恨本身也一致。他相信此时此刻,在毛垭草原,也有一个人像他当年那样,苦苦地为仇恨修炼。他的心突突地跳起来,像第一次听见父亲的事那样跳得生疼。他做出决定,不急于冲下山去复仇,经过数天的奔波,他要好好休息一晚,养足精神。到第二天早晨,他要像达娃一样潜伏到房子边等待,等仇人出来,猎豹一样蹿到达娃面前。

刀登找了一块避风的凹地,升起一堆火。他从褡裢里取出风干牛肉,还有一瓶六十度的江津白酒。这酒也早在他的计划之中,等到达目的地,他才能喝一点,余下的得等复仇之后,再尽情而饮。一路上,无论怎样渴求,他都忍着没动。看着山麓之下的毛垭草原,他喝一口酒,把藏刀拿出。这刀是阿爸的遗物,他继承下来。他看着锋利的刀,感觉阿爸的气息还残存在刀身上,他想着第二天早晨,要让这刀发出比太阳更强的光芒。他又喝下一口酒,收好刀,把达娃的照片从怀中拿出来,其实看不看照片他都已对达娃熟透,尤其那长脸和那双凶狠的眼睛。如今达娃就在山脚下,他看着照片,感觉已嗅到对方的气息,达娃的气息类似于屠牛场的气味。吃过晚饭,盖好酒盖,他拿着照片早早躺下,原想好好睡一觉,心跳却没个减弱的时候,突突突地不停颤动,连满天星斗也跟着抖起来。

一早醒来,他牵马向山下走,踏入毛垭草原,心跳配合脚步,感觉毛垭草原此刻都随着有节奏地跳起来。

陆续有人从家中走出,为保证事情进行顺利,他放弃了向大人打听达娃的消息。他这副模样,别人一看就知是前来复仇的。直到遇见一个七八岁大的小男孩,他才停下脚步。男孩淌着鼻涕,好奇地看他。他尽量用亲切的语气问:“小弟弟,达娃家在哪里?”

男孩不语,嘴角咬着食指,仍然歪着脑袋看他。

刀登从褡裢里取出一截风干牛肉,递给男孩说:“小弟弟,这里有没有一个叫达娃的人?”

男孩接了牛肉,用咬过的食指指向远方。他顺着男孩的手指看去,在毛垭草原的边沿,挨近西山的地方,有两座小小的藏房。刀登从怀里拿出那张黑白照片,放到小孩眼前问:“是不是这个达娃?”

男孩已开始啃风干牛肉,只向照片瞄了一眼,仍举起手指了指那两幢藏房。刀登拍拍男孩的脑袋,这时刻,不仅心在狂跳,血管里的血液、饱含着力量的肌肉,连同腰间那把银鞘藏刀都跟着跳动起来。他牵着马向两幢藏房走去。达娃选择偏远的地方修建藏房,也一定为躲避仇杀而考虑。郎加带来的消息属实,他的直觉也准确。离藏房还有一大段距离时,他将马拴住了,马太明显,容易过早暴露。他弯下腰,像猎豹一样潜行。走过一段,腰有些酸胀,他看了看离藏房的距离,暗笑自己太紧张,这么远,哪用弯着腰走。他像一个过路人那样散漫地走动起来,直到离藏房很近了,才再次弯下腰去。他想象着父亲遭遇仇杀的那个早晨,此刻,他的腰比达娃弯得更低,他轻轻向前移动,不发出任何声音。他已能看清两幢藏房的门窗,其中一幢门窗之上红漆剥落,显得老旧。他不知哪幢藏房属于达娃,他在一块大石后隐藏。达娃总会出门,他就这样耐心等待。然而事情的发展并不像他所想,就在他靠着大石头坐下来时,一阵晨风吹过,藏房门前一条拴着的大藏獒冲他的方向狂吠起来。达娃足够机警,竟然养了一条藏獒,如果当时家中也养藏獒,阿爸出门就能发现。也许达娃总结了阿爸的经验,才养起这头藏熬。藏獒一刻不停地吠叫,刀登很恼火,他的计划如此完美,如今被一条藏獒搅扰,即便完成复仇,也显得有些缺陷。事已至此,他只能继续躲在石头后,等达娃出来,就算他已警觉,刀登也将冲上去,把刀送入对方胸膛。刀登把匕首抽出来,握在手中,藏獒不停的吠叫给这个早晨平添了许多紧张,刀登不得不随时提防着达娃从门中出来察看。

太阳升起来了,澄澈而温暖地照亮毛垭草原,达娃并没像预想中那样听见狗叫就出门,虽然狗在不停地狂吠。直到太阳离山头很远,藏房的门才吱的一声被推开。刀登蹲起来,紧紧握住匕首,他看见一个老头弓着腰从屋里出来,老头穿着肮脏的藏袍,眼睛红肿,淌着泪。老头并没太在意狗吠,他在院中站定,双手撑腰,艰难地抬起头来,眯缝起眼看了看明晃晃的太阳。之后老头回到屋中,提着一只被烟熏火燎得漆黑的茶壶出来,他坐在门前石凳上,漫不经心地晒太阳挼糌粑,直到这时,他才注意狗的异样,不过他仍然没警觉,嘟哝着骂了狗几句。

刀登一眼就判斷出这不是达娃,达娃不应该这样苍老,尤其那双眼睛,就算达娃老去,目光中的凶狠却不会随岁月而改变。这样看来另一幢楼才是达娃的,只是刀登这时才意识到,红漆剥落的藏房无不显示出许久没人居住的迹象。刀登的心直往下跌,他站起身,向老头走去。

那条藏獒吠得更厉害了,把铁链绷得笔直。刀登忘了收起刀,他握着刀站在离老人和狗几步远的地方。那条狗上下蹦跳,双眼都急红了,老人却笑眯眯地看着他。

“请问达娃住在哪里?”刀登说。

老人仍笑,像遇见喜事一般,指着自己胸膛说:“我就是达娃。”

刀登摇头说:“你不是。”

老人的声音因激动有些发颤,说:“我就是,你问毛垭草原上的人,我就是。”

刀登说:“至少你不是我要找的达娃。”

老人保持笑容,也学刀登摇头,说:“我是,我等你很多年了。”

刀登也笑起来,说:“老人家,我找的不是你。”

老人说:“就是,你是从夺翁玛贡玛草原来的吧。”

老人这样一说,刀登才收住笑,如果不是达娃,他怎可能知道刀登从夺翁玛贡玛来?刀登握紧刀,仔细打量老人。

“别犹豫了,拿着刀来吧。”老人笑着说。

无论怎样看,这都不是达娃。那双伴随刀登多年的脸和眼睛他太熟悉了,达娃的脸狭长,老人却是圆脸。达娃的眼睛带点三角形,老人的双眼虽然红肿,也是圆的。刀登不明白他为什么知道夺翁玛贡玛。

“来吧,时间不早了,你报过仇,还可以继续赶路。”老人期待地说。

刀登动着脑袋,不知怎样解开这谜团,原本指望复仇之后,痛痛快快把那瓶酒干掉,然后回家。这会儿,却站在这里进退两难。想起那瓶酒,刀登有了主意。他回到拴马的地方,将褡裢搭在肩头,又回到老人面前。他避开狗坐到老人身边,从褡裢里拿出风干牛肉和酒,将牛肉递给老人,拧开酒盖,先喝了一口,把酒瓶也递给老人。老人接过牛肉放嘴里慢慢咀嚼,又接过酒瓶,美滋滋地喝了一口,以为这顿早饭之后,刀登就会复仇,说:“没想到这时候还能喝上酒,我没有遗憾事了。”

刀登不提复仇的事,只不停地和老人喝酒,不时将手中的风干牛肉扔一些给狗吃,狗见他和老人相挨坐下,又有肉吃,才停住吠叫,趴在一边安静地吃。

按他所希望的那样,没喝多少,老人就已顶不住酒力,刀登再问什么事时,他只如实说起。

老人真叫达娃,也是复仇之后来毛垭草原躲避。巧的是在这里他遇上了刀登寻找的达娃,俩人相挨住下,他比达娃年长,为区分俩人,都叫他大达娃。俩人同为躲避复仇碰一块儿,经历相同,感受也类似,成了极好的朋友。虽然在偏远的毛垭草原,他们知道总有一天仇家会找上门来。许多年时间里,他们都为此而准备,痛快喝酒,把每一天都当作最后的日子过。直到前两年的一天早晨,大达娃的仇家寻来,那时候他刚好去买酒,只剩小达娃在。俩人闲聊时都讲了过去的事情,小达娃熟知他的一切,竟冒充了他。仇家复仇心切,也不细细分辨,一刀刺进了小达娃的胸膛里。大达娃买酒回来,一看就明白仇家寻来。那以后,好朋友因他而亡,他饱尝了孤单的滋味,日复一日只盼着小达娃的仇家早日寻来。

听见小达娃已死,刀登只感觉用尽一生力气,却只打到了风中,仇恨似扎了眼的皮球,四下泄气。

一经打开话匣,大达娃就不停地说,到后来,竟带着祈求,让刀登就当他是小达娃。

刀登长叹一声,看了看大达娃红肿的眼睛,喝过酒之后的大达娃满眼都是期待,他多希望刀登抽出刀来,了卻他的孤单。然而,刀登的愤怒已快散完,直到听见大达娃说:“你只能找我复仇了,除了这条狗,小达娃在这世上没留下任何东西,他一生未娶,没有孩子也没有老婆,你只能把我当成他。”

看着那条达娃剩下的藏獒,刀登试图将仇恨重新凝聚起来,准备了许多年,骑马走了这样远,杀掉达娃的狗,也算是复仇。此刻,他看着那条狗,狗也看着他,狗只希望他能再扔些肉来,狗摆动着尾巴,满眼期待。

刀登又叹了一口气,他无法抽出刀把仇恨发泄到狗身上,他意识到这些年来,每日苦苦训练,但缺失了一个最重要的环节,他从没训练把刀送进任何生命的身体里。也许,真是小达娃坐在面前,他也抽不出刀。许多年来,他只是把晕血的毛病给练好了。

选自《民族文学》2017年第5期

原刊责编 石彦伟

本刊责编 鄢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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