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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探索和建立

时间:2024-04-23

武凌君

20世纪80年代初,中共中央书记处关于首都建设方针提出四条指导思想(即“四项指示”),为新时期的北京建设指明了方向。其中,“把北京变成全国环境最清洁、最卫生、最优美的第一流的城市,也是世界上比较好的城市”,对首都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提出新的思考和要求。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探索和实践,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书记处四项指示的创新举措。

“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探索雏形

“门前三包”责任制源自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崇文区前门大街管理。崇文区主要大街的便道一般比较窄,加上商业网点多、行人多等原因,大街便道的卫生秩序管理存在一定难度。早在1972年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前夕,为搞好前门大街的社会秩序和市容卫生,前门街道就成立了由驻街单位联合组成的前门大街管理委员会,负责大街秩序的检查、协调和管理工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市场不断发展、社会日益活跃、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同时城市环境“脏乱差”也成为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前门大街作为崇文区乃至全市最为热闹的商业街之一,问题尤为突出。尤其“四多一少”现象(即车多、人多、乱停乱放多、无照商贩多而管理人员少),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对此,北京市委、市政府加大探索力度,有效解决“脏、乱、差”问题。

1980年,北京市环境卫生局改为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设市容管理处,并成立市容专业执法队伍。按照中央和市委要求,前门街道以治理“乱、散、软”为突破口,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街道卫生管理效果。为解决管理人员少与工作难度大的矛盾,街道把当时前门大街上的119个单位每7户编为一组,每组设1名监督员,共同管理大街的市容卫生和交通秩序。该办法被称为“七户一岗”,体现了“大家的事大家办、大家的事大家管”的精神,可以看作是“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雏形。

1982年3月,在第一个全民文明礼貌月开始之际,前门街道在实行“七户一岗”的基础上,又试行了“门前三包”活动,即以创造优美环境和优良秩序为目标的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活动。包卫生,即负责清扫各自门前的垃圾、清除痰迹,雪天清除门前积雪等。包绿化,即负责栽植和保护花草树木等。包秩序,即负责在自己门前不出现乱堆放物品、乱设摊车以及有碍交通和市容观瞻的现象。前门大街在卫生秩序管理方面的探索由“七户一岗”过渡到“门前三包”,很好体现了“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精神,市民不只是环境卫生秩序的监督者,更多的是践行者、参与者。

前门大街“七户一岗”“门前三包”的做法在崇文区得到推广。体育馆路等20条大街便道的卫生秩序明显好转,如永定门外大桥到沙子口大街的便道,23个单位组成三个小组,每组每天都有一个单位值班,巡回检查本组各单位门前的卫生秩序。又脏又乱的状况得到根本好转,群众高兴地说:“七户一岗”“门前三包”,使咱们大街旧貌换新颜。负责环境卫生的相關部门也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同志说,过去靠突击活动维护便道卫生的做法结束了,现在实行责任制,卫生天天有人管。绿化部门的同志说,我们管不过来的绿地有人管了。交通部门的同志说,多年解决不了的乱放自行车的问题,现在基本解决了。

1982年10月9日,《北京日报》登载《推行“七户一岗”“门前三包”责任制》,宣传推广“门前三包”责任制

全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普遍推行

崇文区“门前三包”的做法,得到市委市政府的肯定,认为这是依靠群众、组织群众管理城市的一条好经验。1983年3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书记处关于首都建设方针的四项指示,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由市政管理办公室等部门拟订的《关于在全市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脏乱差”治理的若干规定》(京政办发

〔1983〕15号),要求在全市普遍推行这一责任制,并使之常态化、制度化。

《规定》对“门前三包”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明确。《规定》同时指出,“门前三包”是全市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市所有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居民住户都要积极搞好“门前三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承担。

与《规定》一同转发的,还有《一九八三年重点治理一百条大街和十个地区的规划》(以下简称《重点治理》)。《重点治理》在过去一年综合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对1983年的重点治理工作提出要发动依靠群众等5项总要求、适当进行绿化美化等10条标准。并依据街道(区域)各自的基础、现状等,将100条(实际是155条)大街和10个地区划分为三个类别,按照不同要求和标准进行治理。如,长安街是综合治理中的重点街道,属于第一类大街,政治活动较多,位居要冲、道路及便道较宽、人流量大、现有市政设施比较完善等,治理后达到10条标准,要做到“黄土不露天”,三季有花,四季常青,交通井然有序等。随着《规定》《重点治理》两个文件的逐渐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在全市大规模地开展起来。

市委、市政府领导十分重视这项工作,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强调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贯彻中央书记处关于北京市建设方针四项指示的重要内容,要抓紧、抓深、抓实。各区迅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快编制分类分街(地区)治理方案。市、区、街(地区)三级有关部门组成指挥班子,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推行实行统一指挥。各条大街(地区)内的单位和群众都行动起来,采取专业队伍和广大群众相结合、条条块块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提高市容环卫管理水平、适当增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不断巩固和扩大“脏乱差”治理效果。经费方面确保专款专用,按照“谁负责治理,就将项目经费拨给谁”的原则,确保治理经费只能用于该年度列入计划的重点治理项目。使用过程中注重精打细算、讲究经济效益,优先用于环卫,其次是绿化,少量用于市政设施和交通设施,力求把综合治理工作完成得更多、更好。

相关单位、部门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明确范围和区域,划分“门前三包”的责任区,立牌或挂牌标明单位和责任地段,签订协议书或任务书,实行“四定”(定任务、定要求、定措施、定负责人)。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和执法力量,增加环卫系统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员,搞好监督检查。坚持三级检查评比(基层单位每天早、晚检查两次,大街管委会每月检查一次,街道办事处每季度检查一次),对执行任务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执行不好的则给以批评,等等。

1983年,西城区柳荫街军民开展绿化工作

“门前三包”责任制带来的可喜变化

广大首都人民群众积极响应,方方面面力量积极参与,创造了“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佳话。

北京市各级领导机关、单位迅速行动起来,争当“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表率。自3月在全市推广,到11月底约有1.1万个单位承担了“门前三包”义务,不仅在155条重点大街上落实了相关责任,还在一些中、小街巷推广了“门前三包”。各区县涌现出许多“门前三包”的先进基层单位。刚开始推行的时候,有的单位认为是“额外负担”,不够重视。伴随工作推进和认识提高,越来越多的单位自觉履行义务,愿意为搞好首都卫生、绿化、秩序出力。有些单位并不临街,也踊跃承担了“三包”责任。朝阳区酒仙桥街道内的59个单位,组织起五个大承包组,每个大承包组下分若干小组,每个小组都挂起标明“三包”范围的牌子。地处体育馆路的体坛副食店,只有十几名职工,承包的便道和绿地面积多达1000多平方米。为了做好“门前三包”工作,他们把全店职工分成几个小组,轮流值日。几个月下来,这个店门前清洁、秩序井然,连续四次被评为“门前三包”好单位。市造纸五廠、市汽车灯厂等原来的卫生后进单位,通过落实“门前三包”,都跨入卫生先进行列。一些来这些单位订货的人说:你们把环境搞得这样好,产品质量次不了。

1983年,北京市上万个单位承担“门前三包”任务。图为王府井大街的商店人员在打扫环境卫生

中央和国家机关、驻京部队等也积极行动起来,带头接受“门前三包”责任,涌现出一大批领导重视、亲自参加劳动、及时调查研究解决问题、推动“门前三包”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的先进单位。公安部机关成立了卫生领导小组,由一名处长和一名医务所长负责,对责任地段做到平时随脏随扫、每周一次大扫。北京空军机关把承包的绿篱、绿地划分给各部管理,指战员们精心培植花草,绿地里一有杂物就随时清扫,还支援附近居委会栽树苗、种草坪、建花园,受到当地群众的称赞。商业部机关部长带头、大家动手,专人负责,把商业部大楼门前的环境搞得既卫生又美观。为了完成商业部门前600多平米露天土地的绿化工作,在炎热夏天干部职工1100多人次参加绿化劳动,种植花草,美化了周边环境。

“门前三包”责任制极大改善了城市面貌,为首都增添了新的光彩。曾经是雨后泥泞的石景山古城,变成了三季鲜花四季青的优美住宅区;曾经是风起扬尘的宣武区白广路,变成了美丽的花园街。每天车水马龙、人潮汹涌的大栅栏地区,也变得整洁起来。一些单位尝到了“门前三包”与生产互相促进的甜头,搞好“门前三包”的积极性更高了。

人们真切感受到北京在变化,变得越来越干净,越来越整洁,越来越可爱。干部、群众高兴地说:社会主义城市就该这么管,就该这么建。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在印发北京市的一个报告时指出:北京市普遍推行的以“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为内容的“门前三包”责任制,“是群众在治理‘脏、乱、差中创造的成功经验”,希望各地参照执行。

“门前三包”责任制趋向制度化、规范化

北京市委、市政府不断巩固和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努力推动人民群众创造的成功经验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建立卫生检查机制,把街道办事处、爱委会、市容卫生监察队和居民委员会的有关人员组织起来,推选负责人,专门负责检查责任区内的卫生状况。以前负责卫生检查工作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虽然很多,但缺乏统一组织领导,效果不好。通过建立卫生检查机制,在更大范围内进行督促,便于问题解决。1984年3月1日,一项与“门前三包”责任制密切相关的重要制度《北京市关于渣土管理的规定》开始施行,全市渣土清运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全市每年约有170万吨垃圾需要清运,其中建筑渣土、工程弃土和炉焦渣约100万吨,堆起来就是一座景山。无章可循、随意倾倒的渣土垃圾,严重影响市容整洁和道路、河道、排水渠畅通。《规定》的出台实施,让所有单位都必须按照制度规定,把渣土、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从根本上解决了渣土影响市容和道路、河渠通畅问题。

1985年年底,通过总结“门前三包”责任制三年推行经验,北京市政府颁布了《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京政发〔1985〕170号文件),用行政规章的形式对“门前三包”工作予以规范。《办法》规定,凡城区和郊区城镇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业户,均应与街道办事处签订门前三包任务书,在门前划定的地段承担“三包”责任。《办法》对“三包”内容进行扩展,比如包卫生,不仅责任单位有清扫责任,还有制止、管理的责任。《办法》具有法律效力,自1986年3月1日开始施行。实施效果明显,主要街道秩序井然、街面整洁干净。当年,全市99%的单位签订了门前三包任务书。

1983年8月10日,《人民日报》登载《北京推行“门前三包” 责任制》一文

改革开放初期,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探索实践,调动了广大群众积极性,有效改善了市容环境卫生,走出了一条适合自己的城市管理新路,为贯彻落实好中央书记处四项指示、提高首都城市管理水平积累了宝贵经验。

(责任编辑 崔立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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