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 比尔·布莱森
政府禁酒,毒死公民
◎ 比尔·布莱森
1927年6月某日晚上,43岁的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市富商威尔逊·希科克斯从外面回到自己在纽约罗斯福酒店的房间,给自己倒了杯睡前酒。没过多久,希科克斯产生了一种奇怪而不快的感觉—喉咙和胸口发紧,苦涩的疼痛在整个身体中蔓延。
随着症状越发严重,玻璃杯从他手里滑落,希科克斯痛苦地站起来,跌跌撞撞地走向门口想叫人帮忙。但希科克斯没能走到门口便倒在地上,茫然、惊惧,无法动弹。
希科克斯之死“得益于”当时美国的禁酒令。因为政府颁布禁酒令时没充分考虑到一个问题:除了饮用,酒精还有其他各种用途。为了这些合法的用途,政府必须允许它继续生产。不可避免地,一部分酒精进入了私酒交易。为了让工业酒精无法饮用,政府往其中添加士的宁和汞等毒物(能致盲、致残甚至致死)。一位禁酒官员还快活地说:“变性酒精成了美国的全民新饮料。”结果,仅仅1927年就有11700人因喝私酒被毒死。
有关禁酒令的一切事情不是荒谬的就是滑稽的。财政部负责执行新法律,但它完全缺乏承担这一工作的必要资质、资金和热情。因为国会拒绝提供资源,禁酒部门只聘用了1520名特工,让他们去完成一项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阻止全美963万平方公里疆域里的一亿公民参与酒精生产和消费活动。这样的话,每名特工需要负责盯守75000人,同时还要监管19924千米的海岸线和边境线,禁止走私。联邦政府希望各州承担、执行该法律,但几乎每个州都极不情愿。到1927年,每个州用在执行渔猎法规上的时间是执行禁酒令的八倍。
禁酒令给美国造成了庞大的经济损失。联邦政府失去了每年五亿美元的酒税—占国民收入的近1/10。州政府痛苦不堪,在禁酒令生效前,纽约一半的收入都来自酒税。各州不愿从本来就少的预算里分出一部分钱,执行一套克扣了自己收入的法律。
禁酒令也导致地下酒吧疯狂发展。曼哈顿中城的一个街区就出现了32个供饮酒的地方。人们到处都喝得到酒,而且卖酒的大多不遮不掩,禁酒令就像是压根儿不存在似的。芝加哥仍在营业的酒吧差不多有两万家,有些街区的酒吧甚至连招牌都不改,公然卖酒。在纽约,饮酒场所的数量比禁酒令生效前翻了一倍。
而且,在这些新开的地下酒吧中,贩售的酒水完全不受监管。在芝加哥,市政府的一名化学家把私售的威士忌往水槽里倒了几滴,惊讶地看着它腐蚀且穿透了陶瓷。《纽约电讯报》的记者出于好奇想了解私售的威士忌到底有些什么成分,请了一位化学家检验了从全城地下酒吧里买来的341种样品。结果,化学家分离出了煤油、尼古丁、精苯、粗苯、甲醛、碘、硫酸和肥皂等多种成分,此外还发现约1/6的样品都严重有害健康。
最终,禁酒令引起了非法酿造、出卖和走私酒类饮料等新的犯罪,饮酒行为却禁而不止,而联邦及各州政府又需要以酒税补充其财政收入,1933年,美国国会将禁酒令废止。
编 辑 / 子 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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