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 秦四晃
盲目执法,百姓尴尬
◎ 秦四晃
王宏在曹魏时供职于尚书台,在天子身边担任过给事中。司马氏夺魏立晋,王宏继续效力新朝,被任命做汲郡(今属河南)太守。
因他在这块儿干得不错,政绩十分突出。晋武帝很高兴,专门下诏在全国范围内予以表彰。王宏因此步步高升,从卫尉、河南尹一直升到大司农。重新进京入朝做官,王宏心怀感恩,表现得格外卖力。但后来,王宏因为私自释放了21名被判五年以下徒刑的犯人,遭人弹劾。晋武帝还算心慈,只是降了王宏的职,让他担任监督京师及其周边地区秘密监察官的头儿。
急于将功补过的王宏决计在这个新的岗位上表现一把。不料却干了一件贻笑大方的事。
晋武帝太康年间,晋武帝决定改革全国车辆服饰旧制,其中有这么一条,就是老百姓一律不准穿着紫红色衣服,不准穿着绫罗绸缎。晋武帝要求监察官员微服私访,查看法令落实情况。
本来王宏这时已有些年纪了,可接到诏令,他跟打了鸡血似的,认为表现才能的机会到了。他立即安排手下,着平民服装,三五结队,沿街串巷巡视,发现冥顽不化有违朝廷规定者,就地拿下。
按说王宏的工作已经抓得很扎实细致了,可他觉得还不够,还不足以引起皇上对他积极表现的注意。这一晚,他睡觉时,看到夫人红色的内衣,忽然来了灵感:哎呀呀,这些庶民百姓外衣皆灰土,谁能保证他们内衣不穿红色的呢?若百姓的红内衣还是以绸缎做成的,岂不是咱工作的漏洞吗?
翌日,王宏着手补救,安排手下立即全面复查所辖地区,街上的每个人都要脱衣褪裤检查。手下在执行的过程中遇到了麻烦,禀报王宏说,男子好办,可路上遇见女子,不好意思下手啊。王宏火了:“执行皇朝圣谕,男女无别,矫枉必得过正,执法岂能顾忌?去,照我说的办,一律脱衣查验!”
这下有好戏看了,在王宏的管辖区内,街头巷尾,不管是白发老妇、丰腴人妻还是妙龄少女,无一不被官吏拽住,撩衣解带,亮出内衣。被查看的女人满脸羞臊无奈,远处的女人能躲的则赶紧躲开。
不过很快,有人开始非议,民怨逐渐沸腾。当众扒女子衣裳,伤风败俗,与流氓何异?况且,受查者里,难免有高门大户、官僚缙绅家的女人,这些人岂能放过王宏?
于是,王宏检查女子内衣的创举,引起了天子的注意。晋武帝为政权稳定考虑,免了王宏的官——朕知道你是一片忠心,可咱也不能这么干啊,回家歇着去吧。
编 辑 / 夕 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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