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写下《金塘河》之前,我已经在同一题材上写了两个中篇——《杀死它吧》《驯牛记》。把干农活、种庄稼,参与农业生产之类的事讲述一遍,是我的一个心愿。不仅因为我有过从小跟长辈一起下地干活的经历,还在于我成年之后于短暂务农的日子里发现了劳动包含着美。那是我人生最灰暗的日子,我在城里混不下去,只好回到村里待上一阵子。可能是世代农民遗传基因的作用,也许是从小的耳濡目染,不多久我干农活就干得又快又好。最初是母亲发现我干活比她快了,后来是我发现自己超过了父亲和爷爷。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已经成年,而父辈开始老了。正因如此,我好像突然就被推到了一个家庭的重要位置上(那时我哥哥在外当兵,弟弟还小),这样的感觉让我仿佛重任在肩。而父母为了准备给我们造房子,除了种自己家的地,还承包了另外两户人家的地,想着多种粮食多攒钱。我自然成了主要劳动力。在田垄里干活的时间多了,村里的老农民就把我当作了同道。傍晚收工时,他们会大声喊我的名字,回家路上我们谈论今天都干了什么活,谁家的庄稼为什么长得好,走到金塘河一起脱了衣服洗净身子再回家。不仅如此,我还多次应邀去别人家帮忙插秧。当我这个刚入行的年轻人和村里的插秧高手站成一排,心里既紧张又荣耀。插秧时,左手拿秧捆,右手就跟鸡啄米似的,将秧苗横着依次栽插,而我们的双脚,则要倒退着移动。一方面,看着镜面一样的水田,一行行稻秧立了起来,均匀,笔直,就像写在方格子里的字;另一方面,集体插秧的场面又激发起男人们好胜的天性,看谁会因为手脚慢被稻秧包围……
正所谓只有热爱上劳动才会发现劳动之美。当金塘河畔开满油菜花之时,当紫云英铺满整条山垄,当风吹过绵延起伏的稻禾,我常常呆立,欣赏这一切。我知道,我爱着这土地,也爱上了劳动,但是这还不够,我必须逃离。因为我清楚,这田野之美、劳动之美与意义,还有我掌握的农事技巧,不过是粮食生产的副产品。鉴于当时我读书不多,没想过将来会从事写作,所以很少去想农村为什么贫困的问题,对农民的出路,只是会隐隐感到难受。有一天,我一个人迎着夕阳的余晖回家,蹲在河边撩着水洗脸,湍急的溪流散发点点金光,这点点的金光突然就模糊了我的眼。我觉得它就像千千万万的农民脊背上流淌的汗水。那时候,我依然不知道有一天会从事写作,但是我知道终有一天,我会把劳动中的感受和发现的美讲述出来,不管是讲给子孙,还是一个路人。没想到当我于近年准备用散文来书写这一切时,最终还是写成了小说。毫不讳言,如果真要写散文,我仍然没有勇气直面我们的历史与农民的苦难。我是一个脆弱的人,需要有一个虚构的前提才能写下去。如今,在吴村已经没有几个人在家种地,但是关于我们村的农民和土地,会继续出现在我的小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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