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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有多保险

时间:2024-05-04

苏清涛

2014年11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若条例通过,政府将不再为银行的信用兜底,银行若经营不善,将存在破产的可能。而银行一旦破产,储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险机构赔偿,但赔偿有一定限额。

对此,有储户担心,既然国家不再承担为存款安全兜底责任,自己存在银行的钱是不是就没有保障了?

小储户勿需担心

《条例》明确对存款保险的赔付上限暂定为50万元,也就是说,如果有银行出现倒闭、破产情况,存款保险拟最高偿付50万元。

50万元的“兜底”到底够不够?根据人民银行测算,国内99.63%的储户的存款在50万元以下。“绝大多数储户没有必要担心自己的存款风险。”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说,即使超过50万元的部分,也并不是绝对不管——将根据银行破产清算后的资产状况,按一定比例获得部分偿还。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将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特别是存款利率一旦放开,银行为争夺存款可能上浮利率。“对利率敏感的小储户可以放心地把钱放在那些利率高的小银行里了。”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系副教授姚志勇说,“过去老百姓更愿意把钱放在大银行里,但大银行的存款利率往往并不高。有了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这种情况将有所改变,老百姓把50万以内的存款放在某些小银行,既可以享受到更高的利率,也绝对安全。”

存款超过50万,又如何确保安全?“单一账户的最高偿付额为50万,但居民可以多头开户,如果一家三口分别在工、农、中、建四家银行开户,这个家庭共可以开12个户头,存600万元。”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说,欧美国家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额是人均GDP的5倍左右,中国目前人均GDP不到7000美元,50万的保额相当于10多倍的人均GDP,已经足够高。

同时,专家也提醒储户,理财产品则不在存款保险的保障范围之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将由“买者自负”。

大户需强化监督

存款超过50万,可以通过“分散化”来规避风险。但对大户来说,特别是对那些存款上亿元的公司,以50万为单位分散存款,显然会给财务管理带来极大的不便。

钟伟建议,企业以后需要更关注银行的评级,选择资本充足、风险低、资本质量好、服务好的银行存款,最大限度规避风险。

姚志勇则认为,不重点保护存款大户,也是有道理的——希望这些大储户去监督银行。因为大储户有信息优势,他如果知道这个银行不行,就会立马把钱转走。这样会倒逼银行改革,逼着银行搞稳健经营,不敢乱来。假如存款保险把大储户的钱全都保了,那谁去监督银行呢?他建议,大企业可以设立一个机构专门搜集银行信息,监督银行,还可以建立财务公司,把钱投在证券、债券市场。

政府也是银行的存款大户,专家认为,存款保险对政府跟企业是一视同仁的,放在银行里的财政资金,超过50万元以上的都是不保的。“这是国际惯例。银行本来就是政府的监管对象,你如果没有履行好监管银行的职责,导致存款不安全,那就只能自认倒霉了。因此,政府也要比以往更加重视银行监管。”

有益中小银行发展

在姚志勇看来,存款保险制度的核心是保护存款人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过去政府虽然为银行信用兜底,但仅仅只是一种隐性契约。当银行出现风险时,往往是‘一事一议,不确定因素很多,缺乏明确的法律保障。”存款保险制度出台后,存款保险基金所提供的显性担保将取代隐性担保,最高赔付限额以内的存款是100%受法律保障的。

郭田勇同意姚志勇的观点。他认为,出台存款保险制度并不表示银行风险大大提升,相反目前银行的基本面都是好的,存款保险是未雨绸缪。 在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之前,储户倾向于将存款放在大银行,但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之后,农村信用社等中小银行也要参保,储户的存款放在这些银行也会得到与大银行同样的保护。

“存款保险可以缓解储户对中小银行、民营银行的信用顾虑,从而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促进市场竞争。”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认为,一方面,存款保险制度可以增强小银行信用,推动大、中、小银行同等竞争和均衡发展;另一方面,市场淘汰机制的形成将给银行以压力,促进其改善经营。从长远看,这些都将使人们的存款更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征求意见稿第二条,外国银行在中国的分支机构以及中资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的存款,不纳入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范围之内。“以前,外资银行是在‘搭便车。即大家认为外资银行如果倒闭,国家也会“买单”,现在有存款保险制度,这种现象会改变。”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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