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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失在最后一句再见里

时间:2024-05-04

◎畅小呆

走失在最后一句再见里

◎畅小呆

最后一次和他见面,是在一家百货公司,偶遇。

我正和未婚夫在百货公司里挑选婚戒。转角就看见一个熟悉的背影。他身材魁梧,正站在卖玩具的柜台,低头抚摸着一只雪白的兔子。

我走过去,和他寒暄了几句,才知道他的远房表妹最近住了院,白血病,他在为她挑选玩具。

算起来,我俩已经十年没见,我竟然还能一眼认出他的背影。我曾数次在梦中和他见面,场景之魔幻让人说不出口,不是他从战壕里向我奔来,就是我在大雨里晕倒在他面前,要么就是我从天桥上看见他站在车流中间……

每一次,我都看不见他的脸,却在醒来之后无比确信—那就是他。

这次真的见了面,竟然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只剩下傻笑,攥紧的手微微出着汗。

他抱着那只兔子,转身的刹那,我才想起十年前的冬夜,我曾经和他在大雪冰封的家乡,肩并着肩,走过一段漆黑的路。雪在脚下咯吱咯吱地响,没人说话,万籁寂静,了无生气。那段路走到尽头,我俩就分开了。

我心里清楚,高中那段和雪夜一般黑暗寂寞的日子,要是没他,我熬不过来。

高中到了最后关头,四处都是“背水一战”的横幅,我却因为压力一下子跌入低谷,不仅失眠、精神恍惚、视力衰退,还变得脾气暴躁,难以自控,从而导致学业堪忧。而他安安稳稳地坐在我身后,像一个入定的佛,既不焦躁,也不愤怒,仿佛“背水一战”和他没太大关联。

如果说丝毫感觉不到他的存在,是不可能的。早上因为赶路来不及吃早饭,来到教室,书桌上总摆着一枚茶叶蛋;过生日,哪怕自己忘了,还是能收到一张小小的卡片,写着“生日快乐”;偶尔值日,擦黑板,他总不怕麻烦,绕路到地下室的热水房,用水盆接来温水,放在教室门口的板凳上;因为回答不上问题,被老师批一通,哭着回到座位,就会收到一张神奇的“治愈”字条。

现在想想,这些都太微小,以至于很难清晰地记起。但在当时,对一门心思拼搏努力的我而言,的确是莫大的安慰。

再之后,我和他总能遇见。放了学,一出校门就能看见他在不远处站着,眼神对上了就打个招呼,倘若我假装没看见,他也不会开口,就那么不远不近地走。

上羽毛球课,老师让男女生组队,他会主动走过来,向我挥拍示意,然后冲我微微一笑。他打过来的球,都容易接,而我送过去的球,都七扭八歪,他在场子那边来回奔跑着,灵活得像在山野间飞奔的鹿。

他那个时候,瘦削,少言,高我一头,走起路来微微斜着肩膀。

几次校门口“偶遇”之后,我就开始悄悄关注他。声乐课上,我才知道他的歌声原来那么好听;他弹吉他的时候,手指飞快地跳动,指甲在琴弦之间拨弄,仿佛要将人吸入琴弦后面的黑色琴箱中去;他做广播体操,会在转身运动的时候假装扭过去,将眼神抛向我,直到和我的眼神相遇;运动会上,他最擅长的是沙坑跳远,结束比赛之后,他会摩挲着双手向我们班走过来,然后将事先准备好的手帕围在脖子上。

只是以上这些,他都不轻易向人展露。我像一个拙劣的特工,通过他的一举一动了解他的点滴,怕自己错过,又怕他发觉。

我们就这样,相安无事地度过了高中三年,准确地说,是两年半。

高考前的最后半年,我们都有了手机。那时候的手机连短信的存储量都很有限,铃声响得刺耳。我们彼此记下手机号码,期待着什么事情发生,却又害怕真的有什么事情发生。

我惴惴不安地等待,日子过得躁动不安。但最终,我们有限的短信仅仅停留在:考试、习题、作业和上课上。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紧接着是高考、估分、填报志愿。夏天的到来是一场潮湿而闷热的劫难,我们的旧时光一去不复返。

后来,我们考入不同的城市,天各一方。

直到那个冬天,我无意之间想起他,于是按下了信息发送键:“最近还好吧?”

这一次,他什么都没保留。他近乎直白地告诉我,他当时有多喜欢我,他见我的第一面就知道我会是那个对他而言意义重大的人。

像是多年的问题终于得到了答案,我坐在寝室发疯一样笑起来,整整笑了一个下午。第二天,我们都买了回家的车票,在纷纷扬扬的大雪中见了面。

那一晚,是我们从认识以来话最多的一晚,从那个时候开始,我才知道原来说话会产生醉酒的感觉。我们聊啊聊啊,沿着冰封的江面,顶着纷飞的大雪,路过一个个冰雕,最终在那条漆黑的路上停下脚步。

我们对视了一下,或许没有。他说:“我过两天就要去上学了。”我说:“我也是。”

没有牵手,没有拥抱,没有亲吻。只是肩并肩,又走过一段漆黑的路。雪在脚下咯吱咯吱地响,没人说话,万籁寂静,了无生气。

走到路的尽头,就分开了。

在那之后,我所有的恋爱,表面上都是爱情,却又好似和爱情无关。我的爱情,已经在那个冬夜,随着飞雪,悄悄绽放,又悄悄冰冻、枯萎。留下的,只是对于爱情的幻影的渴求,以及对于那个贯穿在幻影之中的某个人义无反顾的遗忘。

多年后,再次相遇……

你好像瘦了,头发也变长了,背影陌生到让我觉得,上次见你似是上个世纪的事了。然后你开口叫我的名字,我不禁轻笑出声,好像自己刚刚放学,只在楼门口等了你5分钟而已。

看见他的一瞬间,就好像走了很远的路,终于到家了。

社团摆摊,我们之间相隔不过5米,从早上到现在,未说过一句话,更没有过眼神交流,哪怕是靠近一步,多看一眼都觉得是打扰了对方,只能远远看着她,装作漫不经心地一瞥,在那不到一秒的间隙看一下她。真好,她没变,还是那些年里我喜欢的模样。

没有太多尴尬。彼此都心照不宣,嘴上逞能扯东扯西,最后还是避不开记忆里那些小事。一不小心便透露了心声,就像两个人念错了稿,说错了话,捅破了窗户纸。又默契地突然止住,话锋一转,继续插科打诨。

卖场5楼的电影院,他和女朋友挽着手出来时我正好进场。我是闲得无聊一个人出来看电影,没心没肺的,看到他时还开心地打了招呼,然后哭了一整场电影,我明明记得上一场放映的电影他答应过要和我一起看的。

一惊,一喜,一慌,拿出手机滑滑滑,低下头,谁也看不见。擦肩而过后,还是忍不住回头,很紧张,怕她也回头,可是,她已经消失在人群里,原来,连害怕都成了自作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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