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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学伦理学角度解读福克纳短篇小说《烧马棚》

时间:2024-05-04

蒋江婷

南昌大学外国语学院

从文学伦理学角度解读福克纳短篇小说《烧马棚》

蒋江婷

南昌大学外国语学院

威廉·福克纳是美国文学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其短篇小说《烧马棚》讲述了一个十岁的小男孩沙多里斯面对父亲惯用烧马棚的方式解决一切冲突与矛盾时所做出的选择,带给了读者深刻的伦理思考。本文试图从文学伦理学批评视角出发,从伦理身份的确认、伦理意识的觉醒以及进退维谷的伦理选择等三个方面分析小说主人公沙多里斯在成长过程中所遇到的伦理问题及其蕴含的文学价值,让读者充分体验到小说人物在面临伦理困境时的迷惘、伦理身份认同的艰难、伦理选择的不易,并从中获得丰富的伦理教益与启迪。

威廉·福克纳《烧马棚》伦理身份 伦理意识 伦理选择

短篇小说《烧马棚》创作于1938年,是福克纳最具有代表性的短篇佳作之一。该小说关注的是美国内战以后南方社会穷白人的生活,讲述了佃农阿伯纳·斯诺普斯一家的故事。小说“描述了一个直截了当的情节:父亲阿伯纳·斯诺普斯,恐吓儿子,让他在自己的良心与父亲秉持的边疆正义之间做选择,并驱使他提前走向成熟。”[1]527父亲阿伯纳脾气暴躁,习惯用烧马棚的方式解决一切与邻居或雇主之间的冲突与矛盾,而儿子沙多里斯则因为父亲暴虐的秉性,面临了“亲情还是道义”的抉择,进而陷入了痛苦的成长期。

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对福克纳短篇作品的研究得到了极大的进展,研究“主要围绕福克纳的创作思想、福克纳与南方历史文化、福克纳与宗教、神话和哲学、福克纳的妇女观和福克纳的创作艺术等几个方面展开。”[2]114《烧马棚》自译介引入中国以来,也同样吸引了国内评论界的广泛关注,学者纷纷从小说体现的圣经原型、父子关系、变革中的南方社会等多个方面进行研究评述。然而,《烧马棚》能使读者深思的远不止以上几个方面,它还给读者以伦理启迪和思考。按照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分析路径,关于“亲情还是道义”的抉择是贯穿小说始终的伦理主线,给小说主人公沙多里斯带来了一系列伦理上的困惑与难题。本文试图从文学伦理学批评视角出发,从伦理身份的确认、伦理意识的觉醒以及进退维谷的伦理选择等三个方面分析小说主人公沙多里斯在成长过程中所遇到的伦理问题及其蕴含的文学价值。

一、伦理身份的确认及转换

对人物伦理身份的分析是文学伦理学批评关注的重点内容之一,聂珍钊教授曾指出:“在文学文本中,所有伦理问题的产生往往都同伦理身份相关。”[3]21《烧马棚》主人公沙多里斯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伦理问题与他的伦理身份有着莫大的关系。可以说,沙多里斯的痛苦首先起源于对自身伦理身份的不确定。伦理身份总是通过与他人的关系体现出来的。“伦理身份有多种分类,如以血亲为基础的身份、以伦理关系为基础的身份、以道德规范为基础的身份、以集体和社会关系为基础的身份、以从事的职业为基础的身份等”。[4]263-264在《烧马棚》中,沙多里斯有着双重伦理身份:以血统亲缘关系为基础的身份、以道义为基础的身份。沙多里斯对自身伦理身份的确认过程也是他的成长蜕变过程,其伦理身份的转换更是沙多里斯个体伦理意识质的飞跃。

在故事的开始,男孩沙多里斯内心首先认可的伦理身份是以和阿伯纳的父子关系为基础的身份。在以杂货店的坐堂为法庭的审判现场,年幼的沙多里斯被迫为哈里斯指证父亲阿伯纳指使黑人烧了哈里斯的马棚,这是沙多里斯第一次陷入令人绝望的伦理困境,对自己的伦理身份深感困惑。然而,在无法割舍的血统亲缘关系的情感支配之下,沙多里斯本能地选择了站在父亲这一方,认定自己是阿伯纳的儿子这一身份,哪怕内心纠结绝望,也坚定地认为父亲的仇人就是他的仇人,并接受父亲的眼神示意,以沉默为武器,替父亲做了伪证,助父亲逃脱判决与惩罚。杂货店审判之后,沙多里斯一家举家搬迁至新雇主少校德·斯潘家。因为父亲阿伯纳踩脏了雇主家的地毯发生了激烈的摩擦与冲突,为人处世简单粗暴的阿伯纳不顾一切阻拦,执意要去烧雇主家的马棚。起初,绝望的沙多里斯仍然认定以和阿伯纳父子关系为基础的伦理身份,服从父亲的要求,替父亲加满了汽油,做父亲去烧德·斯潘少校家的马棚的助手。但是,在关键的最后时刻,沙多里斯终于无法按捺内心的冲动,跑去少校家去报信。至此,沙多里斯舍弃了以与父亲阿伯纳的血统亲缘关系为基础的伦理身份,选择了公平与正义,确认了自身以道义为基础的伦理身份,实现了自身伦理身份的转换。

“善恶是人类伦理的基础”。[4]36维护公平正义是善,姑息养奸、助纣为虐是恶,沙多里斯在确认并转换自身的伦理身份时,首先做了一个善恶的伦理评判。“伦理身份是评价道德行为的前提。在现实中,伦理要求身份同道德行为相符合,即身份与行为在道德规范上相一致。”[4]265沙多里斯在自身伦理身份确认的过程中历经艰难困苦,以道义为基准,使自己的身份与行为皆符合伦理要求。

二、伦理意识的觉醒

伦理身份是通过与他人的关系体现的,而伦理意识反映的则是人与自我的关系。“按照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理解,由于理性的成熟,人类的伦理意识开始产生,人才逐渐从兽变为人,进化成为独立的高级物种。把人同兽区别开来的本质特征,就是人具有理性,而理性的核心是伦理意识。”[3]17-18在故事《烧马棚》中,主人公沙多里斯走向独立,获得成长,得益于其伦理意识的觉醒。沙多里斯的伦理意识经历了一个从蒙昧到觉醒,并最终收获理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内、外两大因素促成了沙多里斯伦理意识的觉醒。

从内在因素来看,沙多里斯自身的正义感是促成其伦理意识觉醒的一大重要原因。沙多里斯本身善良单纯,渴望安定的生活,追求一种“安心而欢喜的感觉”。沙多里斯在杂货店的坐堂里被迫为父亲阿伯纳作伪证时,他与生俱来的正义感使他本能地意识到父亲是理亏的,父亲烧掉哈里斯的马棚的行为是有违法规和道义的。尽管在这场审判中沙多里斯迫于父亲关于血统的教导和专制,最终臣服于血统亲缘,不得不作出伪证,但是在沙多里斯内心的道义感撕扯着他,使他陷入了矛盾与痛苦之中。沙多里斯头脑中混沌不清的伦理观念已然渐趋清明。

另外,诸多的外在因素也是促使沙多里斯伦理意识觉醒的不可或缺的原因。首先,旁人的讽刺冷眼刺激了沙多里斯的伦理意识。“正当他走过时,听见有个声音在悄悄地骂:‘烧马棚的贼!’”[5]167当沙多里斯随父亲阿伯纳走出杂货店时,他听到旁人的辱骂,深受触怒,于是他奋起反抗,与骂他的小男孩厮打起来。一句“烧马棚的贼”对沙多里斯的心理思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刺激了他的伦理意识,使他开始思考自己的作为是否有违伦常。其次,母亲的绝望加速了沙多里斯伦理意识的觉醒。面对偏执暴力的阿伯纳,沙多里斯的母亲毫无办法,内心充满了焦虑与绝望。当阿伯纳与德·斯潘少校家的冲突无法解决时,阿伯纳决计用自己惯用的计量去烧德·斯潘家的马棚,沙多里斯母亲劝阻不下,走投无路。母亲“满脸是那种生望断绝、走投无路的神气”深深地刺痛了沙多里斯的心,他忠于父亲的心开始动摇。“孩子心想:我要是能一个劲儿往前跑就好了。我真巴不得能往前跑啊,跑啊,再也不要回头,再也不用去看他的脸。”[5]176沙多里斯决定逃离残暴的父亲。再次,在沙多里斯决定逃离父亲阿伯纳,跑去德·斯潘少校家报信时,被命令拦住沙多里斯的姨妈不但没有拦他,反而放他走,并鼓励他去维护公平与正义,沙多里斯得以逃脱。至此,沙多里斯的伦理意识彻底觉醒,获得理性,重新做出伦理选择。

沙多里斯自身的正义感、旁人的讽刺职责、母亲的崩溃绝望、姨妈的鼓励与帮助等因素都不同程度地促进了沙多里斯伦理意识的觉醒,推动了沙多里斯的理性成长,为他后来正义的伦理选择奠定了基础。

三、进退维谷的伦理选择

小说《烧马棚》的主人公在走向成长、获得理性的道路上共经历了两次伦理选择。沙多里斯的第一次伦理选择发生在以杂货店坐堂为法庭的审判现场。邻居哈里斯要求沙多里斯指证父亲阿伯纳指使黑人烧了他的马棚,而阿伯纳又以眼神示意他不要指证自己,无论是哪一方,沙多里斯都无法拒绝。法庭上,沙多里斯惊恐不安。“那种要命的伤心绝望的感觉又梗在心头了,他心想:他是要我撒谎呢,这个谎我不能不撒了。”[5]167最终,在血统亲缘意识的驱使下,沙多里斯以沉默为手段,拒绝指证父亲的罪行,替父亲做了伪证,他也因此选择了以父子关系为基础的身份。然而,做出了这一伦理选择之后,沙多里斯又无法做到心安理得,而是内心充满了负疚之感。陆建德曾说:“一个人必须要与自我保持一定的距离,要有点自我怀疑的精神,这是伦理学的一大要义。”[6]18从这个角度来看,杂货店审判之后沙多里斯对自己的选择有了新的考量。他开始怀疑甚至否定自我,重新思考自己的选择是否正确,是否合乎伦理。于是,在搬家之后,父亲阿伯纳因地毯事件与德·斯潘少校一家发生激烈冲突至无法调停,阿伯纳再次选择烧马棚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之际,沙多里斯再次做出了伦理选择。这一次,沙多里斯没有站在父亲那一边,而是站在了道义的立场上,不顾一切阻碍跑去德·斯潘少校家报信,而父亲阿伯纳也因此而丧生,沙多里斯自己也孤独地远走,去追寻那种“安心而又欢喜的感觉”。沙多里斯的两次伦理选择是否正确或合理值得读者思考,笔者就此作出了以下简要分析。

从道德哲学层面出发,沙多里斯第一次做出的伦理选择,替父亲作伪证,使父亲免于法律的惩罚,却损害了邻居哈里斯的利益,触犯了善恶不分的伦理禁忌,是不道德的行为。沙多里斯的第二次伦理选择,跑去德·斯潘少校家报信,出卖了父亲,使得父亲阿伯纳死于枪杀,则触犯不守孝道、骨肉相残的伦理禁忌,也是不道德的行为。但是作为一种客观的、历史的批评方法,文学伦理学批评与道德批评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主要运用辩证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研究文学中的道德现象,倾向于在历史的客观环境中去分析"理解和阐释文学中的各种道德现象”。[7]16因此,要判断沙多里斯两次伦理选择是否合理,我们就必须回到他当时做出选择的伦理现场,在客观的历史语境中,站在他的立场上审视动机和目的,最终得出一个公允的结论。此外,“伦理选择的正确与否,与小说人物特有的伦理身份及其对伦理身份的认知密切相关。”[8]54所以,在判断伦理选择是否合理,我们也必须思考人物对自身伦理身份的认知。

《烧马棚》故事发生的大背景是处于美国内战之后的南方社会,而此时的南方正处于社会生产关系变革与调整时期,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也处于变革之中。身处杂货店法庭上的沙多里斯,依旧深受传统家族血统观念的束缚,站在自己作为阿伯纳的儿子的立场上,认定了以父子关系为基础的身份,作出忠于阿伯纳的伦理选择。从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角度来看,沙多里斯的第一次伦理是合理的。然而,在受到外在冲击与进行自我反思之后,沙多里斯在亲情与道义之间的冲突中逐渐偏向道义,并确认了自身以道义为基础的身份,在父亲执意要去烧掉德·斯潘少校家的马棚,他决定去通风报信,阻止了烧马棚这一事件的再次发生。沙多里斯最终的选择,是他对自身的道德职责有了伦理顿悟,实现了道德上的成熟,也同样合乎伦理。

四、结语

福克纳对美国内战后的南方社会寄托了崇高伦理道德理想,其作品也体现了他对南方社会群体的伦理思考。短篇小说《烧马棚》沿着“亲情还是道义”这条伦理主线,讲述了小说主人公沙多里斯在成长过程中遭遇的伦理难题与困惑。故事中,沙多里斯周旋于道义和父亲之间,矛盾痛苦,内心分裂,经历了一系列心理思想斗争,最终确认并转换了自身的伦理身份。在自身的正义感、旁人的讽刺冷眼、母亲的绝望、姨妈的鼓励等内外因素的驱使与刺激下,沙多里斯的伦理意识得以觉醒,最终冲破伦理困境,做出忠于道义的伦理选择。小说借主人公沙多里斯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善恶判断、身份确认、意识觉醒、伦理选择等方面的困难向社会发出道德警示,值得广大读者进行伦理深思。

[1]Ford,Marilyn Claire.Narrative Legerdemain:Evoking Sarty′s Future in"Barn Burning"[J].Mississippi Quarterly,1998(3):527-40.

[2]朱振武,杨瑞红.福克纳短篇小说在中国[J].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

[3]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基本理论与术语[J].外国文学研究,2010(1).

[4]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及其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5]陶洁.美国文学选读(第二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6]陆建德.文学中的伦理:可贵的细节.[J]文学评论,2014.

[7]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与道德批评.[J]外国文学研究,2006(2).

[8]尚必武.儿童福祉的意义探寻与守护方式:麦克尤恩新作《儿童法案》中的伦理身份与伦理选择.[J]外国文学研究,2015(3).

蒋江婷,南昌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英美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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