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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卖炭翁》看唐朝历史沉浮

时间:2024-05-04

陈欣欣

(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从《卖炭翁》看唐朝历史沉浮

陈欣欣

(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乐天的《卖炭翁》流传至今,仍不断被人们学习、欣赏和研究,不仅是这首诗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更重要的是从中可以窥见唐朝历史一隅。本文试图以这首短诗为缘起,小中见大,从“苦宫市”、“黄衣使者——宦官当道”以及“境况凄惨——重税难交,生计难持”三个方面探讨诗歌所反映的历史状况。

《卖炭翁》 唐朝历史 沉浮

每每读《卖炭翁》,总是为老翁“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的憔悴模样而心疼,总是为其不顾“衣正单”却因卖炭“愿天寒”的矛盾状态而悲愤。我们往往从诗的意境和意象出发,品味最多的是诗的感情,却不免忽略文字背后沉重的历史。笔者试图从卖炭翁的文字内容出发,挖掘《卖炭翁》反映出的历史事件和制度。

一、“苦宫市”

所谓“宫市”,就是中唐以后,皇帝直接掠夺百姓的残酷方式。许多“白望”(有的甚至假借其名义)对百姓进行搜刮,用百文钱便可买到价值几千的东西。更荒唐的是,百姓的东西被强抢以后,还要付给宫廷看门人过路费和运费,因此《卖炭翁》所描写的场景在当时不胜枚举。百姓们为了生计不得已到市场上去卖东西,却往往是满载而去,空手而归。因此有人评价说:“这是唐建国两百多年从来没有的贪暴行为,的确令人发指。 ”[1]168

唐前期,内廷所需基本是供送制,由司农寺、太府寺、太仆寺等诸司供给;或由地方诸州、戚属百官诸方贡献;或自给。部分供送物品在京城就地采办:一种是临时所需,即时采买;一种是配户和市,由京兆府属官主知。[2]后来,随着经济发展,市场繁荣,加之宫廷人数增加,皇族生活日益腐化,内廷对市场的需求极为迫切。从前采购体制已不能满足内廷的需要,于是便出现了“宫市”。宫市始于杨国忠时,并设有专门使者。“贞元末,以宦者为使,抑买人物”,[3]更加重了人民的苦难。永贞元年(805年)时,此虐政得以罢除。然而本诗写于元和四年(809年),可见虽然“上有政策”,此类暴行在民间却没有绝迹,仍有许多官吏、宦官借着早已失效的“圣谕”强取豪夺——从这种“下有对策”的行为中,唐中后期的衰落腐败也能略知一二了。

二、“黄衣使者”——宦官当道

唐初时,宦官是严禁参与政事的。唐中宗时期,宦者人数增至千人,大宦官开始干政。开元末期,人数达三千余名,五品以上占三分之一左右,有的人还取得三品将军的职位,高力士和杨思勖便是典型。

历代宦官们表面上为皇帝排忧解难,美名曰“替减轻皇上负担”,实际上事事包办,手握政权,借机排挤忠良,集聚权力、掳获钱财。李辅国对代宗说:“大家但居禁中,外事自有老奴处分。”皇帝赋予宦官权力的本意是分担自身压力的,而然得宠专权的大宦官们却有恃无恐,以致后来宦官当道,皇权旁落,皇帝再想将权力收回也难了。坐拥天下却无权力可言,皇帝所处境遇,未免尴尬。原本是对宠臣的赏赐重用,却一步步被宠臣控制,危及生命,惶惶不可终日。无奈天子不知不觉在自己身旁安置了一颗颗“不定时”炸弹,“德宗以后,顺宗、宪宗和敬宗,都是死于宦官之手”。[1]188

更耐人寻味的是,代宗鉴于李辅国的极端猖狂,直接威胁到自身安全,利用另一宦臣程元振将其杀害,程元振得任骠骑大将军(从一品),宦官仍独揽大权;唐文宗时期,皇帝又通过仇士良将掌权宦官王守澄除掉,而仇士良利用“甘露之变”,又进一步巩固了自己的地位,上挟天子,下凌宰相,唐朝政治更加腐败。皇帝总是千方百计除掉气焰嚣张的大宦官,以为眼中钉拔掉之时便是皇权回归之时,谁知,这只是宦官间权力的交接——根本原因是皇帝太过信任和依赖宦官,连除掉宦官都要利用另一个宦官,也说明了宦官当时在朝中担任要职的不在少数。

乐天所写“黄衣使者白衫儿”,即使宦官跋扈贪婪的一个表现,当然,这只是他们滥用权力、欺压百姓的一个方面。

宦官专政不是一个偶然,宦官导致王朝衰败亦不是偶然。在唐代以前,不乏前车之鉴,而最关键的是,无论是明君昏君,无论在盛世乱世,若是及时吸取前人经验,总结反思,或许能够减少这类情况的出现。

三、境况凄惨——重税难交,生计难持

我国古代以农耕经济为重,重农抑商的传统延续已久。虽然在唐代,商业继续发展,草市和夜市的出现便是表现之一,可见商品市场是有发展潜力的。但试想,若是百姓通过自己耕种就能交税、维持生活,一般人也就不会从事商品买卖(实际是交换)。驱动人们从事商业的原因一是需要通过副业增加收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二是自己有所富余,吃不完用不完的可以通过市场买卖来赚钱。在当时的情况下,大多数人是受前者的驱使,走投无路之下才去做赔本生意的。

唐朝前期,以均田制为基础的租调制度继续实行,这个实行了三百多年的制度起初效果良好,人们生活安定,国家收入稳定。但是,随着人口增加,国家已经没有足够的田地实行均田制,加之土地买卖的限制放松和土地私有制的发展,百姓的永业田还是被豪强和贵族兼并而去,[4]然而租调税仍无法避免,农民的生活无以为继,便四处逃亡,国家收入减少,租庸调制也随之瓦解。取而代之的是两税法,从政策上来看,两税法的确着力减轻百姓的负担,也带来了从以人头税为主向税地、税资产的巨大转变,[5]这为后来的一条鞭法(明张居正)和摊丁入亩(清雍正)奠定了基础。实际上,从其实施和执行情况来看并不如人所愿:一方面,实行两税法时,没有进行资产普查,而是根据大历年间各地的旧税总数改变税名,变成两税税额的,因此人民的实际负担很不合理;另一方面,由于两税法是以钱计税,交税时又以实物折换,而当时因市场货币流通量减少,物价下降,造成了“钱重物轻”的现象,“例如,建中元年(780年)初定两税时一匹绢值钱3200文,到贞元十年(794年)降到1600文,这样一来,建中元年纳一万钱的税户只交三匹多绢就够了,但在十四年后,必须提交六匹绢”。[1]167同时,从《秦中吟·重赋》中可以了解到,各地官吏“浚我以求宠,敛索无冬春”、“里胥迫我纳,不许暂逡巡”的残酷搜刮,已经不按季节、不分时间了。卖炭翁的故事正是发生在两税法实行之后,可见百姓为了按时交租想尽一切办法,却难以满足政府掠夺的大胃口。

因此,卖炭翁的凄惨境遇在当时不是个例,从其能够作为题材反映于诗歌中也说明,老翁的遭遇是有代表性的、普遍的。这也从侧面说明了,唐朝已经江河日下,由最初的兴盛转而走向衰败。因为一个民生凋敝的国家,又怎能指望它可以长久维持?等待它的,要么是从上至下的改革,要么是百姓揭竿而起,奋起反击。

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这或许是在说,要保持自己“新事物”之地位,就必须不断吸收和反思。唐王朝由盛转衰,起于“安史之乱”,更始于玄宗后期,耽于享乐、懒理朝政,不再励精图治,盛唐之景从此不再。大唐王朝也就因此渐渐退居“旧事物”的位置,最终经历不断的内乱——五代被宋朝取代——不思进步,不求发展便会退步,遭到时代的抛弃。一个皇帝,亲手打造了开元盛世,随后又造成了八年动荡,繁盛和衰落,都发生在他这里——短暂幸运——长期的不幸。

诗中见史,以史为鉴。其实,比“史鉴”更重要的是,我们能够真正将诗史应用于实际生活中,而不是仅仅对其进行总结,牢记于书本,却忘记了实践。

[1]乌庭玉.隋唐史话[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07:168.

[2]宁欣.内廷与市场:对唐朝宫市的重新审视[J].历史研究, 2004(6):44.

[3]韩愈.顺宗实录·宫市[M].

[4]高晶晶.从唐代税收制度看税收与国家发展的联系[J].财税金融.

[5]刘玉峰.论唐代税收体系和结构的发展变化[J].思想战线, 200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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